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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论侨务》解读


  侨务基本原理是对侨务理论观点的抽象,侨务理论观点又是对侨务思想的集中概括。那么,侨务思想又是什么呢?第三编,我们就分别具体来解读中国党和国家三代领导人的侨务思想。

  《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论侨务》收集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同志从1941年至1975年34年间,关于侨务工作的若干重要讲话、谈话、报告、题词等内容,选编了88条有代表性的段落。基本上代表了中国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侨务思想。这些思想,为中国侨务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和政策基础。
  
  一、毛泽东论侨务
  
  《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论侨务》这本小册子的第一章“毛泽东论侨务”,共有14个谈话段落。大体上包括以下一些思想:
  
  (一)充分肯定和热情赞扬海外华侨对中国抗日战争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在讲到抗日战争中华侨的作用时指出:“海外华侨输财助战”(第1段)。这是对海外华侨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的一个高度概括和评价。1945年11月,毛泽东同志又为著名侨领陈嘉庚先生题词:“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第2段)热情赞扬了陈嘉庚先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华侨对祖国抗战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经济援助
  
  华侨对抗日战争的贡献,最突出的是巨大的经济援助。八年抗战,华侨的财力物力援助,成为战时祖国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它对稳定当时的货币、补充军费的巨额消耗、抵偿外贸大量逆差,起了不可忽视、举足轻重的作用。海外华侨以他们辛勤劳动和血汗换来的点点滴滴的收入,汇成支持祖国长期抗战的巨大物质源泉。当时华侨在经济上的援助,主要有这么几种形式:
  
  一是华侨捐款。华侨的捐款分“常月捐”和“特别捐”,另外还有“献金捐”和“义卖捐”等形式。常月捐是一种最常见、最有效的捐款形式。据统计,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前,海外各地华侨逐月义捐的款项就达1350万元(陈嘉庚《南洋回忆录》345页)。特别捐是华侨为援助抗战特别用途的各种专项捐款,包括航空救国捐、坦克救国捐、医药救国捐、救灾捐、寒衣捐等。
  
  二是认购救国公债。抗战爆发时,国民政府成立了战时公债劝募委员会,并颁布了一系列条例和办法。广大华侨在海外各地也成立了华侨公债劝募委员会,大力购买救国公债。由于广大侨胞踊跃购债,国民政府发行第一期救国公债5亿元,海外各地侨胞就认购了半数以上(《华侨革命史》下,686页)。之后,国民政府发行救国公债,华侨亦尽力认购。据统计,从1939年至1942年,仅救国公债一项,华侨就购买了311亿元。
  
  三是侨汇。侨汇是抗战期间中国财政的重要支柱,也是外汇的主要来源。据陈嘉庚估计,从1937年至1941年的五年间,侨汇数目就达到50亿元。
  
  2、人力援助
  
  抗战期间,华侨回国服务,请缨杀敌者络绎不绝。有活跃前线、敌后的华侨服务团,有救护、运输伤患的华侨救护队,有不辞劳苦为祖国抗战抢运物资在滇缅公路上的华侨机工,还有驾驶战鹰在祖国领空上消灭日军的华侨飞行员,等等。他们中的许多人为抗战立下了卓越的战功,也有许多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3、争取国际援助
  
  身居海外的华侨,利用各种方式和有利条件,为祖国抗战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援。主要采取了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开展国际宣传,大造援华舆论。揭露日本侵华屠杀中国人民的暴行,反对国民党政府不抵抗政策,声讨汪精卫卖国投敌的行为,回应中共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呼吁国际友帮主张正义,动员全世界民主国家开展援华及反法西斯斗争。
  
  二是开展国际统战活动。华侨以民间交往形式,在各阶层外国人士中开展抗日援华统战工作。在世界各地,华侨经常同国际友人在一起集会,共同商讨援华事宜。华侨还通过参加各种类型的国际会议来做国际友人的援华工作。
  
  华侨在抗日战争中对祖国的贡献是巨大的。毛泽东同志给陈嘉庚先生的题词“华侨旗帜,民族光辉”,不仅是对陈嘉庚先生个人的赞扬,也是对海外华侨整个群体爱国主义精神的高度评价。
  
  (二)总结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侨务政策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在讲到中国共产党的具体纲领时指出:“要求保护华侨利益,扶助回国的华侨。”(第1段)这是对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侨务政策的高度概括。中国共产党的侨务工作,真正的开始,是在延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在制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中,就把对华侨的政策列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侨务工作最早见于中共中央文件,是1935年8月1日发表的《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史称《八一宣言》。宣言号召全国人民各阶层、各党派及“一切关心祖国的侨胞们”团结起来,积极支援祖国的抗日事业。同年12月,中共中央瓦窑堡会议通过了《中共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决议要求团结一切进步力量,建立包括爱国华侨在内的、各民主党派、爱国人士都参加的“最广泛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为了加大海外华侨工作的力度,通过华侨推进各国反日援华运动,增加抗战的外援。决议中明确指出:“一切国民党政府引导华侨沦为奴隶牛马的政策,均当彻底铲除,而代之以保护华侨的政策;在目前一切被日本帝国主义及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排斥驱逐的华侨同胞,苏维埃给予托庇的权利,并欢迎华侨资本家到苏区发展工业。”(《中共中央档选集》九,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616页)。
  
  《八一宣言》和瓦窑堡会议,第一次明确地表述了我们党侨务工作的主要思想观点:一是明确指出,海外华侨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明确表示要保护华侨的利益,无论是海外华侨的利益还是回国华侨的利益;三是欢迎华侨到解放区来投资办企业。
  
  我们党的侨务工作发展到现在,无非就是这几个方面,只不过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在工作内容上有所变化罢了。所以,中国共产党的侨务工作是在延安时期打下的基础。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关于“要求保护华侨利益,扶助回国的华侨。”的政策,主要就是对延安时期我党侨务工作的概括和总结,它奠定了党的侨务工作和侨务政策的基石
  
