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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澳贸易与投资合作关系的回顾


  闽澳经贸关系的发展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早期,与澳门跟广东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关系相比(始于70年代末期),显得比较落后。但近20年来,闽澳经贸关系规模从小到大,从单一的贸易投资关系,发展到旅游、劳务、金融等多方面的合作关系,极大地促进了闽澳两地的经济发展。
  
  一、闽澳双边合作的概况与特点
  
  1、双边贸易与投资发展的概况
  
  闽澳双边贸易关系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虽然波动幅度较大,但从总体来看是呈上升趋势。闽澳贸易总值从1985年的389万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2197万美元,尤其是福建对澳门的出口额,增长明显,从1985年的286万美元,扩大至2002年的2086万美元,增长了7倍多。澳门对福建的出口额则从1985年的103万美元扩大至1993年的1838万美元,2002年又降到111万美元。福建对澳门的出口主要是各种服装、化妆品、中成药、纸张、渔具渔网、棉制品、茶叶、工艺品、电子元器件以及少量的畜产品、皮革制品等。澳门对福建的出口主要是毛纱线、动物纤维、化纤布、有色金属矿产品等。
  
  双方的投资合作开始于1983年。是年先由福建泉州华泉公司在澳门注册成立,次年澳门也开始了对福建的投资。截止2002年底,澳门在福建的直接投资合同项目累计达到592个,合同投资额累计10.91亿美元,实际投资额累计3.98亿美元,投资领域主要分布在房地产、基础设施、批发业、谘询业、娱乐服务及酒店业、建材、电子、食品、服装、玩具、塑胶、纸制品、化妆品、水产养殖业和种植业等。截止2001年底,福建在澳门建立了14家企业,总投资1432万美元,主要经营工程、房地产、金融、旅游、贸易、劳务合作等行业,为福建省的改革开放事业和进一步拓展海外投资市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为福建省对外开放的重要“视窗”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闽澳双边贸易发展的特点
  
  由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因,相对澳门与广东尤其是与珠江三角洲之间的贸易关系来说,闽澳贸易关系的发展是较落后的。虽然澳门明朝初年就已形成港口,福建人也早已移居澳门,但闽澳的经济联系并不多。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祖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澳门政府允许大陆移民以来,移居澳门的福建人才日渐增多,近二十年来,定居澳门的福建人通过艰苦创业,积累了一定的财富,成立了各种同乡社团,使闽籍福建同胞在澳门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闽澳两地人员交往也进一步增加,带动了双边的经济活动,促进了两地的贸易投资关系的发展。双边贸易发展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1)双边贸易规模偏小。从表3来看,闽澳双边贸易总额最高也仅达到3616万美元,在以上19个年份的统计中,双边贸易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长达9个年份,1000-2000万美元的有6个年份,2000-3000万美元的2个年份,3000万美元以上的2个年份,即1992年和1995年。而在这19年中,福建的出口总额从5.57亿美元扩大到2002年的173.73亿美元,澳门的出口总额也发展到2002年的5.5亿美元(4395.9百万澳元)。内地与澳门的贸易总额1980年为2.6亿美元,1999年升至7.34亿美元,2001年达到8.62亿美元。可以看出,闽澳双边贸易总额不仅在各自的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极小,如2002年福建对澳门出口占福建总出口的0.1%,澳门对福建出口占澳门总出口的0.2%,而且在2001年澳门与内地的双边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也只有2.5%。目前内地已是澳门的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但闽澳双边贸易规模偏小,地位和作用都微不足道。
  
  (2)双边贸易增长波动幅度大。从表3来看,闽澳贸易关系虽然总体上是向前发展的,但闽澳贸易总值忽高忽低,呈波浪起伏状。双边贸易在1985至1987年比较平稳增长,1988年下降明显,1995年双边贸易又达到了历年的次高值3569万美元,但1996年双边贸易剧降到560万美元,仅是1995年的15.6%,之后是连续三年的低水准发展,双边贸易关系又退回到十年前的水准。2000年双边贸易关系得到恢复性发展,双边贸易总值达到1932万美元,2001年略有下降后,2002年双边贸易总值达到了2197万美元。
  
