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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的技术合作:从产业水准的观点


  在前一节中,我们考察了两个企业之间技术合作如何受到技术合作的水准、成本、以及市场容量的影响,模型的计算结果能够帮助我们在微观意义上理解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将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展开,并且能够进一步分析企业的技术合作对消费市场的影响。然而,如果要从总体上或者从产业研究的角度分析技术合作对闽台两地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产业间技术合作的可能和变化趋势,就必须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理解技术的合作对海峡两岸的产业整体技术水准、市场、竞争乃至创新等各个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此外,充分瞭解技术合作所带来的市场效应和社会效应对政府的技术政策导向也具有十分明显的意义,特别在高新技术产业,政府在高新技术的发展上往往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可以通过运用多种调控手段例如建立高新技术园区、金融扶持政策、财税优惠政策、专项支持政策等等来对其产业化方向进行宏观引导,在闽台两地之间的产业合作上,自然也需要结合两地的科技资源优势,充分考虑到产品的附加值、技术含量等因素对不同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进行相应的政策引导。因此,考察不同形式的技术合作带来的市场效应和成本效应在产业内和产业间的扩散,以及由此产生的影响,就显得十分必要。下面将就此问题进行着重分析。

  一、模型的基本思路及模型的结构和解

  产业水准的技术合作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产业内技术合作和产业间技术合作两项,如前文所述,产业内技术合作即水准合作是产业组织理论中关于技术合作的主要构成部分,而在产业间技术合作即垂直合作问题上的研究则相对较少。但是从产业的观点看,水准合作和垂直合作的重要性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如果两个区域在某个产业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合作规模,那么,就极有可能带动产业的上下游企业之间进行相应的合作,合作关系也就可能逐渐从一般性合作深化到技术合作的阶段。这是产业分工在其形成过程中对技术合作的一个自然要求(垂直一体化也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部分)。此外,垂直技术合作在特点上和水准技术合作有所差异,后者有可能对企业的自身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并且可能使企业之间的竞争能力差别趋于减小,因此后者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展开(前文分析的两个同质企业的合作总是能够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增加这一结论仅在企业完全相似的技术水准和产品需求的市场特征下才能够成立,但现实中很难找到完全相似的两个企业)。但对垂直技术合作来说,这一问题并不明显,因为上下游企业间的技术合作关系不是完全竞争性的,垂直合作使得在技术上可能存在互补性的两个企业之间能够充分地利用对方的技术进行自身的创新。西方学者对技术的产业间溢出的研究结果也显示了垂直合作的重要性,例如Bernstein(1988)和Jaffe(1986)就发现产业间溢出比产业内的溢出具有更多的成本效应。Vanderwerf(1992)表明上游企业常常引致下游技术的创新,即使创新增加的是下游企业的利润,并认为这可解释为创新通过生产链条最终对上游产品的消费也会产生正的影响。

  从产业水准的高度来看技术合作,同时应该注意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技术合作引发的资讯在企业之间的流动所造成的技术溢出效应,溢出现象是一个行业现象,也是和微观的企业技术合作博弈分析相区别的一个方面。技术溢出具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从溢出的方向可以划分为内溢出(incoming spillovers)和外溢出(outgoing spillovers)两种,内溢出是指技术和专有知识从合作伙伴或者合作关系的外界向企业内部的流入,外溢出过程则恰好相反。Bruno和Reinhilde等人的研究(1998)成果显示,溢出和企业的类型具有较大的相关性,溢出程度也因企业而异,那些能够主动制定创新战略的企业在溢出效应上比较明显,但是,大量的研究结果却表明,溢出是一个技术驱动的现象,溢出是内生的。同时,他们还发现高水准的内溢出和低水准的外溢出都会导致企业间发生的合作概率增大,溢出水准对企业在R&D合作上的决策行为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从两种溢出现象的特点上看,外溢出行为往往是企业着力加以控制的一个方面,因为R&D的研究具有非完全专用性的特点,一般认为R&D的研究结果将向外逐渐扩散。内溢出效应则和企业自身的学习能力有关,有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自身的R&D研究能够影响到内溢出的水准,因此通过协同增加了企业从合作中获得的收益。目前的产业组织理论模型中也有逐渐把吸收能力整合到模型里面的趋势。因此,我们在产业范围内分析技术合作的影响时,倾向于把溢出作为一个基本的因素考虑进去,并且,溢出不仅仅能够发生在同一产业内的企业之间,而且在上下游企业之间也存在着溢出效应。因此,具体到模型的构建中,可以认为溢出主要作用在企业的生产成本上,溢出有利于单位成本的降低。