  (三)阐明中国共产党与海外华侨之间的关系
  
  毛泽东同志在新政协筹备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了中国共产党与海外华侨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包括海外华侨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都认为:必须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第3段)
  
  另一方面,人民政协选出的民主联合政府,必须代表包括海外华侨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并选举代表这个共和国的民主联合政府,才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脱离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命运,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幸福的道路。这是一个共同的政治基础。这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政治基础。”(第3段)
  
  如果我们把以上这两个方面的表述简化一下,中国共产党与海外华侨之间的关系就是:包括海外华侨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必须代表包括海外华侨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再简言之,党与华侨的关系是,华侨拥护党,党代表华侨的关系。这个提法和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是一致的。新党章中把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规定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不仅要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要代表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还要代表包括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华民族的利益。十六大新党章的这一规定,与建国初期我党的最初主张是完全一致的。
  
  (四)提出对海外华侨和侨务工作的希望和要求
  
  毛泽东同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当天,特意为海外华侨题词:“侨胞们团结起来,拥护祖国的革命,改善自己的地位。”(第4段)这实际上是对海外华侨和侨务工作提出的希望和要求。
  
  首先是希望华侨要加强团结。由于种种原因,海外华侨社团之间在历史上就存在着许多矛盾。要拥护祖国的革命和改善自己的地位,前提是自身要加强团结。海外侨务工作首要任务也是要做团结的工作。不团结就没有力量来拥护和支持祖国的革命和建设,也没有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团结就会遭人家看不起。毛泽东同志对海外侨胞提出要团结起来,这不仅是对海外华侨提出的希望,也是对侨务工作提出的要求。
  
  “拥护祖国的革命”是指海外华侨要帮助祖国脱离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统治,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就提出了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纲领。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是要完成党的“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当时并没有提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解放后进行的土改、一化三改等运动,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内容。当时毛泽东同志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认识是比较实事求是的,即只有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完成新民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改变了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中国才有可能真正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当时毛泽东同志对海外华侨提出要拥护中国革命,就是指拥护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只有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把自己搞强大了,海外华侨才能真正挺直腰杆,也才能真正改善自己的地位。
  
  华侨生活在海外要改善自己的地位,一方面要以祖国作为强大的后盾,另一方面还必须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并要为所在国的发展做出贡献。毛泽东同志对海外华侨提出的这三点希望和要求,即:团结起来、拥护祖国、改善地位,就把祖国的命运和海外华侨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五)海外侨务工作,不同国家应有不同政策
  
  书中第5段,是摘取了毛泽东同志接见张国基先生的一段谈话。这里有个小故事。
  
  张国基先生是印尼老华侨。他曾与毛泽东同志在长沙第一师范学校是同学,也是同乡。1952年,毛泽东同志有一次请张国基先生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就谈起在国外做侨务工作的事。毛泽东就问张国基:“张老先生,你们在国外华侨工作怎么做啊?”张国基先生说:“那很简单呀!我们挂五星红旗嘛!不挂的我们就批评。”毛泽东说:“那不好吧!”接下来,毛泽东就说了书中我们摘取的那段话。
  
  这段话的话题讲的是挂旗问题,讲了挂旗的三种方式:“一是心里挂红旗,门口挂红旗;二是心里挂红旗,门口不挂旗;三是心里挂红旗,门口挂白旗。”(第5段)实际上,毛泽东这里讲的是国外侨务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问题。
  
  侨务工作的原则性,就是教育海外华侨要爱国,华侨是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是华侨的祖国。这是法律赋予华侨的义务和责任。不论门口挂不挂旗、挂什么旗,心里都要挂红旗。就是说,海外华侨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效忠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祖国,这一点应该是毫不含糊的。海外华侨有义务这样做,祖国也有权力提出这样的要求。
  
  侨务工作的灵活性,就是门口挂不挂旗、挂什么旗、什么时候挂旗,那要看当地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形式上到底应该怎么做,应以对华侨在当地生存和发展是否有利为标准,怎么做有利就怎么去做。侨务工作必须要处理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这是侨务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世界各国的侨情都不一样,国内各省的侨情也有很大的差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这正是侨务工作者的政策水准之所在。
  
  (六)重视对海外华侨的教育和引导
  
  毛泽东同志很重视对海外华侨的教育和引导。在旧中国,华侨由于各种原因出国谋生,他们在国外是少数民族,加之中国国力贫弱,他们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中国的传统习惯又与国外有很大的差别,各种各样的原因都会造成中国人在海外有不符合当地法律的行为。所以,毛泽东说:“我们经常嘱咐华侨遵守居留国的法律。……各国有非法政治活动或是革命,但那是本国自己的事,华侨不应该参加。”(第6段)因为华侨是中国公民,华侨在国外定居,在外国人看来就代表着中国。华侨只要参加了当地的政治活动,无论是非法的还是合法的政治活动,都会被认为是对当地政府的颠覆行为,从而影响到中国与华侨所在国之间的关系。这对国家的利益和华侨自身的利益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时的国外侨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教育华侨要遵守当地的法律,不要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教育华侨破除旧观念,树立“落地生根”的思想,“我们希望华侨将来都成为侨居国公民的一部分,并十分高兴地生活下去”(第10段);另一方面,在组织上取消了中国共产党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史称“侨党”。“国外华侨的共产党组织取消了,以消除华侨所在国政府的怀疑,使大家能够互相信任。”(第8段)正是由于当时党中央根据毛泽东的侨务思想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才打消了许多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疑虑。
  
  (七)提出取消双重国籍的侨务政策
  
  书从第11段至14段,都是讲取消双重国籍的问题。这是毛泽东侨务思想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国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论侨务的主要思想。
  
  毛泽东关于双重国籍的思想,主要有两个观点:一是不承认双重国籍,华侨应自主选择一国的国籍;二是华侨选择了当地国籍后,应成为当地国家少数民族的一部分。这两个论点,包含了相互联系的两层意思:华侨加入了当地的国籍就不再是中国公民,而成为所在国的公民;但加入了所在国国籍的华人又是当地国家的少数民族,并不是与当地民族无差别的公民。
  
