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民(1879-1936),原名衍鸿,字展堂,广东番禺(今广州)人。1905年9月加入中国同盟会,被推为评议部评议员,后由孙中山指定任本部秘书,从此成为他的主要助手之一。1911年1月广州独立时被推为广东都督,12月随孙中山至南京,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府秘书长。1912年4月在孙中山支持下再任广东都督。1914年5月加入中华革命党,任政治部长。1917年9月任中华民国军政府交通总长。1921年任广州中华民国政府总参议兼文官长、政治部长。“六一六兵变”后,协助孙中山进行讨伐陈炯明的工作。1923年任办理和平统一事宜全权代表,6月任中华民国军政府陆海军大本营总参议。赞成孙中山改组国民党的决策,参与《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起草与审查。1924年1月被孙中山指定为国民党“一大”主席团主席之一,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后主持上海执行部;5月奉命回粤,代理大本营事务,兼任黄埔军校教官;9月代行大元帅职权,留守广州;10月兼任广东省长。1925年7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同年9月因涉嫌“廖仲恺案”,被派赴苏俄考察。1927年4月,任南京国民政府主席,不久在“宁汉合流”前辞职。次年改任立法院长。1931年2月,遭蒋介石软禁;10月获释,后定居香港,成为西南实力派反蒋的精神领袖。1935年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1936年5月12日在广州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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