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出土一类形制与犁非常一致的石器,称之为“石犁”,分为组合式和单体式两种,对于石犁使用功能的认识一直存在着争议,本文结合湖州毘山等出土材料以及同时期的考古学文化背景,认为这类石器肯定与稻作农业有关,可以胜任湿地稻作农业过程中适当的除草翻土。
【关键词】长江下游地区 新石器时代 石犁 农业 工具
Abstract:A kind of stone tool of late Neolithic age unearthed in the lower reaches of Yangtze River are very similar to plough in shape. Named stone plough, these tools can be divided into combined and solo types. The use of stone ploughs has been controversial. On reference to the archaeological materials of Pishan, Huzhou and the archaeological background of the same period, this thesis holds the opinion that these stone ploughs are associated with rice planting. It can be used for weeding and turning the soil in wet land farming.
Key words:the lower reaches of Yangtze River Neolithic age stone plough agriculture tool
图一 1938年《良渚》报告中出土于茅庵前的石犁
早在民国二十七年浙江省立西湖博物馆施昕更《良渚》中,就报告了一件出土于良渚茅庵前的石犁,报告称之为“三刃有孔式”的石刀(图一)〔2〕。
1961年版《新中国的考古收获》中,良渚文化与农业有关的石器只提到“耘田器”、“半月形的穿孔石刀”和“石镰”,石钺被称之为“用于翻土的扁平穿孔石铲”,插图一四的后来称之为“破土器”或“耨刀”的石器文中没有提及。石犁也没有提到〔3〕。1964年北京大学《新石器时代》讲义中,严文明先生提到了所谓三角形石犁,从描述上看,应该是“破土器”,严先生把它放在“以邱城墓地为代表的中期文化遗存”中,根据后来整理刊发的报告初稿,应该是笔误了。在《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的小节叙述中,严先生对此就非常明确了,“呈三角形,刃部朝下,前缘尖鋭,后端有一榫口,当为安柄所设,大约是用于松土的”〔4〕。严先生的这段认识源自于湖州邱城的发掘收获,1957-1958年湖州邱城M4中出土了1件石犁,“它在形式上和现代的铁犁头非常相像,在质地相对松软的第四纪沉积层也完全能胜任”〔5〕。这应该是最早关于这类石器功能的认定。同时,也把石犁的出现时间提早到了崧泽文化阶段〔6〕。
1984年版《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中,崧泽文化作为“类型”放在马家浜文化的叙述中,当然未提及邱城的石犁。在关于良渚文化石制生产工具的段落中,把石犁和破土器统归为“三角形犁状器”,“两者以不同方式安柄,确切用途尚难肯定,或有可能用于农事”〔7〕。
1986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也只是在良渚文化条目中,提到了“三角形犁形器”、“斜柄刀”这两种“新型工具”〔8〕。
2010年出版的《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中,提到“有学者认为三角形两边有刃石器和斜柄三角形石刀为重要的农具,在缺乏实验考古学依据的情况下,还难以确定”,或许也是这方面的原因,在插图7-10“良渚文化石器”中,没有石犁(图二)〔9〕。
图二 1961、1984、2010年版的良渚文化遗物和石器图
图三 牟永抗和宋兆麟复原的石犁
虽然对于这类石器的功能还有一定的保留,《中华文明史》的表述却非常明确,“分布于江浙一带的崧泽文化和后续的良渚文化的居民,不但已经拥有了用作翻土开垦、中耕、收割的一整套石质农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还发明瞭石犁”〔10〕。
牟永抗和宋兆麟较早对这类石器进行了详细和系统的研究,他们提出三角形的那类就是“犁铧”,并认为犁来源于耒耜,犁床和犁铧体量大与水田耕作有关,有一定的浮力而不易下沉。另一类斜把破土器实际上是开沟犁,类似于浙北地区近代农田中使用的拖刀(图三)〔11〕。
当然,有关石犁和破土器功能的争议一直存在。代表性的意见认为所谓的石犁更多的是具有耜臿类的挖土工具性能〔12〕,甚至认为良渚文化时期不存在犁耕农业〔13〕。
最近些年,尤其是迈入新世纪前后,浙江地区有关石犁的考古发现又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如,2001-2002年桐乡新地里遗址发掘,墓葬中清理出土了2件分体式石犁,这是良渚文化考古的首次发现;2003-2004、2006年度平湖庄桥坟遗址发掘,H70底部发现了一把带木质犁底的组合式分体石犁,这是迄今为止第一次发现的带木质犁底的石犁;2004-2005年湖州毘山发掘,61座崧泽文化晚期墓葬中出土了21件石犁,形制多样,如此丰富的数量为崧泽文化晚期考古首见;2005-2006年长兴江家山遗址发掘,崧泽文化地层中出土了一套组合式石犁,这是崧泽文化组合式分体石犁的第一次发现〔14〕。
新近,刘莉、陈星灿等通过微痕观察,对这类三角形石器是不是石犁提出了否定的回答〔15〕。今年6月,笔者赴三门峡参加“彩陶中国”会议期间,星灿师兄特地向我推荐他的学生孙瀚龙,继续就这一选题进行研究,我非常赞同和支持。在此,在结合笔者编写的《毘山》报告的基础上,就石犁的相关问题再进行讨论。
一、崧泽文化晚期阶段的石犁是不是也是组合式分体石犁?
