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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政治上是可能双赢的

  本文以〈两岸政治上是可能双赢的:对张茜红先生文章的回应〉为名,发表于《中国评论》2009年4月号(总第136期),作者为谢大宁教授,针对张茜红文章的观点提出回应,并提醒大陆方面了解:中华民国不能类比于明郑,而是一个宪政秩序主体;给中华民国地位与空间才能将其拉回中国;承认整个中国就不会形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北京应率先推动等重要观点。

  大作中的四个质疑

  自从张亚中教授在本刊去年的十月号,发表了〈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以下简称〈刍议〉)一文之后,陆续有几篇评论文字发表,也在两岸的学术只激起了相当的回响,我个人对此现象感到相当兴奋,毕竟这意味着两岸在现在这个新的历史阶段,究竟应何去何从,大家都是极为关切的。然而也因为这个问题实在太过沉重,也太过巨大,因此要立刻让彼此的想法得到很好的沟通和共识,也必然是件困难的事。好在,只要能彼此平心静气地沟通,尤其是在心存善意的沟通下,我相信彼此的意见总有渐归一致的时候。我想本刊上一期上海台研所张茜红研究员的文章「评张亚中教授的〈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以下简称〈张文〉),就应作如是观!

  张茜红先生的大文,主要是提出了他对〈刍议〉的批判。在〈张文〉中,他首先很精要地归纳了〈刍议〉的论点。就我的瞭解,我认为这一归纳大抵是准确的。在这一归纳的基础上,〈张文〉也称许了〈刍议〉的许多优点,对文中所指出的这些优点,我也大致都敬表同意。换言之,就〈张文〉的大部分来说,我觉得同作为〈刍议〉的阅读者,我们是有高度共识的。而在这个认知的基础上,〈张文〉乃提出了四点批判性的意见:

  其一,〈张文〉认为〈刍议〉的基础乃是仍以「中华民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为前提,但张茜红先生认为这个前提是不存在的,因为他认为中华民国就今天的国际现实来看,它已经灭亡,因此尽管中华民国政府仍然存在,也在其统治区内有效行使其统治的权力,但这并不能推论到中华民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这件事上。所以〈张文〉认为〈刍议〉设定了一个法理上不存在,现实上也不可能被大陆所接受的前提。

  其二,〈张文〉基于前述认定,遂认为〈刍议〉将有导致「两个中国」的危险,因为尽管〈刍议〉为两岸设定了「整个中国」这一屋顶,但因为至少在开始迈入这一架构的相当时日之内,「整个中国」这一屋顶将是疲软而缺乏制约力量的。如此一来,国际上将有可能造成实质上的两个中国。同时,〈刍议〉所设计的一些两岸彼此保证的制约条件,太过依赖彼此的善意,在这状况下,假如台湾又出现如李登辉、陈水扁之类的野心政客,届时大陆为维持中国统一所要付出的代价,将会大到大陆政府无法承受的地步。

  其三,〈张文〉也怀疑〈刍议〉这样的构想,就台湾现在的政治结构言,它在岛内被付诸讨论乃至实行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其四,〈张文〉认为〈刍议〉所主张的,两岸以「北京中国」与「台北中国」的名义签属协定,这主张太容易被联想为两个中国,大陆恐怕无法接受。

  中华民国不能类比于明郑,而是一个宪政秩序主体

  对于上述四点批判,我觉得有些顾虑是有道理的,〈刍议〉是有必要做一些回应,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恐怕是对〈刍议〉一文的误解,当然更有一些地方乃是两岸见解根本分歧的地方。因此,为了化异求同,我也想提出如下的几点回应:

  首先,我想先从两个面向上来谈谈〈张文〉的第一个批判意见。其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到底该如何看待中华民国。〈张文〉显然最多只能接受「一国两府」这样的架构,这也就是说,他可以承认是有一个名之为中华民国政府的政府,但不能承认一个由中华民国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在这架构下,中华民国政府基本上类似于流亡政府,它没有任何国际法人的地位。因此,〈张文〉乃以明郑来作类比。我瞭解这样的看法,大概是大陆人士的主流看法,甚至也接近官方的看法;可是就台湾而言,恐怕只有台独分子某种程度上会附和这样的看法,而无法为台湾的主流看法所接受。不只如此,这样的看法不但有引喻失义的嫌疑,而且也势必导致治丝益棼的后果,何以言之呢?