  毛泽东关于双重国籍的第二个观点,与当时的印尼总统苏加诺是有原则分歧的。苏加诺赞成毛泽东关于中国政府不赞成双重国籍的观点,但是他不承认加入了印尼国籍的华人是少数民族。苏加诺说:“在印尼没有少数民族,他们选择了印尼籍就成为印尼公民,不分民族,印尼公民一律平等。”
  
  华人作为少数民族在所在国的存在,是一个必须承认的客观现实。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是以承认民族差别为前提的。一个国家内各民族之间存在着各种差别,只有承认民族差别,才可能有民族政策。国内各民族公民的平等权利和关系,是通过相应的民族政策来调整的。苏加诺不承认华人与印尼人的民族差别,也就不会有相应的民族政策,因而也就谈不上民族平等和公民的权利。实际上,苏加诺的这个观点就已经埋下了印尼日后出现民族矛盾甚至矛盾激化的隐患。
  
  二、周恩来论侨务
  
  第二章“周恩来论侨务”在本书中所占的篇幅最大。周恩来同志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担任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后期,一直都在亲自抓侨务工作,并身体力行地做侨务工作。周总理的侨务思想非常丰富,可以纳为六节的内容。
  
  (一)正确处理华侨的国籍问题
  
  第一节从第15段至32段,讲的是正确处理华侨的国籍问题。周恩来论述双重国籍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思想:
  
  1、阐明中国政府对双重国籍问题的立场
  
  周恩来同志在国际国内的各种场合所表明的中国政府对双重国籍问题的立场,就是后来邓小平同志概括的三条:
  
  (1)鼓励华侨自愿选择住在国的国籍。1956年12月,周总理访问缅甸在缅甸华侨欢迎会上说:“有些侨胞居留的年代久了,长期生活在这里,取得了当地的国籍,就成为缅甸的公民。好不好呢?好。”(第20段)1957年10月,周总理在与印尼外交部美洲司司长谈话时说:“我希望华侨都能参加你们的国籍,成为你们的公民。”(第23段)1957年12月,周恩来同志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鼓励华侨选择所在国的国籍,对他本身有好处,这样,不会受到歧视,不会分别对待。”(第25段)
  
  (2)不强迫华侨加入住在国国籍。1956年8月,周恩来同志在与新加坡前首席部长马歇尔谈话时指出:“我们希望华侨都选择当地国籍,但是不能拒绝他们选择中国国籍,不能造成一种情况,好像新中国不要他们了。”(第19段)1957年12月,周恩来同志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我们鼓励华侨留在所在国,参加建设,选择那个地方的国籍。但是还要由他自愿。”(第27段)
  
  (3)不赞成双重国籍。1971年8月,周恩来同志在同奈温谈话时明确表示:“我们尊重所在国的法令,我们的原则是不赞成双重国籍。”(第30段)1975年6月,周恩来同志在会见泰国总理时说:“我们一解放,就不主张双重国籍。”(第31段)
  
  周恩来同志代表中国政府,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双重国籍问题的立场,概括起来就是以上这三条。
  
  2、说清中国政府制定取消双重国籍政策的理由
  
  周恩来总理指出:“要使华侨选择所在国国籍,不是很简单的,须做极大努力,做许多说服工作,除了法律规定外,说服工作是必要的,我们也愿意做这种说服工作。”(第19段)周总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在利用各种机会做这方面的说服工作。说清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制定取消双重国籍的政策。为什么呢?概括起来有两条理由:
  
  (1)消除戒心,有利于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1955年4月,周总理在万隆接见西爪哇侨领时指出:“诸位要知道,世界上有人对新中国侨民存有戒心,怀疑他们会不会在当地搞颠覆活动,……印(尼)、中两国订立了解决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就很可以消除掉这些怀疑。因为从条约上就可以证明我们没有这回事。”(第17段)
  
  (2)避免歧视,有利于华人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1957年12月,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你是那里的公民了,不管搞工业、商业或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不会受到限制,这不是很好吗?所以,为中国血统的土生的华族人着想,参加所在国的国籍,作为所在国的公民最有利。”(第25段)周总理还说:“我想我们与周围国家结成亲戚,使人家放心,参加人家的国籍,本身能得到发展,对两国的关系也有好处。不然,总有一天在那里会站不住脚,你经营的企业,主权国收回去了,不就失业了,土地被收回了,就不能耕种了。”(第26段)
  
  3、表明中国政府对华侨选择国籍的态度
  
  (1)加重华侨对所选择国家的责任感。周总理在中国和印尼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签字后说道:“我希望,由于过去的历史所造成的持有双重国籍的具有中国血统的人们,根据自愿原则选择他们国籍之后,将遵守这条约的内容和精神,并加重他们对其所选择的国家的责任感。”(第18段)华侨选择了哪个国家的国籍,就成为那个国家的公民,就要效忠那个国家。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华人为什么要效忠那个国家呢?你们既然是那个国家的公民,当然要效忠于那个国家,这一点他们很重视。”(第28段)周总理对西爪哇的侨领说:“明显点说,选择了印尼籍的人固然不要参加中国的政治活动,而保有中国籍的人也别去参加印尼的政治活动,能够这样地划分清楚,我们才能建立起印尼方面的信任。”(第16段)
  
  (2)为促进两国友好关系而努力。周总理对做出了选择的华侨提出了希望:“我希望,无论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选择印尼共和国国籍的人们,将会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尼共和国的友好睦邻关系共同努力。”(第18段)
  
