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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调研报告

  当前,农村安居工程已成为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平台。最近,省政府参事室综合组联合华南农业大学有关专家到湛江市对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到廉江、雷州、遂溪、麻章、东海岛等县(市、区)实地考察,与有关部门和县、乡镇领导座谈。调研组认为在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以及在省扶贫办的指导下,湛江市农村安居工程工作卓有成效,目前,已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各方积极配合的态势。据2002年统计,全市农村需要改造的危房、茅草房、泥砖房共十几万户,其中贫困危房户82893户。到2008年底,已经解决了61263户农村贫困危房户“住房难”问题,改造率为73.9%。今年的2万贫困户危房改造正全面启动,任务已下达,资金已落实,进展十分顺利。

  一、湛江市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合力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

  湛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提出的“农村安居工程改造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安居工程工作。一是规划先行,扶贫资金到位。湛江市委、市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提出以茅草房改造为突破口,3年内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难问题,制定全市“三年三步走,每年两万户”解决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规划目标,并把农村安居工程作为市“十大民心工程”之一,在湛江市本级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从2007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由市财政筹措1亿元支持农村贫困户安居工程建设。二是全局一盘棋形成合力。湛江市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已经形成市、县、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扶贫办牵头协调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市、县、乡镇都成立了“农村安居工程改造领导小组”,各级党政领导带头挂点抓落实,市、县(区)人大、政协积极参与监督、扶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全力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分管领导直接挂点到村,具体指导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市、县(区)扶贫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积极做好规划、协调、牵头管理工作,各级财政、农业、民政、农办、残联、妇联、建设、国土、房管、交通、水利、环保、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全市上下形成全局一盘棋的合力,齐抓共管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二)创新整村推进建设模式,走危房改造与文明村建设相结合的发展路子

  2006年底,湛江市委主要领导到东海岛调研,要求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要引导群众,把农村安居工程改造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从本区实际出发,进行合理规划,按整村推进的要求,逐村进行改造。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立即重新规划村中房屋、道路、卫生緑化建设,建新拆旧,使整体推进改造的200多条村庄村容村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后,市委、市政府又及时总结东海岛的“整村推进”经验,召开全市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现场会,要求全市各县(区)因地制宜推广整村推进改造农村危房的新模式。湛江市在对村庄原址的整村推进改造基础上,还先后对34条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革命老区村庄实施整村搬迁整村推进,解决了老区人民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如廉江市塘蓬镇稔角村、雷州市下坑河村、遂溪县河头镇水妥上村等都是成功的范例。实践证明,整村推进、整体规划,有利于发挥示范联动效应,构建互惠互动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促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三)整合资源参与帮扶,形成攻坚合力。一是多方筹措帮扶资金

  2007年以来,除湛江市财政每年筹措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外,还争取到省扶贫办、省级财政下拨3975万元,市慈善会筹措12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筹措434万元,企业、社会捐助3259.3万元。二是联合民政、残联、妇联、水利等部门,将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与社会救助、防灾救灾、扶贫开发、落实移民政策、新农村建设等各项投入农村、服务“三农”的资金和政策资源整合起来,对纯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残疾人、特困户、退伍军人、特困水库移民、单亲母亲等特殊困难家庭,采取扶持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如廉江市石岭镇政府对下坝村里的5位无力独自建房的五保户,将省民政厅给每户资助的4千元和湛江财政扶贫每户资助的5千元统筹起来,共花费4.5万元建起了一幢有五个居住单元的平房,妥善解决了他们的安居问题。对单亲母亲等弱势群体,争取到省妇联每户给予资助5千元、省残联每户2千元、市财政扶贫出资5千元对口扶持。三是与固本强基工作结合,对特困户没有能力建房的,各驻村工作队合力帮助解决。如湛江市物价局挂钩扶持徐闻县下洋镇下港村委,局领导结对帮扶贫困户曾成业,当瞭解到曾成业家庭十分贫困,一家7口人全部住在破旧的茅草房里,便想方设法为他寻找解决建房资金。局领导个人捐款2800元,又送去建房红砖两车;争取扶贫资金补贴5000元;幷发动曾成业找亲戚、朋友和村干部借款1万元,加上曾成业自己多年来的积蓄,终于筹措到5万元,助其建起了新房。据统计,近年来,湛江市共派出固本强基工作队3597个,结合各级扶贫资金共扶持3500户困难群众改造危房。四是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贫困农户进行结对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如为帮扶对象捐款、为贫困户建房捐赠建筑材料等,千方百计帮助农村贫困户建房。湛江市、吴川市、廉江市、雷州市发动民营企业家开展“回归工程”专门为安居工程募捐,湛江市委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募捐座谈会,获得捐款3000万元,在社会上掀起共同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作贡献的新高潮。

