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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 :“九二共识”的经济版


  CEPA对港澳经济影响,已经有许多学者进行了专门深入的研究。CEPA对台湾意味着什么。CEPA对台湾经济发展有没有意义。台湾对CEPA的反映是否适度。这是本文要阐述的重点。

  一、CEPA的语义诠释

  CEPA的全称以中文直译是“紧密经济伙伴安排”。CEPA名称的首次使用是2003年6月29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与香港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香港与大陆鉴定CEPA后,澳门也于2003年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由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和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上签字并举行签署仪式。

  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1、CEPA的英文表述是中性的。这一点台湾学者廖舜右、刘玉皙已经指出:“CEPA其实是GATT/WTO架构下区域经济整合的一种(GATT/WTO法律条文对此类协定的正式统称为区域贸易安排,Regional Trading Arrangements, RTAs)。” [1]CEPA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如: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PTA)。

  2、是CEPA的英文表述里,是无主体的表述,并没有预先限定哪一方与哪一方鉴约。只是在与香港鉴定时加上定语“Mainland and Hong Kong”,与澳门鉴定时加上:“Mainland and Macao”。但在简称时一概称之为“CEPA”。

  3、CEPA是属于经贸关系,并不涉及任何政治内容,而且实际在与香港、澳门鉴定时双方出现的也都是经贸官员。同时鉴定的地点或是在澳门或是在香港 ,并不体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4、严格意义上说CEPA的中文是“紧密经贸伙伴安排”。“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英文完整的简称是“M-HK CEPA”,“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英文完整简称是:“M-M CEPA”。

  显然中文文本与英文文本以及英文的简称之间留有一定的回旋空间。

  二、CEPA提出的背景

  这里显然会有一个疑问出现,为什么提出CEPA,CEPA为什么要留下回旋空间。为了理清问题,我们从CEPA提出的背景谈起。CEPA的提出是由以下几个背景促成的:

  第一,CEPA是“九二共识”的断桥重建。

  “九二共识”指1992年11月大陆的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两会在香港商谈中,就海峡两岸事务性(公证书使用)商谈中如何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海协的基本态度是,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九二共识”的高度原则性与灵活性为两岸在当代极为复杂的政治背景下,建立了沟通的平台。“九二共识”应当说是中华文化智慧的结晶。然而2000年台湾的政党轮替后,新上任者否认“九二共识”的存在,使两岸的对话失去了基础。在政治上无法对话情况下,如何维护日益增强的两岸经贸联系,再次建立两岸对话的平台,则是2000年之后,摆在两岸领导人面前的一个现实而又关键的问题。CEPA实际上是在政治对话基础断裂之后,由大陆方面构筑的又一经济对话平台。这一个框架既符合WTO原则,也符合两岸经贸发展现状。

  第二,CEPA涵盖范畴更为广泛,包括:(1)货物贸易、(2)服务贸易、(3)贸易投资便利化,而非只是单纯的、以关税减让和市场开放为主的“自由贸易协定”。CEPA实质上是一种优惠贸易安排。优惠贸易安排主要是在发展中国家或经济体之间建立的一种较为初级的区域经贸合作。具体做法是,各成员通过签订协定,相互对全部或部分货物贸易给予一定程度的关税优惠。实现货物贸易的自由化是优惠贸易安排的核心内容。中国加入WTO之后根据成员之间合作水准的不同,在传统意义上的优惠贸易安排中又加进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容。显然,CEPA比自由贸易协定有着更广泛的内容。

  第三,2001 年12 月11 日和2002 年1 月1 日,中国与"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 以下简称"中华台北") 相继成为世界贸易组织( WTO ) 的成员后,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对两岸的政治、经济关系的走势产生深远的影响。两岸的经济关系的现实是:1、它们之间的关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完全自主,互不相干;2、它们之间的关系日渐紧密,有一体化的内在要求;3、外部环境也对加速其一体化进程产生了压力。两岸经济发展已有制度性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大陆与台湾的经济联系、生产网路、要素流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密切,而这又是在两岸三地没有任何培育全面的经济一体化机制的背景下完成的。随着两岸功能性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两岸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东亚经济环境的变动,随着两岸各自内部经济的需要,两岸实际上形成的功能性一体化正在谋求转为制度性一体化为其提供再发展的机会、提供更为有效的保证。