  (3)选择住在国国籍的华人是中国人民的亲戚。周总理对加入了缅甸国籍的华人说:“我们还是亲戚,亲戚有什么不好呢?就好像女儿嫁出去后,还是亲戚嘛。女儿可以出嫁,男的呢,男的也可以招赘嘛。……有些侨胞在选择了缅甸国籍后,中国政府看待你们是好亲戚,不管是男的招赘,女的出嫁,我们一律当成好亲戚看待。这是应该讲清楚的。”(第21段)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也说:“这个事情,在中华民族传统上是很大方的,常常不仅是女的出嫁,男子也婚出,当入赘女婿。中国人到国外去,就是婚出,结亲戚。”(第26段)
  
  (4)选择中国国籍的华侨是中国公民,必须管好。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有一部分会选择华侨,还有一部分要回国,这一点我们也必须估计到,并不是置之不管。”(第27段)周总理在接见西爪哇侨领时指出:“住在海外或者就只说侨居在印尼的华侨,一旦选定了中国国籍,就别再参加印尼政党的活动、人民的政治生活以及选举活动等等,界限要划得清楚,这样对于双方才会有好处。”(第16段)
  
  对于选择中国国籍的华侨,周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明确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中国政府要尊重他们的选择,并维护好他们的权益。这既是中国政府的义务,又是华侨的权利。华侨作为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他们有要求中国政府尊重他们的选择和维护好他们的权益的权利。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又要求华侨不能参加住在国的政治活动,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这既是中国政府的权利,又是华侨应尽的义务。华侨作为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他们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义务。中国政府和华侨之间就是这样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保护侨益,遵守所在国法律
  
  第二节从第33段至51段,讲的是保护华侨权益,遵守所在国法律。在这一节中,周总理具体阐明了对于选择中国国籍的华侨,中国政府的态度。包括了以下一些思想:
  
  1、关注海外华侨的生存状况
  
  周总理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指出:“我国散居海外的华侨约达1000余万。由于某些国家无理地歧视乃至迫害他们,他们的正当权益业已受到了重大的损害。这不能不引起中国人民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和密切注意。”(第34段)在一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周总理说:“华侨是热爱祖国的,他们一般地并不参加侨居国的政治活动。几年来,在对我国不友好的国家中,华侨的处境很困难。”(第35段)由于旧中国人民生活苦难、国家贫困、国际地位低下,大多数华侨在国外的生存状况是很恶劣的,遭歧视、受迫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新中国诞生初期,中国政府就十分关注海外华侨的生存状况。
  
  2、要求所在国政府保护华侨权益
  
  周总理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希望这些国家能够对我国侨民不加歧视,并尊重他们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第35段)在答菲律宾记者问时,周总理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住在菲律宾的中国侨民非常关怀。我们希望,他们的正当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第36段)中国政府不仅是关注海外华侨的生存状况,而且非常郑重和严肃地代表海外华侨的利益,向所在国政府提出尊重和保护华侨正当权益的要求。在旧中国,中国人民还没有站起来的时候,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人家也不会理会。
  
  3、中国政府保护华侨权益不分派别
  
  周总理在会见马尔加什外长时指出:“对于侨民,我们是不分哪一派的,只要承认新中国,到我们大使馆来登记,说他是侨民,我们就保护。我们不因为他过去承认过国民党就不保护他。”(第50段)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的这项政策是一贯的,现在的政策更加开放,只要你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就是中国的侨民。
  
  4、保护华侨权益的前提条件是正当、合法
  
  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指出:“请求所在国给华侨正当合法的权益,我们的大使馆支持、保护,请所在国给予便利。但是,条件是正当、合法的,人家会有法律限制,什么事情不能做,做了就违法,任何主权国家都有他国内的法律。”(第44段)在遵守所在国法律的问题上,周总理提出了三点要求:
  
  (1)不参加所在国的政治活动。周总理对缅甸华侨说:“作为华侨的就不是缅甸公民,应该有华侨的态度,侨民应该不参加缅甸的政治活动,譬如他们的政党、选举、缅甸的一切政治组织,我们都不能参加,这是应该分清的一个界限。”(第40段)
  
  (2)取消侨党。周总理说:“我们也不在华侨中发展共产党或其他民主党派的组织,这个界限是要分清的,参加党派只能在回国以后,不然会引起所在国的误会。”(第40段)周总理在与新加坡前首席部长马歇尔谈话时也说到:“我们不在这些华侨中组织共产党。过去有过,后来取消了,其他政党也取消了,因为这容易引起华侨与当地之间的误解。”(第38段)
  
  (3)尊重和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习惯。在这个问题上,周总理强调的很多:在政治上要守法——“要尊重人家的主权,不能干涉人家的内政”(第39段);在社会生活上要守法——华侨“要尊重侨居国政府的法律和社会的习惯”(第36段);在经济上要守法——“在我们国内,经营企业和经商的,都要守法,在国外也应该守人家的法。”(第41段)周总理对缅甸的华侨说:“我们在这里做买卖要有两种态度,一种态度是应该得到的利润我们可以要,缅甸政府也保障我们这个利益,不应该得的利润我们不能要。中国有句老话,非义之财不取,非义也即不仁不义。想通这个道理以后,就应该做正当的商人,做模范的商人。”(第42段)
  
  5、创造华侨守法的客观条件
  
  周总理在强调华侨要遵守所在国法律的同时,也向所在国政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周总理在会见印尼外交部美洲司司长时说:“总得给华侨商人一个出路,可以将他们的资本吸收到工业方面,这对你们是有利的,否则你们实行限制,他们就会进行走私捣乱,他们有钱不做好事,就会去做坏事。他们还可以将资本抽出转到其他国家去,如新加坡、菲律宾等,这样印尼也会受到损失。你们应当引导他们向工业投资,否则他们的资本就会逃走。”(第43段)周总理是从要求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和要求住在国政府为华侨创造守法的客观条件这两个方面来做工作的。
  
  (三)侨务工作要着眼于团结、教育华侨
  
  第三节从第52段至57段,是讲团结、教育华侨问题。侨务工作的任务不仅是要落实侨务政策,保护华侨的正当合法权益,还必须团结、教育华侨,从而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侨务工作在团结、教育华侨方面,周恩来同志有以下一些思想:
  
