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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两岸金融合作面临重要契机
加入WTO对两岸金融合作的新要求
加入WTO,对两岸金融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将会进一步促进两岸的金融合作。这是因为,推进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具有坚实的基础:一是两岸均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二是两岸的外汇储备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三是两岸拥有相同的文化传统;四是两岸都有推进金融交流与合作的迫切愿望。推进两岸金融业的交流与合作,不仅可以促进两岸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扺御国际大银行对两岸金融业的冲击。
加入WTO必将极大地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而经贸关系的发展必然要求两岸金融合作进一步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促进了两岸资金往来的增加。自一九九四年台湾开放“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即开放台湾地区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经许可得与外商银行在大陆分支机构业务往来)后,到一九九八年六月底,已有十二家台湾银行的四十家海外分支机构获得台湾“财政部”许可,累计承作资金往来三万四千多笔,总金额超过二十二亿美元。一九九五年七月,台湾开放岛内指定银行及国际金融业务分行与大陆海外分支机构办理间接进出口押汇、托收等外汇业务以来,承办业务不断发展。到一九九八年六月,台湾指定银行共承作约十万笔,金额约七十亿美元;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则承作一万笔,总金额六亿多美元。
其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促进了两岸间接通汇的进一步发展。尽管两岸资金往来迅速增加,但仍远远不能满足两岸经贸往来对通汇的需要,造成两岸之间存在大量的地下通汇。据台湾“调查局”调查,每年经过香港流入台湾地下汇市的大陆资金超过一百亿元新台币,充分显示了两岸经贸发展对通汇的迫切要求。由于两岸银行间缺乏直接业务往来关系和渠道,形成了只有经过第三地外资银行叙作业务的局面,造成业务渠道迂回、成本增加以及收益外流。一些外资银行也看出台商对通汇的需要,积极开办新业务,为大陆台商提供所需外汇资金。一九九八年八月汇丰银行台湾分行开办“大陆间接汇款业务”,为往来大陆台商、游客服务,受款人与受款银行均限于大陆。与此同时,全球最大的信用卡集团——维萨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了国际柜员机,为在大陆的台湾持卡人提供方便。
再次,随着大陆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吸收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发展,对大陆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内容
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统一标准,如统计标准、会计标准、支付系统标准的统一,以及统一两岸金融用语等,为两岸银行业进行具体业务合作创造条件。
建立信息联系网。通过代理行的计算机网络,建立两岸信息联系网,或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因特网或其它渠道,如电子邮件等方式加强交流,互通客户情况。
扩大间接交往、建立代理关系。自一九九四年开始,台湾放宽了在海外的金融机构可与大陆在海外的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往来关系。在整体政策许可的情况下,中国银行海外行已和台湾在海外的一些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包括在美国、日本、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加拿大等地区。中国银行是大陆长期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在全世界三十三个国家和地区设有五百四十七家分支机构,几乎在所有的重要国际金融中心都有中国银行的机构。与世界上一百八十个国家和地区一千三百九十三家银行及其二千二百三十七家分行建有代理关系。在这种有利的条件下,又与台湾众多银行建立了往来关系。这些往来关系,不应仅仅是处理所在国或所在地区当地与台湾之间的经济或贸易方面的金融业务,也应通过这些中介机构开展大陆的业务。如果这样的关系能够进一步扩大,对两岸金融之间的实质性、实务性往来将会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继续扩大两岸商业银行业务往来的间接交往。目前只有中国银行一家与台湾的民营银行有间接业务往来关系,显然,这种状况已不能适应两岸金融合作发展的需要。大陆的众多商业银行都有与台湾的民营银行合作的愿望。
推进两岸商业银行直接交往。两岸商业银行的业务往来应在目前间接交流的基础上加快向直接交往推进。
首先,建立两岸银行同业公会之间的直接交流;其次,应尽快开通两岸之间的直接汇款渠道;再次,探讨两岸资金清算、支付系统的合作。
两岸互设金融机构。为解决台商在大陆投资迅速发展对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的迫切需求,一方面需要大陆商业银行增加对台商企业的资金融通,但受到资信状况、贷款风险等因素的制约,贷款规模难以扩大。另一方面,可通过台湾商业银行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直接为台商投资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和各种金融服务。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台湾方面的限制,台湾的商业银行无法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致使有些台湾商业银行通过在第三地的机构转贷,即先将资金贷给香港等地的机构,再由该机构转贷给在大陆投资的台商。台湾金融机构进行美元清算一般都是通过美国,银行在美国设有美元帐户。台湾企业在亚洲地区从事贸易与投资,如果是美元交易,都必须绕道美国进行美元清算。由于亚洲与美国有时差,美元清算需要两天到一星期的时间。过去台商汇款到大陆子公司,正常情况下,即使通过香港的银行间接汇款,因美元都要到美国清算,大陆公司至少要两天以上才会收到汇款。这种资金融通的方式,不但资金有限,而且风险很大,因此不可能进一步发展。为了彻底解决为台商投资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和各种金融服务的问题,两岸互设金融机构就成为最佳选择。
