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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服务”的原理
“两个服务”是中国侨务的基本任务,但它首先是侨务理论的基本原理。因为只有通过侨务工作的“两个服务”,才能满足华侨华人和祖籍国的“双向需要”,侨务基本任务是由侨务基本原理规定的。“两个服务”作为侨务理论的基本原理,包含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理论内容。
一、中国侨务具有双重身份
侨务业内人士都知道,作为侨务工作基本任务的“两个服务”就是“为侨服务”和“为国服务”。“两个服务”作为侨务理论的基本原理,是从“双向需要”的原理中引伸出的必然结论。正是由于华侨华人与祖籍国之间的关系是“双向需要”的关系,华侨华人在海外的生存发展需要中国,中国的富裕强大、全面振兴也需要华侨华人,才必然会产生把华侨华人和祖籍国联系起来的中国侨务。那么,中国侨务作为联系华侨华人与祖籍国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任务也就必须是“为侨服务”和“为国服务”,因为只有做好“两个服务”才能满足“双向需要”,也才能够符合中国侨务存在的基本理由。
华侨华人与祖籍国的“双向需要”,决定了把两者联系起来的中国侨务必须具有双重身份,即中国侨务不仅应该是华侨华人利益的代表者和保护者,还应该是中国国家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体现者和维护者。
从满足华侨华人需要的角度讲,中国侨务应该是华侨华人利益的代表者和保护者。作为华侨华人利益的代表者和保护者,中国侨务就要站在华侨华人的立场上,深入地搞好国内外侨情的调查与研究,向党和政府真实地反映海外华侨华人和国内归侨侨眷的生存发展状况以及他们的心声,并与其他政府部门协商合作,共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侨务政策,以及从事保护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权益的各项具体事务。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实现各种愿望,全心全意地为侨服务。
从满足国家需要的角度讲,中国侨务应该是国家利益的体现者和维护者。作为国家利益的体现者和维护者,中国侨务又要站在党和政府的立场上,向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宣传解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侨务政策,并努力将党和国家的意志转化为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具体行为,充分调动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在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大局和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完成不同时期国家赋予侨务部门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地为国服务。
侨务部门的双重身份,决定了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必须是“两个服务”。面对党和国家及政府各部门,侨务部门要替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说话,及时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面对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侨务部门又要站在党和国家的立场上说话,为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负责。
二、“两个服务”互为手段和目的
“为侨服务”的具体涵义是:国家通过侨务体系,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有利的因素,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权益,关心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生存与发展,实现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做好为他们服务的各项工作。以此来争取和凝聚侨心,从而努力发展和壮大爱国友好力量。
“为国服务”的具体涵义是:侨务体系通过为侨服务的各种方式,做好为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为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际关系和祖国统一大业等方面的需要服务。
侨务部门的全部工作内容就是这两个服务。“两个服务”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它们互为手段和目的。
从侨务工作的当前任务和现实任务上看,“为侨服务”是手段和基础;“为国服务”是方向和目标。侨务工作眼前要做的事情、它的现实任务,就是要通过为侨服务来调动广大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积极性,从而为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三大任务”服务。这是没有什么问题。
但从侨务工作的长远任务和根本任务上看,“为国服务”也是手段和基础;“为侨服务”则是方向和目标。众所周知,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任务是“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体现在侨务工作上就是“以侨为本”,即以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为本。中国侨务所做的一切工作,包括开发侨力资源为壮大国家实力所做的各项工作,都是在做“以侨为本”的工作。争取国家的富强,最终还是“为侨服务”,为广大的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服务,为中华民族海内外全体成员服务。
“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对中国共产党性质的表述做了重要的补充,新党章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里所讲的中华民族,是包括海外华侨华人在内的海内外中华民族的全体成员。这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不仅要代表中国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还要代表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和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代表海外华侨华人的利益,必须通过侨务机构、侨务干部和侨务工作来实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侨服务”应该是我们侨务工作的最终目的。
三、从时间上看,“两个服务”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
