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更详细的组合查询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抓住CEPA机遇,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同年10月17日,内地与澳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港澳签署的CEPA同时在2004年1月1日起实施。CEPA不仅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广泛领域将加强内地对港澳的经贸合作,而且对两岸经贸合作也将产生深刻影响,福建作为海峡两岸经贸的先行区,在祖国统一大业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如何抓住CEPA机遇,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本文提出一管之见。 
  
  一、台湾拒绝CEPA将面临“边缘化”的挑战
  
  (一)在两岸四地区域经济整合中面临“边缘化”
  
  CEPA既是“一国两制”框架下内地与港澳经贸关系合作的创举,是在一个国家内不同行政区之间签署的协议,也符合WTO关于构建“优惠性经贸关系”架构的原则,是中国内部关税区之间加强经贸关系的新模式,它使港澳与内地经济将在更大程度上融合,从而推动中国经济一体化进程。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各独立关税区之间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应包括台湾在内,为此,大陆积极呼吁两岸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李维一曾表示,大陆愿意推动以CEPA的模式,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台湾岛内各界对两岸经济融合与自由贸易区的探讨热情高涨,尤其企业界要求台当局与祖国大陆签署CEPA的呼声很高。而由于台湾民进党当局一方面顽固坚持“台独”路线,坚持“一边一国”的“台独”分裂立场,另一方面又采取欺世盗名的作法,把“两岸和平互动小组”改组为“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取代原来的“国统会”;同时将拟定所谓“和平发展纲领”,以取代原来的“国统纲领”;“要建立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等等,陈水扁当局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不愿意两岸“三通”,因此台湾当局虽然感受到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对台商的冲击,两岸若构建更紧密的经贸安排,对台湾经济无疑是长线利多、经济利多,但基于政治因素的考量,依然一意孤行,不愿采取有利两岸经贸的措施。台“经济部长”林义夫承认,香港与大陆签署CEPA,“对原本站在同一竞争平台的台湾有影响”;但同时认为 CEPA是“一国两制”的模式,不适用于台湾与大陆之间,两岸该不该或要不要考虑签署CEPA,“卡在政治问题上,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
  
  目前在两岸四地中只剩台湾缺乏类似的机制,由于台湾的缺位,使目前中国经济区出现“四缺一”格局。对此,岛内各界高度关注,各主要媒体纷纷予以报导,称CEPA不仅是大陆给香港回归6周年的“一份大礼”,将“为香港经济转型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是“大中华经济圈的起点”。因而要求台当局与祖国大陆签署CEPA,提高岛内经济的竞争力。而台湾拒绝CEPA,其结果自然无法与中国其他独立关税区一起参与两岸四地的经贸整合,无法完全分享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成果,从而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为此,不少台商纷纷批评台当局钻进“台独”意识形态的死胡同,致使两岸关系“越来越紧张”,而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台商,而台湾经济也自外于“大中华经济圈”之外,呼吁台当局“尽早提出因应之道”。被视为在港最大台商的林麦物流集团表示,《安排》对在港台商总体上有好处,但大陆2005年开放市场,台商若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进入,便已失去抢先进入大陆市场的机会。
  
  (二)在东亚乃至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中面临“边缘化”危机
  
  在经济区域化过程中,台湾拒绝CEPA无疑将在中国经济区域整合中失去机遇和位置,甚至在东亚乃至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中面临边缘化危机。
  
  中国2001年提出与东盟合组自由贸易区的设想,2002年11月4日在金边峰会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架构协议”,2003展开贸易及投资协商,2004年将完成所有谈判,拟十至十五年建立自由贸易区。2003年10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东盟峰会上又适时提出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倡议,东亚经济整合的鼓点已敲响。台湾《工商时报》社论称,大陆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对台湾经济的影响,“值得重视”。就中长期而言,内地与港澳签署CEPA,对邻近国家和地区的影响也将逐渐扩大;台湾若未能在东亚经济整合的过程中取得合理定位及参与的机会,势将逐渐遭到“边缘化”。
  
  二、CEPA形势下,闽台经贸合作的机遇与挑战
  
  CEPA实施后,将给发展两岸经贸关系带来新的契机,台湾资本将充分利用香港的“桥梁”作用,以香港为跳板,利用零关税及其提前进入内地市场的优惠,加紧进军大陆市场,以便最大限度地享有CEPA带来的各项优惠,这就给福建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对其他省市也是一个新的机遇,因此,必然客观认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才能扬长避短,争取主动,抓住机遇。
  
