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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改革及地理科研机构改革的方向


  原载《广东省地理学会综合学术年会论文集》  1999年3月 P16-20

  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正经历着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文化以及政治体制上的改革,科技改革也在进行,到90年代初已说是要深入改革,但是纵观其过程,全国科技改革似乎是十分不正常的,为促使改革走向正轨,应进行认真的探讨,否则将会误国。

  一、科研体制改革的回顾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界的确迎来了“科学的春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科学技术为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便显现出来自计划经济、原照搬苏联模式、以科学院为主体的科研体制的弱点,它抑制了科技的发展,阻碍科技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非改革不可。但是,科技改革是一场科技体制的革命,要有科学性,必须分门别类,有序进行,不能一哄而起,更不能一刀切,而是要合乎国情,因势利导,以保证我国科研工作的连续和繁荣。

  早在80年代初,我国科技发展是以拨乱反正、恢复并健全制度和政革同时进行的。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才进人改革的主题.但在此时,刚好碰上“全民经商”热,于是科技人员“下海”成为科技改革的主流。许多科研人员,以及一些科研机构纷纷投身于经商的海洋,结果是一些人成功了,成了富商,但是有些人被商海波浪吞没了,有人没得到什么又“上水”了。接着实施聘任制,定岗定职,看来又不灵验。于是,又来个“全成本核算制”,这已成为近年来科技改革的硬措施。对于这一措施,以科学院领导机关及各科研所领导积极性最高,极力推行。但是,自实施“全成本核算制”以来,还未见过有关文件,更不见有“红头文件”阐述其做法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操作。现把此法暂称之谓“以科养科”吧,即“由科技人员自己养活自己的办法去发展科学技术”。按这一做法,就是被称为“科技人员”的自找课题和经费,向单位交钱(课题经费),然后才能发工资,而且科技人员用的办公室、台桌、电灯、用水、电话(有关文件有无规定空气和阳光则不得而知)等一概要交钱使用,交不出钱,则限时解聘,最后退职。一句话,科技人员是“被改革者”,至于领导机关(如中科院广州分院、省科学院)和科研所的领导及后勤人员,则是“改革执行音”,他们稳坐钓鱼船,而且是“石船铁栏杆——风吹不摇动”,不管工作好坏,甚至干不干工作,他们反正占有由政府下拨的经费、科研所出租房屋的收入和科技人员上交的“管理费”、“人头费”等,因而工资一律照发,“奖金”照拿,还可以自己参与课题,增加收入,有些部门还采取各种名目增加收费。如广东省科学院仅水电费附加费一项,估计每年从科研所刮取的金钱可达数十万元之巨,被据为已有。1994年被省评为十大先进科研所的广州地理研究所,每逢重大场合都被科学院领导×××大骂为不改革的研究所,至今也已经过4次的“改革”了,但每次改革都是“改革科技人员”,从1998年11月起,科技人员只发40%多的工资,对后勤则只增加待遇及权力。令人费解的是领导有权而无责任,只是科技人员有责“改革”。

  目前省权威领导和“上级部门”对科技改革的大动作是对绝大多数科研所采取“断奶”的办法,即逐渐减少经费,从1998年11月起到2000年(谓“三年”)便不拔经费,自成“企业”。这种让科技人员去找出路的“改革”办法,实际上是对全体科技人员实施开除公职。虽然,国家及省区采取以“科学基金”形式作为科研经费,但是科学基金的申请和使用上也存在不少问题,被称为“回扣基金”,并且也是杯水车薪,仍发挥不了正常作用。最后使科研所“企业”无地“企”,“事业(单位)”无事业。

  1997年年中,广州分院曾组织各科研所领导到北方各地“取科技改革之经”,回来后介绍了河南地理所办硅肥厂的经验。后来院党组某领导竟对大家说:你们搞科研有什么用?我也是搞过科研的,发表论文又不能当饭吃(大意)。这是否反映了上级对“深化科技改革”的意图?就是砍掉科研,有饭吃就是科研?

  在改革中还有一个“百千万工程”的名堂,即全国选培一百名世界名科学家、一千名国内名科学家和一万名学科带头人。这与当年选接班人如出一辙,完全是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非科学之举,是拔苗助长。发展科学要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让千百万科学工作者努力奋斗,其中,仅少数人能脱颖而出。一选出人来就可培养成名科学家,是对科技人才培养的亵渎,也是异想天开。

  近年来,中科院广州分院和省科学院机关,许多部门多忙于到欧美各国“考察”、“访问”或到国内、省内的名胜风景“开业务会”。不少研究所只发几成工资,各科研单位人心浮动,不知何去何从?纵观几年来科技“改革”的状况,大概这不是“改革”吧?实际是科研机构内的一些有权者置改革于不顾,却在变公有制为当权者所有制,并且在进行利益的兑现。某些人是在变相瘫痪一些科研单位,赶走科技人员,变公产为“权产”以谋其私。笔者认为,这是和我国科技改革的大方向背道而驰的,如不纠正,将给我国科技研究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二、我国科技改革的大体方向