  三 、CEPA对台湾的经济意义

  CEPA提出后,台湾各界反映不一,以下从工商界、学界、政界三个方面,分析台湾方面对CEPA的理解与反映。

  台湾学界的反映:最明确对CEPA表正面态度的是台湾中原大学讲座教授高孔廉。他认为:台湾如不尽快与大陆建立起经贸合作机制,恐将加速边缘化,或沦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孤儿”。高孔廉说,随着企业经营越来越国际化,竞争日益激烈,微利时代已经来临,企业对成本更加敏感。台湾自外于区域经济合作潮流的结果,将使台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下风。高孔廉认为CEPA正式实施,大陆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早期收获”计画也已启动,这意味着台湾在与大陆及东盟国家进行贸易和投资时,由于是“局外人”,将面临相对较高的关税,及较高的准入门槛,岛内台商只能被逼无奈而“出走”。 

  在“三通·CEPA与两岸关系”座谈会上,多位学者都表达了和高孔廉同样的忧虑。他们指出:台湾在与大陆的贸易中每年享有数百亿美元的顺差,若两岸实现“三通”及建立类似CEPA的合作机制,台湾将是最大受益者。他们援引统计数字指出,由于两岸尚未实现直接“三通”,台商必须付出很高的经营成本。去年两岸贸易额约500亿美元,如果其中有5%是运输费用,成本就有25亿美元,而这还不包括台商往来两岸的时间成本。同样的原因,台湾要转型为研发设计中心也困难重重。岛内媒体的报导也印证了这些学者的观点。台湾媒体透露,由于大陆与香港的CEPA鉴定,台湾的银行、物流业、贸易商等服务行业已开始向港澳有关部门申请,将展开购并当地企业的动作,希望能以港澳企业的身份搭上CEPA“便车”,进入大陆市场。

  淡江大学教授潘锡堂在《三通、CEPA与两岸关系》一文中全面总结了大陆与与港澳分别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并自今年元旦起正式实施后,以及中国商务部与国台办不久前倡议,希望和台湾签署CEPA,引起台湾产官学各界不同的反应。 潘锡堂说对于CEPA正面解读者认为:(一)大陆与香港签署CEPA,旨在提升香港竞争力,所签档并不具政治意涵,而且双方签字的代表均为经贸主事官员,意味中共将CEPA定位为经济协议;(二)中共主要目的为对台湾展现经由WTO框架将「中」港澳台整合为「大中华经济共荣圈」的前景,具有双赢意涵;(三)两岸可在WTO架构下,重启谈判过程,由民间渐次提升到官方,不仅对台湾经济有利,亦可透过协商过程淡化或模糊政治意涵,达成诸如降低贸易成本、创造贸易量扩大市场及维持对外竞争力等经贸目标。潘锡堂说有的学者提出:可考虑启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复委托制」,让两岸相关空运海运团体在获得海基会「复委托」下能与大陆相关团体展开协商,而海陆两会有关主事官员亦可以专家顾问身分上谈判桌,铺陈「民间辅助协商」特色。潘锡堂说持平而论,两岸贸易持续大幅成长,台湾对大陆又享有大量贸易顺差,则台湾对大陆所倡议的CEPA,实在无须回避。台湾可采适当的因应对策,包括针对大陆与台澳CEPA五项磋商原则的第一项「一国两制」,明确表态反对,其他四项如产业结构调整等,都可以展开协商,当前其实可以启动「复委托制」,让诸如外贸协会或全国工业总会可以得到海基会的「复委托」去协商。[1]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李纪珠认为,两岸签订CEPA对台湾经济有帮助,可以协助台湾突破现有的困境。但她担心在实际操作上,两岸的政治现实使台湾不太可能接受这种协议。 