“两个服务”作为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侨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为华侨“输财助战”的爱国行为服务和为到解放区来参加中国革命的归国华侨服务。延安时期,党为了开展侨务工作专门成立了“海外工作委员会”,简称“海工委”。这个时期开展海外侨务工作的机构主要是“香港八路军办事处”简称“香港八办”,又称“保卫中国同盟”简称“保盟”。中共延安时期为海外华侨华人服务,主要是通过“香港八办”来实现。在中共延安“海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当时还成立了“延安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延安侨联”,其主要任务就是为根据地的归国华侨服务和发挥归侨在中国革命和根据地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侨务工作“为国服务”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中国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服务。包括党通过侨务工作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革命的理解和支援;通过侨务工作争取海外华侨在人力、物力、财力和道义上对中国革命和反侵略战争的帮助等等。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侨服务”的内容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国内侨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为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服务。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中国政府就明确提出了“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侨务工作八字原则。当然,由于“左”的影响,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侨务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偏差,甚至在“文革”中取消了侨务机构。但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大部分时间里,侨务工作总的方针和原则还是正确的。
国外侨务工作的内容主要是为保护海外华侨的正当权益服务。包括通过外交途径严厉谴责某些国家迫害华侨的行径;在国内建立华侨农场,妥善安置大批归国华侨和难侨;提出取消双重国籍的政策,保护华侨华人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等等。
新中国成立以后,侨务工作“为国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为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以及建立强大的国防力量服务。为此,侨务工作做了大量的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引进技术的工作。从而奠定了中国实现工业化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后,侨务工作“两个服务”的内容又有了一个新的飞跃。“为侨服务”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阶段,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末,“为侨服务”的内容主要是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彻底地纠正自土改以来一直到“文革”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左”的错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今,“为侨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为保护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服务,以及为海外华侨华人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这个时期,国内侨务工作的“八字原则”发展为“十六字原则”,即“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随着我国国力的逐步增强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新世纪以来,国外侨务工作开始上升到主体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后,侨务工作“为国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三大任务”服务,即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发展同各国人民友好与合作交流”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侨务工作为国服务的具体做法从“请进来”发展到“走出去”,又发展到为中国的“和平崛起”的发展战略服务。
以上对中国共产党侨务工作历史的简单回顾,是为了说明一个道理:“两个服务”是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这个基本任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侨务工作基本任务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国家和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双向需要”。满足“双向需要”是一个历史过程。
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侨务工作在不变中有与时俱进的发展——侨务工作“两个服务”的基本任务是不变的,但其具体的内容和形式,又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国内外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侨务工作在不断变化中又有始终不变的东西——不论侨务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如何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侨务工作“两个服务”的基本任务又是始终不变的主线。
四、从空间上看,“两个服务”在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着眼点
在不同的环境、针对不同的工作物件,侨务工作“两个服务”的着眼点是不同的。侨务工作的“为国服务”任务,在当前的情况下,应该具体着眼于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服务上。
侨务部门首先是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是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单位。所以,侨务部门必须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来说,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关注的是当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问题,这是大局、是中心工作。因此,各级侨务部门的工作着眼点,也必须放在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服务上。各级侨务部门的工作,都要力争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办一些实事,真正体现出侨务工作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上的“有为”,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争取到侨务部门的“有位”,从而也才能现实“为侨服务”的工作目标。实践证明,这样的工作思路比较容易实现侨务工作的良性互动。“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能有为”的理念,已经被广大侨务工作者视为推动侨务工作规律性的认识。
在侨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侨务工作的良性互动有这样的规律:侨务部门要为地方经济发展真正做点实事儿——就必须充分调动海外华侨华人的积极性;要调动华侨华人的积极性——就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侨服务。为侨服务的工作做好了,华侨华人才能有更多更大的积极性来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服务。地方的经济建设有了新的起色——就会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侨务部门的重视和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对侨务工作的支持;有了领导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援——全心全意为侨服务的工作就有了可靠的保证;为侨服务的工作有了保证——就能更进一步地调动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的积极性。从而侨务工作又会进入新一轮和更高层次的良性互动回圈的工作状态之中。这是我们广大侨务工作者,在长期的侨务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
