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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加入WTO后双方经贸关系如何定位



  两岸经贸关系如何定性事关重大
  
  在两岸都成为WTO缔约成员的情形下,如何定位两岸经贸关系性质,是一个聚集了政治和经济考量的焦点问题。它不仅事关今后两岸经贸交流的发展顺畅与否,而且不可回避地涉及到两岸关系中最为敏感的“一个中国”的问题,因而也是一个双方都颇费思量的问题。从台湾方面目前的意向来看,台湾期望以对等的WTO成员身份,用WTO的机制或框架来规范两岸经贸关系,在此架构下用进一步开放大陆经贸的“善意”来换取大陆政治“回报”。显然,在两岸之间缺乏互信的现状下,台湾方面的思路难免不让大陆警觉其有借加入WTO之机,把两岸经贸关系界定为实质上的国际经济关系、以此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朝着“两国论”所谓的准国际关系转化的政治意圗。对此,大陆方面无疑是持坚决反对的立场。
  
  两岸都面临新的政策难题
  
  但不论从经济或政治度来看,两岸加入WTO后,双方在处理相互之间的经贸关系问题上都面临新的政策课题。首先,根据WTO“互惠”和“市场准入”等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基本原则,台湾现行的大陆经贸政策与WTO原则相去甚远,要求更改现行政策的压力较大。这一压力来自两方面:1、目前台湾总体经济存在较大隐忧,尤其是在过去十年快速发展的以代工形式为主的资讯产业正逐渐丧失比较优势,缘于地缘经济之故,再次面临借重大陆市场进行产业调整和升级的形势,对大陆市场的依赖更加重要。2、过去二十年来大量合资企业,其中大量的是中、下游产业,形成了强大的拉动效应,即拉动岛内相关上游产业前往大陆投资,才能形成聚集效应或规模配置效应,以应对加入WTO后台商在大陆市场面临的竞争挑战。而相较于台湾,大陆方面面临的压力较小,因为:1、大陆在两岸经贸交流问题上,一贯秉持开放、优惠的政策,与WTO原则精神是一致的,基本没有政策冲击的压力。2、大陆为加入WTO所做的市场准入和对境外厂商的优惠承诺,没有对台商排除的主观意愿,不存在有悖于WTO非歧视性原则的问题。3、就台湾目前的企业规模、产业和技术结构分析,在大陆进一步开放市场后,台湾企业对大陆的潜在冲击或威胁总体上不如西方企业,大陆在有关竞争力诸要素如劳力、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比较优势。4、受市场和成本要素不利的制约,台湾经济的增长需要大陆市场和经济增长的带动,将有更多的台湾企业要来大陆寻求发展空间,已成为非常明显的发展趋势。
  
  显然,就两岸经贸的政策调整而言,台湾方面需要调整的程度远远大于大陆方面,才能符合WTO章程的要求。
  
  然而,从政治的度来看,问题就显得较为复杂,而且是需要双方都作出努力方能解决的问题。加入WTO对于两岸关系而言,不是一个单纯的经贸问题,因为在解决有关两岸经贸的一系列经贸政策问题时,如进一步开放商品市场和投资领域、“国民待遇”、“通航”等问题,都无法回避双方关系定位这个前提。WTO是一个贸易组织,其成员可以是一个主权国家,也可以是非主权国家的单独关税区,因此才有了两岸都加入WTO这一情况。也正因为大陆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主权国家的资格加入WTO,而台湾则是以“中国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的非主权国家资格加入WTO,就必然产生两者之间要有一个符合双方资格的关系框架的要求。
  
  一个国家四个席位,WTO没有先例
  
  在WTO现有的一百三十五个成员中,像中国这样一个国家拥有四个席位(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情况实属罕见。因为没有先例,故WTO没有处理属于一国多席的成员之间关系的案例,也就没有相关的规章可循;若要完全按WTO现有章程或机制来规范两岸经贸关系,不完全符合或体现两岸关系的性质,幷且有利用WTO损害中国主权之嫌。因此,作为主权国家的中国大陆,完全有理由提出在WTO组织内与其几个单独关税区建立一种能体现一个国家内不同关税区定位的互动模式的要求,以区别于一般的WTO成员之间的关系。
  
