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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广东民族和宗教冲撞的建议

  一、问题缘起

  改革开放以来,进入广东的外来工人数最多时约3000万,主要集中在珠三角。据2006年估算,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67万。由于这些少数民族生存的地理环境、经济活动方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与当地不同,引起各种矛盾和摩擦不在少数。以穆斯林人数为例,到2000年,广东外来工中有穆斯林2.8万人,现在上升至十几万,广州约有4-5万,深圳约有2万,常在珠三角城市流动的约10万。另外,外籍穆斯林在广州也有超过2万之多,且来自中东、东南亚,以经商为主,与世界各地穆斯林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广州小北路、环市东路一带,形成外籍穆斯林聚居区,而三元里一带则为新疆穆斯林集中区,有“新疆村”之称。

  基于以上不适应,特别是深层文化的差异,加上宗教活动场地不足、子女入学、入托困难、丧葬用地、社保、城管等问题一时未获妥善解决,穆斯林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主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1995年9月在深圳西北地区穆斯林为清真寺用地和墓地用地集体上访深圳市政府,个别人借此挑起事端,几酿成冲突。在广州,少数穆斯林为开餐馆、沿街摆摊、无证经营,与城管时有冲撞,一些企业没有设立清真餐厅,使穆斯林深感不便。广东当地一些百姓对穆斯林宗教信仰和活动、生活方式等,也有不理解、甚至采取不正确态度,也有可能诱发民族冲突事件。这次韶关旭日玩具厂群殴事件,原因当然不止一个,但民族文化的差异恐是其深层根源。另外,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伤亡惨重事件,主要原因是境内外“三股势力”即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操纵、指使造成的,但深层文化根源也不容忽视。而基于广州日益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中外穆斯林人数日益增长,为防患于未然,做好建立矛盾预防、化解等工作的理念、机制和决策,甚有必要,而且刻不容缓。

  二、历史回顾

  基于岭南文化的多元性、开放性和包容性,广东历史上为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好的生态环境,使之不断发展,在全国堪称典范。唐宋时期,广州设专供穆斯林生活的“蕃坊”,人数至少十几万,实行穆斯林自治,选举“蕃长”管理自己事务,那里波斯妇女耳环多达20多枚,广州北上交通线上波斯商人着奇装异服上下往来,无人诧异。南海、番禺、顺德、潮州、海口、万宁、三亚、儋州等地,皆为穆斯林生活和传教之地。宋代有个叫辛押拖罗的阿拉伯商人,多次赞助修筑广州城。广州至今保留隋唐时期穆斯林伊斯兰哲圣宛葛素墓、怀圣寺、光塔、清真先贤古墓、小东营等名胜古迹。广州还有不少地名为阿拉伯语含义或读音,如甜水巷、朝天路(房)、光塔路、纸行路、仙羊巷、玛瑙巷等,皆为伊斯兰文化留下的吉光片羽。又清真饮食早就在广州饮食市场上占有重要一席之地。回民饭店和酒楼在广州、三亚、肇庆等地区至为触目,卖光鸡光鸭、烧烤大排档,甚至煎油饼技术也来自伊斯兰教。自古以来,广东人与中外穆斯林和睦、友好相处,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和而不同、共生、共存、共荣、互不伤害,并行不悖地发展,甚少因民族、宗教差异而发生冲突和对抗。只有唐代黄巢起义军攻克广州、屠杀穆斯林是个例外,但那是外来人所为,不是广东人干的。

  穆斯林和伊斯兰教在广东,特别在广州和谐发展史,应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加以弘扬,为今日广东人与中外穆斯林和平友好相处、共谋发展服务。

  三、当前态势

  珠三角现已成为全国经济高峰区、世界产业转移一个中心,不管金融危机如何发展,珠三角经济区的经济中心地位不会动摇,也是中外穆斯林向往之地,故其人数和势力只会增加而不是相反。另外,中国开发大西北的战略决策不会改变,广东尤其珠三角应主动吸纳西北一部分穆斯林来工作,这又增加了广东穆斯林人数。而中国加入WTO,广州国际地位提升,对外交流增多,如一年两届广交会,使来自中东和东南亚的穆斯林有增无减,也是广州成为穆斯林汇集城市一个强大动因。与此同步发展,伊斯兰文化也更多地流布广东。岭南文化已是一种定型、成熟,拥有巨大包容性的文化,自能与之和平共处,根据以往经验,当不致于发生大规模民族和文化冲突事件。