  (一)闽台经贸合作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至2003年底,福建累计批准台资企业7664家,合同金额135.17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99亿美元。台资专案占外资总数的22.87%,占合同外资的17.43%,实际利用外资的21.56%。利用台资出现了从小规模、低层次向大规模、高层次、多领域的方向发展,从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向电子资讯、石化、汽车、精密仪器等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的趋势。闽台农业合作成为一大特色和优势。目前,福建台商投资额达1000万美元的有193个项目,1亿美元以上的台资企业有15家,台湾岛内百大企业已有35家在福建落户。闽台产业合作在轻纺、食品、服装鞋帽、电子资讯、机械、石化等领域已形成较强的配套能力,产生聚集与规模效应,出现了东南汽车、中华映管、翔鹭化纤、后石电厂等产业关联度较强的大型台资专案,形成电子、石化、汽车、纺织等产业群,并成为福建的主导产业。
  
  利用台资促进了福建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加速了工业化进程,而且对社会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农业合作方面,闽台农业合作不仅仅对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技术创新带来一定的效益,更重要的是它对改变农民观念、培育农民市场经济意识等都起了重要作用,有的地方在台资的带动影响下,出现了一批在规模上超过台资企业的民营龙头企业。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地理位置欠佳,市场腹地狭小
  
  福建处于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之间的丘陵山地,境内多山,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受地貌、地质等条件制约,既缺乏现代大工业布局所需的空间,而且基础设施的改善成本巨大,制约了交通运输能力的发展。自然地理因素决定了经济地理的条件,突出表现是内部市场狭小,人流、物流、资讯流不畅,市场供求拉动能力小。因此尽管近年来,福建出省铁路、高速公路的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使福建的交通运输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从横向比较来看,福建的劣势还是显而易见。因此,在全国大开放、大发展格局的形势下,尤其是在台商投资大陆的市场目标从外销为主转变为内销为主之后,福建的地理位置欠佳,成为制约台商对福建投资的重要因素。
  
  2、土地资源短缺问题突出,台商投资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目前福建吸引台资面临的重要而且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是土地资源严重不足,一方面是受福建的地理、地貌影响,可利用土地面积有限;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农地转移他用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虽然从全省来看,尚有一些新增围垦地和山丘地可利用,但开发成本高。因此土地资源不足,是困扰福建进一步吸引台资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台商投资区的影响比较突出。福建有海沧、杏林、集美、马尾4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这 4个台商投资区目前共有台资企业500多家,协定台资金额40多亿美元,较好地发挥了台资产业的集聚效应。但是由于受土地资源的限制,不仅无法吸引新的专案,而且原有厂商想增资扩产也很难。厦门几个台商投资区,只有海仓还有一点空间,集美、杏林基本饱和,但台商又不愿到基础条件欠佳的地方发展。尽管一些台资留恋福建,但也不得不转移到长三角等地方。
  
  3、台资企业技术层次较低,区域分布不均衡
  
  由于福建承接的基本上是台湾第一、二波向外转移的企业,与长三角后发优势相比,企业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总体上看不高,且产业较单一,关联度较小。同时受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等制约,进一步吸收台资的后劲不足。目前台资还存在区域上分布不平衡的问题。至2003年底,台资分布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五个沿海城市计6887家,占总数的89.8%,这种不平衡加大了沿海与山区的差别。
  
  三、福建因应CEPA加强对台合作的对策思路
  
  (一)抓住CEPA契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经济发展区域化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目前,在我国根据各区域经济地理位置、经济合作紧密度等,已形成或正在形成九大经济区域,包括华南地区、长江下游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中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方以及闽台地区。其中以粤港为龙头的华南地区和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下游地区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的经济区域。各区域不断加强合作,整合资源,以期最大限度提高区域竞争力。内地与港澳签署CEPA,最大的受益者是广东、珠三角,台资及外资将加强与香港的经贸合作,利用香港的便利,加大在香港和广东的投资,使广东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再次获得新的竞争优势,极大地促进粤港经济一体化,推动华南经济区的增长。闽台作为一个相对紧密的经济合作伙伴,能否在CEPA机遇中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在全国区域板块中占一席之地,弥合珠三角与长三角之间的“经济盆地”,福建重任在肩。
  
  2003年省委省政府已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要通过走“经济区域战略崛起”的发展路线,建设一个“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福建处于两大发达区域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结合部,是连接两大三角洲的沿海陆上通道的必经之地。从战略地位看,这个经济区与台湾隔海相望,是推进两岸统一大业的关键地带。福建寻求崛起的新举措,通过对接两大三角洲“区域极”获得自身发展新的拉动力,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快速发展,使我国东南部沿海繁荣带实现弥合,从而将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产生深远影响。
  
