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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微观基础
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全面加速实施阶段,为了把这一改革搞好,特对有关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一些改革思路参考。必须说明的是,本文所谈的国有企业改革不包括拍卖、破产的国有企业的改革。
一、准确地抓住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所在
同所有制改革一样,国企改革也有其自身的目的。如“增资救亡”(即把国有企业改革成为股份制企业,上市筹集资金解决资金不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企业扭亏为盈,企业减债经营,企业减员增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两个根本性转变”,减少财政、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负担,调整与优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资产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所有制结构……等等。国有企业改革目的的众多性的原因是由于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涉及到经济体制改革的许多方面,而每个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有的目的。
然而,国企改革目的的众多性很容易会导致各种目的之间的矛盾,并由此而产生在改革目的上的顾此失彼、主次不分而茫无头绪及改革工作上的忙乱、被动、盲目性的局面的可能性,为此,就很有必要在众多目的及其矛盾中准确抓住其中的一个能控制、协调其他所有目的的目的与矛盾,使其他所有的目的与矛盾能和谐一致地与之解决,从而避免上述可能性,把国企改革纳入有序状态,把国企改革搞好。这一目的与矛盾是什么?这可称之为根本目的和主要矛盾,就是“两个根本性转变”,说到底也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规律在我国经济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客观要求。这个根本目的之所以对其他所有目的能够具有控制、协调的功能与作用,其原因有三:一是这个根本目的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故有其客观性,因而也就不是其他一切目的能够转移的;二是政府拥有控制、协调这个根本目的及其他目的的绝对权力,故有其可能性;三是只有这个根本目的的实现即生产力大大发展了,其他所有的目的才能而且必定得到合理的实现和矛盾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故有其可行性。
二、建立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经营管理制度,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
虽然国企改革的根本目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其客观性、可能性、可行性,但是,要变为现实,则还有待于把国企改革成为建立有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这是因为,从国企改革与整体经济改革的关系来说,就是要把国有企业从传统计划经济中的微观基础即企业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微观基础即企业,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即企业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也就是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在国企改革及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管理科学是重要的一个环节,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就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它是由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四个环节所组成的。这四个环节对国企改革及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前三个环节对国企改革及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仅能提供可能性,而要变为现实性则只有靠第四个环节,通过管理科学才能最终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而完成国企改革,否则只是空话,因而管理科学是国企改革及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关于管理科学对国企改革及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体一点来说,就是建立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经营管理制度。
可见,为了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就必须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建立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经营管理制度,这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
三、进一步进行与之相关的企业的经营环境配套改革,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条件
这里所说的企业经营环境,指国内的企业经营环境,具体说,它一般是由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教育、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等因素所组成的环境。
