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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构想

  邓小平不仅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科学命题,而且反复指出关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构想。根据邓小平的有关论述和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初步实践,我们认为,关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构想,最主要的有下列几个方面:

  一、以社会主义为主体的一国两制

  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在相互联系、相互矛盾中存在和发展的。只有处理好各个事物之间的联系与矛盾,才有办好一件事情的可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走自己的路,同样必须处理好各种矛盾。其中,处理好中国大陆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的关系,创造一种气氛良好、和缓统一的国内环境,有利于从全局上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开展,保护和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

  因此,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来,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他还指出:“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我们从中国自己的情况出发考虑的。”我国的现状是:大陆的社会主义和香港、台湾的资本主义,谁也不好吞掉谁,用武力解决,双方都是不利的,而实现国家的统一,是民族的愿望。面对着这个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即一国两制的和平方式来解决。这从世界历史上看,还没有先例。实行这种政策,既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政治手腕,而完全是以我国实际情况为基点,充分照顾到香港、澳门、台湾的历史和现实。因为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不仅可以减少国际争端,而且还可以为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种国际争端提供一个范例;同时,对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本身来说,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能够保持它们的繁荣和稳定,因而能为絶大多数港澳台人士所接受。

  关于对香港问题所采取的立场、方针和政策,邓小平指出,我国政府在1997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北京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我们派去的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我们对香港的这些政策,保证五十年不变。

  对于台湾问题:我们承认其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湾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的地方政府以至自治区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实行以上政策,会不会改变大陆的社会主义?不会。因为“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 “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会改变的,永远不会改变”。我们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不是牺牲社会主义的主体,而是坚持以社会主义的主体为前提的。中国共产党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这是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动摇的坚定信念。实行一国两制政策,和平解决港澳台问题,正是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前途和根本利益出发,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进行,坚持和发展大陆社会主义这一主体,同时也使社会制度不同的特殊地域得以繁荣稳定,从而形成强大统一的国家,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以自力更生为立足点的对外开放

  邓小平运用唯物辩证法关于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则是这种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这一原理,深刻指出:“我们搞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的现代化。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主要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条件,以自力更生为主。”他又说:“象中国这样大的国家搞建设,不靠自己不行,主要靠自己,这叫做自力更生。”这“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象我们这样大的国家,不靠自己内部的力量、全国人民的力量来办现代化建设事业,是根本行不通的。对外开放,就是在这个立足点上的对外开放,而不是离开这个立足点,吞下损害我国权益的苦果,变成依赖外国力量的附庸。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有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开创精神,以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否定这个立足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失去内在的发展变化的根据,与唯物辩证法的要求背道而驰。

  但是,自力更生并不排斥对外开放。中国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落后状态,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闭关自守。由于种种原因,在本世纪50、60、70年代,基本上是关起门来搞建设,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面貌。要搞社会主义现代化,离开对外开放,是无法实现的。这是因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搞现代化建设,我们缺乏经验,缺少知识,缺少资金,困难很大。只有在坚持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一切国家建立、发展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关系,长期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充分利用外国智力,引进先进技术,吸引外国资金弥补自己的不足,才能尽快地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当然,不能生搬硬套,跟在洋人后面亦步亦趋。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上说,光讲内因是不行的,必须有一定的外因作为加速事物发展变化的催化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看不到外因的重要作用,是没有出路的。然而,有了一定的外在条件,如果不通过自己的消化,搞洋跃进,也会把事情搞坏。所以,正确地处理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的关系,是必须时常注意的问题。在当前,尤其要端正对对外开放的认识。

  需要明确的是,对外开放,是世界性的,不能片面理解为只是对某一地方或国家的开放。邓小平指出:“对外开放,我们还有一些人没有弄清楚,以为只是对西方开放,其实我们是三个方面的开放。”一是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开放。我们吸引外资、引进技术等等,主要是从那里来的。二是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开放。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只是对这一方面开放,此后把门一关,没有进展。现在即使国家关系不能够正常化,也可以做做生意,搞技术合作,合资经营,技术改造。三是对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开放,吸取这些国家的长处,“有很多文章可做”。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已取得可喜的进展。据统计,到1985年9月为止,实际利用各种形式的外资已达200亿美元;兴办合资企业1800多个;引进的几千项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支持了我国能源、交通、农业、原材料工业、科学教育等方面的重点建设,对促进我国现有企业上质量、上品种、上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起了积极的作用。这些事实证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大大增强了我们自力更生的能力,加快了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有些同志担心实行对外开放会冲击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会“丧权辱国”,这是没有根据的。因为:

  第一,我国现在已建立起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从1950年到1983年累计,工业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基建投资新增加的固定资金,加上流动资金,大约已达1万亿元。而至1985年9月止,我国引进外资的总额为200亿美元,这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只占一个极小比重。就是吸引几百亿、上千亿外资,也冲击不了我国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只会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

  第二,我国对外开放的性质完全不同于旧中国的门户开放。旧中国的门户开放,是在帝国主义武力讹诈丧权辱国的情况下进行的,完全处于被迫状态,根本谈不上平等互利的关系。现在的对外开放,则是在维护国家权益的前提下,主动自觉地开放,幷且成为长期的基本的国策。在同外国签订一切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时,都是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只能在规定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取得一定利润。

  三、以经济特区为开放基地、沿海开放城市为跳板,逐步向腹地推进,带动全国经济起飞

  为了更好地实行对外开放这一长期的基本的国策,必须有实行这一国策的开放基地。创立经济特区,就是创立实行这种国策的开放基地。现在,创立经济特区的问题,已经不是理论上争论的问题,而主要是实践上如何总结提高的问题。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已经创办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等四个经济特区。这些特区的情况怎样呢?

  根据有关资料,一、1984年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方面:与外商签订各种经济合作项目1400多个,与国内外客户签订协议投资额为9亿美元,当年实际使用3.3亿美元,截至1984年年底,四个特区共与外商签订各种经济合作协议已达4000多项,协议投资额达40亿美元,实际投资为8亿多美元。二、基本建设速度加快。1984年已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0亿元,比1983年增长73%。其中深圳已从过去的边境小市镇,发展成为各种基础设施、工业厂房、商业楼宅、旅游场所基本配套的新兴城市。其他三个特区也都初具了投资环境。三、工农业生产迅速增长,1984年产值达到33.4亿元,比1983增长62%。其中深圳增长100%。四、经济效益有较大提高。1984年的财政收入达到7亿多元,比1983年增长40%。其中深圳增长50%,工业企业的利润增长160%。五、除深圳外各特区都相应扩大了面积,其中珠海特区的面积由原来的6.7平方公里调整为15.6平方公里,汕头特区由原来的1.6平方公里调整为52.6平方公里,厦门特区由原来的2.5平方公里扩大到厦门全岛和鼓浪屿,共达131平方公里。

  这些事实证明,“特区将成为开放的基地,不仅在经济方面、培养人才方面得到好处,而且会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我们要把经济特区办成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管口、知识的窗口、对外政策的窗口。

  我们不仅要创办经济特区作为开放基地,而且还要设立沿海开放城市,作为沟通开放基地与腹地之间的跳板,带动全国的经济起飞。到1984年5月止,我国政府已确定了14个沿海开放城市,情况也是令人高兴的:一、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步伐明显地加快。1984年14个城市同外商签订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的合同数和协议投资额、引进技术的项目数和成交额都相当于前五年的总和。二、这14个城市与内地发展了横向的经济联系。其中大连与东北三省初步商定要兴办180多个工业项目;连云港与陇海铁路沿线的省份签订了100多个经济技术合作的合同;南通市与200多个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了科技协作关系。这不仅加速了这些城市本身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内地与之协作的单位或地区。三、更令人振奋的是,我国政府已经决定,要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幷且准备在今后适当时机,将北方的辽东半岛和胶东半岛也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使我国北起大连港,南至北海市,形成一个对外经济开放的地带,促进和带动内地的建设。

  这一构想,是对于唯物辩证法关于点与面这一对矛盾关系的正确运用。没有开放的基地不行。有了开放基地而没有沟通它与广大腹地的跳板也不行。有了开放基地和开放跳板,但不把它们有用的经验和办法加以推广,从而带动广大腹地的经济发展,这就会失去创立开放基地和选择开放跳板的最终目标。

  四、以生产责任制为基本原则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城乡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日趋繁荣

