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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岸对“和平发展”认知的“通”与“隔”

  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不是任何一方一厢情愿就可以办到,它需要双方合作才能达成,既是“双方”,就必然有差异和区隔;既是“合作”,就必然有共识或默契。两岸关系今天能够跨入和平发展的新轨道,关键是双方共同坚持和维护了“九二共识”。同理,欲求未来的两岸关系不走回头路,欲求两岸和平发展框架能顺利建成,就必须继续维护和强化双方共同建构的政治基础,最起码的是要确保双方的共识和默契能超越彼此的差异和区隔。
  
  一、两岸高层战略规划的交集与碰撞
  
  通过分别检视两岸高层就和平发展问题发表的见解,我们可以发现二者的相通之处有:
  
  1.双方都看重和平发展的价值,都愿把建构两岸和平发展框架列为奋斗目标。
  
  2.双方都了解任何有成效的合作都必须建立在由某种共识所奠定的政治基础上。双方也都同意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就是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虽然双方所依据的法统和法理不同,但都认为两岸关系是一个国家内部两个地区间之关系,即“一国两区”的关系。
  
  3.双方都认为“台独”不应成为台湾前途的选项。
  
  4.双方都认为台湾的经济发展应当同改善两岸关系挂钩。双方也都认为台湾的经济发展不仅符合台湾的利益,也符合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
  
  5.通过以往八年乃至十多年的反独斗争,国共两党有了更加理性的交流方式,积累了合作经验,也有了初步的互信。双方都从以往的历史中学习了许多,都对对方的底线有了更深刻的认知,都明白了必须搁置分歧而不是挑起分歧,都知道了妥协的必要。国共都经受不起两岸关系的再度紧张。双方形成了“抓住历史机遇”、“务实解决当下问题”和“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三大共识。两党也建立了确有效率的对话机制和交流平台,并联合举办了几次大型两岸关系论坛,吸引了两岸大批著名企业家参加,产生了巨大影响。
  
  那么二者又有哪些差异、区隔乃至矛盾冲突呢?其实在许多议题上两岸都有分歧,有些还是六十年都没能解决的结构性分歧,例如:
  
  1.关于“和平”。双方都视“和平”为值得追求的基本价值,都愿为促成长期和平而努力。但区别有三:(1)基于“台独”的隐患及其他考量,大陆必须保留将来对台用武的权利,故要的是“有条件和平”;而台湾想要的是“无条件和平”即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得使用武力。(2)和平的对立面是战争,由于两岸的实力差距,一般人的感觉是大陆对台的军事威慑强于台湾对大陆的军事威慑,故“和平”议题对大陆之压力大过对台湾之压力。(3)冷战结束后东亚安全局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韩国、日本都相继发出要美军撤走的呼声。唯有台湾仍倚恃美国的保护,并不断从美国购买武器,似乎仍停留在冷战的架构之中,仍扮演或可能扮演美国围堵中国的“尖兵”角色。这是中国必须防范的一大安全隐患。但台湾方面似乎只在意得到美国保护的好处,并不在乎因此给予大陆的刺激。
  
  2.关于“发展”。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交集点最多,可建构多种合作方式。但也有三点区别:(1)大陆关注的絶不仅仅是两岸的统一,而是通过两岸统一,凝聚两岸中国人的智慧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大陆希望台湾方面把其自身的发展与这一大目标连接;而台湾则强调“台湾优先”,对“中华复兴”其实抱着非常复杂的心情,很多人、特别是緑营人士对此并无兴趣。(2)大陆希望追求的是“两岸共同发展”,更看重结构性的、长远的利益,也愿意为实现政治目标而在经济上“吃亏”。而台湾或许是由于选举的压力,比较在意短期的、可视的经济利益。“吃亏”的事情是絶对不做的。(3)双方理解的“发展”都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但彼此的期待有落差,结果可能是难以“共同发展”。如台湾希望大陆在政治上逐步向西方国家的民主化发展,台湾也希望在“发展”的旗帜下不断扩大其国际活动空间、不断增加其政治影响力,而这些“期待”中都潜藏着可能与大陆发生冲突的火种。
  