  1、华侨团结起来才有力量
  
  1947年7月,周恩来同志在为泰国《真话报》创刊五周年的题词中写道:“全暹罗(泰国)的华侨,全南洋的华侨,全世界的华侨团结一致,争取祖国的自由平等!”(第52段)当时,正是祖国解放战争时期,需要全世界的华侨团结一致,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尽早地实现国家的独立、人民的解放。不论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的事情都离不开海外华侨的支持和帮助。而海外华侨对祖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支援力度,又是与海外华侨自身的团结息息相关的。周恩来同志的这一题词,不仅是对历史的总结,也是对现实的要求,更是对未来的希望。
  
  2、侨务做团结的工作,要敢于接触各类人物
  
  做侨务团结工作首先要深入到华侨中间去,要敢于接触华侨中各种各样的人物。周总理说:“不要光跟进步的华侨来往,落后的不理睬,这就不好做工作了”。(第57段)“这种团结的方针不会丧失立场”。(第56段)周总理这里讲的,是侨务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侨务工作要能与各种人打交道,敢于接触各种各样的华侨人物,是做好侨务团结工作的前提。
  
  3、侨务做团结工作,要善于化解各种矛盾
  
  周总理在谈到如何化解矛盾时分析了三种人:“一种是不瞭解的,他们旁观;一种是不满的,他们暂时对立;一种是坏的”。(第54段)如何做这三种人的工作呢?周总理接着说:“对于头一种,应对他们解释,他们不瞭解嘛,不能怪他落后。第二种的不满,可能由于我们有些事做得不对,国内有些事情做得不好,我国才独立了七、八年,哪里能事事都搞得很好呢!但总的方向是好的,要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在工作中不免有很多错误和缺点,不能使每件事情都让侨胞满意。……我们有错误,自己纠正。……第三种坏人是极少数的。人是可以改变的,过去是坏人现在变好了,他还是好人嘛!人是环境教育出来的,如果我们创造环境来争取坏人,坏人是可以变成好人的。”(第54段)在这里,周总理非常具体地讲解了如何做华侨的团结工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4、侨务做团结的工作,要肯于等待不失时机
  
  周总理在会见柬埔寨金边的华侨时说:“我们希望华侨内部不分彼此,大家团结在一起。把现在还和我们对立的、还不愿意和我们团结的人,争取他们团结在一起,一时争取不过来,等待他们,努力做工作,最后终有一天全体的华侨都会团结起来的。”(第53段)周总理对缅甸华侨也说:“对这些侨胞,我们不要和他们对立,应该采取等待的态度。”(第54段)“我们不要急,只要他们爱祖国,我们就和他们团结起来,团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今天他们不改变,我们要等待,明天不改变,我们还要等待,后天不改变,我们还可以等待,等待一年两年,终有一天,大多数人会回心转意的,这样,我们就主动了。”(第55段)
  
  侨务做团结的工作,肯于等待是上策,求全责备只能使矛盾加深。只有在做耐心细致工作的基础上肯于等待,不失时机地做工作,才能够做好侨务团结工作。周恩来总理是非常善于做团结工作的。他做工作的那种热情、诚恳、细致、耐心,同时又不失时机、不失原则的高超的工作艺术,为我们侨务工作者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四)办好侨校和侨报
  
  第四节从第58段至62段,讲的是办好侨校和侨报。办好侨校和侨报是海外传统侨务工作的两大支柱,周总理在这方面的思想,有以下几点:
  
  1、侨校教育的重点是当地语文教学
  
  周总理在访问柬埔寨时指出:“华侨在当地生活,首先应该学会当地的语文。”(第58段)周总理对缅甸华侨说:“中国侨民一定要把侨居国的语言和文化学好,这样,才能直接交流感情。”(第59段)周总理还对印尼华侨说:“我要说一句侨胞们不太愿意听的话,中国人总是保守,不太喜欢学人家的语言。……总觉得自己的语言习惯好,不喜欢说人家的话。但是今天在这个世界上,要进行友好合作,交流文化,发展经济合作,必须通过语言。”(第60段)侨校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当地语文上,不仅对华侨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有利,对两国的文化交流也大有好处。我国当时办好海外侨校的这一侨务工作方针,是从华侨的根本利益和我国外交大局考虑的,是完全正确的。
  
  2、侨校教育是当地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
  
  周总理在与印尼外交部美洲司司长谈话时指出:“关于华侨学校问题,不论是印尼籍的华人学校,还是中国籍的华侨学校,都应由印尼政府管理,所有的课程课本都要经过当地教育部门审定。”(第61段)这是海外侨校性质上的一个根本转变,即由华侨教育向华文教育的转变。侨校的性质由中国在海外的侨民学校,向当地的华族学校转变。侨校的教育不再是中国国内语言文化教育在海外的延伸,而成为当地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这一侨务政策的转变,对海外华文教育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直到现在,这一政策仍然还是侨务工作指导海外华文教育的重要原则。
  
  海外侨校固然要坚持中华语言文化的教育,这一点在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是。因为这是传播中华文化、开展国际间友好交流、帮助海外华侨华人的生存和发展、增进中国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等的重要手段。但侨校的性质绝不是中国政府在海外办的学校,而是当地的学校,是当地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这是华侨教育和华文教育的本质区别,也是与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出台的取消侨党、取消双重国籍、华侨不得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华侨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和风俗习惯等一系列重大侨务政策相配套的侨务政策。
  
  3、华侨报纸是当地少数民族的报纸
  
  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指出:“华侨的报纸,我们认为,主要应该转为华族报纸,这样就比较恰当了。”(第62段)“既然是华族的报纸,主要内容应该报导他们本地的消息。他们在人家国家,出一张华侨报纸不容易。”(第62段)周总理的这番话,是在给海外华侨华人媒体定位,即华侨华人的报纸应当成为当地少数民族的报纸。如果海外侨报的定位不当,把其作为中国媒体在海外的延伸,或主要内容是报导中国国内的消息。这就很不利于华侨华人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
  