  科技改革是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应大刀阔斧,又要细致有步骤进行,可从下列几方面看手改革;

  (一)撤消省(区)科学院,解放科研生产力

  由商品经济代替计划经济之后,以计划经济为背景、以科学院为主体的科技体制是非变革不可的。但是,这种变革应以邓小平同志的“三个有利于”来衡量,科技改革应有利于科技的发展,改革的核心主要出成果,出人才,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而不是相反。科技改革关键是体制改革。科学院及院士制度已成弊端。改革的第一步,应首先撤消各省区科学院(含中科院省区分院,下同)。实际上,科学院庞大机构的存在,既不可能对复杂的多学科的科研机构实施有效管理,甚至连起码的协调作用也不能做到。科学院的一些领导向来不是把精力放在科研管理上,而是争权谋私利、闹是非,院机关实际上成了寄生部门。院机关的存在还象一座大山一样把省科研管理与科研机构分隔开,使之难以沟通,省难以调遣科研所为地方经济建设实施科研服务,科学院的存在还浪费大量有用人才,又浪费国家科研经费。省科学院机关还经常截流省下达到省科研所的经费,卡科研所脖子,严重妨碍科研工作的进行,成了科研所发展的障碍,因此,应当撤消,以解放科研生产力,即科研所由省直接隶属领导。

  (二)研究学科分流,发挥各其所长

  各学科机构的改革,应进行学科的分类分流。科研学科可分3部分,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公益型研究。这3个部分应实行分流,发挥各其所长。由于学科和研究机构必须分流,这也是中科院各省分院和省科学院不必存在的原因。

  1.学科研究的分流

  (1)基础科学研究可向大学分流,建立部分有条件的科研所和以大学为重点的基础理论科研基地

  把部分基础理论研究为主的学科设置在部分相关大学科系内,让部分教师兼职教学和科研,当然也应有一批专职科研人才,但他们也可以兼职教学。这样,既可加强教学,培养有科学实践经验的学生,也可以使科研有更坚实的理论基础。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全国范围的基础理论研究机构不应重复,科研人员要精干,设备要先进,以利使基础理论研究能达到世界的先进水平。通过机构精简、集中国家经资,才能达到这一目的。

  (2)应用技术研究应可与生产相结合,建立生产部门和企业的应用技术科研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应用科学技术,并且要应用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以提高产品质量,才能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这样,应用科技研究无疑应由生产部门和企业来办,使科研与生产应用密切结合起来,既能解决科研费用问题,也能使研究成果与生产相结合,使科学技术直接用于生产,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这种分流结合应逐步、有序的进行。目前我国的企业,不论是私人企业,还是国营企业,仍是少数企业能肩负起承担科研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硬迫科技人员进入企业,谁能接受?实际上是迫使科技单位解散,人员转行。这不仅是科技人员的损失,更是国家的损失。而且技术研究到应用还有个过程,部分先导性、预见性研究仍属基础性研究,应有国家的扶持。

  (3)公益型科技研究应挂靠于政府咨询决策部门或计划、规划部门,建立科技决策体系这类研究既有基础性研究,也有应用性研究,可称基础应用研究,但其应用不象技术应用一样可以较快并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是以社会效益为主。这类研究机构应附设于政府的决策咨询部门,或规划、计划部门,但又应是相对独立的机构,避免其研究成果直接成为政府行为,而是作为咨询与参考,以避免决策的失误。对这些现有科研机构的改革,应慎重甄别,有些可以合并,有些(或专业)可以撤消,但是,如果硬把这些科研单位都改成企业,则无异于“迫良为娼”,使之无以为业。

  (4)建立关键领域、尖端技术国家科研机构

  部分从事关键领域、尖端领域、预见性科技领域及涉及全国全局性基础应用研究的研究机构必须保留下来,但应由国务院、国家科委或有关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或者由中科院管理,但中科院应进行机构的改革,搞好管理和协商,重点是发挥后勤服务的作用。

  科研机构的分科是一门科学,应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分门别类,妥善处理。目前把全省69个科研所进行的划分分流方法实际是臆想出来的、完全不科学的,尤其是否定省有基础研究,把我省科学院的四个研究所(地理、土壤、昆虫、微生物)和其他基础研究的机构一刀切地划入企业化开发,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2.科技人员的分流

  科研机构的分流重点是科研人员的分流,这是科技改革的重点之一。科研人员要精干,对有研究能力的科技人员,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年青科研人员可分别向大学、企业生产部门和政府决策咨询部门设置的科研机构分流,其中部分管理人员也可随机构分流。部分不适科研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未能随之分流进入科研机构的应作待业人员妥善处理,向其他部门转移,以用其所长。这样,可使科研机构轻装上阵,集中一批精干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如果象目前一样一味采取“软措施”或“硬办法”迫使科技人员“自动离开”科研机构,自己去进入市场,结果是迫使有才能的科研人员流失掉,无可事事的人则留下来,尤其是留下大批后勤人员,对科技改革是不利的,对国家发展科技事业更为不利。事实上,给科技人员简单地停发工资了事是对他们无故开除公职,可以说是对科技工作者的经济迫害(职工下岗还要妥善安排呢)。这无疑是以改革之名,行破坏改革之实。