根据企业经营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条件这一原理,如上述就是把国企由传统计划经济的企业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因此,在国企改革中,为了其根本目的的实现、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就必然要求与之相关的传统计划经济的企业经营环境进行进一步的配套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经营环境,其中,特别是政治因素中的行政改革和经济因素中的金融、外贸、财政的改革、社会因素中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改革尤为必要;否则,一切将会落空。例如,只有行政改革才能切断行政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干扰,只有金融改革才能既可以打破企业经营资金供给制的依赖又可以用商业经营的办法支援企业的经营资金不足,只有外贸改革才能为企业经营更好地利用外国的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资源,只有财政改革才能打破企业对财政的铁饭碗的依赖,从而可以把企业推向市场和改革,并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一句话,即归根到底,只有经济体制的宏观各方面体制的改革与微观方面企业体制的改革相配套,企业改革才可以顺利进行;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及其根本目的的实现、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形也是一样。
可见,为了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及建立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经营管理制度,就必须进一步进行与之相关的企业的经营环境配套改革,这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条件。
四、必须有一整套符合与反映国有企业改革实际和规律的策略措施,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保证
由于国企改革不会有任何一个固定的模式,因而任何企图把一时、一地、一企(业)的改革经验可以无条件地推广到它时、它地、它企(业)或认为具有其普遍指导意义,这只能是个神话,这是因为现实存在的所有国企中绝不可能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其所以是这样,首先,是因为每个企业都有它的自身特点而与其他企业不相同,具体分析是:每个企业所处的外部经营环境不同,如所处的经济发展水准不同,地理位置不同,文化氛围不同,科技条件不同,教育状况不同,改革深度不同,开放程度不同,政府管理能力不同……。因而造成了企业的千差万别,各有其特点;同时,每个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不同,如企业的规模大小不同,经济实力强弱不同,经营范围宽窄不同,经营导向不同,经营管理能力强弱不同,经营行业不同,经营产品结构不同,经营方式不同,企业文化不同,经济效益好坏不同……因而造成了企业的千差万别,各有其特点。所以,要在所有这一切数不胜数的不同中找到两个完全相同的企业,实在是难乎其难,甚至等于水中捞月。其次,正是由于每个企业都有它的自身特点而与其他企业不相同,国企也必须是一样,因而每个国企的改革也同样是必然有它的自身特点而与其他国企的改革不相同,要说还有什么相同之处,恐怕惟一的就是改革的结果相同——完成了改革的任务,如此而已!这些是国企改革的实际和规律。
不过,在这里有两个问题必须明确。首先是,既然国企改革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模式,那岂不是任何经验都失去了效用,毫无借鉴的意见了吗?答曰:不是的。应当承认经验是宝贵的,然而只能是借鉴,启发思考,而不是无条件的照搬,把它当作偶像来崇拜,这样做,肯定会违反国企改革的实际和规律而走向歧途。其次是,既然国企改革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是否就可以否定制定国企改革的统一策略措施?又答曰:不是的。恰恰相反,这种情况正好说明了必须以这种情况为依据制定相应的统一的策略措施,以加强对国企改革的有效指导,把国企改革引入正轨,避免无条件地盲目照搬他人的经验和模式而导致一哄而起和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造成换汤不换药所遗留下的无穷后患,到头来才发觉事与愿违!
可见,为了上述的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及建立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经营管理制度与进一步进行与之相关的企业经营环境的配套改革,就必须有一整套符合与反映国有企业改革实际和规律的策略措施,这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保证。
五、搞好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策略措施
综上所述,对于国企改革策略措施的指导思想应当是:国企改革必须做到既要坚持解放思想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坚持改革的根本目的又要坚持各有关方面的配套改革;并要坚持按照国企改革的实际和规律办事,循序渐进地把改革切切实实地搞好。具体的策略措施,主要有如下的几条:
(一)思想领先。就是解放思想,即破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牢牢地树立“两个根本性转变”是国企改革的根本目的的思想。
(二)改革与知识更新相结合。就是在国企改革的同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的再教育,其中特别是国企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再教育,以利于有效地、准确地推进改革的进程。
(三)改革与管理科学相结合。就是在国企改革的同时,要建立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经营管理制度,以利于改革根本目的的实现。
(四)改革的措施要配套实施。就是在国企改革的同时,要对企业经营环境进行进一步的配套改革,以利于改革根本目的的实现。
(五)因时、因地、因企(业)制宜。就是国企改革的做法要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做法,防止与反对那种经验无条件照搬、一哄而起的形式主义的做法,以利于按照国企改革的实际和规律办事,确保能切切实实地把改革循序渐进地搞好,以利于改革根本目的的实现。
(六)坚持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平衡。就是国企及国企改革有关的一切改革必须同发展生产有关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产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优化以及社会的承受能力、稳定这三者之间保持平衡,确保国企改革有一个良好的改革环境,以利于改革根本目的的实现。
(七)改革与开放相结合。就是在国企改革的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充分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资源支援改革及对其所存在困难的解决,特别要加强粤港合作,以利于改革根本目的的实现。
(八)改革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结合。就是在国企改革的同时,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利于改革根本目的的实现,就是国企改革根本目的中的根本目的。
(199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