  之所以有必要寻求一种有别于一般WTO成员之间的特别的关系框架,除去现实的政治考量外,还有其经济层面的缘故。与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关系相比较,两岸或两岸四地(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经济之间关联度非同寻常,台湾对大陆的出口贸易依存度约占其总出口贸易的四分之一,台湾在大陆的投资也约占其对外总投资的二分之一。台湾与香港的经贸联系历史悠久且意义重大,大陆与香港、澳门之间的经贸关联的密切性和重要性更是自不待言,加上同文同种的文化背景和政治因素(香港、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已是国际主流社会的共识)的支持,两岸之间或两岸四地之间自然就是一个单元性的经济体;就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都把两岸四地作为一个整体看待,称之为“大中国”(Great
  
  China)。因此,在两岸四地都成为WTO成员后,两岸四地之间理应保有一种非同一般的经济行为方式;这当然包括相关经贸政策的特殊性或特殊的优惠,相互经贸交流磋商和协调机制的内部性,其目的是在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中,把两岸四地的经济权益视为一个整体加以共同维护。但如果没有一个适合的关系框架,或通俗地说没有一个合适的名份的话,这种特别关系就不具可操作性,并难以得到其它WTO成员的理解和认同,容易被其它WTO成员视为有悖于WTO的“非歧视性原则”。
  
  这里所谓的特别关系是针对两岸都成为WTO
  
  成员这个大背景而言的,是在一个全球性的贸易组织中的特别的经济关系,这就需要一种通用的经济概念形式来表述或体现。从经济学理论的度看,两岸经贸交流是一种区域之间的经济活动,其实质是在资源条件、要素禀赋、经济基础、市场需求结构、区位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的情况下自然形成的一种分工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因而在考虑两岸经济关系框架时,区域经济整合的理论是不可或缺的思维方式。区域经济的合作核心内涵是要素优化配置,即各种经济要素资源、劳力、技术、资金等的相互组合可以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其合作形式主要有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关税同盟、经济一体化等,不同的形式反映了不同的合作紧密程度。就两岸经贸交流现状来看,要素流动不自由是最大的问题,如台湾方面对台湾商人前往大陆投资仍有资金额度和产业领域等诸多限制,迄今仍不允许大陆厂商直接到台湾从事经贸活动,等等。因此,在考虑两岸经济关系定位框架问题上,既要突显政治意圗,即明确无误地表示出一个国家内不同关税区的关系,也要反映出所追求的经济合作目标。
  
  经济统合论不具操作性
  
  近来台湾官方提出了两岸“经济统合”说法,国民党高层领导人也提出了两岸建立“共同市场”的倡议,这实质上反映了台湾方面也意识到加入WTO后,两岸的经济关系是一种或需要构建起一种非同一般的框架;仅就这一点而言,两岸是有共识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非同一般的关系究竟是一种甚么关系?对此就各持一端了。台湾方面提出的“经济统合”或“共同市场”都回避了一个大前提或事实,即台湾是以“中国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身份获准申请加入WTO的,两岸非同一般的关系实质是指非同于国家之间的关系,如果不把这一点表达清楚,这种所谓非同一般的关系就可以有多种解读了,故在这个问题上是不容模糊的。此外,“经济统合”的提法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区域经济整合理论的概念,因为它没有特定的内涵,是指要素无障碍流动的自由贸易,或是包括经济政策一致性的经济一体化,概念不甚清晰。因此,台湾官方所谓两岸“经济统合”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不具操作性的空洞概念,其用意恐怕在经济之外。而国民党的“两岸共同市场”之说,则缺少明确无误的主语,“两岸”一词仅是一个非正式的俗称,这个俗称的正式说法应是中国。这不是一个单纯的语文修辞问题,而是反映了下野的国民党仍弹“前朝曲”、不愿直面一个中国本质性问题的心态。
  