  (3)闽澳双边贸易中,劳动密集型轻纺产品的加工贸易占相当比重。福建对澳门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各种服装、化妆品、中成药、纸张、渔具渔网、棉制品、茶叶、工艺品、电子元器件以及少量的畜产品、皮革制品等。澳门对福建的出口主要是毛纱线、动物纤维、化纤布、有色金属矿产品等。除了一般贸易外,福建对澳门的进出口贸易中相当部分是从澳门进口原料,(如毛纱线、化纤布等)加工后再出口到澳门的产品(如各种服装)。福建省的泉州、石狮、莆田等地的对澳贸易中加工贸易就占一半以上。
  
  (4)闽澳双边贸易中,澳门存在严重逆差。澳门是一个极其典型的海岛型经济区域,资源匮乏,比诸英国、日本`、新加坡和香港,澳门的物资自给率更低。而内地资源丰富,又与之毗邻,自然就成为澳门生活物质、生产物质的最大的供应者。因此澳门与内地的贸易一直呈现逆差。从表1、表2也可以看出,澳门与福建的贸易除了1993和1994年表现为顺差外,其余年份均表现为逆差,当然由于双边贸易额在各自的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最高均不到1%,因此顺差或逆差对各自对外贸易的影响非常小,不会造成对双方市场或产业的冲击。
  
  3、闽澳双边投资的特点
  
  从澳门对福建的投资来看,第一,澳门对福建直接投资波动性特征明显。从表4看出,1984年澳门对福建的投资仅2项,合同金额34万美元,1985年澳门对福建投资增到6项,合同金额猛增到1480万美元,是1984年的43.5倍,然而1986年澳门对福建投资则只有1项,合同金额只有12万美元,还不到1985年的1%,1987-1990年虽然澳门对福建投资专案增加了41项,但合同金额总共才1081万美元,还不如1985年一年的金额,说明这期间澳门对福建投资的单项规模比1985年也小了许多。
  
  1991-1996年澳门对福建的投资呈现出异常明显的“山”形走势。从合同投资来看,从1991到1994年澳门对福建投资创下历史记录,即合同金额不仅连续4年稳步增加,而且合同专案数、合同金额都剧增,专案数增加了280个,合同金额总共达到63320万美元,是过去7年澳门对福建投资总额2607万美元的24.3倍。可惜这种增长势头没有保持下去,1995、1996出现了连续两年的急剧下降,1995年比1994年下降了63%,1996年又比1995年下降了84%,这两年的合同金额还不及1992年多,澳门对福建投资出现了明显的倒退。从实际到资来看,其走势与上述也基本相似,只是波动更大,在1993年达到次高值5130万美元后,经过2年的下降又于1996年达到最高值6870万美元。1997年以来,澳门对福建的投资波动性仍很明显,但不似前期那样的大起大落。1997、1998、1999、2000、2001、2002年合同投资分别增长43.9%、141%、5.7%、-16.4%、4.5%、40.5%,实际投资分别增长-68.4%、153.1%、-69.9%、62.9%、6.4%、79.2%。尤其是2001和2002年,合同投资和实际投资都呈现出可喜的稳定增长态势。
  
  第二,澳门对福建的投资主要采取独资企业形式,其次是合资、合作企业。澳门对福建投资的初期以合资企业为主,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则渐渐的转向以独资企业为主,合资企业次之,合作企业最少。1984—1993年间,澳门在福建投资的261个项目中,独资的项目占38.31%,合资的专案占49.42%,合作的专案占12.36%。1996—1999年间,澳门在福建投资的122个专案中,95个是独资项目,占77.9%,24个是合资专案,占19.7%,合作专案只有3个,仅占2.4%。
  