侨务工作良性互动规律
在实际的侨务工作中,“两个服务”是互为因果的关系。这就是侨务工作良性互动的周期回圈过程。实践证明,要打开侨务工作的局面,工作的着眼点就必须放在为经济发展服务上。只要各级主要领导和政府各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看到了侨务工作给地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实际效果,“为侨服务”的工作就能够得到领导的重视和群众的支援,为侨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也就比较容易开展起来。
从另一个方面说,针对侨务工作的对象——海外华侨华人和国内归侨侨眷,侨务工作的着眼点应该有所不同。侨务工作要注重强调“为侨服务”的方面。这不论从工作策略上说,还是从根本目标上讲,都是必须的。
特别是在侨务对外宣传上,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当侨务工作者在海外华侨华人中间谈到中国侨务的基本任务时,不益更多地强调“为国服务”的方面,应该大力宣传“为侨服务”的方面。“侨办侨办,为侨而办”,侨务工作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侨服务。这是侨务工作者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说的话,至于占海外侨胞大多数的外籍华人为不为祖籍国服务、什么时候为祖籍国服务、采取什么方式为祖籍国服务,那是他们自己考虑的事情,侨务工作可以提出某些建议,但不能对华人提出过分的希望和强人所难的要求。
因为在海外侨胞中,外籍华人毕竟要占绝大多数。华人已经加入了当地国的国籍,虽然他们仍然保持有中华民族的情怀,也非常愿意为祖籍国的繁荣和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但他们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必然会受到其国籍身份和政治立场的制约。从公民身份的法律意义上讲,外籍华人的“为国服务”,第一位的应该是为他们的所在国服务。为祖籍国服务,只是他们被民族情感所驱使的行为,并不是法律赋予他们的责任和义务,更多地也不是被他们的政治倾向所导致的举动。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侨务工作对华侨和对华人的要求必须有原则的区别。我们侨务工作者在与海外华侨华人进行交往时,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这是侨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的政策素养。
原国侨办主任郭东坡同志在任期间出访时,不论走到哪里,首先强调的就是一句话:“侨办侨办,为侨而办”。现任国侨办主任陈玉洁同志出访时,面对海外华侨华人也是强调一句话:“情为侨所系,权为侨所用,利为侨所谋”。这两句话讲的都是一个意思,就是强调“为侨服务”。海外华侨华人的反映是非常好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为侨服务”就是“为国服务”,侨务部门为侨服务的工作做好了,肯定会带来海外华侨华人“为国服务”的显着效果。这种效果会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可能表现在华侨华人回国服务上,也可能表现在为国服务上;可能表现在经济建设上,也可能表现在对外友好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等方面。侨务工作就是通过为侨服务来为国家(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友好交流合作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五、“两个服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通过以上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得知,侨务部门具有双重身份的工作定位,既要代表华侨华人的利益,又要体现国家的利益。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互为手段和目的的“两个服务”。侨务工作“两个服务”的基本任务,在时间的发展上表现出多样性的统一,在空间的协调上表现出两点中的重点。既然如此,我们在实际的侨务工作中就应该全面地把握“为侨服务”和“为国服务”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要保护华侨华人的利益,又要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国家民族的利益和华侨华人的利益,在根本上应该是一致的。因为只有国家强大了、民族振兴了,才能建构起海外华侨华人的坚强后盾,国家也才能有实力来保护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利益。反之也是一样,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他们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也才能有实力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国家民族的利益和华侨华人的利益又会存在矛盾。侨务部门的任务就是,在保护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利益的同时又不能损害国家民族的利益;在维护国家民族利益的同时也不能伤害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利益。中国侨务双重身份的角色定位,决定了他必须通过“两个服务”来处理好各种具体矛盾,从而创造出能够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最佳结果。
在侨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两个服务”辩证统一的关系,必须体现在处理侨务工作的具体事务上。比如,某侨商到某地区来投资,需要当地侨务部门从中协调,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侨务工作者,就必须向有关企业和有关华商的双方都真实地介绍情况,不能为了维护本地区或某企业的利益而不向华商讲明实情,也不能为了使某华商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有意向当地政府或企业隐瞒真像。任何的不真实,都会产生资讯的不对称而损害某一方的利益。侨务工作在类似这样的具体操作中,就实际地存在着正确把握“为侨服务”和“为国服务”两者的平衡关系问题。
在侨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两个服务”辩证统一的关系,还应该体现在对侨务工作的总结和宣传上。比如,在引进侨资的问题上,不能只宣传报导侨务部门引进了多少侨资,给地方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多大的贡献这一个方面;还应该实事求是地宣传报导,侨资的引进给有关侨商带来了多少合法利益、对他们事业的进步和在海外的生存发展起到了哪些积极作用的另一个方面。应该实事求是地总结和宣传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否则就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只讲侨资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容易引起海外华侨华人及所在国政府对中国侨务的误解,把侨务工作错误地看成就是掏海外华侨华人腰包的工作;只讲侨资企业在中国获得的利益,也容易引起地方政府和民众对侨务工作的误解,把侨务工作片面地看成是牺牲地方利益的工作。成功的侨务工作应该是国家民族利益和华侨华人利益的双赢。那种以牺牲华侨华人利益为代价来换取地方经济发展的侨务工作,不能算做是成功的侨务工作(捐赠专案除外)。同样,以牺牲地方利益来换取某个或某些华商能获取更多的利益的侨务工作(优惠政策除外),也不是成功的侨务工作。成功的侨务工作一定是通过“两个服务”而达到的双赢和多赢。
类似的情况还非常多,我们侨务工作者的思想水准和工作水准,在很大程度上就具体体现在正确处理“两个服务”之间的关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