  从理论角度看技术合作及其在产业合作中的作用,目前似乎尚缺乏比较系统的研究体系,具体在研究台湾与内地科技产业的合作问题上,有学者用现代科学理论的价值链来分析台湾与内地的科技产业合作模式(郭国庆等,2001)。这一研究方法对两地具有不同优势的产业进行了区分,从互补性的观点考虑合作形式。但较难以在实证上得到检验。本文继续采用博弈理论来分析产业内和产业间的技术合作关系、溢出效应和市场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一领域内,国外学者已经作出了相对成熟的研究,本文采用的模型结构来自Gamal Atahal(2000),不同之处在于本文对模型的一般性进行了限制,并且在利润函数的形式上采用了不同的假定形式,模型的计算结果只在博弈的第一个阶段(求解过程的第三个阶段)有所差异。

  1.模型的基本思路

  为了模型简化的需要,在此假设博弈的参与人为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上游企业、下游企业和消费者,三者组成了基本的市场结构。在其中上游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作为下游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下游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在这里,产业技术合作的含义是三重的:上游企业之间的合作、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进行的技术合作。我们在此对企业之间在何种条件下形成合作不再进行限定,而仅仅认为企业之间以一定的可能性进行技术合作。同时,当企业之间进行合作时或者合作结束之后,在产业内和产业间都形成了一定的溢出效应。上游的企业和下游的企业之间都能够从溢出中获得一定的资讯,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为了分析方便,我们设上游企业有两家,记为u1和u2,同样,下游企业为两家,记为d1和d2。但上游企业以及下游企业之间并不是以前一节所阐述的方式进行技术合作,在此,每个企业只是市场结构中的一个成员,代表竞争关系和溢出效应的存在。每个企业都为了参与合作而进行一定数量的研究活动,每个企业都在来自产业内和产业外的内溢出上学习新资讯。同时,这里也假定了企业是同质的。

  博弈同样假定了参与人的先后行动顺序,首先,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同时决定它们各自的R&D水准,R&D水准服从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需要。其次,上游企业考虑到下游企业对中间产品的需求曲线,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决定它们各自的产出水准以获得最大化利润。最后,下游企业考虑消费市场的需求曲线,决定产出水准的多少。在这一阶段里,假定了中间产品的价格是给定的。这也是一个行动有分先后顺序的动态博弈,通过后向归纳法解博弈的均衡解。

  2.模型的结构和解

  在博弈的第三阶段,下游企业选择产量以最大化各自的利润,类似于双寡头市场竞争模型,那么企业面对的逆需求函数是:

    P(y)=a-w(yd1+yd2)(1)

  其中,a, w是常数,w>0,ydi是下游企业的产量,i=1, 2。

  如前所述,企业进行一定的研发活动来降低成本,设下游企业的生产成本由三部分组成:下游企业以价格k向上游企业购买生产需要的投入品,下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的生产成本m,下游企业进行研发导致每单位产品的成本下降td。同时,其他企业的研发活动对企业的溢出效应也考虑进来,设对企业d1, d2, u1, u2来说,其独立进行研发活动在其各自的单位生产成本上能够分别降低td1,td2, tu1, tu2。溢出效应表现在当企业在降低了自身的成本同时,所用的技术溢出对其他企业的成本也有下降作用。则这时下游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可写为:

   C di =k+m-tdi-htdj-v(tu1+tu2)  i,j∈{1,2} i≠j(2)

  其中,h和v是常数,h,v∈[0,1]分别表示水准溢出和垂直溢出对产品生产成本的影响,称之为溢出效应系数。说明企业的研发活动使自身的成本下降1单位,将使本产业内的其他企业的生产成本下降h个单位,而使垂直关系的产业企业的生产成本下降v个单位。为了分析的方便,仅仅假定了不同形式的溢出效应系数不相同,而产业内的溢出效应系数是相同的。但事实上如果企业之间的吸收能力有差异,或者企业对外溢出的控制程度不同的话,每个企业的内溢出效应的系数都将不同。同时,也假定m>tdi+htdi+v(tu1+tu2)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成本非负性。

