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和转基因作物近年来一直是热门话题之一,倍受媒体和社会关注。那么,究竟何谓转基因呢?转基因,指的是从一种生物体中分离出一个基因片段来,通过修饰后导入到另一种生物体的基因组中,从而达到改造生物的目的。而转基因作物,则是指针对特定目标,通过遗传基因工程方法,把生物体表达特定形状的一个基因,转移到植物基因组中去,并相应的使生物表现出特定性状。2009年,农业部下属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颁发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这意味着我国将会成为世界上首个批准主粮转基因商业化种植的国家。2010年全国“两会”前夕,百余名全国知名学者联名上书,要求农业部收回安全证书;两会期间,数十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反对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种植。
一、转基因农作物的种植和商业化的现状
转基因农作物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规模种植以来,一直保持强劲增长势头。由于其在抗病虫害、抗旱、增产、便于管理等方面具有传统作物不可比拟的显着优势,颇受商家青睐,到2009年止,全球29个国家转基因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达1.34亿公顷。其中,美洲国家最为热捧。欧盟等传统发达西方国家的态度较为审慎,种植面积仅为10万公顷。
近十年来,我国的生物技术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其中转基因农作物和林木已有22种,转基因棉花、大荳、马铃薯、烟草、玉米、花生、菠菜、甜椒、小麦等进行了田间实验,其中抗虫棉、抗病毒番茄等4个农作物品种已开始商品化生产。与此同时我国转基因动物、微生物的研究也取得重大进展。据报导,我国转基因农作物田间实验和商品化生产面积仅次于美国、加拿大,居世界第4位。1998年我国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根廷等转基因产品生产大国进口粮食约2000多万吨。一些国外的生物技术和研究开发公司都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在我国开展转基因研究和实验性种植。
二、转基因技术的不可预测性的危害
虽然转基因农作物具有上述明显优势,但是转基因技术在粮食品种方面的应用,在世界上一直都是备受争议的话题。目前,转基因粮食的生产安全尚不确定,商业化前景还不明朗,导致的环境后果也无法预测,我国更不具备转基因方面的技术优势,特别是其核心的“知识产权”均由国外控制。而在此时,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颁发安全证书,稍显仓促,如果处置不当,不但我国食品安全和粮食主权将受到重大冲击,而且我们的生命和环境安全也会受到潜在威胁。资料显示,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作为食品进入市场,对人体会产生某些毒理作用和过敏反应。例如,为增加大荳含硫氨基酸的含量,研究人员将巴西坚果中的2S洁蛋白基因转入大荳中,而该2S洁蛋白是已被证明会导致过敏反应的物资,该品种大荳现已被禁止商业化种植。另外,转基因生物还将增加生物目标害虫和目标杂草的扺抗性,刺激生物进化,产生具有扺抗性的“超级害虫”、“超级杂草”,这些基因污染间接产物会像自然界的“异形”般拥有农药所无法杀灭的特性。而要消灭这些“异形”,势必要研究出更加先进的农药或转基因产品,如此循环往复,不知人类最终是否会通往一个悖逆自然、不可掌控的未来?
