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调节利益分配和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经济杠杆。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物价部门运用价格杠杆,在促内需、保增长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当前特殊的经济条件下,我省物价部门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充分运用价格导向、杠杆、保障和服务等多重功能,有效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扩大内需、优化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价格的多重功能,推进“三促进一保持”
1.运用价格杠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目前,我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由于受到国际金融风暴和自身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的影响,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困难较大。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变依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来支持经济增长的情况。为实现转危为机,解决结构性矛盾问题,我省要围遶《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在价格工作上积极先行先试,一是积极探索能源、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积极调查掌握各种重要资源的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资源的再生或替代成本和环境破坏与修复成本等,努力探索并构建能源、资源与环境价格形成机制,通过价费改革,促进新能源与环保产业发展。目前,我省应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与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相比,垃圾焚烧发电除了具备处理垃圾、清洁环境的功能外,更具备“废物利用、变废为宝”的功能,是促进环境保护及资源循环利用的有效手段。因此,建议我省使用价格支持、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多种手段,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促进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的再利用。二是运用优惠价格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运用差别价格政策,限制并逐步淘汰资源耗费型落后产业,促进我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经济发展道路。目前应加快推进商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同价的步伐,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运用差别电价淘汰落后产能(如小钢铁、小水泥等),促进产业升级;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采用阶梯价格,促进水、电资源的节约使用。三是积极研究并完善基础产业价格政策,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公用公益事业。
2.规范价格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
在国际金融风暴的冲击下,我省很多企业都面临较大的困难。为保持经济稳步较快增长,政府要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在价格工作上,一是积极探索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价费政策,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产品的竞争力,鼓励与促进优势企业实施行业并购与重组。加强对企业的价格指导和谘询服务,积极帮助和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努力发现和培育广东能掌握定价权的商品与服务,争取掌握更多的国内外定价权,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二是进一步整顿价费秩序,积极清理涉及企业负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规范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努力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价费监督机制,为经济稳定较快增长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目前,要加快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逐步撤并珠三角地区和全省的普通公路收费站。这是国家改革公路收费管理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迫切需要。但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而且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建议省组织交通、财政、发改、经贸、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专责小组,统筹运作,有序推进此项工作。三是认真研究出台鼓励投资、扩大就业的价费政策,促进民间资金投资实业,鼓励和帮助大学生就业与创业。
3.做好价格支农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价格问题涉及到“三农”的方方面面,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要做好相关的工作。一是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通过进一步拉开粮食和农副产品的品种差价、等级差价和季节差价,推动优质、高效、安全、有特色的、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生产,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耕作技术的应用。二是对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需求和销售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适当调整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的保护收购价格,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扶持粮食、生猪和其他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稳定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保护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生产者的利益。三是对种苗、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等重要农用物资的价格进行跟踪调控,加强农村电价与农机技术有偿服务收费的管理,努力降低粮食与农副产品的生产成本,禁止向农民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四是灵活运用价费政策,促进农村通讯、电视、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引导和监督,加大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与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改善农民生活。五是积极、谨慎地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定价机制,维护农民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中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4.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与改善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价格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全球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虽然我国今年上半年CPI和PPI双负,但同时流动性保持充裕,资产泡沫开始呈现,通货膨胀的潜在风险存在。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加强价格的监管与调控,以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维持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研究探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药、住房、交通等相关的价格政策,推动我省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体系的健全。二是加快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重要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设。价格调节基金是法定的稳定价格的重要工具,已经证明其在扶持生产、调节供求、补贴群众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建议省里协调各有关部门,统一认识,尽快出台《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同时,要加快重要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设,积极开展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尤其应利用金融风暴期间世界资源与商品价格下滑的机会,加快我省缺乏的资源与重要物资的战略储备工作,努力加大政府对价格的调控能力。三是加强价格的监测与调控,尤其要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注意对重要商品进行成本跟踪调查和价格评估,增强价格工作的预见性,掌握价格调控的主动权。根据市场价格变动的情况,及时出台价格调控措施,及时调整价格调节基金的投放对象,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控制在适当范围之内。四是进一步完善惠民价格政策。对困难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价格补贴工作,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对广大群众关注度较高或意见较大的收费项目,积极做好调查、协调、宣传和管理工作,努力减轻群众负担,增强群众的消费能力和意愿。
二、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价格工作是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的工作,在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中,物价部门要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1.注意正确把握政府在价格管理上的职能
在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中,要清楚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不能像在计划经济时代那样包办定价,絶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应由市场确定;但这不等于政府在定价上无所作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种法律制度、约束机制的不完善,还有很多市场失灵的情况。政府价格工作的重心,应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以定价为主,转移到以制定规则,当好“裁判”为主上来。政府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究价格政策、制定价格法规、反对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制止不正当竞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和调控价格总体水平。政府要坚持用市场经济的观念做好价格工作,要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2.注意用好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探索价格改革和有关机制
要进一步做好价格改革,必须加强对价格理论的研究,努力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价格的形成机制、决策机制、监管机制、调控机制和价格利益补偿机制等。一是积极研究价格的形成与决策机制,尤其是生产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认真研究重要资源与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定价标准、定价方法和定价程序,探索价格决策中民主参与的规则。加快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的价格协调机制的建立,通过共同谈判、协调,寻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政府利益最佳的平衡点,制定三方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二是积极探索与完善价格的监管与调控机制。政府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价格监管与调控,监管的重心应从事后补救与处罚转变到事前规范与防范上来。价格的监管与调控要注意适时适度,突出重点;要争取工商、城管、卫生、媒体和行业组织等多方配合,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三是积极研究和探索价格利益的补偿机制。价格的调控有时难以同时兼顾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兼顾当前的经济运行与长期的经济发展,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要有价格利益的补偿机制。适当增加财政投入与进一步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可为价格利益补偿机制提供资金保障。
3.注意做好价格政务公开及宣传工作
价格工作要取得更好的效果,光有物价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得到广大群众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因此,物价部门的政务公开及宣传工作很重要。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者科学、守法地进行定价与经营,积极教育和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努力畅通价格利益诉求渠道,使企业与群众能更理解和支持物价部门的工作。
4.注意地区差异,充分调动市、县物价部门的积极性
我省各区域经济的特点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在价格工作上,全省各地需要统一思想和制度,但具体的价费政策、定价标准和达标时限不宜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间的差距。省物价局在对各市、县物价部门加强管理与指导的同时,应允许各市、县物价部门在应有的政策制度内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各地物价部门能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价费政策,在执行省政府制定的价费标准时可有一定弹性幅度,增强各地物价部门在推动“三促进一保持”中的主动性和可为性。
执笔:陈婉玲(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山大学教授)
广东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专题调研组(本文系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专题之十)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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