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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澳、台经贸合作――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环


  一、 闽、澳、台经贸合作的现状与特点
  
  闽、澳、台经贸合作,可以说是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环。无论从南中国经济圈还是华人经济圈或是从地缘经济意义上去认识三地经贸合作,其意义都是不可低估的。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的集团化倾向是二十世纪以来的经济发展趋势。台湾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又是上一世纪亚洲经济发展最快的四小龙之一,福建作为中国大陆腹地的前沿,又有丰富的资源,台湾具有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二者的合作具有广泛的前景。澳门回归祖国之后,其与欧洲的文化经济联系可以作为合作发展的桥梁,同时在台湾政治不明朗的情况下,也可以象香港一样勾通大陆与台湾的联系。
  
  闽、台之间具有很深的历史渊源。从明清开始就有许多福建人移居台湾。现有的台湾居民中80%的人就是从福建迁移过去的,闽、台之间只有一水之隔,从福州到台湾的基隆只有149海里,从厦门到台湾的高雄也只有165海里。两地的经贸联系具有悠长的历史渊源。只是在近代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的联系才一度中断。1979年祖国大陆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方针之后,闽、台之间一度中断的经济联系才又重新活跃起来。台湾当局迫于两地的经济联系无法阻隔,在1987年7月解除了戒严令,同年11月开放台胞赴大陆探亲。从此,两地的经贸关系终于从地下走到台面。闽、台两地独特的人缘、地缘优势,及其资源上、经济结构上的互补性使闽、台的经贸关系得以顺利发展。
  
      1981年福建开放霞浦的三沙、平潭的东澳、惠安的崇武及东山四个口岸为台船停泊口岸,还专门成立17个对台贸易公司,以促进双边的经贸联系。双方直接贸易额由1986年的200多万美元到1987年达700多万美元,1988年则达到1300万美元。1989年又发展少量的大宗直接贸易,年交易额达数千万美元。因为台湾当局的阻扰,两岸尚未实行完全的“三通”,所以双边贸易存在三种情况:1、台商或台渔民同福建各地指定对台的贸易公司小额交易;2、所谓台方特殊客户与指定贸易公司的大额贸易;3、两岸渔民在台湾海峡进行的直接交易。到1999年进出口总额达23.64亿美元。2000年全省对台进出口总值28.26亿美元,比增21.54%;出口4.04亿美元,比增33.47%,进口24.22亿美元,比增19.75%;其中对台小额贸易0.38亿美元,比增35%。截至2000年底,闽台贸易总额219.36亿美元,进口196.05亿美元,出口23.31亿美元;其中对台小额贸易2.546亿美元。2000年全省新批台资项目数402家,与上年同比增长6.3%;合同台资7.07亿美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0%;实际利用台资4.89亿美元,与上年同比下降47.4%。截止2000年底,全省累计批准成立台资企业6296家,合同台资116.9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83.74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24.6%。2001年闽台贸易额达24.67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2.7%。其中,对台出口3.80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9%;从台进口20.87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8%。吸收台资转降为升,全省全年吸收台资合同金额10.7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1.9%,占全省合同外资总额的21.6%;实际利用台资5.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12.8%。截至2001年底,闽台双边贸易额累计达到246.7亿美元,台湾已成为福建省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
  
  两岸虽未“三通”,但台资对大陆投资非常积极,台资在福建是最早投资也是最活跃的。早在80年代闽南泉州就有台资企业,但多是以“返乡型”为投资主流。到1987年台湾当局正式开放民众探亲以前,福建已有台资58家,合同金额4000多万美元。1988年,已达180家,协定金额1.43亿美元,分别是前七年的3.1倍和3.6倍。1989年达7.2亿美元,占福建省外资的第一位,台资在大陆投资的一半以上。初期以中小企业为主,多数企业投资在100万美元以下。1989年以来大型集团开始参与,大型专案增多,最大的有2亿美元。1990年则上升到6亿美元。按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1990年6月的统计,当时台资对大陆的投资累计额达20多亿美元,而福建就达12亿美元之多。占台资在大陆投资的60%以上。1999年台湾资本合同金额达109.89亿美元,实际到资80亿美元。台湾资本多集中在金三角的厦门、漳洲、泉州,这一地区占全省投资的80%以上。台湾资本主要投资于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投资的产业领域日渐广泛。从农渔业直到加工制造,商业经营以及房地产开发,涵盖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和创汇农业领域也已占在闽投资总额的40%以上。加工制造产业在轻工、电子、五金、机械、制革、建材、化工、食品等。经营方式多数以台湾接订单,大陆加工生产,境内、境外同时销售的加工企业。2000年全省新批台资项目数402家,与上年同比增长6.3%;合同台资7.07亿美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0%;实际利用台资4.89亿美元,与上年同比下降47.4%。截止2000年底,全省累计批准成立台资企业6296家,合同台资116.9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83.74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24.6%。
  