  可考虑用“中国关税区自由贸易区”概念
  
  根据经济和政治的综合考虑,在两岸加入WTO后,两岸和港澳可以考虑用“中国关税区自由贸易区”的框架来界定相互之间在WTO中的特别关系,以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WTO成员之间的关系,顺应海内外中国人期盼两岸利用加入WTO作为推动两岸经济整合乃至两岸关系改善契机的善良愿望。“中国关税区自由贸易区”中的“中国关税区”对于两岸四地都应是一个可以认同的合法单位称谓,因为台、港、澳均是以中国的一个单独关税区的资格加入WTO的,而在WTO这样一个经贸组织中突显经贸色彩的称谓也是合情理的;同时,“中国关税区”也明示了一个国家中几个关税区的关系架构,兼顾了不可或缺的政治前提。有关税区存在就有自由贸易的问题存在,尤其联系到两岸之间目前间接经贸交流的特点以及两岸关系的政治现实,把追求要素无障碍流动的自由贸易作为几个关税区之间所追求的特别关系,是现实的。同时对“自由贸易区”这个提法不必过虑,因为它的对应物是关税区而不一定是主权国家。
  
  用“中国关税区自由贸易区”的框架来定位两岸在WTO中非同一般WTO成员的关系,除了政治层面的需要外,也有其经济层面的实用意义。例如:在大陆加入WTO后,无疑将有更多的国际跨国公司进入大陆市场,亦即在大陆台商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挑战;如果完全任凭市场法则选择,总体上就台湾目前的企业规模,产业和技术结构分析,台商在与国际跨国公司的竞争中恐处于下风(这在金融服务业尤为突出),甚至在某些领域连既得的大陆市场利益都难保,台商在大陆的发展空间会有很大的局限性。但若两岸之间构建起一种特别的关系框架,特别的关系就一定会衍生出一些特别的行为方式,亦即台商在大陆可以享受某些不适用于外商的优惠,这并非违背WTO的有关章程;因为WTO并不反对其某些成员之间成立某种经济合作体,并在合作体内实施一些不适用于非合作体WTO成员的优惠政策,欧共体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所以,把两岸之间的经贸关系定位为一个国家几个关税区之间的特别关系,是有益于台湾工商界的切身利益的,当然也有利于两岸民众的根本利益。
  
  以加入WTO为契机构建两岸四地新关系
  
  之所以要把香港和澳门一并纳入“中国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加以考虑,除了两岸的经贸交流离不开香港和澳门的协助和配合这个现实原因外,还有其作为中国的两个单独关税区,在大陆和台湾相继加入WTO后,香港和澳门同样面临在WTO中怎样与两岸构建体现一个国家内几个关税区的特别关系框架的问题,否则,港、澳商人在大陆的某些应有的经济权益也会受到来自WTO章程的质疑。更为重要的是,只有用“两岸四地”的概念来考虑处理中国在WTO中所遇到的特殊问题,方能体现一个完整的中国的思维,高瞻远瞩地运畴一个面向未来的中国经济,造福于整个中华民族。
  
  “中国关税区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涵是,在“两岸四地”逐渐建立起一种要素无障碍流动的自由贸易的关系,它比一般WTO成员之间贸易互惠更进一步,具体体现了“两岸四地”之间一个国家几个关税区的特别关系。就目前的政治现实来看,要实现这种关系,主要的障碍或困扰会来自台湾方面,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希望台湾当局能真正以台湾民众的切身利益为重,以顺应中国人民不容国家分裂的民族情感为己任,认真考虑借加入WTO之机回归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在此基础上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以改善业已恶化的两岸关系。
  
  (原载《中国评论》二○○一年六月号,作者系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敎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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