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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台经贸合作发展现状与特点
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发展进程中,经贸合作、优势互补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旋律。研究、促进澳台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当然也不能离开这一点。
一、澳台经贸合作发展的三个阶段
翻开澳门与台湾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澳门与台湾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澳门与台湾共同信仰妈祖文化,而且20年来有近10万名台湾人的近亲闽籍人士移居澳门,很早开始,澳门与台湾民间就有了经贸往来。但是由于发展环境、政治、历史等原因,澳台经贸合作起步晚,且时有起伏。一般学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经贸合作关系则起步于1980年代,在经历了1980年代、1990年代及本世纪初等几个重要发展时间段后,澳台经贸合作关系在不断磨合中日益深入发展。
1、1980年代前,台澳经贸合作关系尚未起步
澳门与台湾同属于岛型经济,1980年代前,二者都以其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特殊关系,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以澳门为例,1971-1981年澳门年均经济增长速度高达16.7%。但是,受当时世界经济发展环境以及海峡两岸紧张关系等的影响,1979年前,澳门与台湾不仅经贸关系几乎处于停顿状态,而且澳台双方的交通旅游、文化教育关系也极为不畅,交流甚少,甚至台湾民众到澳门需要在香港寻找律师担保,再向葡萄牙驻港领事馆申请入境签证。
2、1990年代前后,澳台经贸合作关系进入曲折发展阶段
1970年代末,世界经济发生巨变,这对澳台经贸关系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影响较深远的包括:(1)1979年开始中国大陆实施了改革开放的政策。中国大陆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且廉价,市场广大且发展潜力巨大,对海外投资者,尤其是港台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资料显示,自改革开放以来,港、澳、侨、台不仅是投资中国大陆的先行者,而且长期以来其投资额在外商总投资额中占有三分之二的权重。(2)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由于复苏缓慢,奉行贸易保护主义,台湾长期以来实行的出口扩张战略面临挑战。例如,1960年代中期以来,作为台湾最大出口市场的美国的对台经贸关系发生了变化,由于(1)台湾出口到美国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已逐步被大陆及东南亚各国的产品所取代,而某些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竞争力又逊色于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2)美国1989年取消了对台湾的“普遍化优惠关税”(GSP)待遇,予以种种进口限制。台湾产品因此在美国市场处于两面封杀地位。台湾出口总额中,美国市场所占的比重由1984年创出48.8%高峰值后,则逐年下降到1994年的26.2%。为此,台湾一方面调整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寻找新的出口市场与资本投资地。19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大陆和东南亚各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既为台湾提供了广阔的出口市场,也为台湾劳动密集型资本找到理想的投资地。据统计,从1984—1994年台湾对亚洲的出口,由占其出口总额的29.5%上升到49.4%,其中对香港的出口比重由6.9%提高到22.8%,为台湾第二大出口市场。而台湾对香港的出口额中有近70%转口或转运到中国大陆。但由于台湾当局的一意孤行,两岸间的正常经贸往来必须通过第三方间接进行。澳门与香港由于其特殊的制度与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成为台湾与祖国内地投资和贸易的仲介与桥梁。