  但也不能不看到,恰如已故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中认为的那样,冷战结束以后,世界各国和地区发生战争和冲击的根源在于文化差异,其所言也不无道理。基于此,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的人数将会增加,随之而来的如何调适不同文化关系,化解由于文化差异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就日益迫切地摆在当地政府和有关社团面前。

  广东面临海外、港澳台,境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包括宗教)由来已久,近年更有上升趋势,故渗透与反渗透斗争在当前和以后都是一项经常性任务。又广州外籍穆斯林聚集,且人数不少,也使民族和宗教问题带有国际性,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四、有关建议

  目前广东所处敏感的政治、发达的经济地位、复杂的社会结构、多元开放的文化背景等,使民族和宗教问题比以前更加错综复杂、变化也迅速得多,为此,应未雨绸缪,建立坚强有力、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以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广东稳定、顺利渡过金融危机,为构建和谐广东创造条件。为此,建议:

  1、省委、省府和各级党政部门应从当前出现一些民族、宗教冲突事件中引起高度警觉,密切注意广东可能再出现类似事件,建立强有力预警机制,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

  2、充分发挥民族、宗教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使之成为化解民族、宗教矛盾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些非政府组织因不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容易贴近少数民族和各类教徒,也容易取得他们的认同和信任,让他们出面处理一些矛盾和问题,往往会收到比政府部门更好的效果。但时下,这些民宗非政府社团人员少、经费不足、政策水平、管理能力、运作机制、办事效率等都存在不少问题,显得积弱乏力。为此,应加强对这些社团建设,增加投入,提高综合素质。特别是广东伊斯兰教社团,人手甚少,年龄偏高,各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而根据广东历史和现状,因穆斯林信奉单一神,与其他少数民族不同,若发生民族、宗教事件,甚有可能出现在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而在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可能性较少。故在当前,应特别注意加强伊斯兰非政府社团的建设,这应是社团管理和建设的当务之急。

  另外,广东还有大量外来工,广东人与非广东人之间也存在不少由于地域文化、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精神生活等差异,有差异就有矛盾,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冲突,甚至暴力事件,这已有不少事例为证。而时下发生在韶关、新疆的民宗事件,也有可能诱发外来工与当地人的矛盾、或有人利用这些事件制造矛盾,以便浑水摸鱼,达到某种目的。因此,也应充分发挥各个行业、地区民间社团的作用,采取一些措施,显示它们的存在和力量,在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3、民族和宗教矛盾的深层根源在于文化差异,故应重视,一方面宣传历史上岭南文化的优良传统,伊斯兰文化在广东生根、成长、传播,融为岭南文化一部分的历史和良好效果,在传媒上宣扬这些史迹,组织有关讲座、出版有关书刊、发表有关文章、营造民族和睦、团结氛围,为预防、化解民宗矛盾、冲突服务;另一方面,也应提高当地人对外地文化认识,消除对少数民族及其宗教信仰的偏见,树立中华民族和文化多元一体格局的观点,特别是在外来工集中的城市、企业,这两方面工作都不可偏废,且应及早展开。

  4、加强对外来宗教人员及其宗教活动的管理。广州、深圳等城市,当前外籍穆斯林不少,居住集中、人员复杂,来自世界各地,虽然给广州带来异国风情,给广州外贸、外事活动、文化交流等带来活力,有其正面效应。但也不容忽视,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甚至有从事贩毒、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的人和事。这次新疆事件,他们反应如何,虽不得而知,但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在保障其正常宗教活动之同时,采取一些预警措施,也很有必要。当然这是以预防为目的,而不是针对他们、损害他们正当权益的行为。

   (司徒尚纪)
  200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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