早在新地里清理出土组合式分体石犁之前,玉环文管会就报导了出土于玉环三合潭遗址的组合式分体石犁,出土时相互叠压在一起(图四)〔16〕。
图四 玉环三合潭出土的组合式分体石犁
良渚文化组合式分体石犁的确认是桐乡新地里M92、M98,新地里共出土石犁4件,其中M81和M109为单体石犁(图五)。发掘者根据野外出土的情况,判断分体石犁虽然与整体式(单体)石犁在形制上不同(图六),“但在与木质犁床复合后整个犁的形制跟整体三角形石犁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17〕。新地里M81、M109的单体石犁形体与组合式分体犁接近,发掘者做出这样的判读非常有道理。这样以来,所谓的组合式分体石犁的出现可能是因为材料面积的限制,或者是两翼在使用过程中承受力量最好由石质材料来承担的缘故。
图五 桐乡新地里出土的4件石犁
图六 桐乡新地里石犁在墓葬中的出土情况
图七 长兴江家山崧泽文化地层中出土的组合式分体石犁
湖州毘山崧泽文化晚期清理出土了大量石犁之后不久,长兴江家山遗址崧泽文化地层中就出土了一套三组件的分体石犁,出土时三组件和另一残犁均呈竖置(图七)〔18〕。笔者就地层问题求证于发掘主持人楼航,他告知笔者地层非常明确,在一起讨论中,我们还提到了毘山出土的那些只有犁头的单体犁,是不是原先也是组合式分体的问题。
现在看来,组合式分体石犁似乎从一开始就已经出现,为什么同时期毘山遗址出土的石犁未有组合式分体的形式?笔者认为可能在使用的过程中,左右几乎对称的两翼末端承受的力量远远要小于前端部位,在难以获取大体量石犁坯料之前,可能用组合式分体来替代,也可能直接用其它材质的载体如木质来承担。在石犁的观察中,我们发现,大体量的所谓整体式石犁,其背面往往留有宽带状的印痕,而那些形体比较短的犁头,其背面不见宽带状的印痕,这些现象似乎告诉我们整体式单体石犁的安装与组合式分体石犁有着完全的不同。而且同时又发现,那些形体短的犁头,其钻孔也往往不是呈中轴线分布。
2000年前后,笔者参加了中日合作良渚文化石器工艺研究课题,随课题组观摩测绘了浙北地区的多数博物馆、苏南和上海地区少量博物馆收藏的有明确出土地点的良渚文化石器,我们甚至还远到舟山的马岙博物馆进行了观察和测绘。课题组日方负责人中村慎一教授曾有过简单的总结,关于石犁的材质多为角岩和粘板岩,良渚文化以及稍后的大石犁背面往往有沿着中轴线的印痕,这些印痕有可能是垫板与石犁之间“夹塞的其他材料的痕迹”〔19〕。
图八 平湖庄桥坟H70出土的木质犁底组合式分体石犁
不久,平湖庄桥坟H70清理出土了木质底组合式分体石犁,石犁通长51厘米,通宽44厘米,说明我们之前观察到的大尺寸整体式单体石犁完全符合标准。木质犁底长84厘米,“其中镶于犁头部分长29厘米,犁头后部残存55厘米,最宽处21厘米,在尾端有装置犁辕的榫口,残长15.6、宽8、深0.8厘米”〔20〕(图八)。这件组合式分体石犁的形式与当年牟永抗、宋兆麟复原的石犁形式非常接近。不过,笔者还弄不清楚为什么平湖庄桥坟H70出土的这件木质犁底,其后缘还留出那么大的一块空间来?