  第三,澳门对福建投资的地域、产业分布集中在福建省的闽东南沿海地区。澳门在福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福建省的闽东南沿海地区,如泉州、福州、莆田、漳州、厦门等地。截止2002年,澳门在上述几地的投资项目累计达到342个,占同期澳门在福建省投资总专案数的57.7%,投资金额累计达到5.22亿美元,占同期澳门在福建省投资总金额的47.8%,这主要是由当地的投资环境及产业布局决定的。澳门对福建的投资以第三产业为主,约占75%,其次是第二产业,约占23%,第一产业最少,只占2%左右。据估计,第三产业中房地产投资约占2/3,酒店业投资约占不到1/3,另外还有少量的一些基础设施、批发业、谘询业、娱乐服务业等的投资。第二产业的投资主要分布在建材、电子、食品、服装、玩具、塑胶、纸制品和化妆品等制造业,第一产业的投资主要分布在水产养殖业、种植业。
  
  第四,澳门对福建的投资单项规模小,资金到位率低。据统计资料计算,1984—2002年澳门投资福建的合同单项规模平均仅为184.2万美元,比同期全省平均水准低了27%。1984—2002年澳门对福建投资合同金额为10.91亿美元,实际投资金额3.98亿美元,资金到位率只有36.4%,也比同期全省的平均水准56.4%低了20个百分点。当然在少数年份里,澳门对福建投资的单项规模及资金到位率还是比较高的,如1994年投资的单项规模达到405.7万美元,远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准。1986和1990年的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左右,1996年的实际投资还超过合同金额4倍多。1997年以后,澳门对福建投资的平均资金到位率有所提高,1997—2002年平均达到66.4%,与同期全省平均水准(79.7%)只相差13.3个百分点。以上情况也说明澳门在福建的投资发展很不稳定,跳跃性很大。
  
      第五,澳门对福建的投资中,具有中资背景的企业(主要是闽籍企业)占多数。与澳门对珠江三角洲的投资完全不同的是,澳门对福建的投资中八成是福建在澳门的投资企业的“返投资”,而且投资专案多数是房地产业。20世纪80年代以来,澳门因为与珠江三角洲在历史上就存在着的密切的地缘和人文关系,在内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基础上,澳门民间以自愿自发的形式将澳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量向珠三角地区转移,澳门在珠三角地区合作建立了大量的“三来一补”企业,形成“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两地的经济合作带有明显的互补性,刚开始只是一种资源互补、政策互补的低层次的互补合作。澳门回归以来,两地政府都意识到了这种合作的局限性,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使两地的经济合作能够达到更高层次的互补合作,即实现两地在功能互补、产业互补上的结构性互补合作。而从澳门对福建的投资从投资专案、投资领域、投资金额来看,两地的投资合作互补性不是很大,尤其是在福州、厦门两地的投资,都是偏重于房地产业。
  
  从福建对澳门投资来看,福建对澳门投资的特点则主要体现为福建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福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80年代中国内陆资本开始大举进军澳门,投资澳门有几个目的,一是支援澳门经济的发展,保证澳门回归后的经济能够稳定和繁荣;二是通过在澳门的中资企业,促进澳门与内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两地的比较优势,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三是利用澳门作为通向国际市场的视窗,同时以澳门作为桥梁和仲介密切与台湾的交往与合作。
  
  福建对澳门的投资早期主要集中在澳门半岛,现今逐渐扩张到凼仔、路环一带,除少数企业外,几乎都是独资企业。这些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有工程承包、房地产经营、劳务合作、贸易、金融、加工业、提供技术服务等。福建在澳门的投资企业大多数从工程承包或劳务合作开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后,一些具备实力的公司就开始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有的集团公司已发展到相当规模,业务经营日趋多元化,有的公司又以外资身份返回福建投资,在闽澳经贸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来,福建与澳门开始了在高科技领域上的合作,将福建在高科技人才、技术、科研上的优势,与澳门的工业发展政策优惠、出口配额多、进入国际市场的管道通畅、融资方便等优势相结合,在澳门开办面向出口的高科技企业,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如福建省在澳门建立的至佳电子企业,专门装配各种收音机,产品出口比利时、法国等地。
  