  澳门同亚洲“四小龙”一样均属于土地面积较小自然资源贫乏的经济区类型。澳门土地面积不足20平方公里,人口仅40万。但因其有着自由经济政策,政治稳定等因素,在与世界经济和国际大市场的接轨方面,享受到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以及资源频繁往来与流转之便,使得澳门的资金技术原材料资讯得到最大限度的扩张与补充,因而澳门人均生产总值和消费水准处于较高的水准。澳门有独特的博彩业,每年有700多万人来澳门旅游 ,这对澳门的经济发展是非常有利的。澳门对福建的投资初始于1984年,到1994年澳门在福建的投资已达到合同额的6.59亿美元,实际到资1.09亿美元。1999年澳门在福建的投资合同已达494项,金额已达9.178亿美元,实际利用澳资2.913亿美元。
  
  澳门在福建投资以独资为主,合资、合作次之,与福建同期的外资企业比较澳门投资的独资比例高达9.57百分点。福建在澳门的投资除了宝盛、澳门国际银行外,其他均为独资企业。
  
  澳门在福建的投资集中在沿海地区。以投资百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为例,1994年,在福州有2.56亿美元,占44.71%,居在福建投资的首位。泉州合同投资为2.15亿美元,占在闽投资的37.4%,居第二位;其后分别是三明、漳洲、莆田、龙岩和南平。福建在澳门的投资主要集中于半岛地区。双边贸易额太小。出口商品结构单一。低档次及出口管道不通畅。福建对澳门出口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大多为农副产品的罐头、服装、制革品等。
  
  从资金看,澳门在福建的投资以当地的闽籍企业为主。1995年之后,中资企业返投资现象开始扩大。1994年百万美元以上中资企业有22个,合同金额达1.11亿美元。
  
  在行业配置上,澳门投资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次之,并与第一产业相结合。福建对澳门出口起点低,虽有一定规模,但总量很少,总的说澳门在福建出口比重中并不大。福建对澳门的劳务输出发展较好。福建的澳门国际银行是福建对外的金融机构,对活跃当地经济和支援中资企业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澳门投资比例小,资金到位率低。到1994年澳门对福建的直接投资的到资率只为16%。投资多在地产业,这种收益高风险小,而且利用我国地产业法规尚不规范下以我国银行贷款放大规模经营,具有一定的投机性。
  
  二、闽、澳、台经贸合作面临的问题与前景展望
  
  闽澳台经贸合作与闽台,闽港,澳港经贸合作存在着互相依存彼此促进的密切关系。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台湾也以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加入,这是一个两岸发展的契机,两岸经贸关系有望走入新的发展,三通也会水到渠成。因此闽、澳、台经贸合作必须进入重新整合优化,以充分发挥三地的各自优势,求得共同发展。澳门、香港可以消化台湾当局目前的消极因素,吸引澳、台资本共同开发,吸引澳、台资金优先进入我省更多经济领域,同时增强福、厦直航试点口岸和闽、澳、台一机到底的航线辐射力,扩展经贸合作和科技文化人员交流的流量,寓经贸合作于科技文化人员的交流之中。
  