  解利润最大化问题maxydiπdi=(p(y)-cdi)y,有

  ydi*=a-k-m+(2-h)tdi-(1-2h)tdj+v(tu1+tu2) 3wi,j∈{1,2} i≠j(3)

上式就是当下游企业实现利润最大时的均衡产量。此外,对下游企业而言式子中的k是外生给定的,当上游企业对其产品的定价为k时,下游企业对中间产品的总需求为y*d1+y*d2,给定下游企业每生产一单位的最终消费品,需要消耗一单位的中间产品,因此,有等式yd1+yd2=ys1+ys2,将其代入(3),可以得出上游企业的逆需求函数:

  k(yu)=2(a-m)+(1+h)(td2+td2) 2+2v(tu1+tu2)-3w(yu1+yu2)2 (4)

  和下游企业的成本函数相似,我们给出包括溢出效应的上游企业的生产成本函数:

  cui=s-tui-hxuj-v(td1+td2) i,j∈{1,2} i≠j(5)

  其中,s是上游企业购买原材料所需的价格。

  因此,可以写出上游企业的利润函数:

  πui=(k(yu)-cui)yuii,j∈{1,2} i≠j

  假定上游企业之间也是同样展开库诺竞争,那么这个博弈阶段的纳什均衡解就是

  y*ui=2(a-m-s)+(1+h+2v)(td1+td2)9w+2(2-h+v)tui+2(-1+2h+v)tuj9w(6)

  由(6)式计算得出的纳什均衡解记为(y*u1,yu2),将其代入式(4),可以得到上游企业将向下游企业收取的中间产品的最终价格为

  k*=2(a-m+2s)+(1+h-4v)(td1+td2)6-2(1+h-v)(tu1+tu2)6(7)

  求得k*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求出(y*d1y*d2),并将其代入式(1),可得下游企业将向消费者收取的最终消费品的均衡价格为

  P*=5a+4(m+s)-2(1+h+2v)(td1+td2)9-2(1+h+2v))(tu1+tu2)9(8)

  因此,计算出k*, p* 之后,将(7),(8)及成本函数(2), (5)式分别代入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利润函数,可以计算出它们的均衡利润为:

  上游企业均衡利润

  π*ui=[2(a-m-s)+(1+h+2v)(td1+td2)54w+2(2-h+v)tui+2(-1+2h+2v)tuj]2 54w

  下游企业的均衡利润

  π*di=[4(a-m-s)+(-7h+11+4v)tdi 324w+(-7+11h+4v)tdj+(2+2h+4v)(tu1+tu)]324w

   在上两式中,都有i,j∈{1,2}  i≠j。

  博弈的第三阶段是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分别选择一定的R&D水准来实现其利润的最大化,记向量β=(td1,td2,tu1,u2)T,那么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利润函数可以写为

  πdi=(P(β)-cdj)(β))ydj(β)

  πui=(K(β)-cui)(β))yui(β)

  在这一阶段,假设企业投入的R&D越多,那么企业的成本下降的幅度就越大,因此,t的值也就越大。因为每个企业控制的变数只有它们自身的R&D水准,那么最大化问题就表示为

  maxtdiπdi和maxtuiπui

  为此,分别将每个企业的利润函数对tdi和tsi求二阶偏导,有

    2πd1td12=(11-7h+4v)2 162w>0

    2πd2td22=(11-7h+4v)2 162w>0

    2πu1tu12= 2π u2tu22=4(2-h+v)2 27w>0

  因此,企业最终利润的最大化问题的解将依赖于特定的a, m, 和s的值,同时还依赖于各企业的研发活动的成本效应的相互关系。观察上游企业的利润函数形式,通常情况下上游企业之间R&D的成本效应如果相距不是太多的话,那么,如果有a>m+s,则上游企业利润函数的分子大于零,因此tui增加的越大,则企业的利润就越多。说明消费市场的逆需求函数、下游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其他成本、上游企业的原料买入价格对上游企业的R&D水准具有主要的影响。此外,由于通常情况下,逆需求函数的截距项是市场需求在供给十分稀少的时候能够支付的最大价格,因此这个截距项的值通常很高,如果假定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总是在其成本上以价格p销售其产品,那么就有a>p>k+m>s+m,因此可以认为一般情况下上游企业的利润函数的分子是正数。同样下游企业的利润函数也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从利润函数的形式中,可知企业的利润是成本效应的增函数,企业有足够的动力来降低成本。