由此可见,犁头有多个穿孔,尤其是三个穿孔以上的犁头,它们应该是包镶在木质犁底的前端。当然,单孔的那些短小犁头,也应该如此。从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个石器从一开始体量就不小。因为坯料面积的限制,可能采用组合式分体形式,当然,相对于整体式的单体石犁,组合式分体石犁的两翼或者安装之后的两翼宽一般均要大于前者。
二、毘山崧泽文化晚期墓葬出土石犁特征的再检讨
笔者在《毘山》报告中总结了墓葬出土的21件石犁特征,除了材质等,以下六方面尤为重要:
1.实用器
从刃部的使用痕迹及残损石犁的情况分析,判断所出土的石犁均应为实用器。
2.平面特征
平面基本呈等腰三角形,犁尖夹角在70度左右。
3.正、背面的区别
尽管有正面和背面之分,但是一些标本需仔细甄别。主要区别如,单面刃和双面偏正面刃的石犁正、背面区别明显;双面刃的石犁一面往往均经打磨,而另一面则往往保留有一定的琢打面,且多不平整,是为背面,而多选择起伏较为平缓的一面为正面。另外背面的琢打孔周围往往有修整孔所留下的打击疤痕。
4.刃部特征
刃部主要在两腰,刃部可分为双面刃、双面偏正面刃和单面刃,以前两者数量最多,而后两者的刃部脊线相对较为清晰。另外刃部左右往往多发现一侧刃部略弧凸,而另一侧的刃部微微内凹,这当与使用方式或安装有关。
5.后缘特征
所发现的石犁后缘多琢打内凹,然其内凹中心点延伸往往与犁尖不在一直线上,说明其使用时的作用力方向与犁尖前进的方向不一致,但确与内凹刃部的一侧相关,这又说明瞭其使用的方式。
6.琢打孔
所有石犁均有双向的琢打孔,絶大多数的石犁背面孔周围还有打击留下的疤痕,这些疤痕也可能与孔的修整有关。孔内壁多留有横向的修磨旋痕。孔的数量多在1~3个左右,但在布列上基本不与石犁整体平面一体。孔内径数值大致在3厘米左右,多孔的前端孔往往较为圆整,但其内壁往往发现靠近石犁前端的部分相对较为光整,而另一部分则相对粗糙,这可能与石犁的使用和安装有关。
这些特征中,一些犁头没有明确的正面和背面之分,一些犁头的两侧刃部受力程度明显不同,石犁穿孔的特征一定程度上说明瞭石犁使用过程中应该是向前的力量。这些特征完全符合组装后的石犁在向前运行过程中由于左右受力的不均匀导致刃部痕迹的不同,这一阶段石犁正背面的难以区分,说明犁头在安装后其刃部边缘应该凸出于木质犁底(图九)。
图九 湖州毘山崧泽文化晚期墓葬出土的石犁
三、石犁和犁耕存在的问题
在毘山整理和正式发掘报告中,笔者对于这批石犁的认识保留了一定的的余地。首先,石犁应该与农业生产有关;其次,从形制和刃部特征分析,与后代的犁结构上非常接近,但是与耜又有着明显的差异;再次,这类石器是不是与发达的犁耕有关尚待讨论,但是这类石器与犁的起源和发展有关,当无异议。所以,在《毘山》报告中,笔者谨慎地提出“如果直接称为‘犁’尚有异议的话,称之为‘犁形器’、‘原始犁’当无大碍”(报告页453)。
牟永抗早先在论述原始犁耕的时候,曾提到“原始犁耕并不排斥耜的存在,河姆渡三期有木耜”〔21〕。所以,笔者认为这类崧泽文化阶段在太湖流域开始出现的“石犁”或“犁形器”的使用方式应该还会与耜有关,期间自然也会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研究农具史的学者也认为,所谓的耒耜从一开始就有直柄和曲柄的区别,这是因为作柄的木棍(耒)本身就不可能都是笔直的缘故,于是耒耜就具备了向直柄农具和曲柄农具发展的基础。直柄农具渐渐演变出了铲、锹等,而曲柄农具则渐渐演变出了曲柄双齿耒、曲柄锸、踏犁等,由此引出犁的雏形,而这种“踏犁”能够连续或半连续工作〔22〕。
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出土的另外一类石器,即所谓“破土器”,它们的功能也有质疑,一些研究者认为是“耨刀”。破土器的安柄一定是直柄,如果是耨刀,那么至少与春秋时期的青铜耨刀有别。这一时期也有青铜采自的“破土器”,如《越魂》页121长兴博物馆所藏,称之为“耘田器”应该有误。
图一 春秋时期吴越之地出土的“耨刀”
图一一 昆明羊甫头M113出土的木柲铜锄
春秋时期的吴越之地,青铜“耨刀”分为置銎和包镶两种形式,整体形状呈V字形,刃部往往有细锯齿(图一)〔23〕。这类耨刀安柄时,可能不是直柄,很可能是曲柄,如同云南滇国青铜农具中的尖叶形锄,之前学界曾有认为尖叶形锄是用于破土犁田,但是因为出土了实物且又有图像为证,显然不是犁。不过尖叶形锄在使用过程中,自然不适合掘土。张增祺先生认为主要与水田作业中的“薅(hao)草”、“薅秧”有关,笔者甚为赞同(图一一)〔24〕。
笔者认为,春秋时期吴越之地出土的青铜耨刀,应该是曲柄安装,安装后可以手持如锄头般的操作,也可以拖拉薅草,这种装置方式很可能是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晚期原始犁的发展形态,只不过当时的原始犁形体巨大,无法如锄头一般使用而已。
刘莉和陈星灿等对于毘山石犁微痕研究得出的结论是,“5件毘山三角形石器显然用作铲、刀和刮削工具,进行多种作业,并作业于不同质地的物质,其中可能包括植物和细土壤;但没有一件显示有类似犁耕的微痕”,“可以推测这些工具的功能之一可能为收获水产植物”(《东南文化》,同上),笔者认为,微痕分析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纵向和横向标本比对,结论还需要结合良渚文化时期稻作农业的模式,在今后的实验考古中,这类工具的使用与当时稻作农业的方式是否一致也值得考虑。