  首先,闽、台三通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如何把握时机再度发挥地缘优势是福建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第二,经贸联系由单向贸易向双向贸易发展,随着两岸分工体系初具规模,由大陆向台湾出口的商品是越来越多,福建的交通基础高,物流配送体系,都需要加强;三是台资转向开拓大陆市场,福建如何把原有在福建投资的留住,同时发展一些新的投资项目;四是从以前以民间中小型为主体的经贸关系逐渐向公营的大财团为主导的多样化经贸关系转变,福建如何加强软环境建设,加强政府服务意识,使其投资更快落实;五是投资目的已经由原先的乞求短、平、快向两岸长期的产业分工体系迈进,福建能否舍短期的利益,来换取长期利益,是一个关键。如一些地区,不鼓励发展地产而以廉价的土地提供给台商,从表面上看损失一些地价,但引进资本后,从长期看是一个不断的收入。这对福建决策者即是机遇也是挑战。
  
  澳门现行政治、社会体制与经济制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保持不变,因此,其在国际上取得了一种独特的地位。即有自由经济体制与西方经济保持密切联系,而且在制度上在经济运转机制上又有着血缘关系,过渡期又是澳门从主权到行政管理逐步过渡时期,必然与内地保持紧密的经济、政治联系,在两种制度,两种经济体制的竞争共存斗争与合作中,澳门自然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日本学者大前研一在《中华联邦》一书中指出,台湾发展所积累的台湾经验,目前对大陆还有价值,跨国企业也把台湾视为进军大陆的最佳伙伴。台湾经验会被复制,但是到了2010年它将变得没有价值。
  
  三地合作的具体状况,我们将在以下各节中再作详细的分析。这里仅作大概的综述。从总体上说,三地的经贸合作起步时间比较晚,又受到政治因素的约束作用,经贸合作可以说是民间热,官方冷,这势必影响合作的规模与深度。从80年代到澳门回归,可以作为一个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闽、台合作规模由小到大,由小企业到大企业,资金规模也已扩大到上亿美元。合作行业也由一般的劳动密集型逐渐往技术与资本密集型发展。但是应当看到福建再以相近的地缘历史文化来影响台湾资本,显然不够,应当看到影响台湾资本来闽投资的因素还有,(1)投资硬环境落后,基础设施不配套,这和以前福建作为前线的历史原因有关,(2)投资的软环境不行,政策不到位,有法不依,乱收费现象严重等,政策不配套,办事效率低,伤害了台资的投资积极性。(3)台商投资导向转变,以往投资注重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生产企业,现在侧重于大陆市场的开拓,以原材料就地供应为主要分工形式的投资形态,因而,其选择的标准主要应是经济腹地的大小,辐射能力与产业结构的配套。(4)初期两岸几十年,台商对大陆瞭解甚少,所以接近福建,以人缘地缘瞭解大陆的经济发展状况,现在两岸的经贸关系已经水落石出,台商对大陆的瞭解也已经相当充分,所以福建如果不能在投资环境上留住人,将会失去机会。闽、澳合作实施“西扩南进”进军欧盟以及中南美洲的市场。有了目标但如何实行,显然,并不到位。澳门的10万闽籍同胞对发展闽、澳经贸合作有独特的最具价值的优势,是长久起作用的因素。澳门与欧盟以及世界上众多葡语系、拉丁语系国家有着传统的联系。澳门对福建的作用,我省并没有深刻的认识,为什么合同额多到位资本少,这和投资主体及体现投资者的文化背景显然都有密切联系,只有深入研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双边的经贸关系才可以说不只停留在表面上,才能落实下去。
  
  新的世纪已经来临,三地的合作如果仍停留在原地对各方的经济发展民显然都是不利的,对于这一地区走向经济全球化也是不利的。
  
  三、闽、澳、台经贸合作在亚太区中的意义与作用
  
  亚太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民族之间众多的分歧,宗教信仰的差异,文化背景的不同,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也正因为如此,在全球化与区域经济集团化的进程中,亚太区走一条与欧盟与北美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则是必然的。如果说在战后存在的许多分歧,互相敌视,经过梯度式经济发展的推动,各国各地区逐步化解了许多的分歧,在寻求共同发展的目标上获得了一致认同。那么,在1997年席卷整个亚洲的金融风暴后,处于不同发展水准的各国,一致深刻意识到为了长远的共同经济利益,必须抛开暂时的分歧,寻求更加广泛的合作。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这一共同要求,为这一地区的经济集团化起了强大的促进作用。
  