  (五)华侨要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
  
  第五节从第63段至71段,是讲华侨一定要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前面所讲的一系列侨务政策,都是为了达到华侨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这个目的。在这一节中,周恩来同志有以下思想:
  
  1、海外华侨有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的优良传统
  
  周总理在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中国在国外约有1200万侨民。他们同侨居国的人民多年以来友好相处,并对当地的经济开发和繁荣做了一定的贡献。”(第63段)中国移民在历史上就是和平移民,他们与当地人民有着传统的友好关系,他们在反对殖民主义的统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繁荣等方面,与当地人民一道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虽然在这个过程中,西方殖民主义者曾经利用华侨与当地人民的矛盾来维护他们的殖民统治。但华侨与当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同样都遭受了殖民统治的压迫,他们同样都希望所在国繁荣富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非对抗的形式,逐步地加以解决。这是中国移民与当地的矛盾和西方殖民与当地的矛盾的本质区别。
  
  2、海外华侨和当地人民要互相尊重
  
  在互相尊重的问题上,周总理讲了三点:
  
  (1)强调华侨一定不能骄傲。周总理在印尼对西爪哇侨领说:“你们不要以为中国一旦强大了就骄傲起来。……事实上,我们并不怎么强大,我们不能骄傲起来,也要反对大国主义的思想。”(第64段)周总理在访问越南时也对越南华侨说:“大家高兴中国已站起来,强盛起来,但不能骄傲,骄傲使越南人不高兴,我们是大国,人口多,骄傲人家就怕了。”(第69段)
  
  (2)强调在促进与当地人民友好关系方面,华侨要先做。周总理对西爪哇的侨领说:“你们在海外辛辛苦苦地工作总要把两国间关系搞好才对,不要因为一部分侨胞欺负了人家而影响两国之间的关系。当然,这是双方都有关系的事,我们尊重他们,他们也会尊重我们。这事要我们先做,好的事我们先做,坏的事情我们不做,这样我们就会把关系搞好,才会赢得印尼人民对我们国家的好感,印尼政府也才会照顾侨胞的正当权益。”(第65段)“在海外,侨胞们如果发现了谁有错误,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首先责备自己。你指责他,他指责你,互相指责,谁也不改。如果我自己先改,人家也会改他那方面的错误。”(第67段)
  
  (3)强调华侨中必须纠正“大国沙文主义”的表现。周总理严肃地指出:“新、马的华侨要克服大国沙文主义思想,把马来族(MALAY)译成巫族是不恰当的,是轻视当地民族。侨委要检查,把一些不尊重当地民族的用词如‘番人’、‘番鬼’等等取消,否则会造成种族隔阂。这是殖民主义思想,也容易为殖民主义者利用来挑起种族隔阂。”(第70段)
  
  周总理在这里强调的这三点,实际上就是在说,海外华侨在处理与当地政府和人民的关系问题上:首先,不要因为我们华侨自己的原因与当地政府和人民发生矛盾,不要因为我们骄傲、看不起人家、甚至欺负人家而产生与当地的矛盾。其次,如果产生了矛盾,就要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自己先纠正错误,不要去责备别人。
  
  3、海外华侨的行为与国家的荣誉、利益联系在一起
  
  周总理对西爪哇的侨领说:“希望侨胞好好地工作,把双方关系搞好,这对于国家的和平政策以致合作友好的政策都会有所帮助,海外每个侨胞的行动,都会关系到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第68段)周总理对越南华侨说:“人家都当你是中国人看待,我们的行动都与国家有关,如一人做不好,人家就说中国人不好,所以,大家要努力、慎重。”(第69段)
  
  周总理在这里强调了一种责任感,海外华侨与当地人民搞好关系不仅是为了自己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也是树立中国的良好形象,这是国家赋予公民(包括海内外)的一种责任,每一位海外华侨都应该有这种责任感。
  
  4、海外华侨应努力融入当地社会
  
  周总理说:“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是有一种民族传统的保守性的。过去到外国的华侨,除了受当地某些统治者或种族主义者歧视外,在那个国家生活了几十年,还住在一起,在美国就有CHINA TOWN(唐人街),说中国话,吃中国饭,不愿意入人家的国籍,死了以后还要把棺材运回来。当然,这一点现在不行了。在新时代的中国,应该有一个新的气象嘛。”(第71段)
  
  周总理这里所说的新的气象是什么呢?就是海外华侨要努力融入当地社会,不融入当地社会是无法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的。就是你想友好,恐怕也身不由已。社会风俗、生活习惯等各个方面都与当地格格不入,怎么可能设想能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呢?
  
  (六)华侨华人回国问题
  
  第六节从第72段至77段,讲的是华侨华人回国问题。如何对待华侨华人回国,周总理讲了三点:
  
  1、华侨尽可能地不要回国
  
  为什么呢?周总理说了三个理由:
  
  (1)华侨留在所在国对发展两国关系有利。周总理说:“我对归国华侨和海外的华侨都彻底地说了,他们留在那里结亲戚之缘最好,对两国关系起积极作用。如果都回来,就少了亲戚关系,少了积极因素,对国家有损失。”(第72段)华侨同时具有当地民族和中华民族的双重情感,他们比中国瞭解当地,也比当地瞭解中国,他们是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如果华侨都回国,对我国的国际交往是很不利的。
  
  (2)华侨留在所在国对他们自身的发展有利。周总理接着说:华侨都回国对国家有损失,“对他个人也不利,回来增加改造的痛苦,留者两利,回者两害,应该这样说,应该这样看。”(第72段)华侨在国外长期生活,他们已经习惯了所在国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环境,留在当地发展对华侨是最有利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对海外华侨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他们中的许多人,凭着对祖国的热爱和建设祖国的热情,确实有回国的打算。就是在这个时候,周总理提醒海外华侨,无论是从国家的利益还是从华侨个人的利益上看,都是留在当地发展好。事实证明了周总理当时的劝导。当时有很多华侨没有听劝还是回来了,结果国内没有他们发展的条件,而且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们都受到了冲击。
  