  工商界的反映:台湾“工总”副秘书长蔡宏明说:“CEPA提供了一个新的策略结盟的平台,将推动台商与港澳合作来投资大陆。”台湾“工商协进会”理事长黄茂雄则认为,两岸若能签署类似CEPA的协议,对台湾来说是一件好事,两岸可以从经济的角度好好研究相关议题。[1]据台湾媒体报导,黄茂雄在参加“工商协进会”的一个餐会时表示,在内地与港、澳分别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之后,已有不少台商希望通过“投资香港模式”进军大陆。而如果两岸能够直接签署CEPA,无疑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成本。有关两岸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话题,已经引起岛内许多企业家的浓厚兴趣。据黄茂雄透露,为了进一步瞭解CEPA的相关资讯,“工商协进会”将在年底派代表赴港澳“取经”。此外,台湾“工业总会”理事长侯贞雄也计画于本月17日至20日率团赴港澳,以“CEPA下的港台经贸发展”为议题,与当地企业界进行交流,并寻求新的商机。半官方的萧万长认为:亚太经济四个重要主导力量是美、日、东协和中国。我们当然要面对中国,而且其他各国在考虑是否与台湾签订FTA时,也会考量到两岸之间经贸关系如何发展,不要忘了,如果两岸可以签订一个互惠的经贸协议,对其他想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家而言,是促使他们进一步与台湾加强经贸关系的很大动机。而且他也指出:中国已和港、澳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这两个协议中有不少排除条款,台商很难藉由港、澳进入中国,而取得较好的经贸条件。相对而言,这对台商与港、澳在中国的竞争或多或少会产生负面影响。他认为一些迹象显示,两岸对经贸问题都持较为务实稳健的态度处理,所以两岸签订类似FTA的协定并非不可能。例如,近两年前,当时中共副总理钱其琛表达了“愿意听取台湾各界人士关于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意见与建议”;国台办最新发表的白皮书,也希望回避所谓一中等政治问题,与台湾三通。此外,最近中共商务部希望和台湾签署CEPA等,当然,这和我们期望的“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仍有落差,但这些务实的意见代表着两岸间还是很有大的机会建立一个比现在更密切关系的经贸制度安排。

  我认为,台湾是有可能针对两岸经贸合作提出一个可以避开政治问题,又可以争取到比CEPA更平等的关系。我们可以提出其他名称来取代CEPA与FTA,例如,Closer Economic Operation Framework,更紧密的经济运作架构。[1]

  两岸以WTO第廿三条模式打开僵局,也就是台湾以独立关税区与大陆签订类似自由贸易协定,设法避开政治框架,又比CEPA更平等,跳脱「主权国家或地方政府」之争议或纠葛,海峡两岸应都能接受。准此架构,先成立「两岸共同市场」,再迈向「大中华经济圈」之组成。

  针对各方的建议,官方的代表则是一口回绝。台湾经济部长林义夫指出,台湾若能与大陆签订类似CEPA的自由贸易协定,对我方在经济上确实有很大意义。但在政治上,两岸签署CEPA则有许多障碍与困难。台当局虽感受到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对台商的冲击,但依然一意孤行,不愿采取有利两岸经贸的措施。台“经济部长”林义夫承认,香港与大陆签署CEPA,“对原本站在同一竞争平台的台湾有影响”;但两岸经贸政策是大陆政策的一环,目前台并没有与大陆洽谈自由贸易协定的构想。他还表示,两岸该不该或要不要考虑签署CEPA,“卡在政治问题上,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陆委会”高层表示,CEPA对台湾的服务业影响较明显,例如银行业部分大幅降低资产额门槛及其它条件,最低资产由200亿美元降低为60亿美元,台湾的银行受到冲击就不小。“陆委会”经济处长傅栋成称,CEPA是“一国两制”的模式,不适用于台湾与大陆之间。