  我们看到促使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加速的原因,除了1997年的金融风暴影响之外还有以下的几个因素:
  
  1、1997年香港的回归,1999年澳门的回归,使中华经济圈的设想有了发展的契机。香港与澳门的回归使台湾与大陆的三通浮上台面,两岸经贸合作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的地步了。任何的政治阻挠只是拖延这个进程而已,如果21世纪中叶两岸的经济能够整合成功,对于中国经济区的形成有极重大的意义,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组织曾将大陆与港澳台经济命名为《中国经济区》。如果经济整合成功,统一的中国经济总量有可能超过日本而居亚太首位。中国经济区在亚太经济的发展和合作中将具有重要作用。闽澳台的经贸合作作为大中国经济圈的重要一环,其意义不言自明。
  
  2、原先的经济发展模式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以及中国加入WTO组织后积极地开展双边以及多边的合作关系,推动了这一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顺应了国际产业梯度转移规律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中国经济以平均8%的速度高速增长,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万亿人民币,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6208亿美元,成为世界贸易大国。截止2002年底,中国外汇贮备已达2864亿美元。中国成为全球投资的重点地区。2001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在10年内建立自由贸易协定后,影响了整个亚太区的经济格局。2002年秋季在汶莱,日本也与东盟首脑会议,建立又一个自由贸易合作关系“10+1”。韩国也在积极地展开与东盟的协定。这种以“10+3”为主轴和3个“10+1”为辐条的合作机制,以及其他各种次区域合作的双边协定正推动着东亚区域一体化向前发展。
  
      随着这种次区域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展开,跨地区的经济合作也在全面展开。闽、澳、台经贸合作则是推动这一进程的必要力量。
  
  从大以言之,APEC是这一地区经济合作的大框架,其次,澳―新经贸合作,“10+3”的中国与东盟。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的合作是这一地区经济合作发展的主基调,此外有东北亚经济圈的合作,南中国经济圈的设想,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合作,闽台经济合作等都是这一框架下的区域经济合作,不同层面,交叉层面经济合作的努力,共同促进了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历史进程。在扩大全球经济合作的同时加强区域性合作,加强技术贸易、投资资讯、金融等方面的合作。除了在WTO和APEC的框架内与世界和亚太各国进行经济合作,同时加强地区之间双边或多边合作,在经贸合作与交流中,根据各地区、国家的产业发展状况既可以形成水准分工体系也可以形成水准分工与垂直分工兼有的混合分工体系,还可以形成垂直分工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产业或产品的比较优势,进行互利互惠的贸易和投资,促进共同发展。
  
  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这是由于资本的扩张性决定,也是科技与时代进步的结果。贸易的扩大、投资的国际化、自然资源的稀缺和不平衡,加之便捷的交通通讯,这一切使得市场经济的范围不断扩大而且这种趋势会加速发展。但是经济全球化决非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这时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准而产生的差异,以及政治意识形态、文化、民族特性等方面的不同,这些必然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如果不能在经济合作与交流中很好地处理这些问题,不仅仅将延误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甚至会影响到地区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亚太经合组织的主导原则,即是在非歧视性基础上使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这是针对亚太地区实际的状况订立的开放的地区主义。亚太地区不同梯度的经济存在与相互之间订立的次区域性经贸协定与亚太经合组织的宗旨并不矛盾,因为次区域经济协定满足便利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大多数条件,因而会对亚太经合组织有补充与加强作用。东盟自由贸易区订立的协定,对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的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为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将促使亚太经合组织已经实现的自由和开放的贸易与投资目标向深度与广度发展,同时为亚太经合组织的其他成员作了很好的示范,反过来它又鼓励东盟在面对亚太经合组织内其他成员要求更快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时发挥主动作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集团化的发展是并行不悖的,只是区域经济化的过程在亚太经济区内显得特别艰难与曲折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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