  (四)加强引导,积极动员,强化农民主体地位

  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农民既是最大收益者,又是最直接参与者,更是改造建设的主体。能否把群众发动起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推进农村安居工程的关键。湛江市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安居工程工作中,广泛宣传,因势利导,精心组织,采取各种有效的政策和措施,鼓励、调动农民群众实施安居工程的积极性、创造性,转变困难群众“等、靠、要”的观念,从“要我建”到“我要建”,引导群众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当主体、唱主角。如雷州市调风镇调风村委会南田村,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人多地少,群众生活困难。全村47户263人,其中住茅房44户,占总户数的96%。经测算,农村贫困户建一层楼房,以80平方米为标准,需要资金5万元左右,除政府帮扶5000元资金外,缺口资金4.5万元。扶贫办、镇政府联合组织召开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大会,经过研究和征求村民意见,确定以每年向糖厂出售的甘蔗收入作扺押和连户担保的形式向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每户贷款多的3万元,少的1万元,

  28户共贷款64万元。去年新房建成后,南田村农户高高兴兴地搬进新家。湛江市还注意组织村民开展互助联建活动,统一组织建筑工程队,利用农民自己的施工队建设,既增加劳务收入,又节约成本、降低造价。

  (五)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管理,规范运作

  近两年,湛江市支付4万多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财政帮扶资金至今没有出现违规现象,有力地支持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其根本经验在于纪委、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监督到位。持贫办对每户扶持对象均通过公示、审查程序,然后建档立卡,规范化管理。对每户帮扶对象房子经竣工验收后,才一次性足额打入每一农户的储蓄本上,保障扶持资金的有效到位。在此之前,每户5千元扶助资金是分两次给付,第一次给付在房子建成一半时,给一半扶持资金;待房子建设完工后,再给付另外的一半资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他们发现有些农户会将拿到手的资金挪作他用,导致危房迟迟不能改造完工,危房扶持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用。(此外,每户安居房扶持资金都分两次拔付,工作量很大,而整个湛江市5县4区扶贫办系统工作人员仅30多人,难以应对如此大的工作量。)经过研究比较,湛江市扶贫办调整资金管理思路,将扶持资金由二次给付改为竣工验收一次给付。事实证明,这种办法行之有效,确保了扶持资金的使用安全。

  近三年来,湛江市农村安居工程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绩,农村安居工程被当地群众亲切地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湛江农村尚有一批难以筹资改造危房的老、弱、病、残特困户,是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中的“硬骨头”。此外,国家提高了农村贫困线的标准,湛江农村还有一批纳入帮扶对象的危房需改造。二是由于物价上涨原因,改建农村危房的政府扶持资金标准偏低,而再提高帮扶资金标准徒增市、县两级财政压力。三是县(市、区)扶贫办服务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面广、线长、点多,普遍反映专项工作经费不足。

  二、几点建议

  (一)通过深入农村现场考察,调研组认为广东湛江市在农村安居工程中的做法是可行的,他们在实践中把安居工程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村推进”、整体规划,以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政府与民间共同筹措资金的经验值得借鉴,希望省有关部门重视,认真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二)建议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湛江市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目前湛江市和辖下的市、县、区专款用于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非常有限,市级财政支付的3亿元帮扶资金中,有2亿元是借款。县(市、区)级财力有限,增加帮扶资金难度大。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湛江市申请扶持老区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国债或地方债券资金,以缓解市、县(市、区)财政扶持贫困户建房的资金压力。

  (三)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省财政应适当提高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标准,以利于此项工作加快推进。

  (四)为有效加强对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建议对各级扶贫办配套下拨专项工作经费。

  (五)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动员社会各界捐赠帮扶农村特别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并列入新一轮省、市、县固本强基工作队的工作目标。

  调研组人员:

  领 队:陈永泉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成 员:郭 岳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胡浩民 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吕剑红 华南农业大学副研究员

  黄莹莹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业务处科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综合组)
  200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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