那么,良渚文化时期的水田耕作模式可能会是如何的呢?
2009-2011年,位于良渚遗址群东北约20余公里的余杭临平茅山遗址在水田遗迹的考古上取得了突破。茅山遗址分布在茅山南麓,2009-2010年进行了第一期考古发掘,在遗址南部低洼区发现了良渚文化晚期大面积水稻田。2010-2011年进行了第二、三期发掘,对遗址南部的稻田区进行了较大面积的发掘,揭露面积近8000平方米。水稻田是茅山遗址的最重要发现。据发掘者丁品等介绍,稻田区的农耕遗迹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良渚文化中期条块状稻田、良渚文化晚期大面积水稻田和广富林文化时期农耕层,这三个阶段分别与居住生活区同时期的堆积相对应,构成不同阶段的茅山遗址史前聚落。
良渚文化中期稻田呈条块状,以河沟(G7)两侧密集分布,面积从1、2平方米到30—40平方米不等,田块之间有隆起的生土埂,田块之间有的有小沟相连,部分田块有排灌水口与G7相通。
图一二 余杭临平茅山遗址的水田
良渚文化晚期的稻田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积增大,灌溉复杂了起来。稻田为连片的大面积水稻田,在两条南北间距约64~70米的水渠(G3、G6)间,是东西排列的大致呈南北向的红烧土铺面的田埂,揭露出的最长田埂(L2)长达83米,田埂间距大部分在17~19米不等。良渚文化晚期的由灌溉水渠和田埂共围成了4块完整的稻田田块,田块的平面形状基本呈南北向的长条形,田块的面积约在1000平方米左右,面积大的近2000平方米。结合考古发掘和土壤植硅体、植物种子分析结果判断,良渚文化晚期水稻田的范围呈东西狭长的条状分布面积约5.5公顷(图一二)〔25〕。
如此大面积的水田,原先应该是坡前沼泽湿地的环境,哪怕是整治过程中的开荒平整,或者“刀耕火耨”,也应该需要农具,这类农具自然很可能是目前已经发现的“石犁”。对于这样的稻作环境,笔者与郑云飞博士的交流中,他认为需要一定程度的翻土,我们权且退一步,适当的翻土和整治,“石犁”这类工具完全可以胜任,可以称之为“原始犁耕”。
长江流域是稻作农业的主要起源地,长江中游地区的彭头山、八十垱就已经有了初步的稻作农业,进入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时期,稻作农业自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令人困惑的是,迄今为止长江中游地区也没有类似“石犁”形制的石质农具出土。发掘面积较大的澧县城头山遗址,大溪文化期间的可能与稻作农业有关的农具还只是石锄、石铲、骨耜之类直柄安装的农具〔26〕。长江中游的先民,一定知晓下游的居民正在使用这类与稻作农业有关的“先进”工具,但是他们完全不理会,这个问题,也实在令人困惑。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了长江下游地区有关石犁材料的其它考古学文化背景。譬如:石犁的出土数量在遗址生产工具中所占有的比例并不高、居住区聚落出土的大型石犁与采集出土石犁之间的空间关系尚不明瞭、良渚文化晚期或稍后的巨大型石犁是否一定实用等等。这些问题,在有关石犁的研究中很值得关注。
补记:小文草就不久,阅读陈振中先生《青铜生产工具与中国奴隶制社会经济》(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第138-139页,陈振中就认为越地出土的V字形耨刀“似定为锄耨较宜”,“江浙地区良渚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多处出土的石质犁形器大概是此型器物的祖型”,“用于垄种作物田亩的两垄坡和其沟间的松土除草”。特此补记。
注释:
〔1〕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页477图四九四·5、页496图五一一·1。
〔2〕浙江省立西湖博物馆:《良渚(杭县第二区黑陶文化遗址初步报告)》,浙江省教育厅出版,民国二十七年六月,杭州,页37、图版拾捌。
〔3〕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收获》,北京:文物出版社,1961年,页31-32、页29图一四。
〔4〕严文明:《太湖和杭州湾地区的新石器文化》,严文明《史前考古论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年,页257-259。
〔5〕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吴兴县邱城遗址1957年发掘报告初稿》,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学刊》第七辑,杭州:杭州出版社,2005年,页6。
〔6〕1980年上海松江汤庙村崧泽文化晚期M1又出土了一件。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上海松江汤庙村遗址》,《考古》1985年7期。
〔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页153、页154图四九(任式楠执笔)。
