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腐败令人震惊
(一)不少高校领导干部倒在权钱交易上。今年,我国著名百年学府武汉大学发生了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案。近年来,仅在湖北地区就有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原党委书记吴国民,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十几名高校领导干部倒在权钱交易上。
(二)大学办公司从中谋利。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对国内高校热衷于办公司、办企业的现象进行了批评,他说:“现在一些大学校长特别热衷于办公司赚钱,不少教授也整日忙于课题研究而不愿意上课,这些情形的存在背离了大学精神,纯属折腾”。
(三)大学是官场,领导自成“名师”。今年教师节,教育部评出第五届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经统计发现,100名获奬者中,担任党委书记、校长、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研究所所长等行政职务的占90%,还有人身兼几种职务。行政职务为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等的就多达20位,占20%,不带任何“官职”的一线教师仅有10人,约占10%。大学已是官场,主导大学发展的不是学术思想和人文精神,而是行政力量。行政力量主导的教育评奬、权授职称评审,就会促使部分教师去追逐权力,教师的榜样效应就会影响到学生,其后患无穷。教育评奬,领导自成“名师”,这与没有作出任何实质贡献的论文和成果中,领导署名第一作者,完全一回事。这与我们当初设立“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奬”的目的,是“鼓励教授上讲台,奬励长期在第一线教书育人的教师”是背道而驶。
(四)“权力文凭”交易日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批评现在有些干部学历越来越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却越来越弱,面对复杂局面,或束手无策,或工作方法简单生硬。此言一语道破了一些官员手中文凭的“含金量”与“含权量”之别,官员的文凭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早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被称之为“文凭腐败”。去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博士学位授予国,我们生产博士的数量已经超过了美国。不少官员摇身一变就成为了某某名牌大学的硕士或博士,甚至硕导、博导。近年来频频爆出学术不端的行为,其实在他的背后,学校陷媚于官场而颁发学位,是学术不端的一种,而且是从根本上的学术不端行为。因为高校学术审核、学位颁发是其最大的权力与尊严,这个都拿去交易,则是高校领导获得好处的极佳机会,因为在职博士学费不菲,三年下来,每位收取数万元是少不了的。
二、防范高校腐败的建议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胡锦涛总书记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观点,真是切中时弊,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中央组织部长李源朝说:“现在干部出问题,多数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德’上。”民间流行的俗语说得好:“有德有才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无德有才是毒品”。
什么是德?德即道德,一般指人与人相处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从人才角度讲,人才人才,人在前,才在后,为人在先,为才在后。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中,少数人才特别是少数干部品德缺失现象十分突出。这些年来,我们清除出干部队伍中的那些贪官、恶官、色官,恐怕一概不缺“才”,但却是一概的缺“德”。怎么才算有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做人要有良心。良心就是个人对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的一种认识,是个人辨别是非恶善的内在标准,是做人最起码应具备的东西,如果人才都缺乏良心,那这个社会离动乱和毁灭都不远了。二是为人要老实。这是指为人忠厚、诚信、规矩,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要求全党同志“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这个世界终归是老实人撑起来的。三是工作生活要遵纪守法。“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任何社会的道德如果没有严明的法律作最后支持和保障,就不可能得以普遍遵守。对于国家培养的人才,尤其是领导干部,不但要带头遵守和执行法律,而且还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四是要倡导奉献。人的发展就是要逐步摆脱人的动物性局限,摆脱自私,超越自我,为他人和社会带来幸福与和平。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政治品德,坚定信念,执政为民,清正廉洁。
(二)逐步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在当前的高等教育管理中,高校本身有副部、正厅等行政级别,无疑强化了学校领导官员意识,这就注定了校内的等级意识。而没有级别的教授、普通教师,更得服从与听命。高校政策的困境在于,由行政领导说了算,而行政领导做官、研究、教学、项目、奬项等等,一个也不少,简直就是特殊材料造就的超人。可见,集行政权与学术权于一身的高校领导,是最大的利益既得者。
行政力量对大学的无限干预,对国家和个体都是一种潜在的危害,很可能把所有的大学办成一所清一色的“政治大学”。国家需要多元化的人才,官化的路径必然影响到大学生的多元化发展,进而会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和谐发展,这是十分危险的。在新一轮的教育改革中,应下定决心,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恢复高校是办学单位的本来面目。美国密歇根大学校长柯尔曼女士曾说:“在大学里,除了给师生创造好的教育环境、学术环境,为师生服务外,也没有任何其他权力,没有权力命令教授干什么,学生干什么。”作为高校的领导干部,说到底,就是为教师服务,为培养人创造条件而已,没有其他特殊权力。
其实,真正的大学校长是个需要自我牺牲的职业,当上校长,就只能全心全意地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原先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要放在一边,教学与研究带来的各种利益自然也要牺牲掉。
(三)探索建立大学理事会治理结构和教授委员会结构。大学理事会主要负责学校内包括征地、盖房、扩招、投资、人事安排等重大事宜,这些均由理事会决策。教授委员会下设教育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独立地进行教育标准、学术标准的制订、执行,以及对教师的教学与学术评价、学位授予等教育与学术事务,以确保教育资源与学术资源按教育与学术规律进行配置,而不是按行政权力高低配置。只有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中,才真正有开展高质量教育与学术的氛围。
(四)建立利益逥避机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体制中,高校行政领导拥有教育资源与学术资源的配置权,在教学中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支持,在各种教育评奬中,由于评价权、推荐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往往是捷足先登,领导当“名师”便可见一斑。为了遏制这种不正之风盛行,必须建立利益逥避机制,按不同岗位对高校教职工进行评价。在国外大学,学者担任校长之后,将不再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因为这涉及教育资源与学术资源配置的利益冲突,很多国家都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是基本惯例,而我国则是空白。美国耶鲁大学第22任校长理查德·雷文在担任耶鲁大学校长的12年里,没有带过一个研究生、博士生,也没有挂名领衔做过一个具体的科研项目,校长完全职业化,学校董事会只按校长职务的业绩对校长进行考核。这有利于校长一心投入学校管理,而不是把精力分散到教学、科研,更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各种荣誉,头衔与既得利益。
(五)大学不准办公司或企业。在全民经商浪潮的冲击下,不少大学纷纷办起公司或企业,并美其名曰知识经济的再现。当大学热衷于办公司或企业时,本应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教授们摇身一变成为老板,所带的学生也就成为打工仔,跟着导师谈生意、拉项目,却忘掉了学习和科研;而那些校长、院长则兼企业家之职,既要管理学校,又要经营公司,甚至以公司化理念来经营高校,把高校变成“准公司”,把逐利作为高校的追求目标,这与高校以育人为宗旨的目标背道而驰。更严重的是,在高校办的公司中,其资本投入也存在不明不白的情况,假如是以国家下拨经费来办公司,那就与挪用公款无甚区别。事实上,在不少高校腐败案中,已经暴露出了这个问题。大学应具有三大功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其中技术成果的转化是大学社会服务功能中的主要内容,但这并不是说大学要亲自办公司、办企业。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那是企业家的事,大学承担的只是转化,而不是产业化,产业化的过程应由企业去完成。在一个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时代,大学的分工就是育人而不是办几个公司或企业,挣多少钱的问题。学校是事业单位,企业是以获得利润为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前不久,教育部已要求,类似“北大方正”,“清华同方”这种“学校名+企业名”的名称年底前从高校校办企业的标牌中彻底消失,校级领导也将在上半年从直属高校校办企业领导班子中全部撤出,应当说代表瞭高校不应直接办公司或企业的长远趋势。
(吴厚德)
20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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