澳门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居东北亚与东南亚中继点及亚太经济区经济高速增长带的中心,且实行自由开放的经济体系——1)是个历史悠久的“自由港”,在这里有开办公司自由及资金、人员、货物进出的自由;2)税制简单,税率低,经营成本低,而且有诸多的优惠措施。3)国际化程度高,已参加了50多个国际组织,是27个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其中作为单独关税区,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与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特别是与欧盟及葡语系国家有着传统的经贸联系,被纳入欧盟投资伙伴计画。1992年澳门与欧盟签订了《贸易暨合作协议》,澳门据此可获得欧盟提供的特殊优惠和便利。欧盟还在澳门建立了面向亚洲区域的"欧洲资讯中心"、"欧洲文献中心"和"欧洲旅游培训中心",提供有关欧盟法津、贸易、市场、投资等资讯服务,欧盟有意将澳门作为欧盟与中国以至整个亚洲联系的纽带。此外,联合国在澳门设立了联合国大学软体技术研究所、联合国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献中心和澳门教科文中心等三个机构。
这一切使澳门在中国大陆与台湾经贸中三个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其一,中国大陆对外的视窗与桥梁;其二,台湾对大陆投资贸易的仲介与跳板;其三,祖国内地、台湾与葡语系国家、欧盟联系的桥梁与仲介。因此,祖国大陆、台湾、澳门三方都在为用好澳门这些资源而努力,从而客观上使澳门成为台湾拓展大陆市场的极佳合作伙伴之一。
1979年祖国大陆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两岸政治、经贸关系开始解冻。澳门当局也于1982年,对持台湾护照入境者实施落地签证政策,规定台湾民众在澳门码头上岸后只需在特别通道办理落地签证手续,便可无条件在澳门逗留14天。台湾与澳门的经贸关系由此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但一方面由于海峡两岸只是单方面开放,另一方面澳门由于地小人少,资源缺乏,境内没有优良深水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经济及社会发展水准,都较香港为逊,因此,在香港与澳门间,台湾更倚重与香港的经贸合作。根据台湾官方统计资料,1983年澳台双边贸易总额仅有130万美元,1985年虽然有较大发展,但由于基础弱,双边贸易总额也仅达740万美元。
1990年,台湾当局又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间接投资。澳门以其自由港、祖国大陆的对外视窗、与西方国家广泛的联系,以及多个世界组织成员等特殊身份,在台湾对外“拓展生存空间”、对大陆经贸往来中的地位与作用逐渐加强。澳台经贸合作也在逐步发展着。尤其是1995年底澳门国际机场建成后,台澳航线的开通,不仅在航线上开辟了澳门至台北、澳门至高雄两航线,而且开创了中国大陆--澳门--台湾间 “换航班号不换机” “一机到底” 的“间接直航”的模式。澳台航线开通后,澳门与台湾互免签证,澳门(中国)旅行社在台湾机场设立了办事处,迅速受理台湾旅客进入大陆的签证;而且台湾旅客持护照除可免签证进入澳门20天外;在澳门机场内,中国旅行社澳门分社一小时便可为其取得台胞证转往中国大陆。由于澳台航线费用低、时间短、手续简便,既方便了澳门与台湾间货物、人员往来,更方便台湾与大陆间的人员与货物往来,由此澳台两地贸易往来迅速升温。此时,咨讯、电子等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高速发展,体积小、附加值高时效性强的产品在台湾出口值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对航空运输需求增加。1995年底澳台航线开通后,在货物贸易上,部分填补了澳门没有深水港的缺陷,澳台航线成为黄金航线。1995年双边贸易额增加至2.16亿美元,1996年攀高到2.65亿美元。随着台、澳和中国大陆两岸三地贸的蓬勃发展,1990年代末澳粤珠一带聚集了8000多家台资企业,由于两岸金融机构间未能建立直接通汇关系,1997年2月台湾当局批准“台北国际商业银行”在澳门设立分行,这是第一家在澳门开设分行的台湾银行。