  (3)华侨留在所在国可以多学一些人家的长处。周总理说:“有一部分暂不能回来不要紧,把人家的长处多学一点。主要把真本事学好,总有一天能用上的。多在外国呆一天,多学一些本事。”(第75段)周总理在这里的意思是说,即使有些人想回来,也不要急着马上回来,在国外多呆一些时间,多学一点东西,多长一些本事。这样,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个人都是有好处的。
  
  周总理的这些话,真像是父母在对自己的孩子说的。听上去是那样的温暖、那样的亲切。现在读起来仍然很叫人感动不已。
  
  2、对回国华侨要热情欢迎
  
  中国政府的侨务政策:一方面是劝导华侨留在当地发展;另一方面对选择回国的华侨表示热情欢迎。
  
  周总理对接待安置归国华侨工作有明确的指示:“对归国华侨的生活,各地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第73段)“妥善地照顾在国内的侨眷和安置归国的华侨”(第74段)周总理在政治局会议上说:“有的人在国内表现不好,但出去后反而成了左派,拥护我们。有的又坚决要求回来,对他们回来的不要歧视。”(第77段)周总理还说:“有些同胞想回来工作我们还要做些准备,……华侨同胞回来不能过国内一样的生活方式,我们要创造条件,做准备。”(第76段)在五十年代,中国政府就提出了对归国华侨和国内侨眷“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国内侨务工作“八字原则”。到七十年代末,这一原则被发展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原则”。到九十年代初,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使侨务工作对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有了可靠的法律保证。
  
  3、对华侨华人回国的政策是来去自由
  
  周总理在会见台湾同胞和旅日旅美华侨华人时说:“侨胞过去没有来过大陆的,如果来大陆回去后还能生活,他们愿意来参观,不公开他们的行踪,我们欢迎。可以让他们比较一下,来去自由,这是毛主席的政策。”(第76段)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我国还处于帝国主义的全面封锁时期,我国的对外政策也相对封闭。在那个时候,中国政府就提出了华侨华人来去自由的侨务政策。对于某些对中国政府不满的人,周总理在政治局会议上说:“不要怕他们出去骂我们,没有关系,还是来去自由,凡是正当理由出去的,都应批准他们出去。”(第77段)来去自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政策,过去是这样,现在放得就更开了。
  
  以上六节,我们具体阐释了周恩来的侨务思想。周恩来侨务思想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可以说,周恩来同志是新中国侨务工作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新中国成立以后许多具体侨务政策的制定,都是周总理亲自主持的,他对侨务工作的论述,不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原则性,还有非常灵活、实用的可操作性。是侨务工作应该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
  
  三、朱德论侨务
  
  第三章是朱德的侨务思想,从第78段至88段,共11段。
  
  朱德是我党最早主管侨务工作的领导人。1936年,也就是瓦窑堡会议的第二年,中共中央在延安成立了“海外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德同志任组长。由此开始了延安时期我党的侨务工作。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为了加强党对华侨工作和国际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1942年初,中央将原“海外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为“海外工作委员会”(简称“海工委”),仍由朱德同志任书记,委员有叶剑英、何英、黄华等九人。朱德同志在延安时期和建国初期对侨务工作的论述,代表了我党侨务工作早期的思想理论。朱德的侨务思想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希望海内外华侨为支援祖国抗战和国家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延安时期,中央成立了“海外工作领导小组”以后,就在朱德同志的领导下开始了各方面的侨务工作。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仅延安一处就有300多名归侨。1940年,在党中央“海外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在延安成立了“华侨救国联合会”(简称“延安侨联”),即中国侨联的前身。延安侨联成立以后,开过几次大会。书中第78段朱德同志讲的那段话,就是他在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第三次大会上的讲话。
  
  这次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号召海内外华侨为祖国的抗日战争做贡献。一方面,希望海外华侨加强团结,为支持祖国抗战做出更大的贡献;另一方面,希望回国华侨特别是在延安的华侨,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与海外华侨的联系,“积极对各抗日根据地投资开发实业,增加抗战力量,对于这些我们不但热诚欢迎,加以保护,而且愿意给予各种便利和帮助。我们更欢迎各种人才到这里来,给他们适当的位置,让他们尽量发挥才能。”(第78段)可见,保护侨益、引进资金、引进人才这些侨务工作的内容,早在延安时期就有。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全国人民包括中国共产党人,都希望结束内战,使国家尽快走上和平民主的发展道路。就在这个时候,朱德同志在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上,对海内外华侨提出了希望,号召华侨积极参加和平时期的祖国建设。他说:“我们欢迎华侨回国,投资开办工厂、银行、商店及参加各种建设。”(第79段)接着,他总结了在八年抗战中,延安地区工农业生产发展的经验。希望在此基础上能有更大的发展,并希望通过华侨引进国外资本。他指出:“同时也欢迎各盟国——尤其是美国贷款、投资或给以机器及技术上的帮助,建设一个和平、民主、富强的新中国。”(第79段)
  
  但就在此次讲话之后不久,毛泽东赴重庆谈判未果,蒋介石发动内战,国民党军队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大举向解放区进攻,三年解放战争开始。虽然抗战之后,中国未能很快进入国家建设时期,但朱德同志当时提出的侨务工作的思想,为新中国建立之后的侨务工作奠定了正确的思想基础。但新中国成立后,美帝国主义又悍然发动了朝鲜战争。接着,就是帝国主义对中国长期的全面封锁,致使朱德同志1946年初提出的引进外资的侨务思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实现的条件。
  