  3.从模型中能够得出的一般性质

  通过对上述包括溢出效应的上下游企业之间进行价格竞争和技术研究的三阶段博弈模型的分析,我们可以从模型的解的性质中得到一些较为明显的结论,不过,我们总是在认为以下两个假定成立的前提下进行分析的:

  (1)可盈利性假定: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都是以大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其产品;

  (2)研发能力相近假定:每个产业中,处于竞争地位的不同企业之间的研发能力不致于相差太远,因此,它们在各自的技术研究的成本效应上也不至于出现差别过大的情况。

  同时,我们总是把技术研究活动对产品单位生产成本的影响看作是积极的,也就是说,排除了其他文献中对R&D活动的不确定性、R&D投资的长期性等等不能够使成本马上降低的所有可能,尽管这在企业微观行为分析中是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但我们在此主要研究一般行业现象,研究的目的使我们作此简化的假定。

  首先,从上下游企业的均衡利润来看,可知,影响到每个企业的均衡利润的因素有:所有其他企业的技术研究活动;水准溢出效应系数的大小;垂直溢出效应系数的大小。通过对最终利润函数(9)、(10)的形式的观察,我们可以得出:

  1.对上游企业而言,下游所有企业的的研究活动将增加自身利润水准;同样对下游企业而言,上游所有企业的研究活动将增加自身利润水准。即使行业之间不存在溢出效应,只要垂直行业企业中的研发活动使它们的成本下降了,那么,企业的利润仍然有增加的趋势,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是生产和消费之间存在链式反应,如果一个产业的研发使其平均成本下降,那么它带来的好处会逐渐扩散到相关的行业中去,使相关的行业利润也有提高的趋势。

  2.企业自身的研发活动在降低了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利润,而处于同一产业的其他企业的研发活动是否对本企业的利润有正的影响则取决于溢出效应系数的大小。对于上游企业来说,如果水准溢出效应系数和垂直效应系数的和小于0.5,那么其他企业的研发活动将降低该上游企业的利润。而对于下游企业来说,这两个系数的和必须更大,否则其他企业的研发活动有降低本企业利润的趋势。这一现象可能即来自于同一产业之间的企业相互竞争的关系,其他竞争企业的研发活动只有在溢出效应十分明显的时候,也即对方研究成果能够被己方利用一部分的时候,这时对方的研究对己才是有利的。否则,本企业将可能因为成本的差距而使自己的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失去利润。从上游和下游企业的比较中也可以看出,直接面向消费市场的下游企业的研发活动对竞争对手的利润影响更具威胁性。

  3.无论是上游企业还是下游企业,当对方的研发成果对自己是内溢出时,那么这个水准溢出系数必然是越高越好,但对企业自身来说,自己的外溢出效应大时,即水准溢出系数大时,对自己的利润有着抑制的趋势。虽然在模型中出于简化的目的,假设了对所有企业来说内溢出和外溢出的系数都是相同的,但我们从该系数的作用之处不难注意到该区别。垂直产业企业中的溢出也是外溢出,溢出效应系数和利润正相关。上述现象也十分吻合现实中多数企业总是千方百计获得其他企业的有关技术资讯,而对自己的研究成果却秘而不宣的经验事实。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溢出对最终消费品和中间产品的价格的影响。从最终消费品的均衡价格式(8)中,可以看出给定溢出效应系数的大小,每个行业每个企业的研究活动都倾向于使消费品市场上的价格水准出现下降,而且,这一下降的幅度超过了所有企业研发在成本上的下降幅度。比如说,通过研发活动,上游企业1的成本下降了5%,企业2的成本下降了6%,下游企业1的成本下降7%,企业2的成本下降了8%,但诸多影响体现到最终消费品价格上,其下降幅度却超过了6.5%,这说明一方面研发成本的下降最终要充分体现到价格上,另一方面市场的竞争机制将促使企业把成本下降带来的一部分利润增长让利给消费者。当然前提是企业之间不存在合谋现象。同时通过对下游企业均衡产量的形式(3)的分析可知,消费量将随着成本效应的上升而增加。因此,简单地说,消费者剩余在各企业的研究活动中也得到了提高。但是,在中间产品的价格上却不存在相同的趋势,水准和垂直溢出效应系数在中间产品的价格的影响上是模糊的,只有在下游企业的成本下降之和小于上游企业的成本下降之和的两倍的时候,水准溢出效应的增加才能降低价格。而此时,垂直溢出效应系数是倾向于增加价格的。