该银行获准与澳门银行及在澳门的中资银行业务来往,两岸银行可透过在澳的台资银行进行直接金融接触,台资可从台湾银行将资金汇至其澳门分行,再由台资银行的澳门分行,透过中国银行的澳门分行,将相关的资金汇往台商在大陆开户的相关银行,达到准直接或间接通汇,相当程度上方便了台资进出中国内地,同时亦加速了澳门与台湾的经济往来。此外,也方便了在台工作的澳门人及在台深造的澳门学生家庭的资金汇兑往来。因此,1990年代后期,澳台经贸合作不断加强,两地贸易额不断创新高,至1998年,据台湾“财政部”统计资料显示,澳门与台湾的贸易额则达到了本世纪的最高点3.60亿美元(见下表7-1)。
根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司资料显示(见表7-2),台湾已成为澳门进出口的第四和第五大贸易伙伴。而且台商在澳门的投资力度也在加强,投资范围已由零售业逐步扩展到银行、房地产和制造业等领域;投资规模也不断扩大,投资总额已超过100亿港元。
3、澳门回归后,澳台经贸平稳发展
1999年10月,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按照“澳门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政策,澳台关系的性质和特征发生了变化。澳门成了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再不是两岸之外的第三地。澳台关系成为两岸关系的一部分,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台湾当局在政策和策略上都作出新的适应性调整,基于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和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宣布了关于处理“九九”后澳门处理台湾关系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政策”,即“钱七条”。“钱七条”既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方针,又给予特区政府一个内地省份所无法拥有的处理澳台关系的空间,有利于继续发挥澳门在两岸关系中的独特作用。
对台湾当局而言,基于台湾的利益及其两岸政策的考虑,也采取现实积极的态度适应澳门地位的变化。台湾把澳门从“外国地区”转变为“有别于大陆其他地区之特别区域”, 制定了《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来处理台湾和澳门的关系。而台湾驻澳门的机构则改为“台北经济文化中心”,且其在推动澳台经济文化交流,安排台商到澳门考察、洽谈、投资事宜,沟通两地“产、学、商”团体互访、传递两地资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增进台、港、澳民间的交流与合作,台湾“行政院内政部”规定,自2001年8月8日起,持有进出台湾的有效入境证,而且曾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的人士,在抵达台湾中正机场或高雄小港机场时,可以申请临时入境,停留14天。2002年,台“内政部”又对此项规定颁布修正案,放宽申请对象。规定从2002年6月12日起,只要是在香港、澳门出生的港澳居民,第一次来台亦可办理落地签证。
这一阶段的澳台经贸合作平稳发展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证实。首先,澳门经济得益于内地广阔的市场、丰富低廉的劳动力资源,以及原料、能源、食品等支持,经济迅速复苏。70年代,澳门由于内部推行政府不干预的自由经济政策——对外开放、自由贸易、外汇自由汇兑、人员自由往来、简化税制、免征进出口税等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给予关税和配额方面的优惠,加上地价、楼价、工资等投资成本都较香港低,澳门出口导向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从而推动了澳门经济的起飞。