  3.内战问题。张五岳教授认为双方“对于两岸的分裂主要源于当年‘国共内战’所致有共识,但对解决当前两岸分治的政治现实是否沿用‘内战思维’则无交集”,具体而言:(1)大陆比较愿意强调现在的台湾问题是当年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而对方虽无法否定这一点,但也不希望强调这一点,更不愿意简单把两岸的问题定位为“内战遗留问题”。(2)大陆认为在未签订《结束敌对状态协议》前,从法理讲两岸仍处在内战状态;而台湾方面则认为其已经在1991年宣告废止“动员戡乱”,实际已单方面退出敌对状态,因此结束敌对状态实际是大陆的事情,现在两岸已经不属于“内战状态”;(3)以上两点分歧,背后潜藏着双方在战略和策略选择上的本质差别:因为两岸关系是“内战”性质,所以大陆坚决反对外国干涉;而台湾方面则认为此乃“内战思维”,其希望的状态是能倚恃外国,并不断要求大陆彻底放弃使用武力的选项。
  
  4.关于台湾前途。对台湾前途的导向,两岸在反独问题上有交集,区别在于大陆希望今日的台湾当局把反独理念表达得更明确、对台独反制更坚决,而对方则希望在此问题上保留一定的模糊性和弹性空间;尽管有此区别,但双方用某种共同接受的方式表达反台独的共识,还是可以做到的。真正的分歧是大陆要“统”而马英九先生的基本诉求之一是“不统”。马先生要的是和平的过程而讳言最后的结果,而在马对统一(结果)没有明确承诺前,大陆必然要对是否做出实质让步持犹豫态度。
  
  二、胡锦涛“和平发展”战略中的新思维
  
  关于近些年来胡锦涛对台战略的新意,学界已经有许多讨论,本文不拟重复。这里只想讨论一些与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关系特别重大的新认知或新观点:
  
  (一)对两岸现状的定位
  
  毛、邓、江等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都希望尽早“打破现状”,他们重点考虑的是“未来将怎样”的问题,而没有专门回答“现状是什么”的问题。在对“一个中国”的认知方面,毛、邓和江都注重一中原则对两岸的“共通性”,而胡在继续强调和维护这一点的同时,更突出了两岸“在尚未统一前的特殊关系”即“特殊性”。胡在2005年3月的讲话即著名的“胡四点”中提出“从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两岸关系的现状”,胡在这一表述中提示“尚未统一”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是并存的,因此“维持现状”也就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矛盾。更准确地说,在“胡四点”之后,对“一个中国”的解释起码有两种:一种是“尚未统一”的一个中国,另一种是统一以后的一个中国;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阶段,作为两岸关系政治基础的“一个中国”原则,显然只能是前者而非后者。
  
  (二)对“统一”内涵的理解
  
  邓和江最看重的是主权领土问题,因此邓时代曾有“台湾回归祖国”的提法。江主政后虽然渐渐认识到台湾问题的复杂性,但总体上仍把台湾问题视为与港澳问题类似的问题,其关键就在于主权领土之争,因此台湾方面任何动作,大陆都要从“是否挑战中国主权领土完整”的角度去评判。到了胡时期,基于“两岸同属一中”的新认知,把对台工作区分为“反独”与“促统”两部分;“反独”才是真正涉及主权领土问题的领域;促统则有了新的定义,胡08年12月31日的讲话首次提出“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这里把统一的性质确定为是“政治统一”,个人理解藴含一些深意:1.现在台湾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存在“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因此“促统”要关注的重点就不是解决主权领土方面的分歧,而是要更注重解决价值观、制度、社会经济乃至政治层面的分歧;直至最后找到结束政治对立的方案。这一认知与马英九“两岸不是主权之争”的论述也有相通之处。2.结束政治对立必然是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求急求快。3.如果说“以武力保卫国土”是天经地义的话,以武力解决国人内部的政治分歧就需要慎之又慎了。“促统”的路径选择只能是和平方式。由两岸中国人“共议统一”无疑是对整个中华民族而言最有利的方式。
  
