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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用现行的市场机制控制信贷与货币投放的看法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改革的成绩与经验,应予肯定,但金融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实,也同样要肯定。造成不适应的原因:一是金融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未能进行灵活有效调节;二是专业银行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不分,职能不明,在竞争中经常行为不规范,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却又受不到金融体制的矫正,这种缺乏公正的竞争,导致金融秩序混乱;三是近年来的低利率造成资金需求膨胀,在低利率下实行贷款规模控制,结果是必然超规模,甚至绕过信贷规模进行乱拆借,用于房地产及证券市场投机并获得较高利率;有钱不愿存银行而投资于企业集资,也是因为银行利率低,更有甚者因得不到“低利率贷款”便私下交易,于是腐败现象也就发生了。加以主观上认为金融牵动面大,受制约因素多,还是慎重一些好,也是必要的,致金融改革不适应或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改革旧体制所必须经过的风险顾虑过多,没有看到我国市场经济比重越来越大,行政手段正日益失去效力,没有看到公正合理的经济秩序,对优胜劣汰,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能动作用。当前整顿金融秩序的目标,正是为了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从而发展和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整顿金融秩序与深化改革金融体制的关系,寓改革于整顿之中,从整顿中深化和发展改革。

  当然,造成金融秩序混乱,信贷及货币超量发行,通胀压力正在释放,金融形势严峻的局面,根子在经济,表现在金融,故需从整顿金融秩序入手,各部门齐心协力去落实中央措施,以期收到实效。本文仅从金融角度,论述藉整顿金融时机,寓改革于整顿之中,以希望依照市场经济规律,使整顿后的金融秩序和金融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市场化,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前进一大步而已。

  一、加快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改革的步伐。首先把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分开,建立政策性银行,为专业银行商业化创造条件;其次,深入开展我省已试行多年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以长期资金来源制约长期资金运用、存款制约贷款、规范专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以逐步建立自我制约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按照巴塞尔会议精神,明确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的计算,以风险权数衡量信贷资金风险和风险资产相关的资本充足率,逐步使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水准,此项工作,深圳已进行试点,广州、佛山等市似也可试行。

  二、三票一卡是国际上通行的结算业务,我省除本票外,其余已使用多年,存在的问题是个体户及个人使用支票有待推广,转帐支票背书抵用尚未普及,与信用卡使用全国未联网,建议推广个体户及个人使用支票,转帐支票在有效期内可一次背书抵用,信用卡在全国未联网前,先行在广州市联网,各专业银行信用卡均可在市内任何自动柜员机存取,以方便群众。至于本票,虽只限于同城结算,但对减少货币投放有一定作用,上海已试办,我省亦可仿效报总行批准,发行定额本票,以减少现金投放。

  三、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我省已推行多年,但收效不大,其原因是有些企业将非商品交易也向银行承兑贴现,造成银行被迫贷款;有些交易双方不守信用,将交易纠纷推给银行;有些银行工作人员认为票据承兑贴现手续较多,不如贷款方便,索性以贷款代替,致各家专业银行总行均行文暂停承兑业务,进行整顿。其实这是操作不规范而引起的问题,不是承兑、贴现本身的缺陷,不是商品交易的行为,便不应进行承兑,至双方交易纠纷应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银行是负责任也无能为力的,这制度已予明确规定的。至于不如贷款方便,则是认识问题。贷款特别是信用贷款,是银行信用,而票据承兑贴现是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两者性质不同,何况它还具有过渡到间接宏观调控的作用。因此应借整顿金融秩序的契机,扭转此模糊认识,大力推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并使操作规范化,是使商业信用票据化的关键,以使逐步向国际通用计算方式接轨。

  四、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应由市场供求决定。近年来,我国实行低利率,且缺乏弹性,导致资金需求过大,弊端很多,可否借鉴价格改革经验,先放开一部分,如个体户及私营经济利率先行放开向市场调节转轨,然后逐步扩大市场调节比重,使之合法化,最后实行单轨制,即按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决定利率高低,由中央银行制订基准利率,各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范围内有一定浮动权。

  五、我省实行贷款限额管理下的资产负债管理与风险管理体制,贷款限额管理基本上是一种行政手段,在市场调节的生产与流通领域已占80-90%,必然千方百计找寻资金解决自己的问题,贷款规模只能管住银行帐面资料,银行以外的和银行暗中进行的信用交易的信用膨胀便管不到了。何况现行的体制很容易形成对中央银行的倒逼机制,逼使中央银行把不住信贷和货币发行这两个总闸门,从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贷款规模并没有管住,全国年底实际数均超过年初计画数40%以上,即是明证,而我国国债市场尚未建立,中央银行运用公开业务调控货币供应量还有困难的情况下,建议从扩大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入手,同时推行债券(包括国家债券)抵押贷款和再抵押贷款,逐步减少传统的信用贷款和再贷款,以建立票据市场;加以人民银行融资券的发行和扩大,因人民银行融资券仅限于金融机构购买,且可在金融机构之间转让,抵押贷拆借、向人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人民银行还可适时回购,是中央银行运用市场机制强化金融宏观调控的一种贷币政策工具,为我国进行公开市场业务创造条件,配合发挥其他间接调控手段,则我国运用经济手段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才有可能建立起来。

  此外,加强金融立法,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使之有序,是必要的,在全国未颁布全国性法规之前,建议我省可根据需要,赶紧制订地方法规,使金融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199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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