  CEPA的实施,是福建寻求崛起的大好机会,一方面由于目前台湾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大潮中,正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尽管当局一意孤行,拒绝CEPA,但迫于压力,台湾当局必然会在“小三通”上做文章,扩大“小三通”的范围;另一方面由于CEPA对台湾岛内经济带来冲击,大陆台商感到来自港商的巨大压力,必然加紧与大陆的经贸合作,客观上使得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空间更大,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台湾资本。因此,福建要充分利用CEPA的成果,抓住CEPA机遇,加强与台湾的区域资源整合,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提升福建的战略地位。
  
  (二)发挥福建对台农业优势,寻求CEPA在两岸农业贸易中的突破
  
  农业合作领两岸经贸合作之先河,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3年底,大陆的台资农业企业总数达到4609家,投资总额超过30亿美元。如今在内地与港澳CEPA如火如荼的形势下,农业能否再领风骚,借鉴大陆与港澳之间的贸易模式,在两岸的农产品贸易上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 2004年1月,大陆农业部官员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情况,并提出了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模式。农业部官员强调,我们愿意就这方面问题与台湾农业界进行深入沟通与洽商。
  
  由于福建与台湾具有得天独厚的“三缘”优势,尤其在农业自然资源、种植制度等方面的相似性,使闽台农业在两岸经贸中成为重要特色和一大优势。到2003年底,全省累计批准农业台资专案1500多家,合同利用台资18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台资总数的19.7%、12.9%和11.1%。占大陆农业台资企业总数的30%左右。福建还拥有福州、漳州两个国家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几年来,取得一定成效,尤其是漳洲实验区。福建应该可以进一步发挥对台农业合作优势,探索闽台农产品贸易更紧密的安排,率先与台湾在农业贸易中实现CEPA零的突破,这不仅有利推动闽台经贸合作,加速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而且可以为台湾农业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对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早日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强化闽台第三产业的合作
  
  以往两岸,包括闽台的经贸合作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合作成为两岸经贸合作中的“跛足”。由于CEPA主要涉及服务业领域的合作问题,而大陆的服务业市场前景广阔,对台商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台商必然会千方百计借助CEPA,加紧对大陆服务业市场的拓展,从而使两岸在更大空间内实现更紧密的经贸融合。对福建来说,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合作。
  
  一是加强物流服务业合作。国家“十五”计画已把物流配送列为重点发展的服务业,发布了《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国家公布的《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采用合资、合作形式投资经营国际物流、第三方物流业务。CEPA为推动闽台物流产业合作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和平台,福建应发挥近台优势,推进闽台物流产业的合作与发展,为两岸物流提供路线短、成本低、时间快的服务。包括运输、邮政、物流仓储、批发零售等。当前要加强对商贸物流业的宏观协调与管理,完善物流业的配套服务设施。应采用灵活的经营方式,进一步开发物流货源。要做好物流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做好物流业的培训、谘询工作。要深化改革,逐步组建大型股份制集团,加快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增加一些港货专卖店。
  
  二是加强资金流服务业合作。包括金融、保险、银行、证券、租赁、社会福利等。目前要深化改革,完善金融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金融体制,为金融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准。
  
  三是加强资讯流服务业合作。包括教育、科研、电讯、广告、广播影视、资讯谘询等。要树立建设大资讯网的观念,加速建立健全行规行法,强化资讯行业的指挥系统、经营决策系统和监督检查系统。要依靠科技进步,增强资讯流通能力和企业赢利能力。
  
  (四)强化投资环境建设
  
  近年长三角只所以成为台商投资的热点地区,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长三角具有尽如人意的投资环境,尤其官员素质高,服务意识强,被认为是维系长三角近年来繁华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普遍采取“亲商”态度,为台商解决许多实际困难,建立了良好口碑。苏州、杭州、宁波等地基础设施条件虽不及上海,仅以此成就了不少台商企业的落户投资。CEPA是对政府管理部门整体素质的一次考验,它将给政府管理部门带来更多的机遇。同时它也将迫使人们在意识形态、现实生活与日常工作等各个领域进行全方位的沟通和合作。因此,福建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硬投资环境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借CEPA的东风,强化投资的软环境建设。要努力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调整、完善在闽台资企业的税收政策、税外收费政策;要建立和完善维护台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监督机制,保障台商利益和人身安全;要努力改善服务环境,普及资讯化管理,提高政府机构的管理水准和工作效率;要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式;要加强涉外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服务品质,从而为台资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大环境。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