  显然,CEPA对于台湾的经济意义是很大的,这可以说是各方的共识。大陆在CEPA尚未见报之前,就已经邀台湾当局建立两岸经贸的协调机制,只是相对于台湾执政者而言,当时的政治利益高于一切,经济利益可以暂时舍弃。CEPA的协商结果,就是看到2003年6月的港澳版CEPA。

  四、台湾对CEPA之心结

  台湾对CEPA持有疑义者,大约提出以下几种意见:1、我们已经加入WTO,两岸经贸问题可以放在WTO框架里解决。2,CEPA的全称是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CEPA 。关键是安排两个字,很刺眼。是一国两制的产物。3,认为不需要建立两岸经贸的互动架构,只要先推动几个台湾单方面就可以掌控的议题,例如是全面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货运便捷化等等。(见3.31萧万长以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董事长身分,邀多位学者与立委商讨两岸经贸发展时,民进党中国事务部主任陈忠信、洪奇昌的看法)

  前面我们已经从语义学角度谈过CEPA。现在从经济学角度谈一下CEPA是什么。

  第一,台湾学者廖舜右、刘玉皙已经指出,实际上CEPA是WTO/GATT下的类似自由贸易协定的一种形式。 GATT/WTO法律条文对此类协定的正式统称为区域贸易安排,Regional Trading Arrangements, RTAs。按照贸易自由化和经济联系紧密程度的差异,一般学者把区域经济一体化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PTA),二是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三是关税同盟,(Customs Umon.CU),四是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CM),五是经济联盟(Economic Union,EU),六是完全的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

  从《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来看,协议由一个总则和6个附件所组成。整个《安排》框架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经贸领域。《安排》总则对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目标、原则、内容及制度安排作了原则性的规范。附件进一步具体规定了总则涉及的内容,其中包括:零关税产品清单(附件一)、享受零关税的澳门制造产品的定义(附件二)、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式(附件三)、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内容(附件四)、服务贸易领域中澳门公司的定义(附件五)及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具体内容(附件六)。CEPA符合中国入世对WTO所做的承诺。而且CEPA和当今世界方兴未艾的自由贸易区和区域性经济联盟的说法没有不同的地方,在贸易性质方面也并无特殊之处。只是同通常的自由贸易协定相比,CEPA是单边让利性的,并且有强烈的准入性质,在商定关税时并不是立即取消,而是先对273种产品实行零关税,两年后才全部免税。正如蔡宏明所说:CEPA“涵盖范畴,包括:(1)货物贸易、(2)服务贸易、(3)贸易投资便利化,而非只是单纯的、以关税减让和市场开放为主的「自由贸易协定」。CEPA一方面为大陆与香港、澳门援引GATT1994第二十四条及GATS第五条,构建「优惠性经贸关系」的架构,二方面为大陆与香港、澳门有关「国家主体同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提供可操作的安排,三方面CEPA进一步加强港澳作为进入大陆市场跳板的角色,特别是提高外国公司以香港作为地区总部的兴趣,可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

  第二,CEPA 符合WTO/GATT下的自由贸易准则。

  关于WTO与CEPA之关系,萧万长说“加入WTO就像取得了一场音乐会的普通入场券,可以和其他人一样进场听音乐,但还不能坐到特别席;而区域合作就像贵宾券,让参与合作的对象享有更多的优惠。因为自由贸易区内成员间的关税与非关税贸易障碍几近零,而非成员国只能享有最惠国(MFN)关税待遇。如果台湾未来不能参与这类区域或双边合作,势必影响台湾的国际竞争力。”蔡宏明说:加入WTO以后,虽然两岸可以依照WTO规范,促进两岸互动,但事实上,两岸从来没有针对WTO的议题进行协商。以大陆宣布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以及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钢进行反倾销调查为例,两岸互动情况将影响调查的最后结果和产业利益,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外经贸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对此,大陆未来外经贸部是否派员来台调查,以及当大陆外经贸部决定派员来台调查时,台湾如何处理大陆外经贸部官员来台,都是值得关注的课题。如果台湾拒绝大陆官员来台实地调查,则大陆调查机关,依据「条例」可以不采纳台湾厂商答辩资料,而在「可获取最适资料」(即依大陆国内产业请求展开调查时所提供之资料价格与数量资料)的基础上,做成最终裁定,将可能使台湾产品面对最高税率,而丧失大陆市场。而且:两岸相继成为WTO成员后,应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给予彼此在专利、商标申请上的优先权保障,但由于台湾并非「巴黎公约」缔约国,且两岸并未签署专利优先权互惠条约,使台商在大陆提出优先权的申请被拒,因此两岸建立专利优先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权保护机制,特别是对于两岸间之仿冒问题的处理,应建立交换经验、资料或进一步合作之机制或视窗。

