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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流走向合作


   2003年10月30日至31日,第四届“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会议在昆明绿洲大酒店召开。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到会热烈祝贺并发表《保险业市场化与监督方式变革》主题演讲。作为政府监管官员,他认为以民间形式开展的“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活动加深了相互瞭解,扩大了合作,成效显着,已成为我国保险界的一件盛事。昆明会议期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席王宪章与台湾保险学会理事长王事展、香港保险业联会副主席陈健波热情携手——指缝之间,两岸三地保险合作机制似乎依稀呈现,呼之欲出。

  翘首机制

  昆明会议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若昕在谈到“两岸三地”合作交流时兴致高昂,“自2001年公司诞生以来,我们一直与香港信保局保持了经常性合作。香港信保局作为已有30多年历史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确实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们因此获益不浅”。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孙兵则认为,在中国发展保险事业,应及时把握国家政策变化的趋势、适时拓展业务领域。相对而言,这是内地保险企业的强项,香港、台湾同业可以通过合作交流平台及时得到更多的资讯,及时把握内地保险市场、政策的最新动向,增进自身的发展。

      当然,两位老总的只言片语只是映射了“两岸三地”保险业合作优势的片段。昆明会议上,来自三地的众多老总一谈起合作总是兴趣盎然,认为其间有着广阔的空间和巨大的潜力。简言之,台湾、香港可以借助内地广阔的市场突破自身发展的“瓶颈”,而内地则可以学习借鉴香港、台湾保险业的先进技术、经验,迅速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品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在更高的层次上加快发展。

      但是,目前的交流合作总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准,基本上是分散性、自发性的,整体效应没有体现出来。这种状况,与保险业在“两岸三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与“两岸三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保险业的要求,与“两岸三地”保险人要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迫切愿望,还很不适应。

      于是,10月金秋的昆明,出现这样一幕——

      演讲台上,王宪章呼吁:“我们应该对交流与合作的内容、形式、行为等进行适当规范,并形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使加强交流与合作成为‘两岸三地’保险人的自觉行动和促进发展的有效手段,切实推进‘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的经常化、规范化,迅速提高交流与合作的水准”。

      与之呼应,王事展、陈健波同参会代表热情鼓掌。

      阵阵掌声,正催唤着一个新生儿——“合作机制”的到来。

  雏形隐现

      关于合作机制探讨,几年来“两岸三地”保险人一直在倾力而为。早在2002香港会议上,高雄第一科技大学教授凌氤宝在其《建立“两岸三地”保险合作可行性之探讨》演讲中提出:“由于内地、香港、台湾三地各具优势,合作将使两岸三地各受其利”。

      其中,台湾具“资讯流”优势;而内地的“市场通路流”优势极其明显;香港的首推优势则是“金流”。

      2003年昆明会议上,关于机制建设,众人继续拾柴,火焰愈加高涨。

      香港保险业联会副主席陈健波对合作机制提出了具体方式:

      首先是保险资本合作。中外合资规范了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内地市场的模式,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已经有不少成功的例子,包括: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汇丰集团入股平安保险,等等。“日后,相信香港的本地保险公司也会以这种合资形式进入内地庞大的市场。”陈健波说。

      其次,引进保险新产品。开发保险新产品和服务是确保保险行业未来仍然能蓬勃发展的要素,陈健波因此建议,“两岸三地”应该在此范畴上多加沟通和合作,以致保险公司在设计、推销、监控有关产品的时候,借鉴前人经验,舍短取长。

      此外,开发新行销网路。以银行保险为例,香港的银行保险发展始于40年前,近两年来政府推行强积金,银保发展更是一日千里。“在这方面,相信香港保险公司也能为内地保险公司就如何善用银行行销提供借鉴”。

  需要完善

  台湾保险学会理事长王事展则更是直奔主题,畅谈“未来如何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为“势必将在合作机制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内地保险业”提了不少建议。

      建议之一:心态需要调整。

      中国加入WTO之后,承诺逐步开放保险市场,这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将此机遇的商机或成效,发挥最大功能,而对挑战可能产生失误的几率,降至最低,在思维上应有海纳百川的胸襟”。

      王事展认为,中国地理幅员广阔,保险市场的发展空间相当大,非外商保险公司所能全面掌控的市场,不必担心外商保险公司的登陆,会削弱本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其实,外商保险公司到中国内地开业,可引进更多的管理技能,对于加速保险事业的发展脚步,反而可产生激励作用。

      建议之二:法令需要完善。

      过去十年来,中国保险监理当局制订的保险法令,参考许多先进国家的经验,目前实施的保险法令规范,与台湾的保险法令相当接近,显示两岸保险业务的合作,法令规范的相互接轨,应是指日可待。

      建议之三:需要建立高效能的监理机制。

      中国保险市场运作十年来,外商保险公司同业家数并不多,但保险市场的行销一些混乱现象逐渐出现,诸如杀价抢业务,或行销行为发生偏差案例,有日益增多态势;此与台湾保险市场在成长期间所发生的问题雷同,“在错误中学习成长,都需付出一些惨痛的代价”。

      “保险市场行销脱序的混乱现象,保险监理制度未能落实执行是重要因素”。而保险监理制度的规范,又必须考量其实务上的可行性,所谓“立法从宽,执法从严”的原则;又如审查保险公司的新设申请,有进场规范的审理,但亦需同时制定退场机制,避免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继续留在市场,扰乱市场产生负面效果。

      作为这次昆明会议的东道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也围绕推进“合作机制”建设,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构想。

      首先,可以考虑由三家协会在“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年会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个经常性的协调和联谊组织,负责掌握资讯,增进瞭解。其次,要加强相关的资料库建设,通过资料分析,发现和把握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再次,可以考虑引进市场机制,在三家协会的指导、配合下,由某个或某几个企业或组织发起相关活动,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作,更有效地推动“两岸三地”保险业的交流与合作。

      昆明会议上,三方在观点碰撞中,达成诸多共识。最引人注目的一点:两岸三地保险业正在从交流走向实质性合作。在开拓未来“大中华”保险市场进程中,中国保险事业的领导人将是主角;如何提供更宽广的保险市场舞台,将香港及台湾的保险资源,包括保险产业及人力资源,有效移植至内地保险市场,将是考验中国保险业领导人的大课题。

      交流日益频繁,合作前景广阔,展望“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正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戴凤举在昆明会议闭幕致辞时所言:这次昆明会议的结束,就是下次台北会议酝酿筹备的开始。“两岸三地”保险业将通过一年一度的交流与合作会议。不断获得新成果。

  

  (与刘嵘合作,2003年11月1日《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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