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统计,从1971年-1981年的10年间,澳门经济以年均16.9%的速度发展;1982-1990年,澳门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高达18.7%,在这两个时期,澳门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但进入1990年代后,澳门在世界经济不景气和内部产业结构失衡等问题困扰下,经济增长呈现不稳定及下滑态势:1990年澳门本地的GDP下滑至8%,1991年骤降为3.7%,1992年虽又陡升到13.3%,但1993年以后又持续下滑,至1996年开始出现负增长。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澳门经济也深受其苦,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1998年为-4.6%,99年为-3.0%。但自1999年10月澳门回归后,得益于内地广阔的市场、丰富低廉的劳动力资源,以及原料、能源、食品等支持,经济开始迅速复苏,2000年GDP增长率高达4.6%,2001年GDP为498亿澳元,增长率达2.1%,2002年达2.9%。
其次,澳门的对外经济关系,在回归后也从“市场自发”走向“政府推动”,使澳台经贸关系的发展进入持续稳定发展时期。出口制造业、旅游博彩业、金融业和地产建筑业等是澳门四大经济支柱,其发展需要市场、人力、资金流量、客流量等要素支持,仅依靠澳门现有28平方公里的面积,45万的人口显然是难以为继的。所以,在澳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其持续发展问题却面临诸多变数。同时,由于1990年代以来,大陆及亚太地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出口导向发展战略的实施,澳门的低成本优势逐步消退,并且,原先欧美西方发达国家放宽对澳门产品尤其是纺织成衣产品的限制,给予澳门关税和配额方面的优惠等做法有了改变。如从1997年7月1日起,美国海关对澳门输美成衣实行“缝合地”为原产地认定标准的新规定,规定重要工序须在澳门完成才可以享受配额优惠,否则将视为非法转口,并得扣减配额。这一变化一方面使得澳门利用大陆廉价劳动力资源、减低生产成本的“前厂后店”合作模式难以为继;另一方面也使得1970年代以来,香港厂商因利用欧美等国给予澳门的关税和配额方面的优惠,而转移到澳门的纺织、成衣出口加工业等也难以为继。目前澳门纺织及成衣主要出口地区仍以美国和欧盟为主,尽管订单和出口量减幅不大,但厂商透露利润已减少许多,整个加工业呈现萎缩状态,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式微。反过来又对澳门房地产、金融、旅游经济的发展产生一系列的不利影响。因此,以工业转型为主的经济结构的再调整已引起普遍关注。但由于各方面因素,澳门一直缺乏向外拓展和增强经济活力的新动力和增长点,转型速度较为迟缓,制约了澳门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台湾却有充足的资金资源与在高端电子、通讯方面的技术等丰富的技术资源,以及丰富的旅游客源资源等,对澳门经济发展、转型极具稀缺性,有很高的利用价值。澳门工商界早以对发展澳台经贸合作关系,希冀引入台资,解决澳门经济结构单一、产业升级的难题怀有极大的兴趣。澳门回归后,特区实施了 "固本培元,稳健发展"的施政目标,重点整治社会治安,提高行政效率,完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复苏。澳门与台湾的经贸合作,也逐步进入持续稳定发展的新时期。根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司资料,澳台间贸易总额1999年为17.66亿澳元,2000年为18.93亿澳元,2001年增加至23.46亿澳元,2002年则较2001年增长10.02%,达25.81亿澳元。
二、澳台经贸合作关系发展的特点
澳门与台湾均属于典型的“海岛经济”,资源的匮乏、市场的狭小,使得它们在发展经济时,对外存在极强的依赖性,需要同外界进行合作。澳台间的经贸合作,由于它们各自的经济发展而呈现出其自身特点。
1、澳台经贸合作的优势互补
1980年代以来,台湾与澳门经济均呈高速发展态势。一方面,台湾经济高速发展后,资金需要寻找出路、产品需要新市场。而澳门凭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国际自由港、独立的关税地区地位;与欧美、葡语系及拉丁语系国家和地区、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和中国大陆等地密切的经贸关系;以及在欧美市场的关税、配额和贷款等方面享有的特殊优惠。因此,大批台商到澳门寻求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台湾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丰富的管理经验以及充足的旅游客源补充了澳门经济发展的急需。