有报导说广西男大学生大比例精子异常跟广西种植的转基因玉米相关,中国婴儿近年的皮肤过敏也跟转基因食物原料相关。更有报导称发现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已在出售转基因大米。我尚不知道我省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的进展如何,但在我省超市上已经发现有转基因原料的食品大量出售(常见的是食油)。此事如果处理不好,我们可能会是历史罪人。为此今年的两会中不少的代表和委员都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目前民间对此议论甚多,网上已经有人发出公开呼吁,政府对此也应该有个态度。
三、要理性对待转基因技术
当然,也有持相反观点的学者,提出我们不必杞人忧天,某些害虫一年才繁殖几代,要进化为“超级异形”起码得100年以上,等等。应该承认,生物科技的重大突破正在迅速孕育和催生新的产业革命,中国生物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转基因生物品种研发与产业化,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中国在高新技术领域核心竞争力、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均具重要战略意义。由此我们并不反对转基因的科学研究,只是反对转基因主粮商业化背后的利益控制,反对基于商业利益而用中国人的生命去冒险。从维护我们民族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我觉得必须立即停止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商业化生产,同时应集中国家力量大力发展独立自主的基因技术研究,掌握科学前沿的话语权。这个问题涉及科学发展观和转变发展方式,是我们当前的中心工作,由此尽管它是个全国性的问题,但由于我省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对这个问题的态度于全国具有某种示范的意义。
为此,本着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精神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原则,我建议:
(一)组织科研力量,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
任何决策都应该建立在把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必须弄清我们在转基因问题上的基本状况;由此,有必要把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调研纳入2010年我省人大和政府的工作。可以组织一个有代表性和有权威的独立工作班子,对现有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种植和交换销售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估;不仅要弄清转基因技术本身的发展和我国、我省在这个方面的具体进展状况,全面评估转基因产品所带来的各种实际风险,而且还要瞭解技术后面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应用状况,注意各个利益集团在这背后的活动状况。希望我省的调研工作对全国决策有所作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民众讨论
主粮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子孙后代,公众应当有充分的知情权。必须加大对转基因作物的科普宣传,全面介绍转基因科研和应用的真实情况和世界各地对它的反映,改变一般群众对转基因问题几乎无知的状况,并组织在转基因问题上持各种观点的人公开辩论。特别是要加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和公开化机制,使转基因技术商业化的决策无法离开民主和法制的轨道,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在涉及切身利益问题上都能有独立自主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絶不能让少数人在幕后秘密决定大众的命运。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目前围遶转基因作物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其中既包括某些跨国公司,也包括相当部分从事转基因研究的科学家和主管的官员,因而,关于转基因问题,这些人物并不能保证他们的观点是客观、公正的。对于这样一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和生态风险的问题,当事者应该向公众澄清自己与该项目是否具有利益相关性。我省传媒比较发达,跟外部世界接触也较多,在这个问题上当有自己的贡献。
(三)加强监管,严格立法
当代社会是个法制社会,为了确保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的粮食安全,必须就转基因粮食品种的商业化生产进行全面立法,特别是要加强对转基因粮食和工业原料的进口、经销等环节的立法监管,由此必须清理现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科研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国家原有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应该着手准备对转基因作物的科研和应用方面的统一立法,确立我们在转基因技术研发、试验、转基因种子推广应用的主导地位。在对转基因农作物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基础上,立法限制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生产,严格控制转基因粮食作物研究中的种植面积。要建立转基因食品进入制度,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来进行评估以规避风险;特别要加强对我国转基因食品研究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其科研成果应由真正独立并有各方面权威专家参与的评审团严格评审和鉴定,鉴定结果应当公示。如发现在科学实验中弄虚作假,与商业集团勾结,误导公众舆论并造成公共利益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尽管统一立法是个全国性的问题,但我省对此应有个倾向性的意见,并在地方法规方面积累起一些经验。
(四)主动跟踪检查,积极处理善后问题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要对管理范围内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负责。建议对我们现有的转基因科研机构和成果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查,落实他们在可控条件下的研究和实验。对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和含有转基因原料的食品进行一次普查清理,对某些地区偷偷摸摸搞转基因的行为要进行彻查,对确实可以放行的则必须贴上明显的标签。对跟转基因有关的疑似病例要跟踪观察,有证据的则要给予补偿,对相关责任人员则要追究。今后必须严格加强对转基因食品进口、销售和生产的监管,对现有进出口转基因粮食和工业原料等领域进行风险评估,切实改变目前国内进口经销转基因产品、原料和种子及从事转基因作物研究等领域存在法律空白、监管不到位的不良局面。这些工作不必等全国部署我们就可以先干起来。
2010年5月10日
(阮纪正: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