  二、闽台的高技术产业合作:模型的应用

  1.高技术领域的合作、溢出和模型应用的问题

  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和技术的溢出效应之间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我们在前面考察了溢出效应对上游和下游企业利润的影响,并很具体地把它规定为两个不变的溢出系数,但在现实中,含有技术的资讯从一个企业向其他企业的扩散过程却可能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企业面对的市场变化却十分迅即。因此,对企业来说,当企业无法在一定时间内获得需要的某方面技术资讯时,企业之间将通过选择合作的方式来获得必要的技术资讯。而从溢出的观点看,几乎任何一种合作方式都是溢出效应发生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例如,企业通过技术市场对技术进行转让,对技术出让方是一种外溢出,对受让方则是内溢出;企业之间在R&D研究阶段即开始合作,则企业之间在相互交流的过程间吸收对方拥有的技术知识,同时也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技术知识,此时内溢出和外溢出是双向对称的。对于以兼并收购以及合资的方式实现的企业技术合作也类似于技术转让,都是在技术获得(内溢出)的同时向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然而,企业之间没有合作关系时,同样能够发生溢出效应。研究表明,当前产业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企业集群现象,即在相同产业或相关性很强的产业中会出现大量中小企业在空间上的集聚。这种集聚现象主要的动力之一就是知识溢出(叶建亮,2001)。知识外溢的内容可以是产品的生产技术、款式、花样、市场讯息、管理方式等等。此外,象硅谷这样一类典型的自组织创新网路,企业之间通过非正式交流和合作,相互学习技术和市场行销技能,也能够形成不断试验探索和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翁君奕,2002)。

  因此,溢出效应是合作和非合作行为的综合体现,我们前面对溢出效应的分析蕴涵了合作行为的一般结果,同时,也因此能够得以把技术合作对单个企业的影响拓展至对整个产业的影响。

  尽管为了简化问题的分析,上述模型中假定了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数量各为2家,但具体涉及到两地不同产业之间的合作时,模型的结构仍然具有相应的解释能力,只是此时一个企业代表的是一个群体,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活动、产品价格、产量水准、溢出效应系数、成本、利润等等都分别表示不同地域的产业内企业的平均水准。此时,模型中讨论的溢出效应是不同地区的垂直和水准产业的技术溢出,而没有包括同一地区内的技术溢出效应。此外,模型省略了关税对最终消费品和中间产品价格的影响。不过,只有两地区对高技术产品的关税征收差别很大时,关税因素才有必要纳入模型中考虑。

  2.两地高技术产业的优势互补和溢出效应

  目前大多数研究两岸高技术产业合作的文献主要都建立在两地高技术领域内的优势互补效应之上,两地之间的优势所在基本上也形成了共识:台湾在技术专案上的管理优势明显,产品设计能力强,成果向商品转化的能力强;祖国大陆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占据优势,产品的潜在市场广阔,科技人才数量多等(龙永枢,1998;郭国庆,2001)。一方的优势和另一方的劣势之间的相互合作可以产生比较利益,其原理在国际分工优势互补理论中已经有了很好的说明。原则上,只要两地之间在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上存在成本差异,那么就可以通过合作获得成本利益优势互补效应。那么,由此两地通过在生产上进行专业化分工(可以是水准分工、垂直分工以及二者兼有的混合型分工)获得比较优势也是一种可能的合作方式,此时,资讯交流与知识扩散的合作形式就被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生产所取代,两地在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关系转变成为共生关系。水准溢出效应在专业化分工中将趋于减弱,原因在于专业化分工将使两地企业之间的技术研究活动差异日渐扩大,技术性知识的专用性增加,这些都降低了水准溢出效应。而垂直溢出效应受到的影响将是复杂的,取决于分工的形式和深度。

  因此,从模型的结构上看,前述包含技术溢出效应的产业合作模型并未涉及分工架构的合作形式,模型处理的是以竞争为主导的合作关系。有关专业分工对两岸高技术产业合作关系的影响以及两种合作关系的优劣比较需要更详尽的分析。但现实中,专业化分工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包括:

  (1)政治环境的影响。两岸意识形态的对立和经济制度的差异使得产业分工条件的形成充满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将使产业水准的分工合作比起零散的、自发的分工形式具有风险更大,成本更高的特点。