两岸互设金融机构,在步骤上可先设立非营业性的代表处,然后再逐步发展成为营业性的分支机构。由于台商在大陆投资的迅速发展,对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可考虑采取一些变通措施,如台湾的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可允许跳过三年办事处资格,直接成立分行。
两岸在发展金融业以及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有许多经验敎训,相互交流、借鉴这些经验敎训,取长补短,无疑对两岸发展金融业以及防范金融风险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大陆金融改革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若干措施。近年来,大陆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改革措施主要有:金融监督体系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中国人民银行撤销了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置分行,成立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调整了证监会,从而使金融业中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行业的分业监督架构基本形成;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的改革成果显着,取消了多年一贯制的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限额控制、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改变贴现和再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机制不断完善,实施积极的贷币政策,灵活调控基础贷币;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一定进展,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进一步发育,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
这些改革的实施,有利于完善金融调控体系,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能力,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有利于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金融市场;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金融风险控制,从而有效地防范了金融风险和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
台湾健全金融体制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若干措施。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台湾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金融体制的规范与执行。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台湾的金融体系得以维持稳定并正常营运,主要依赖于严谨、规范的金融体制及其执行;循序开放外资投资台湾资本市场;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使金融机构授信稳定增长;成立中央存款保险公司,有利于金融的稳定;加强金融监督,建立完善金融预警制度;鼓励基层金融机构合倂或改制,强化基层金融体质。其次,采取适当的货币政策。其主要原则是:维持金融及物价稳定为首要目标;维持货币供应量M2年增长率在一定的目标区;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引导金融隔夜拆借利率维持平稳走势;保持新台币汇率的弹性。上述措施的实施,使台湾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受较轻的冲击,并使其经济体系基本上保持正常运作。
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尽快将两岸金融交流由“务虚”转向“务实”。近年来,两岸金融界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和交流,但由于两岸长期隔阂而形成的在研讨时“各说各话”的状况尚未得到改观,两岸有实质性内容的交流较少。因此,在今后的两岸金融交流中,应由“各说各话”向“坦诚交流”转变,即应由“务虚”转向“务实”。
建立两岸金融监管当局的交流渠道。由于越来越多的台湾金融机构迫切要求来大陆设立分支机构,在大陆的台商也希望获得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与此同时,大陆的金融机构也迫切希望与台湾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为此,当务之急是两岸金融监管当局应尽快以适当方式建立沟通渠道,探讨两岸金融机构的互设以及金融监管等事宜。
两岸商业银行业务交往中矛盾的处理。如果两岸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发生问题或出现矛盾,可按照以下程序来解决:首先,可以通过相互协商来解决;其次,可以依照国际惯例来解决;再次,也可以通过当地法律来解决。
综合考虑二○○一年及未来几年大陆经济发展环境,毋庸讳言,国际经济形势仍然很不乐观,但大陆存在很多增长的潜力和很大的发展空间。大陆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最具活力的推进力量。大陆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正处于经济发展阶段中由实现工业化和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的前半期向后半期过渡的时期,已进入经济快速稳定增长时期。因此,大陆的经济增长远远没有达到增长的极限,大陆的经济再持续增长二十年丝毫不成问题。只要能充分利用这些优势,采取有效的经济政策,大陆完全可以在世纪之交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快速的增长,这就为两岸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两岸金融界应有信心把两岸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向新的阶段。
(原载《中国评论》二○○一年四月号,作者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