  (三)对谈判模式的设计
  
  在毛、邓两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对台战略中,与台湾当局的谈判模式都被设计成“毕其功于一役”型,即双方不谈则已,要谈就谈统一问题。到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由于台湾内部政治格局和国际格局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台湾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更加强化,江主席相应提出“分步走”和“过渡阶段”的构想,即《八项主张》中提出“做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
  
  胡锦涛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上,提出“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的主张,值得注意的是,胡在这里并没有强调“统一”,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两岸谈判的议题不会是两岸政权的整合问题,而是如何建构两岸和平发展架构的问题。前阶段重在反独特别是重在反对法理台独,而新阶段的工作重心将转到促进三通早日实现,通过两岸谈判建立共保和平、共谋发展的两岸合作关系,为最后走向共议统一创造条件。
  
  至2008年12月31日,胡在被称为“胡六点”的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及统一,台湾岛内有些人特别是緑营人士认为这表明北京的对台政策已经从“反独优先”转为“促统”,这显然是误解!北京当然希望统一越早实现越好,但更深知统一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期待的谈判最高目标也就是争取建构两岸和平稳定发展框架。换言之,大陆反对“不统”但可以接受“缓统”,而“缓统”实际上为避免与“不统”迎头相撞留出了缓冲空间。
  
  (四)对和平发展阶段两岸矛盾的界定
  
  胡锦涛在2008年12月31日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两岸应该——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继续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责任”。笔者认为在这段话中,胡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即把将来两岸关系中必然会出现的各种矛盾、纷争甚至某种程度的对抗区别为两种性质:一种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它们的性质“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解决方式是“两岸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就有了构筑政治互信的基石,什么事情都好商量。两岸应该本着建设性态度,积极面向未来,共同努力,创造条件,通过平等协商,逐步解决——”;另一种则是“台独”分裂活动,对其必须坚决反对。如果这种理解成立,那就应当把“统”与“不统”的矛盾视为“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此类性质的问题不应与“台独”问题混淆在一起谈,笔者不赞成使用“B型台独”、“C型台独”、或“独台”之类的概念,因为这些概念都是基于“非统即独”的思维而衍生出来,如果按照这些概念的分类,“不统”就等于“实质台独”,这就抹杀了“不统”中含有的“反独”的积极面,其实是把可以争取的中间力量推向台独,起到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作用。
  
  三、关于如何强化两岸关系政治基础的思考
  
   在整个和平发展时期,两岸、首先是两岸执政者之间要加强互信,就必须不断增加彼此间的共识和默契、超越彼此间的差异和区隔,至少不要让这些差异和区隔伤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势。为此双方应建立若干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例如:
  
  (一)加法重于减法的原则
  
  2008年5月,胡锦涛和马英九各自提出十六个字,胡十六字是“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马十六字是“正视现实,开创未来;搁置争议,追求双赢”,这两个十六字有八个字意思一样,有四个字不冲突,即胡提“求同存异”,马提“开创未来”;还有四个字不同,即胡提“加强互信”,马提“正视现实”。对这样的差别怎么看?首先,这不是涉及基本原则的分歧,其实早在2005年,胡锦涛第一次会见连战主席时,所提的十六个字就是以“正视现实”开头。只是近年来,双方出于不同考量,似乎北京更愿意强调“加强互信”,而台北则首重“正视现实”。面对此类不涉及基本原则的分歧,如果用减法,就是要求对方减掉它那四个字,换成自己的四个字,然而这样一来势必要吵架,后边十二个字的共识都等于没有了,能干成的事也办不成了。如果用加法,把双方的提法都列进去,就可以形成新共识。至于有争议的部分,谁的放前面则比较好商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大陆把台湾的放前面,即“正视现实,加强互信,——”;而台湾把大陆的放前边,即“加强互信,正视现实,——”;个人作为大陆学者,觉得既然大陆是相对强势的一方,为了展现和解的诚意,也不妨同意就把台湾的放前边。带着这样的想法,当我看到今年8月马英九主席给胡锦涛总书记的回函中,提出“正视现实,建立互信,搁置争议,共创双赢”的新十六字时,不禁莞尔,这新的十六字坚持了自己的“正视现实”,又把胡提的“建立互信”加进来,去掉了分量相对较弱的“求同存异”,堪称“加法重于减法”的佳作!
  