  中国本是个农业国,现在仍有80%的人口在农村。中国社会能否安定,首先要看到农村能否发展,农民生活能否改善。因此,必须把发展农业切实地放在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上,这也是对内搞活经济所必须。在最近6年间,党领导农民进行的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创造了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而克服了长期存在的生产上的瞎指挥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把小规模的分户经营与专业化、社会化生产结合起来,使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和亿万农民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继承了合作化的积极成果,又解决了农业中一个长期没有解决的根本性问题,终于找到了真正在中国土壤上产生的、适合当前农村条件的新形式。据统计,1983年全国有138个县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翻了一番,其中蠡县、滨县、武城、无锡等四个县(市)增长两倍以上。农业生产在前年大丰收基础上又获得了全面增产。8亿农业人口的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越来越猛,已成为国内市场的重要支柱,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推动作用。

  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或正在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当前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无疑旨在克服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中的弊端和缺陷,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经济体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现行体制上的种种弊端,恰恰集中表现为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所以,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就要求解决好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要解决好职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保证劳动者在企业中主人翁的地位。总之,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这样做,既在全体上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统一性,又在局部上保证各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进取性,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为此,在企业内部明确对各个岗位、每个职工的工作要求,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利益相统一,职工的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的基本原则,城市经济就会象农村经济一样出现新的高涨。

  从上可知,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实行生产责任制,打破“大锅饭”的政策,都是普遍适用的。虽然“工业有工业的特点,农业有农业的特点,具体经验不能照搬,但基本原则是搞责任制,这是肯定的”。可以设想,由于在城市实行以生产责任制为基本原则的经济体制改革,将会极大地推动农村下一步的改革。农村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必由城市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那时,城市改革将释放出更大的活力,向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推动科技、人才、信息等大规模地向农村扩散;城市也对农村的发展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要求农业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品种更加丰富的农产品。因此,一个城乡合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日趋繁荣的局面,就一定会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五、在特别注意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就是建设物质文明。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忽视了发展生产力,所以现在“要特别注意建设物质文明。与此同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这里提出了很重要的问题:

  首先,是否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建设物质文明,是鉴别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是否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标志。马克思主义是最注意发展生产力的。共产主义的含义就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按需分配就是一句空话。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在社会主义阶段,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而且要比资本主义发展的速度更快,才能把贫穷的社会主义变为富裕的社会主义。

  第二,是否在发展生产力、建设物质文明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是检验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是否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标志。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要敢于领导全体社会成员在发展生产力、建设物质文明的基础上,使全体社会成员在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上逐步得到提高。社会主义就是要达到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目标。到本世纪末,我国要达到小康社会的水平,就是依据这一目标,实事求是地提出的奋斗方向。当然,共同富裕并不等于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因为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以劳动为前提的,劳动者体力智力上的差别,所提供的劳动在质和量上必然存在差别,掌握先进技术和劳动方式在时间上也有先有后;再者,劳动者赡养的人口不同,以及各个地区、各个企业自然条件、生产条件的不同,由此形成劳动者富裕程度和时间上的差别。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企业和个人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无疑,“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使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部分更好地发展起来,而不是两极分化。提倡人民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一部分先富的人帮助没有富的人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

  第三,在特别注意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强调重视知识,重视人才,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国际主义、爱国主义都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各种构想,都要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来统帅,作保证。例如,无论发展国民经济,还是改革经济体制,都迫切需要大批既有现代化经济、技术知识,又有革新精神、勇于创造、能够开创新局面的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企业管理干部。但是,据统计,1983年全国有1.3万多名经管类大学毕业生,只能满足全国需要的17%左右,1984年也只能满足19%。另方面,即使有了人才,而不加尊重,我们的事业也不能搞好。我国十亿多人口,知识分子只占0.6%左右。其中有些人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起用。对此邓小平十分尖鋭地指出,《决定》共十条,最重要的是第九条,就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八个字。能不能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是“事情成败的关键”。当然,我们所讲的人才,不仅要有文化,更要有共产主义理想、道德和纪律。现在要特别强调理想和纪律的重要性,以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那些不正之风,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和科学构想,内容是极其丰富的。对此所进行的研究和探讨,还做得很少,亟待学术理论界的共同努力。本文也仅仅是一次尝试和探索,不对之处,恳切希望批评指正。 

  (这是作者发表在《青海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的论文,反映了作者当时对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初始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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