  (2)结构利益优势的分配矛盾。在成本利益优势互补效应下,产业、产品的结构利益是否同样具有互补性取决于分工的内容,但通常分工中的结构利益差异是存在的。结构上的优劣关系、主从关系都影响到分工的实现。例如目前台湾意图推行的产业分工战略就是“…将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生产、研发涉及及管理总部留在台湾,而将价值链中不符国内生产比较利益部分,如单纯的加工或制程产制、组装部分外移,成为国内生产力的延伸……”。显然,如果两地之间不能在分工体系的架设上进行结构利益的协调,那么这种合作关系就缺乏长期存在的基础。

  (3)政策导向的约束。台湾当局把对祖国大陆的科技政策置于其大陆政策的框架之内,在“台湾安全”的考虑下,制定的是支持和限制并存,选择双重取向的政策。产业技术引入容易,外移就需要各种“核准”。在人员流入上也设置不少关卡,例如规定科技人员入台必须符合“在基础及应用科学领域或在专业技术上有优秀成就者或获博士学位具有研究发展潜力者;或者,具备科技相关专业造诣,且在两岸科技关系之互动具有助益或重要地位之科技管理人员”。同时两岸的经济关系具有单向性和不平衡性,台资往往以间接的方式投资大陆,大陆资金则根本无法进入台湾从事投资活动。很难设想在目前仍然偏紧的政策环境和非正常经贸关系下,能够在对合作程度要求较高的产业分工上取得有效进展。

  因此,目前闽台两地在高技术产业的优势互补尚不具备实现通常意义上的产业分工的成熟条件,但这并不影响到当前的合作和交流正日渐深化的趋势,高技术产业领域的合作仍然可以多种方式展开。

  3.闽台高技术产业的合作形式及其影响

  在研究闽台两地的高技术产业合作时,很显然,高技术产业合作的具体内容并不仅仅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高科技领域内的学术交流,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在当前阶段它们也是闽台高技术产业合作中的主要内容。此外,生产要素例如资金、人才等在两地之间的流动也是技术合作的形式之一。但尽管模型中未顾及到这些方面的内容,但这些因素对产业技术水准的影响却是直观的,因为这些因素最终都将进入生产环节,表现在企业的内溢出水准将受到这些合作形式的影响。我们从下表中可以看出各种技术合作形式对产业技术溢出水准的影响:(表略)

 我们对这些关系的解释如下:首先,学术交流活动是知识在科学研究领域的一般性扩散,这一类活动有利于增进合作双方对彼此科技水准和进展的瞭解,有利于科技知识向应用技术的转化。学术交流活动中还有一部分内容是直接和产业化紧密相关联的,交流的范围越广,层次越多,那么对企业界来说,技术知识向科技成果的转化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些可计入企业的内溢出效应的增加。但并不会对技术的外溢出效应产生大的影响。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也类似,企业通过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可以:获取技术创新的资讯、构想,以及获得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和设备的支援。对企业来说,具有十分明显的内溢出效应。企业则通过向研究机构提供研究经费来获得技术研究成果和控制技术的外溢出。资金和人才在两地之间的配置在市场作用的引导下,通常总是向着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方向进行的,即帕累托改进的。人才往往携带着技术、资讯,科技人才之间的流动,对人才流入企业总是等同于内溢出水准的提高,对人才流出企业来说则相当于技术知识的一定外溢。因此,外溢出效应增加,但在通常情况下,这个效应小于内溢出效应。企业合作关系的深化则在内溢出和外溢出效应的增加上都是明显的。竞争性合作的关系使企业在技术合作带来的市场、成本效应和产品销售的竞争之间权衡利弊,选择能够提高自己利润的合作程度。产品附带的资讯通过高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在市场上扩散,企业在高科技园区内有很好的相互学习和交流的机会,这些对企业来说在内外溢出效应上都是双向的。

  由上所述,我们知道当技术合作的各种形式对企业具有内溢出效应时,这一内溢出效应越大,无论是上游还是下游企业的利润都倾向于增加,同时,下游企业向消费者收取的最终消费品价格也越低,消费者剩余将增加。从这两方面考虑,对整个社会来说就意味着整体社会福利水准的提高。因此,政府在其中应当积极发挥作用,在不同形式的技术合作上利用各项政策手段,加强合作的力度,其中的作用过程是:

  政府政策引导合作方向技术溢出效应增加产业的科技竞争力水准提高,消费者从中获益。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当前闽台两地产业技术合作的基本情形。福建省是祖国大陆唯一设立台商投资区的省份,目前福建和台湾之间在许多产业上的技术合作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农业、气象、地震、地质、资讯、海洋、中医药等20多个学科领域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双向交流活动。这里以合作程度最高的农业为例,自1997年建立福州、漳州闽台农业实验区以来,闽台农业合作就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品种、技术、资金引进合作上取得的成效比较显着。据统计,截至2001年9月,台湾农业和工商界有1000多人次来闽参观考察和学术交流,洽谈商务。福建赴台考察的专家学者和培训技术管理人员有50多批200多人次。福建引进了台资农业企业1300多家,合同利用台资16亿美元,实际到资10亿美元,引进农业优良品种1300多个,两个农业实验区三年来到区内投资的农业合资项目达359个。而农业的合作交流活动在农业生产性品种结构的优化、技术成果的科技转化、相关产业技术的更新换代、发展优质农业所需资金的引进、对农产品市场建设经验的学习等多方面对福建农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多年的合作中取得的实践经验来看,基本认定了对合作的组织运行起到有效引导作用的三个机制:一是在科技领域组织大量的农业专题调研,开展科技学术交流,对成功个案进行示范推广;二是发挥民间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如闽台经济文化交往促进会、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等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实验区的建立,实验区成为全国农业交流合作的示范样板,发挥了辐射的作用。这三个机制实际上对应了表一中的①-⑥各项内容,尤其在①②③⑥上比较明显,印证了溢出效应对产业技术水准的关键作用。由于台湾在农业生产、销售技术上的相对成熟,因此,对福建的农业企业来说,内溢出效应要明显地高于外溢出效应,这样通过两地的技术合作,对福建的农业发展就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从中也可以看出,没有外溢出效应的学术交流活动在产业合作的初期应当扮演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对台湾企业来说,通过合作打开农产品的销售市场也构成了充足的参与合作的理由,这在前一节的分析中已有说明。

  但从表三来看,总体上说,来自台资(和港澳地区)的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仍然不够理想。

 (表略)

  由于无法获得单独的与台商合资合作和独资的大中型企业资料,我们采用与港澳台商合资合作和独资的企业截面资料作为一个近似的测算,虽然具有不够精确及样本不充分等统计性能缺陷,但作为一个获得大致情形的手段,还是能够说明一定的问题。从表三中可以看出,尽管III类企业的人均工业增加值要略低于I类企业,但I类企业的销售利润却低于独资企业很多。说明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独资类型更多的集中在单位利润高的产品生产上,而合资类型却更倾向于生产薄利多销的产品。在新产品出口上,I类型的出口值明显多于III类型,说明独资企业的产品更集中于内地的市场。合作企业也主要以内销为主。同时R&D经费支出反映了合作和独资企业在研发活动上的积极性比合资企业低。上述的几个特点说明了:总体上看福建和台湾企业间合作水准仍然不高,企业的R&D合作是合资的内容之一,合作创新不仅使台湾企业获得进入内地市场的机会,同时新产品也能够具有一定的出口竞争力。从不同类型的企业利润来看,应当说独资企业的利润高的特点反映了该类型企业的产品竞争能力更强、技术含量更高的事实。这可能和独资类型企业所在的行业有关,也可能是因为技术溢出效应无法在其中得到体现。

  纵观政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难发现除了上面提及的几个机制外,还有林林总总的财税、资金、人才、技术进出口贸易、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入股、科技仲介服务、风险投资等方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更主要针对的是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它们的R&D水准,通过技术活动增加它们自身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竞争力。这些措施对产业技术水准的影响也是积极的,鼓励技术合作的同时,需要同步对企业自身的研发活动进行刺激,这样才能保证产业内的企业保持一定的创新能力,为长远的竞争力的培养打下基础。

  最后,不同产业面临不同的市场环境和技术水准差异,加上政府在合作和扶持政策倾向上的差别,这些都使得不同形式的技术合作在内外溢出效应上各有不同的影响力度和影响途径。在具体激励手段的选择上,政府应当考虑到具体存在的差异,施行最佳和有效的措施,这样才能在深化合作关系的同时,为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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