  (二)必须关注对方的关注
  
  能否做到加法大于减法的前提在于是否能真正换位思考,真正从心里关注对方的关注。就近期和中期而言,有三件事必须做:(1)双方必须继续合作反对“台独”。连陈水扁都曾说出“‘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马英九先生既曰“不独”,就更应当加强对“台独”说“不”的勇气和魄力,不要只想“大和解”而忘记了为坚持原则而斗争。和平发展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台独”将有可能造成和平发展进程的中断甚至逆转,因此,在整个和平发展阶段,反对“台独”都将是大陆对台战略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台湾泛蓝阵营的长期任务。(2)必须妥善解决两岸公权力的合作问题,增加两岸交往中的“制度化”成分。中共中央在几年前提出“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问题可以讨论”,其指向就是要解决“两岸公权力合作”的问题,只不过表达得比较含蓄委婉而已。2008年12月31日,“胡六点”首次提出“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个人理解胡讲的“政治关系”,既不是经济文化关系,也不是单纯的民间关系,实质上就是指双方要建构某种程度的官方关系,而这意味着双方必然要给予对方某种程度的“合法性承认”。(3)用最大诚意、最大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以求解决所谓“台湾的国际空间问题”,如果短期内找不到圆满解决的方式,至少要想办法缓解两岸因为这个问题形成的紧张。在这个问题上,个人感觉似乎要注意这么几点:(1)现在两岸在这个问题上的政策调整有接轨的趋势,台湾在“外交”方面采取了一些与以往不同的做法,大陆也有相应的善意表现。(2)这个问题是历史形成的,双方都有基本的利益要维护,解决问题需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让步,共同协商,共同努力,而不是一方开价、一方买单的关系。(3)大陆一方面需要在这一问题上做些让步;但另一方面,大陆也很担心如果让步是否会为今后追求统一制造新的障碍、一旦“台独”再上台是否会成为“台独”的筹码?北京在二者间找平衡是一项新的挑战。(4)双方应从“搁置争议”和“营造模糊空间”的角度去想问题,而不是单方面去凸显“主权”。现在大陆提出了“一中框架”的概念,就是希望在“一中”的表述方式上开拓更大的弹性空间。而台湾方面则喜欢把大陆的某些弹性做法解释为“彰显了中华民国主权”,这在台湾可能有助于得到选票,但在大陆却造成了政策调整的困扰。又如台湾方面现在特别爱强调“主权、对等、尊严”三原则,如果真按照这三条的标准,台湾就应当成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就应该与世界上絶大多数国家建交,这可能吗?如果把民众的期望值提得很高,但现实又做不到,岂不是授台独势力以柄,或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5)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对现有的国际关系架构和国际法体系、以及国际上业已形成的共识或游戏规则形成太大的冲击,如台湾参与国际组织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尊重该组织的章程,大陆即使有意愿,在很多场合也难以要求国际组织专门为台湾修改章程,而且个人感觉北京也不乐见台湾为此开展它的国际动员。(6)对于台湾人民确有需求的问题,大陆有诚意去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从主观上希望尽量满足台湾人民的需要,“胡六点”提出“我们了解台湾同胞对参与国际活动问题的感受,重视解决与之相关的问题”,这暗示出北京已经不再笼统地把台湾要求扩大国际活动空间与“台独”划等号,讲话做出“两岸在涉外事务中避免不必要的内耗,有利于增进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判断,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这里既有对台湾当局的善意回应,也清楚地划出了两岸在这些问题上博弈的底线和范围。
  
  (三)多看善意,少看敌意
  
  我们都同意现在两岸关系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都希望能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同时,我们也都清楚地知道两岸之间也存在一些结构性的矛盾,如所谓中华民国的定位问题、台湾的国际空间问题、台湾的安全顾虑问题、两岸的政治差距问题等“四大隐患”。在两岸关系改善的进程中,也还会发生新的问题。因此,我们其实是处在这样一个出发点上:即两岸关系是在长期的敌对之后求和解,双方是在一个有裂缝的基础上(目前做为两会复谈基础的九二共识是“各自表述的共识”)进行合作。
  
