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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抗旱井平时禁用的紧急建议

  本人从事地下水资源研究三十余年,从实践中探索出一套新的地下水资源评价理论,得出地下水不能作为水源长期使用的结论。凡利用地下水作为水源长期使用的地区,必然出现地下水位持续下降,井越打越深、消耗能源就越来越大,而且井越深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的速度越大,引发一系列的水文地质灾害,最终必然导致地下水乾涸。北京就是实例,甘肃河西走廊地区也看到了这种迹象,这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理论错误造成的现象。水文地质灾害的表现是地面沉降(上海)、地裂(西安)、泉水乾涸(济南)、海水入侵(沿海城市)、地面塌陷(石灰岩地区)、水质恶化(多含水层表层地下水矿化度高的地区)、湿地消失(靠地下水支撑湿地的地区)、植物枯萎(靠地下水生存植物的地区),甚至可诱发地震。

  地下水只能救急之用,是救命水源,仅能用于非常时期,如战争或事故造成水源断水、污染造成水源水质恶化、特殊乾旱等等。在使用过程中要尽快恢复水源,过了这段紧急状态,必须停止使用。今年抗旱许多地方都采取了打井抗旱措施,是可行的,过了旱灾必须停止使用,千万不可尝到甜头继续使用,不然救命水就没有了。目前全世界普遍出现了开采地下水而造成地下水位大幅下降的情况,政府必须采取强硬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必要时加强地下水位监测,切不可掉以轻心,这是保护人民未来利益的大事。

  只有降水量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压力机方式使用表层地下水,供农民零星生活用水,严禁用水泵取水。

   (周长瑚)
  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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