  二、闽澳金融合作的现状与前景
  
  闽澳双边经贸合作的回顾就不能不涉及福建与澳门的金融合作。因此,有必要回顾双方在这一领域的合作发展与前景。
  
  1、闽澳金融合作的坚实基础
  
      福建与澳门的金融合作始于1985年,以厦门国际银行的成立为标志。厦门国际银行是由在香港上市的原乏印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投资企业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共同出资创办的,香港乏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下属子公司——澳门国际银行和香港泛印财务公司的全部股权入股,占60%的股份,从而使得澳门国际银行(是一家商业性银行,于1974年在澳门注册成立)和香港泛印财务公司成为厦门国际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正式拉开了闽澳金融合作的序幕。
  
  厦门国际银行自成立以来,立足厦门、福建和港澳,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分布在54个国家和地区的153家中外银行的434个总、分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商务联系遍布全球,为福建省引进外资、支持三资企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厦门国际银行目前有7家股东,中方占4家,外方占3家,它们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18.75%)、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2%)、中国大陆上市之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7.5%)、香港上市之闽信集团有限公司(36.75%)、亚洲开发银行(10%)、日本新生银行(10%)、美国赛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5%)。截至2001年底,厦门国际银行除了在澳门设立全资附属机构——澳门国际银行(下辖11家分行)外,还在国内设有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以及泉州代表处和厦门湖里营业部。2001年集团总资产达96亿港元,存款余额68亿港元,贷款余额55亿港元,累计税后赢利近10亿港元,累计在国内上交税收1.53亿港元。自1999年起,连续三年被英国权威金融杂志《银行家》列入 “世界1000大银行”。此外,厦门国际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在中国大陆各商业银行的该类指标中一直是名列前茅的。
  
  这里必须指出,澳门国际银行本身在澳门的发展现状也是令人鼓舞的,这是闽澳在金融方面继续加强合作的坚实基础。澳门国际银行是澳门的第四大商业银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以资产计算,在亚洲排行五百名内。截止到2002年底,该行的总存款6.48亿澳门元,总贷款3.04亿澳门元,总资产7.04亿澳门元,税后盈利426万澳门元。
  
  2、闽澳金融合作的前景
  
  闽澳开展金融合作对双方的经济发展都很有益处。对福建来说,资金不足是福建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大瓶颈,而澳门的金融业虽然规模不大,金融市场结构单一,但金融业的开放度很高,与世界各大金融中心、欧盟、葡语系及拉丁语系国家建立了密切的金融联系网路,吸纳和吞吐海外资金的能力较强,是联系国内外资金市场的重要桥梁。通过开展闽澳金融合作,可以利用澳门在金融方面的优势,为吸引国外资金经澳门进入福建提供更多的机会,解决福建省的部分资金短缺问题。同时,福建的金融机构还可以学习到澳门同行的成功经验,学习澳门金融业的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法,使福建金融业不断向国际惯例靠近。对澳门来说,闽澳金融合作的开展则进一步拓展了澳门金融业的业务范围,有助于促进澳门银行业的零售业务、项目融资、中间业务的增长,并可为跨地区的经济活动提供更多的离岸金融业务,从而促进了澳门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对澳门形成地区性金融中心和建立过剩流动资金资本市场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闽澳金融合作还对促进福建与台湾的金融往来发挥了重要的仲介和桥梁作用。合作十几年来,厦门国际银行与澳门国际银行的业务都得到长足的发展,为促进闽澳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大陆入世以来,已经按照入世承诺逐步开放对外合资银行的经营限制,如2003年3月7日,厦门国际银行获准开展对包括国内居民在内的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将目前经营的部分外汇业务扩大到全面外汇业务,服务物件范围也随之扩展到包括中外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及国内居民。其中国内居民外汇业务服务品种包括:国内居民个人外币储蓄存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个人外汇买卖等。 这是2003年2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中国第一家获得国内居民外汇业务经营牌照的外资金融机构。今后外合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将逐步扩大,其生存空间将逐步拓展,虽然竞争也可能更加激烈,但发展的机遇是前所未有的,闽澳金融合作的途径、方式也将越来越多。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澳门金融机构到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福建的金融机构也可以到澳门开设分支机构,可以预见,今后闽澳金融合作将继续开展下去,合作的前景是广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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