  新中国的建立,取得了国家的真正独立。朱德同志又对海外华侨发出了参加祖国建设的号召,他说:“海外华侨多少年来,希望有一个繁荣昌盛的祖国出现,并愿意贡献出他们的力量。……目前我们主要是进行医治战争创伤的恢复工作,而这种恢复工作,正是为即将到来的大规模建设工作打基础。华侨参加祖国建设事业的机会来了,你们多少年来的希望,今天有可能实现了。侨胞们,踊跃地参加祖国的建设大业,这就是你们的光荣任务!”(第88段)建国之初,由于我们党实行了正确的政策,从而激发了许多海外华侨特别是一批优秀的知识份子回国创业的热情。他们纷纷放弃了在国外优厚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冒着危险回国效力。据统计,在留美科协的成员中,有为数一半以上的人回到了新中国。从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留学生回国人数就达2400多人,约占解放初期中国在国外留学生总人数的一半。
  
  (二)侨务工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侨服务
  
  1950年1月,朱德同志在华侨联欢会上,第一次提出了“为侨服务”的思想。他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央人民政府一向是十分注意华侨工作的。华侨事务委员会虽然建立不久,工作还有许多困难,但在何香凝主任委员领导下,正在努力开展工作,只要我们全心全意为华侨服务,困难是可以逐渐克服的,工作是会有成绩的。”(第80段)朱德同志的这段话,明确地提出了新中国侨务工作的宗旨,即全心全意地为侨服务。
  
  回顾半个多世纪以来新中国的侨务工作,虽然经过了许多曲折,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犯过一些错误,但为侨服务这个侨务工作的宗旨始终在坚持。现在乃至将来,“为侨服务”一直都是侨务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任务。
  
  (三)中国政府保护华侨正当合法的权益
  
  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次在公开场合代表中国政府,表明保护华侨正当合法权益立场的,也是朱德同志。
  
  他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本精神,郑重地宣布:“中国人民任人欺侮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中央人民政府对于海外华侨遭受帝国主义的欺凌,再不能像过去的反动政府那样漠不关心了。我们的方针是对于守法的外国侨民自当保护,而我们也一定尽力保护我国外华侨的正当权益。”(第81段)朱德同志严正指出:“根据各方面报告,近来迫害华侨事件,仍在海外继续发生,我中央人民政府对受难的侨胞表示关切和慰问,并警告那些迫害华侨的资本主义和反动派,他们应立即停止对华侨的暴行,转变对华侨的态度,不然,他们就应该担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的责任。”(第82段)
  
  朱德这里讲的“迫害华侨事件”,是指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英国殖民当局以共产党嫌疑为由,颁布所谓“紧急法令”迫害华侨的事件。这一事件从1948年6月开始,一直延续到1953年,共有3000多名华侨遇难,20000多名华侨被捕、被逐。新中国刚刚成立就遇到了这种情况。1950年1月,朱德同志公开表明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说的就是以上那番话。
  
  (四)侨务工作要重视华文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后就非常重视华文教育。朱德同志指出:“国外华侨远离祖国,受到种种限制,他们很难得到像在国内一样的充分的新民主主义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准。我们有责任协助华侨把文化教育事业办好,比如有计划地培养侨校师资,供给各种文化食粮等。至于对归国求学侨生,应该尽量设法便利他们就学,对于贫苦的学生,政府可以设一定名额的助学金,使他们毕业后回到侨居地有谋生的技能,同时也替国家培养了一批建设者人才。”(第83段)
  
  新中国成立以后,每年都有数千名华侨学生回国升学,党和国家极为重视回国侨生的学习和生活。为了更好地辅导归侨学生的学习、照顾好他们的生活,中央决定在北京、广东和福建创办了3所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后来发展为7所。这些学校50多年来,为海外华文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五)侨务工作要疏畅侨汇、便利侨眷
  
  侨汇是国外华侨从事劳动和各种职业的所得,用以赡养国内亲属的汇款。侨汇是侨胞、侨眷的正当权益之一,它是大部分归侨、侨眷的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侨汇对于刚刚成立不久的新中国也是重要的外汇收入来源,对国家恢复经济建设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所以,保护和争取侨汇,于国于民都是非常有利的,是新中国侨务政策的重要方面。
  
  朱德同志指出:“我们国内有为数巨大的侨眷,仅广东省即有千万以上,这些人向来靠在海外的丈夫或儿子寄回的汇款为生,往往因为侨汇阻塞或延迟,以致生活发生问题。”(第85段)“侨汇是关系几千万侨眷生活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设法疏畅侨汇,并给以各种便利。现在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初步的措施,但还要继续加以改进。”(第84段)朱德同志所说的“采取了一些初步的措施”,就是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侨汇业管理暂行条例》。在侨汇管理上,国家实行了“便利侨汇,服务侨胞”的方针。国家的侨汇政策,对国民经济的恢复起到重要的作用。
  
  (六)努力实现华侨之间的团结和华侨与当地民族的团结
  
  朱德同志号召华侨要搞好两个层次的团结。首先要搞好华侨之间的团结,朱德同志指出:“什么地方才能找到克服困难的力量呢?只有团结,团结就是力量!首先应该实现华侨的大团结,凡是赞成拥护共同纲领的人,都应该团结起来,哪怕是那些曾经盲从国民党反动派的人,只要他们改过自新,诚心诚意拥护共同纲领,也应该团结他们。”(第86段)
  
  其次,要搞好华侨与当地民族的团结,朱德同志指出:“要团结当地民族。海外侨胞切不可因为今天祖国已经解放而骄傲起来,看不起当地民族,……。须知华侨与当地民族,同是受帝国主义与当地反动派的压迫和剥削的,华侨与当地民族的关系,应该是休戚与共亲如骨肉的关系,我们应该主动地把这种关系搞好。”(第87段)最后,朱德同志总结道:“如果我们全体华侨实现了团结,又紧紧地团结了当地民族,任何困难都是可以战胜的。”(第87段)
  
  中国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论侨务,虽然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我国侨务工作的论述。但他们所阐述的思想,已经囊括了中国侨务工作的方方面面,打下了中国侨务理论和侨务政策的坚实基础。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侨务思想的核心是关于“双重国籍”的理论,他们所阐述了一系列侨务政策,都是围绕着这一理论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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