  显然CEPA与WTO之间的关系,并不矛盾。CEPA并不体现政治上的主次,不涉及政治的纯经济行为,可以进一步密切两岸经贸的联系。

  第三,关于CEPA之“安排”用词。CEPA提出后,台湾以政治的眼光审视“大陆与香港建立紧密经贸联系的安排”,而后提出安排是蓄意矮化,不能接受。实际上这是解误。曾任陆委会副主委的高孔廉就表示,把“安排”解释成矮化,未免过于夸张,也有蓄意污名化之嫌。高孔廉指出,不是只有岛内各地区签订的贸易安排才叫CEPA,新西兰与澳大利亚也有类似的协定,自由贸易协定通常指商品贸易,CEPA牵涉范围更广,服务、环保等领域都在协定之内,不应该错误理解CEPA。另外孙中山纪念馆副馆长曾一士也指出,CEPA早在二十年前就已在纽澳之间签订,同样也是使用安排一词。

  廖舜右、刘玉晰在《CEPA之初探》一文中指出“严格来说,虽然CEPA的中文正本使用「内地」、「香港」以及「安排」来刻意突显中国的主权位阶,并企图划分CEPA与FTA的界线,但CEPA仍应是中国与香港之间,根据WTO架构下GATT第24条与GATS第5条所签订的FTA。”

  这才是问题的要害,我们认为CEPA是九二共识的经济版也就在这里,陈水扁当局对此一认识当然知道,只是囿于当时的选战形势,所以抛开了两岸协调的机会。

  第四,从CEPA由来,看其对话空间。人们一谈到CEPA想到的就是香港的模式,实际上这是一个误解。CEPA最初从何而来?对此报章有多种说法,而且版本不一。但是有一点事实却是公认的:CEPA萌动于2001年11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赴京述职期间,正式向中央领导人提出两地建立“类自由贸易区”的构想。CEPA提出不到一个月,2001年12月19日,中央政府就原则接纳特区政府提出的内地与香港建立类似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并指示外经贸部成立专责小组研究。

  当CEPA还在酝酿的2002年时,北京与香港还在密切谈判香港特首的建议,建立什么样的“类似自由贸易区”的协定之时,商务部部长安民在2002年初,就向台湾提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倡议。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间资讯:即香港特首的建议还在协商中,大陆就向台湾发出资讯,如果台湾能积极回应那么,两岸的经济共识也就在协商中形成。由于台湾的回绝,使我们今天看到的只能是2003年香港版的CEPA。但是,正如上文所说,考虑到台湾的问题,CEPA对台湾仍然留下对话的空间,留待双方来日协商。2003年的香港版,显然不能代表台湾版。

  2003年大陆与香港澳门鉴定CEPA之后,2003年11月,安民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再次表示,祖国大陆愿与台湾建立类似CEPA的安排。这里重提“类似CEPA”的安排,显然仍然留下极大的空间。但是,台湾当局因忙于选战,而打“大陆牌”是其早已经确定的意图,再次拒绝与大陆协商

  2003年11月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处长李强11日在广东外经贸厅举行的CEPA说明会上表示,北京有长期的考虑,“希望和台湾有类似CEPA的安排”。仍然是“类似CEPA”。此后,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王辽平,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王晓川等都一再呼吁,然而,台湾已经进入选战的白刃战状态。

