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栖会谈以后,《旺报》在2010年4月19、20两日各分别以两个版面对该次会谈做了专题的报导。由于该会谈讨论的主题之一为「两岸政治定位」。黄清龙社长爰请主办单位之一的张亚中教授就大陆学者对于「一中三宪」主张的反应,撰文为记并飨读者。
富士山顶上皑皑白雪,华藏宝殿内唱法诵经。四月初春,两岸近四十位学术界的先进大德共聚佛光山日本本栖寺,就两岸和平发展中的最重要两个问题进行探讨:一是一个中国与两岸政治定位,二是未来两岸和平协定应有的内容。在这万物知春,和风淡荡之时,伴随着袅袅法音,原本可以是剑拔弩张的立场争辩,当下却是阳春白雪般的转念请益,本栖寺内回荡着凛然清洁,雪竹琳琅之音。
促成这次会谈的不是双方的政府或白手套,而是一群心悬两岸和平发展的学者与高僧大德,基于民族情怀,盼集思探索可能促成两岸和平发展路径的线头。
没有共识的政治定位很难建立真正的互信。从历史来看,1993年的辜汪会谈能够圆满,是因为有1992年双方各自口头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结论,这结论后来被概括为「一中各表」、「九二共识」。这项共识使两岸得以展开迄今为止的各项事务性协议。然而此一定位能否延用到两岸的政治性协议中呢?
一中各表很难成为两岸政治基础
在这次的本栖会谈中,此一问题成为讨论的重点,而其结论是很显然的。大陆最资深的许世铨先生即明确指出,一中各表无法成为两岸的政治谈判的共识;这不只是因为一中各表曾被恶意地表述为其他意思,也是因为一中各表并不能为两岸找到共同的政治基础。他直言,和平发展的过程,对大陆而言乃是「过程为了目的」,可是台湾却是「过程决定目的」。大陆方面认为如果两岸想要从事务性协议进入政治谈判,寻找「一中同表」的方式,乃是一个无从回避的课题。
然而如何在两岸如此敏感的议题中,找到能为蓝绿红各方都「可能」接受的表述方式,就成了一大难题。也以此,「一中三宪」的说法成为本栖会谈中受到瞩目的一个说法,乃具有了特殊意义。
对绝大多数的读者而言,可能都不太了解到底什么是「一中三宪」。请容做一个简单解说。一中三宪乃是两岸统合学会提出的两岸定位与目标主张,主要基于对两岸现状的「主权、治权、权力」三个基本认知。第一:两岸现行的宪法都是一中宪法,其主权与领土宣示所及的范围重迭;第二:目前两岸各自在其宪政秩序下行使互不隶属的治权;第三:两岸目前在物质的权力上,的确处于不对称的状态,大陆在国际上各方面的影响力正与日俱增,两岸有形国力的差距也在加大之中,不过台湾在某些软权力上,当然也有着一定的优势。
在上述的事实现状认知下,我们认为主张「整个中国」乃是由两岸共同组成,其主权属于两岸人民所共有与共享,而两岸则是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平等(但不对称)之宪政秩序主体,未来用两岸共同体的方式来建立框架,推动和平发展的路径。
对现状要有共识,对未来的走向也必须要有共识,才真正能够保证两岸和平发展。我们主张两岸从签订和平协定开始,就透过种种对宪法具有拘束力的协议或是共同体的建构,来逐步搭建起一个框架,而我们就把此一框架称之为「第三宪」。第三宪并不一定要是一本成文宪法,它可以是与现行两岸的两部宪法一起,来共同维系整个中国的主权与领土的完整,并保障两岸人民都能共享中国的主权,共同来治理整个中国的一个桥梁式的法律架构。至于未来两岸是否要逐步让这第三宪取代原有的两宪,以成为一个「一中一宪」的中国,则可以视在「一中三宪」的框架下之统合过程而定。换言之,这也就既保障了两岸和平发展的过程,也为两岸走向统一的目的,开辟了一条具体的道路。
就这次本栖会谈的过程来看,台湾与会者大致都同意,一中三宪的主张基本上可以保障台湾的利益,若能在此框架下,台湾将可以完整地维持现状,并通过共同治理中国来为台湾打开一条经略大中华的道路。当然,这样的主张会断绝了台独的道路,因此铁杆台独或者会誓死反对,可是除此之外,如果从台湾跳脱边缘化的生存战略来看,应该都会知道这乃是一种最理性的选择。然而大陆方面会怎么看这个概念?
以「整个中国」概念「同表一中」
如果我们的理解与记录没错的话,就「整个中国」这个概念而言,大陆目前的新三句,早已经转成了大陆与台湾同属中国的表述,而虽然新三句中并未纳入主权共有与共享的说法,但这次会议许多大陆的与会者,都已经有了雷同的表述。这表示如果依照「整个中国」的概念来「同表一中」,问题应该是不大的。关于「第三宪」的部分,大陆也有学者清楚表示没有问题,北京也多次说过,国歌、国号都可以谈。其中唯一还有不同意见的是,大陆还无法拿定主意,是否要承认两岸为平等的宪政秩序主体这一点。
其实大陆这样的态度也可以理解,由于一中三宪这个概念,意味着要把国家和宪法这两个概念某种程度地脱钩,把主权与治权的关系厘清,这和许多人的常识是有些冲突的。然而我们也看到了,大陆的一些杰出的法政学者,对这点已经越来越能有同情的理解了。比如说王振民教授认为可以对于中华民国宪法做为一个「宪法性的文件」来思考研究;黄嘉树教授早先已经提出了「两岸是一个中国之下互不隶属的两个法政系统」的说法;刘国深教授「国家球体理论」也提到了「背靠背」的关系,以及两岸共同治理中国的说法,如果拿这些说法与一中三宪相对照,相信任何读者都可以感受出其中所存在的对话空间。因此我们相信,一中三宪的主张应该相当程度地拓宽了两岸政治对话的空间。
其实从情境说,凡是在本栖会谈现场的人,应当都会清楚地感受到,大陆方面处理一中各表与一中三宪这两个主张,其气氛与措词都是明显不同的。特别是当大陆涉台的重要智囊都纷纷表示对一中各表的排斥态度,却又相当郑重地讨论著一中三宪的构想时,其抑扬之间所透露的讯息,也许就不必我们辞费了吧!
如果说「一中同表」乃是台湾无可回避的事的话,大家何妨考虑一下,就以一中三宪为第一块砖,好让我们一齐铺平两岸和平发展的大道!
(张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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