对台湾来说,澳门的优势及其吸引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澳门的自由贸易政策和低税制。作为一个自由港口,澳门对原料和机器设备等进出口货物均免征关税,外国人在澳门开设或将公司交由外国人管理完全不受限制。在澳门投资,其公司所得税在2%至15%之间,个人所得税在10%至15%之间(以年薪5万5000澳元以上部分计算),公司无论大小,每年的营业税只征收300澳元,租赁所得税在10%至16%之间;投资工业的,工业用地租期为25年,全部和部分豁免市区房屋税,全部豁免营业税,所得税可享受5—10年减半,物业转移税全免或减半等。而且,澳门特区政府为鼓励工业的发展,规定只要在澳门设立的企业及投资专案有利于推动澳门工业多元化、科技现代化,或对开辟新市场有贡献,或在生产过程中能增加附加值的企业,经澳门政府审批,就可享受一系列税务优惠。例如:房屋税方面,如购入的不动产作工业厂房之用可全部豁免,把不动产出租作工业用途时亦可部份豁免,若厂房设在澳门半岛,豁免期为10年;若厂房设在离岛,豁免期为20年。营业税方面,如预先已获政府批给税务优惠的企业,可全部豁免营业税。所得补充税方面,如预先已获政府批给税务优惠的企业,可享50%的豁免。旅游税方面,转让专供工业用途水不动产,包括其产业设施、行政设施及社会辅助设施,可享50%的豁免,用作离岸服务的营业单位可全部豁免。消费税方面,工业用燃油可以免纳消费税。具体征税及免税鼓励见下表。
对经营工商行业所得收益征收所得补充税。所得补充税必累进税,收益在澳门币30万元(37500万元)以上者,该课税的平均税率为15%;收益在澳门币30万元以下者,税率由2%至15%。自由职业者的收入以实得利润和估计利润为计算基础,视乎纳税人是否有完整的会计资料而定。
获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离岸机构领导人员及专门技术人员。*2
旅游税
对酒店及同类型场所、健身院、蒸汽浴室、按摩中心及卡拉OK的服务费征收5%旅游税。
旅馆、饭店及饮品营业场所免纳旅游税
印花税
凡以有偿方式移转的不动产划一征收3%的印花税。以无偿方式移转的不动产或其他价值超过澳门币5万元的资产,印花税率统一为5%。另外,新法例亦规范不动产中间移转之印花税率为0。5%。
转让专供工业用途之不动产,包括商业设施、行政设施及社会辅助设施,可享50%的豁免。*1
专用作离岸业务所涉及的商业用途单位。*2
消费税
对下列商品征收消费税:燃料及润滑油、烟草、酒精饮品。
工业用燃油免纳消费税
车辆税
对新机动车辆(包括重型摩托车及轻型摩托车)的实际出售价、进口商或买卖车辆之经济从业员自用之新机动车辆的进口征收机动车辆税。该课税率由30%至55%(重型摩托车及轻型摩托车课税率分别为10%及30%)。
供澳门政府机关使用的机动车辆、的士、旅游车、专门技术用途车辆、集体运输车辆及货运车辆,免纳机动车辆税。
保障基金
雇主每月须为本地工人供款澳门币30元(3。7美元),为外地工人供款澳门币45(5。63美元)。
*1指《工业政策范围内税务鼓励》(法律No。1/86/M,二月八日)
*2指《离岸业务之法律制度》(法令No。58/99M,十月十八日)
资料来源:《澳门优势》
澳门如此税率比欧美低40%以上,比中国内地低30%左右,这不仅在东南亚少有,甚至比以低税闻名的香港还低。如香港的利得税(对在港从事经营活动者赚取的纯利征收的税项)在15%至17%之间,而澳门的纯利税在2%至15%之间,香港的物业税(向土地和楼宇业主因出租土地和房屋取得的租金征收的税项)为15%,澳门的房屋税为10%至16%;香港的新俸税税率为3%至25%,澳门的职业税仅为10%至15%
二是澳台航线对大陆的“间接直航”政策。自1995年澳门国际机场投入服务,澳门与台湾双方协定互免签证,并实行“一机到底,落地签证”的政策,实现台湾与大陆间唯一一条可以“换航班号不换机”的“间接直航”方式,由此打破了两岸在“三通”问题上的僵局。不少台商利用澳门这种仲介地位作为进军粤西及全国的跳板,以及除香港外进入祖国内地的第二条便捷的通道。
三是澳门与欧盟的特殊伙伴关系。欧盟对澳门有三项优惠政策:其一,纺织协议。欧盟给予澳门28类纺织品的配额,使带有配额出口到欧盟成员国市场的纺织品免缴关税;其二,普遍优惠制。澳门产品在一定数量内出口到欧盟可享受免税或低税优惠;其三,国际投资伙伴计画。欧盟将澳门纳入该计画优惠名单,凡在澳门成立,由欧盟企业和澳门企业联合经营的企业,可通过该计画申请欧盟的津贴,优惠贷款和无息贷款。此外,澳门还与欧盟合作成立“澳门欧洲资讯中心”,使亚洲和其他各国及地区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该中心得到欧盟法律、投资、市场、贸易等方面的资讯。