  (三)改革科研经费来源

  科研经费来源应分为国家和地方经费两大类。国家科研经费主要负担基础研究及国家关键领域、尖端领域(含军事科研)、可预见性科技领域、国家全局性基础应用研究、以及应用技术中的尖端、超前技术研究等。又应分正常经费(养人经费和基本费用)和专项经费分别使用。应用技术研究经费则由生产部门和企业承担,国家和地方对应用技术研究可作适当扶持,以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公益型基础应用研究经费由所属地方政府承担。正常科研经费包括保证科研机构正常运转的开支,即是“养人”的经费,是起码的科研条体。不养人便不能办事,这就起码的知识。专项经费主要是从事专题研究的经费,包括科研基金,可以下达研究任务并拨给经费,也可以用公平竞争,招标课题形式确定经费。

  我国的科技改革大体是管理体制、人员使用和经费来源三大问题,关键是平等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科研条件。

  三、地理研究和地理科研机构改革方向

  从文化知识领域来说,地理科学是基础性科学,就是说,任何一个有知识的人懂得地理科学与懂得语文、数学、物理和化学等一样是起码应当掌握的基础知识。但地理科学研究则有基础科学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之分。地理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国土、气象、气候、工程、大农业、旅游、军事、环境以及医疗等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各方面都与地理科学有关。它是研究资源和环境的科学,在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能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地理科学的应用主要是产生社会效益。地理科学大体可分为地理科学知识、基础地理科学和应用地理科学,既有普及性、也有尖端性和应用性的范畴。地理科学与数字、物理、化学等学科不同的特点,就是地理科学具有区域性,是区域的环境资源基础学科。省某权威说,省、区一级不存在基础研究,这只说明他的无知。由于地理科学的区域性,使地理研究和地理科研机构的改革层次与其他学科有所异同。地理科研体制也大有改革的必要。主要改革方向是:

  (一)地理科学知识教育

  地理知识既是一门启蒙的文化知识,也是一门科技知识和政治常识,是每一个有文化的人都应该掌握的基础知识之一,尤其是作为领导者,除了懂得本专业的知识外,还必须懂得地理和历史知识,否则将是一个半文盲,而半文盲是难以作为领导者的。因此,在学校教育中应重视地理科学知识教育,这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课程。试问,一个不懂地理知识的人,哪里懂得什么是爱国主义呢?前几年本省曾取消高考地理考试课程,使地理教育成为可有可无,这是严重错误的。在地理科学教育中师范院校地理系应以培养各级学校地理师资为主要目的。近年来,地理教育是受“教育产业化”谬论冲击危害最严重的学科,不少师范院校企图摆脱地理教育为培养师资的宗旨,要搞非师范教育,这是方向性的问题,应引起教育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采取措施端正师范地理教育的方向和方法,为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提供服务。

  (二)基础地理科学研究

  主要是涉及全球性和全国性的地理学理论研究。象我国这样的地理大国,没有这方面的研究是不行的,但基础地理科学研究机构也可部分放在大学的有关科、系内,以教学和研究相结合发展地理基础理论,重大研究课题仅靠某一科研所有时是难以胜任的,应集中全国各地学科技力量搞协作攻关研究,但是研究设备要先进。只要搞好机构改革,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国的地理学基础研究完全有可能走在世界的前列。

  (三)应用地理科学研究

  主要是部门地理学在区域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应用研究。诸如城乡布局、规划,工程地质、天气预报、区域气候、区域区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工农业生产建设布局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研究。应用地理科学研究,主旨是环境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是研究如何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采取有效措施的重要学科之一。由于绝大多数应用地理研究都未能直接生产出物品,或不能很快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在国家和地方资源开发利用、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中都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是对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进行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因此不但不应削弱,而应加强研究,为国家经济建设决策提供服务。只要各级政府的重视,搞好地理科研改革,地理科学是大有作为,也是大有前途的。应用地理科学研究机构应附设于各地政府咨询决策机构或规划及计划部门,但不应作为政府机构,只作为一种科研咨询机构,才能拓宽研究领域,以利提供科学咨询。由于地理科学具有地域性,而我国地域广、地区差异明显,根据全国地域状况,可分别设置东北、西北、西南、华中、华东和华南等若干个地方性地理研究机构,内设置相应的地理学科研究中心,有条件的省区也可设置地方性应用地理科研机构.总之,地理科研机构既不能无,也不宜太多,更没有必要建立庞大的机构,科技人员要求少而精,知识面则要广,这是地理科研人才培养的方向。

  但是,科研机构最后如何改革?关键是要有民主和科学的决策。改革也是革命,当前人们对改革的理解是利益再分配的问题。在省一级则看成的“钱的再分配”,掌权者看重的是“钱的效益”,故对基础研究,往往以自己的好处来衡量,而不舍得投入,一刀切要基础研究进入市场,这场改革是否应该说,“谋事在人,成事在权”吧!切望不应借改革之名,行破坏科技改革、扼杀科研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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