〔8〕《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页272(吴汝祚执笔)。
〔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页685、677图7-10(李新伟执笔)。
〔10〕严文明:《中华文明史(第一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页35。
〔11〕牟永抗、宋兆麟:《江浙的石犁和破土器——试论我国犁耕的起源》,《农业考古》1981年2期
〔12〕如季曙行:《“石犁”辨析》,《农业考古》1987年2期;《石质三角形器、三角形石刀用途考》,《农业考古》1993年1期。
〔13〕程世华:《从考古发现看良渚人的农事》,《农业考古》2013年1期。
〔14〕以上简讯均可参见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考古新纪元》,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
〔15〕刘莉、陈星灿等:《新石器时代长江下游出土的三角形石器是石犁吗?——毘山遗址出土三角形石器微痕分析》,《东南文化》2013年2期。
〔16〕台州市文管会、玉环县文管会:《浙江玉环岛发现的古文化遗存》,《考古》1996年5期,页15、16。插图采自孙国平:《玉环三合潭遗址》,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浙江考古新纪元》,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页158。
〔17〕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桐乡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新地里》,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页363。又蒋卫东:《新地里遗址出土的良渚文化分体石犁的初步研究》,西安半坡博物馆、良渚文化博物馆编《史前研究(2004)》,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
〔18〕楼航、梁奕建:《长兴江家山遗址发掘的主要收获》,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学刊》第八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页599。
〔19〕中村慎一:《略论良渚文化石器》,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学刊》第八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页369。
〔20〕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平湖市博物馆:《浙江平湖庄桥坟良渚文化遗址及墓地》,《考古》2005年5期,页13。
〔21〕牟永抗:《浙江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初步认识》,《中国考古学会第三次年会论文集》(1981),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页6。
〔22〕参见周昕:《中国农具史纲暨图谱》,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8年,页74、75。
〔23〕插图采自浙江省博物馆:《越魂》,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页123、124。感谢浙江省博物馆逾珊瑛提供帮助。
〔24〕张增祺:《滇国与滇文化》,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页55;插图采自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昆明羊甫头墓地》,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页217。
〔25〕丁品等:《浙江余杭临平茅山遗址》,《中国文物报》2010年3月12日;丁品等:《浙江余杭茅山史前聚落遗址第二、三期发掘取得重要收获》,《中国文物报》2011年12月30日。据我的同事郑云飞博士告知,根据他们的初步研究,茅山遗址稻田的亩产约在300斤左右,若是,这确实已经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水准了。
〔26〕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页477图四九四·5、页496图五一一·1。
(方向明,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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