四是投资经营成本较香港低。澳门的经营成本之低可由下表看出,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澳门的经营成本除水电费用基本一致外,地价、楼价和工资等都比香港低。如商业写字楼、高层住宅楼宇和工厂厂房等的租、卖价与深圳、广州、珠海等地基本相当,而较香港则低得多,差距在3-10倍;工人的平均薪金澳门虽较深圳、广州、珠海三地高一倍左右,但相对香港则也低得多,仅为香港工人工资的40%弱。此外,在澳门国际机场停靠,所征收的着陆费较香港国际机场为低,晚间使用所征收的费用只是日间的一半,同时亦不征收高峰期与过夜附加费。而且班次达61次以上的航空公司则会享受更加低廉的收费,其货运成本较香港转运一般可节省15%以上。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2001年底访问澳门时也指出,香港的竞争力在下降。
五是产业互补性强。作为微型经济体系,澳门的产业结构独具特色——博彩旅游业是澳门的经济支柱及产业龙头;新兴的离岸金融服务及后勤支援业因其地理和历史优势,对台湾拓展祖国大陆及世界市场而言,越来越具有利用的价值;但是作为澳门经济另一支柱产业出口加工业,依然停留在纺织及成衣的出口加工上,因此,在发展出口加工业方面,尤其是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领域,澳台有很大差距,澳台还有很大的合作潜力。
六是广泛的国际关系。澳门已参加了50多个国际组织,是27个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其中作为单独关税区,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而且与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经贸往来,共有50余个国家和地区在澳门设立了领事机构。与祖国内地、香港、台湾以及欧美国家保持着紧密的经济联系。是中西文化交流的中继站、联系中外市场的交接点。澳门还是一座具有南欧风味的小城,加上澳门商人对东西方市场和经营环境较熟悉,澳门拥有相对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等,比较适合外商作为拓展商务、科研及后勤支援的基地。事实上,近年来已有一些台资公司陆续来澳设立辅助后勤部门。
此外,由于台湾人均GDP水准高,较追求高品质旅游休闲生活,因此为澳门带来丰富的旅游客源及消费市场。对台湾游客而言,往澳门游玩既免签证亦可单天返回(据澳门统计资料分析,台湾旅客平均每一人次在澳门逗留只有1.43天)方便、简单,因此,有很大的吸引力。赴澳游客逐年递增。从1992年16万次人,1993年20万人次,1994年为19万人次,增至1995年的25万人次;自1995年澳台空中航线的开通后,据澳门特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1996年至1997年两年访澳的台湾旅客大幅度增加至75万人次及90万人次,分别占入境总人次的9.3%及12.9%;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访澳台湾旅客下降了10.15%,但尚有81万人次;1999年访澳台湾旅客人数再度跃升到98万人次,2000年赴澳游客首度超过百万达131万人次,2001年增至145万人次,2002年又突破150万,达153.29万人次;台湾成为中国内地、香港之后,澳门第三大旅客来源地。台湾的游客不仅是澳门航空的生命线,而且有强劲的消费能力。据台湾官方统计资料显示,台湾人均GNP1999年为1.3万美元,2000年为1.4万美元,2001年为1.3万美元,2002年约为1.3万美元,跨入了准发达国家和地区之列,对澳门消费市场很有刺激作用。根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对赴澳门旅游的台湾旅客访问调查资料显示,接受访问的台湾旅客1998-2002年在澳门的人均消费(不含博彩消费)水准分别980、866、942、932及984澳元,仅以此项计算,台湾游客在澳门的消费即由1998年的8亿澳元经济分别提高到13.53亿澳元和15.08亿澳元,为澳门的经济发展贡献不少。
2、澳台经贸合作多年来呈良性互动态势。
