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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交流:两岸经贸发展新动力


  两岸经贸应形成利益共同体
  
  时序进入公元二千年,两岸经贸交流时程已经历十二载(自一九八七年年末起算)。当年第一批进入大陆投资的台商,经营轨迹已自初创期、发展期迈入成熟期,有的并已走到产业退潮期,正在找寻第二春,即新的投资空间。总的来说,两岸经贸的第一波高潮正在逐渐成为过去,第二波高潮尚待蓄积动能。
  
  两岸经贸发展的新动力何在?浮面上看到的当前景象,如台商高科技产业大举西进、台商服务产业争相赴大陆卡位等,并非标准答案。严格说来,真正能为两岸经贸交流开创第二春的,应是两岸资本交流;也就是两岸厂商“你投资我,我投资你”,俾以资本为纽带,结成“互补互利”的“利益共同体”,如此即能发挥两岸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益,得以胜过国际上诸多的竞争者,掌握最大的商机。这是当前两岸经贸发展的最大机会点。
  
  开启两岸资本交流新阶段
  
  至于两岸资本交流的发生处所,可以在大陆、香港、澳门、海外乃至台湾。换句话说,以往台商单向投资大陆的时代,有必要让它走进历史,未来应该是“不但台商投资大陆,大陆厂商也进台湾投资”。至于两岸资本在港澳合资、在海外合资之必要性,更不在话下。
  
  两岸资本交流,堪称为两岸经贸发展历程的第三个阶段。前面两个阶段分别是:
  
  第一阶段:台湾厂商利用大陆廉宜的人工、土地等成本从事生产。
  
  第二阶段:台湾厂商利用大陆广大内销市场以销售商品。
  
  依这样的条理,两岸经贸发展到第三阶段的两岸资本交流时代,就是台湾厂商结合大陆资本的经营功能进行全方位的产销合作。
  
  其中第一阶段发轫自一九八七年年底两岸民间交流开放之时;第二阶段则源起于一九九○年代中期大陆对外商开放内销市场之际。这两种经营方式的轨迹目前都还在延续之中,但如前所述,其高潮期已过,很难再借由它们来导引出两岸经贸的新热潮,必需寻求脱胎换骨。
  
  是谁造成两岸经贸必需被动寻求脱胎换骨之道呢?
  
  首先是产品生命周期之客观规律。产品生命如人之一生,自出生、成长、成熟、衰老而至死亡,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之法则。
  
  第一波“登陆”投资之台商,大都为劳力密集产业,一九八○年代末,一九九○年代初刚去时碰到大陆生产力解放与发展能量最大之时,因而轻易掌握到生产优势,并以低成本顺利攻占国际市场。至一九九○年代中期再逢大陆开放内销市场,台商挟丰富的开拓国际市场经验,很容易地掉头回来攻得内销市场,特别是食品、成衣、家电、建材等民生日用品方面,台商因深懂大陆消费者脾胃,在市场上捷报频传。
  
  不过,在台商尝过几年甜头后,大陆本土同类型生产企业大量崛起,还有东南亚各国卯劲发展同质化生产体系,结果造成劳力密集产品海内外市场竞争炽烈,连大陆本地的人工物料成本也水涨船高,台商已无法依恃低成本求生存发展,必须另谋出路。为弥补生产利润下跌之损失,台商转而掌握行销通路,争取买卖利益,是新出路之一。因而有了一九九○年代末期的“台商开店热”。
  
  除了“由盛而衰”的产品生命规律发生作用外,另有一个因素也对第一波台商造成挤压(Crowding
  
  out)效果,那就是大陆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使所有外商在大陆均可以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全球跨国企业都将前来卡位,大陆市场竞争行将呈现万马奔腾局面,台商很难再保住特殊地位,未来的经营,必须换脑筋,找新思维。
  
  台商“趋吉避凶”的动作
  
  最近一、二年,人们已可以看到台商采取了下列这些“趋吉避凶”的动作:
  
  一、科技型产业加速进入大陆投资。
  
  二、已在大陆投资的传统产业纷纷提高“技术成分”,如引进先进的生产手段,或加大研发支出,期以先进优质产品压倒群雄。
  
  三、台商接连与大陆强势企业组成“策略联盟”,以掌握产销优势。
  
  四、台商热衷在大陆建立连销的销售渠道,并对保险、证券、通讯、电子商务等行业的发展寄以高度兴趣,其目的在于掌握行销体系和周边服务网络,以发挥规模经济(Scaleof economy)效益。
  
  但无论如何,这些努力重点,放在整体性、全球化大格局来看,依然是局部的、片面的。换句话说,这些努力方向,充其量仅能为部分厂商找到新的利基,并不能构成为整体两岸经贸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资本交流是两岸互蒙其利的推进器
  
  真正能促成两岸经贸结构脱胎换骨,并使两岸互蒙其利新格局的最强大“推进器”,还是两岸资本交流。
  
  唯有资本交流,可以促成两岸企业作更有机的结合;也唯有资本交流,可以结合两岸企业的经营优势条件,组成竞争力强大的经营合作体,俾在大陆市场乃至全球市场获取最大的利益。
  
  这种资本交流,本质并非单纯的资金“调济剩缺”,而是双方经营条件的“长短互补”,也就是一种以互相持股形式来表现的“策略联盟”。它和以往大陆企业为补足资金缺口而大力吸收台资的模式,已不可同日而语。其中最大的不同点,是以前只重资金转移,而现今应强调藉资本结合,把双方的经营特长一并组合起来,既成“利益共同体”,又是“联合竞争体”。
  
  未来台商投资大陆,主要有四种投资形式:一是单打独斗型;二是中西合成型(和外国企业一起进大陆);三是母鸡带小鸡型(追随台湾大企业进大陆);四是两岸组合型(即上述之资本交流形式)。这四项都有可能造就“大陆台商热”,但就两岸范畴而言,只有第四种可以并同导引出“大陆台商热”与“两岸经贸热”。
  
  从促进中华民族兴旺繁荣的立场而言,吾人不但希望大陆台商发达,更盼两岸经贸不断发展,让两岸人民共享福祉。愿两岸当局发挥智慧与创意,早日跳脱出两岸政治乱流区,一同迈入合作发展时代。
  
  (原载《中国评论》二○○○年九月号,作者系台北环球经济社研究员、工商时报兼任主笔、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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