  两岸关系中这种对抗与和解共存的特点,使双方都能很容易地找到对方的敌意,并以此为理由向对方还以更具敌意的措施,如果陷入这种恶性循环,两岸最终难免兵戎相见。幸好我们还有另一种选择:就是用更宽广的胸襟和更远大的目光,向对方展现己方的诚意和善意,并积极地去寻找、捕捉、欣赏、配合、鼓励对方释出的诚意和善意,哪怕它们很微少。现在的两岸关系已经变为既有矛盾和对抗、又有妥协与合作、非敌非友、可敌可友、亦敌亦友、此时敌它时友、此事敌它事友……的非常复杂的关系。而这种非常复杂的关系,就决定了北京的决策部门乃至最高领袖,不仅仅要有对敌人敢于斗争的勇气及絶不妥协的原则性,更要有对朋友善于合作的诚意及乐于妥协让步的弹性。
  
  (四)真的面对敌意时,不要夸张敌意
  
  很多属于“敌意”的东西,是结构性的或者惯性的,在政策没有调整之前,只能延续以往的做法,但其实已经没有原来的敌意,或至少没有原来那样大的敌意了。对于此类属于结构性矛盾或意识形态分歧而导致的事件,双方都不必太认真,如果把这些争端统统都视为“核心利益”,就会使两岸关系经常面对“翻脸”的危险,这对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当然是不利的。双方积累了六十年的敌意不可能一夜间就消除,我们至少应先做到(1)搁置原有的敌意,(2)不制造新的敌意,(3)不刻意寻找甚至夸大对方的敌意。
  
  (五)增利原则
  
  以双方的利益增进为是否采取行动的辨别标准。具体表述:对双方都有利之事应优先为之。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无损之事亦可为之(对一方有大利而对另一方有小损亦可归于此类)。对一方有小利而对另一方有大损之事不可为之。至于双方的“利”如何计算,哪些优先为之、哪些亦可为之、哪些絶不为之,可通过双方谈判确定。
  
  和平发展是双方整合利益冲突的“磨合”阶段。“磨合”至少意味以下几点:(1)两岸有结构性的矛盾和两岸交流中新产生的矛盾需要克服,需要解决。双方就像两个板块,中间有疙瘩、有裂痕,有凹凸不平的地方,所以需要磨合。(2)磨合不是一块板压碎另一块,而是双方都要有所妥协、有所退让。我们现在讲“双赢”,但“赢”的另一面就是“输”,所以要实现“双赢”,前提就是能接受“双输”,“舍得舍得”,能舍才能得,有得必有舍!在实际的磨合过程中,很可能在某一时段一方赢的多而另一方输的多,到下一时段则换过来,想要每次都双赢实际做不到,就像每次磨合,两块板被磨损的程度不可能完全相同一样。讲双赢易,但能在想赢的时候记住要输点什么则难,能做到“先输”则更难,但愿意“先输”,才是真正能“双赢”的关键。由于大陆是强势的一方,更要有“先输”的魄力与雅量。此外“双赢”也不仅局限于经济领域,台湾在政治领域也会有所“赢”,两岸交往的制度化必将导致官方往来,不可避免地将加强台湾当局的合法地位。(3)磨合的前提是双方在一起,如果一碰撞就停止交往,自然就磨不起来。和平发展就是要把双方制度化地绑在一起,即使谈不成也不中断往来,这次谈不成下次再谈,这个议题谈不拢找别的议题谈。磨合磨合,磨的目的是为了合而不是为了分。(4)磨是慢工出细活。双方都要有耐心,都有必要降低期望值,不要期望短时间解决所有问题。从对立走向和解需要渐渐过渡的过程,不能“只争朝夕”,只能“行稳致远”。

  (“两岸一甲子”学术研讨会论文,2009年11月,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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