首先,澳台贸易近年迅速增长,但澳方存在巨大逆差。澳门官方的资料显示,澳门出口台湾的货值,1998年为2.5亿澳门元,1999年为2.1亿澳门元,2000年为1.7亿澳门元;进口台湾的货值,1998年为15.4亿澳门元,1999年为15.5亿澳门元,2000年为17.2亿澳门元,台湾成为继中国内地、香港、欧盟这后的澳门第四大进口地。但是由于澳门对台出口以针织服装、皮革制品、木制家俱及陶瓷等低价值的消费品和初级产品为主,而台湾对澳门的进口以电脑、电子零配件、化工原料和纺织原料等,不仅数量大而且单价高,以2000年两地进出口商品结构看,台湾对澳门出口中仅其他针织品一项就近5千万美元,高于澳门全部对台商品出口额。因此在澳台经贸快速发展的同时,双边贸易发展却极不平衡,台湾方面存在巨额顺差,并由逐步扩大之势,由1998年12.9亿澳元,1999年13.4亿澳元增加到2000年15.5亿澳元。
其次,台商在澳门投资增加,并涉足多个领域。台湾与澳门一样同属于“海岛型经济”,对外依赖极强。但澳门作为自由港、独立的关税地区,有其独特的优势,大批台商到澳门寻找投资机会。1990年代以来台商在澳门旅游、商贸、房地产业及制造业的投资总额约达百亿港元。其中有台湾联伟公司在澳门投资30亿港元开办赛马会;台湾汤臣集团投巨资到澳门的房地产业;台湾正大集团在澳门注册成立正大澳门实业公司及正大中国管理有限公司;1996年底,台商还与澳商合资开设“台湾产品中心”,该中心除以超级市场形式经营台湾产品外,还以此作为台湾产品销往大陆的据点。此外,台湾著名科技人(仓颉输入法发明人)朱邦复亦看好澳门的前景,于1990年代末在澳门成立一间多媒体传讯科技公司,参与澳门的多媒体传讯科技业的发展;台造利科技公司业已计画在澳门投资3千万美元兴建科技城。
其三,台湾银行在澳门设立分行。随着台、澳和中国大陆两岸三地贸易的蓬勃发展,澳门与珠海及大陆邻近地区的交通网络日趋完善逐渐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经济体系,澳粤珠一带地区台资企业估计逾8000家以上,但两岸金融机构间尚未能建立直接通汇关系,鉴于澳门在其中可提供资金中转服务,因此,1997年2月台北国际商业银行澳门分行正式开业,成为第一家在澳门开设分行的台湾银行。该银行获准可跟澳门银行及在澳门的中资银行业务来往,两岸银行可透过在澳的台资银行进行直接金融接触,台资可从台湾银行将资金汇至其澳门分行,再由台资银行的澳门分行,透过中国银行的澳门分行,将相关的资金汇往台商在大陆开户的相关银行,达到准直接或间接通汇,相当程度上方便了台资进出中国内地,同时亦加速了澳门与台湾的经济往来。此外,也方便了在台工作的澳门人及在台深造的澳门学生家庭的资金汇兑往来。
其四,澳台旅游关系蓬勃发展。旅游业是澳、台交流中最重要经济活动之一。自1982年澳门当局对台湾人入境澳门实行落地签证;1987年台湾开放大陆探亲,1988年9月起往返澳门、高雄的华澳客轮投入运营,台湾至澳门的观光客剧增;加之台湾生活环境的不断恶化,以及台湾人生活水准的提高,对休闲娱乐需求的增加,尤其是实行普遍“双休周”以来,台湾出游人数急剧增加。赴澳游客逐年递增。1997年至2002年以来台湾旅客在澳门入境总旅客中的比重分别为12.98%、11.75%、13.23%、14.31%、14.12%、13.29%,波动幅度较小(见表5)。根据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入境管理局”统计,从1984年到1992年,澳门前往台湾的游客仅为2.7万人次,而同期台湾赴澳门的游客高达53万人次,约为澳门到台人数的20倍。
其五,建立了良好的劳务合作关系。澳门回归前的十余年间,澳门约有1-2万多名劳工在台工作,他们大部分是从福建移居澳门的新移民,在台湾从事技术性较低的建筑业及其他体力行业的工作,由于语言相通,这部分工人报酬较高,月均工资在1-1.5万港币,每年平均为澳门的家庭汇回24亿澳元。这部分劳工占澳门总劳动人口的10%。其在台工作不仅缓解了澳门的就业压力,也为台湾的发展与建设提供了劳力资源。
此外,由于台湾的教育水准较高,高等学校较多的关系,台湾还是澳门青年升学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据统计,每年从澳门报考台湾大专院校的人数已由1990年的600余人增加到2000年的5000人;而赴台升学的人数近年每年都有3千多名;学成后返澳定居的大专院校毕业生每年也达4百人之多,并且这些学成归来的留台生在澳门的商界、政界已多有建树,为澳台经贸发展有诸多帮助。
其六,澳门将成为更多台湾人的理想家园。澳门别具一格的历史文化和欧陆风情,已经吸引一些台湾人士前来居住。1997年,陈履安等以澳门为基地向外推广中华文化;陈履安的儿子陈宇延则出任了该会副执行长,具体推动有关工作。目前该会已利用路环数幢村屋改造成“台湾小调”等观光、购物设施,并将展开连串计画,包括建造全世界最大的佛塔等。2000年和2001年,该会已先后组织几批台湾民众前来澳门参观“美丽家园”计画,其中有不少人已在澳门购房定居营造安乐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