  2004年3月11日电 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再次表示,海峡两岸经济互补性很强,合作潜力很大,我们非常愿意以适当方式与台湾有关方面就建立两岸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问题展开探讨和磋商。另外,安民还说,“CEPA制定的最高点是从国家的主权、统一考虑的;中国周边国家也是保证中国稳定发展的基础。而现在随着各方的努力和势态的发展,大中华经济圈已经跃然纸上。”这里他表示,大中华经济圈而不是别的,政治主体。这里对CEPA的内涵与外延都有了崭新的意义。

  大陆学者阮铭在萧万长主持的研讨会上指出,如果政府非要先推动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再来和对岸谈经贸议题,难免会陷入一个中国的政治问题,这样下来,短期内想在经贸问题上要有突破会很困难,所以,他认同萧万长提出的两岸共同市场架构,在解决两岸经贸问题上是可行的。阮铭进一步举例表示,大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强调要加强两岸经贸、人员往来,台湾若能配合采用复委托机制,将部分经贸议题由民间来协商,一方面不损及主权问题,也不会卡在一个中国的争议上。

  五 、应留下的思考

  我们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没有哪一个地区像亚洲发展得这样艰难曲折。根据WTO的统计,WTO成员都受到一定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的约束,原因就是几乎所有的WTO成员都参加了一个以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有些甚至成为10个以上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的成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之迅速,影响面之广。但是奇怪的是亚洲区内对世界经济颇有影响的几个WTO成员,却迟迟没有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这本身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艰难。世贸组织146个成员,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占了4席,这种一国4席的局面可以说是绝无仅有,是复杂的历史因素造成的。

  亚洲不仅经济发展水准参差不齐,而且近代殖民历史遗留的许多问题都在依靠时间来冲淡。一个大中国区以四个独立关税体形式加入WTO,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正是如此,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更增加了曲折。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在当今世界上最成功的就是欧盟的模式,由于亚洲经济政治历史的特殊状况决定了亚洲经济一体化不可能照搬欧盟模式,这一点我已经在博鳌亚洲论坛特别已经论述。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问题。1994年大陆确定了两岸经贸交流的性质,即两岸经贸交流属于“中国主体同其单独关税区(台湾)之间的经贸交流,纳入对外经贸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另外,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和实际情况,大陆以所能同意和接受的方式对台湾的加入问题目做出了安排。台湾已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以“中国台北”的名义,分别参加了亚洲开发银行(英文名称为TAIPEI CHINA)和亚太经合组织(英文名称为CHINESE TAIPEI)等组织。1992年9月在获得大陆同意的前提下,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理事会主席声明指出,在大陆加入关贸总协定后,台湾可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的名义参加。1992年9月,GATT在两岸入会问题上,确定大陆先台湾台后的原则。另外,1993年9月29日GATT理事会通过成立台湾入会工作小组决议时,首先郑重引用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声明支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以“中华台北”方式通称台湾,将其定位与香港一样,同属于中国的一个单独关税区。以上的表述,都是台湾在国际组织接受的。因而对研究一个中国之内的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问题应是适用的;而CEPA就是研究一个中国之内的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问题。

  至于一个中国的内涵,这则是属于政治主权层面的问题。自然不必在CEPA中讨论。两岸可以各自回到九二共识的层面去认知。

  二战后亚洲经济获得发展的机会,创造了亚洲经济的奇迹。我们说“东亚模式”的存在与对亚洲经济的影响,正是这种模式回避了亚洲最为敏感的政治与民族问题,由经济发展波来推动各地区的经济联系。然而,无论从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或者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来看,加强区域之间的经济整合,寻求共同的经济发展,已经成了当今世界的主流。亚洲也只有在不断加强的经济联系与经济整合过程中,才能最后抛开历史的包袱,取得共识。

  如果说CEPA提出恰逢台湾大选,本来可以构筑两岸经济共识的载体,暂时搁浅。那么重新寻找机会重建两岸共识不仅需要领导人的智慧而且需要时机,几千年历史积淀的文化,培育的华人理念,一定会在曲折,漫长的隧道尽头,重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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