  先就历史来说吧!以明郑来类比现在的台湾,这实在是一个不伦的类比。〈张文〉在这里有一个有趣的论证,他说「如果说盘踞在南京的南明王朝坚持明朝还存在、还没有灭亡、还是中国的合法代表的话,是有几分道理的」,这也就是说明朝的法统,只有明朝的宗室有权继承,郑成功并不能宣称继承明朝的法统。这样的讲法是对的,事实上郑成功也没有宣称继承明朝的法统,他只是宣称遥奉明朝的正朔,这也就是说,郑成功只是以某种意义的「遗民」自居,遗民当然不能宣称合法地代表中国,此所以后来沈葆桢悼念郑成功所写的对联要说「开千古未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遗民世界」的缘故。但若这论证成立,则中华民国政府恰好可以宣称他仍有代表中国的合法性,因为这个时代足以代表法统的,早已不是王朝的血统,而是经过合法程式颁布的宪法,而中华民国宪法当初是由代表全中国的国民政府所颁布,而且这部宪法迄今仍在运作,并由它赋予中华民国政府行使其权力的合法性,不管其实质统治范围是否已然缩小,然则这不就是〈张文〉所类比的南明王朝的状况吗?那么怎可以用郑氏的江山来类比中华民国呢?

  当然,就中华民国而言,它不只不会接受明郑的类比,也不可能接受南明政权的类比,甚至不可能接受任何中国历史上分裂时代的任何例子作类比,因为任何这类的类比,都不可能包含着一个目前特殊的历史条件,那就是中华民国不止仍有一个政府在其有效统治范围内行使着强固的统治,而且它仍具备了一定的国际行为能力,同时国际条件某种程度的影响力,也是任何历史上的例子所无法想像的。今天大陆人士就算再不愿承认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也不能无视于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华民国迄今仍与二十几个国家维持正式的外交关系,也和世界上多数主要的国家维持着实质上的关系。这也就是说,你可以认为就国际现实而言,联合国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且主要的强权国家也都只承认大陆,因此中华民国并不具备足够的国际法人身分,但这只是说中华民国事实上不是一个完整的国际法人,却不能因此而说中华民国完全不是一个国际法人,这之间的差别是十分重要的。

  给中华民国地位与空间才能将其拉回中国

  这里或者也有人会说,上述这一事实也不过只是台湾片面「喊爽」的事实而已,世界上或者国际法的实务上,恐怕并没有什么不完整的国际法人的运作空间,所以大陆也许基于政治上的考量,会给予「中华民国政府」一定的空间,但大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法理上承认「中华民国」还具有任何国际法人的地位,大陆也没有义务在这里为「中华民国」保留任何空间。若这真是大陆上的主流看法的话,那在我看来,这只能说是不幸,因为这不只是否决了「中华民国」而已,而且也等于切断了台湾的「中华民国人民」关注全中国事务的权利,这等于是硬把台湾人民逼跑。而这样的想法,除非大陆只准备以强势的手段消化台湾,否则我看不出有任何好处。换言之,如果大陆的朋友真想要和平解决两岸问题的话,有一个前题恐怕是绝对必要的,那就是找出一个既不失大陆的立场,又可以让「中华民国」找到存活以及仍可参与全中国事务之空间的讲法。要找出这样的讲法当然有一定的难度,然而在我看来,也并不是全无可能的。所以我乃要说,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对大陆的关键问题就是:「应该如何正确看待中华民国」的问题,如果大陆总要设定中华民国灭亡论,那两岸在政治上恐怕就真的没什么可谈的了。真到那时,即使像我这样仍强烈希望两岸能达成整合共识的人,可能也只好被迫成为义不帝秦的田横,那对谁有好处呢?

  这里,也就涉及了我对〈张文〉第一个批判意见的另一个面向的看法。就我的瞭解,〈刍议〉的说法其实并没有预设着「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因而与整个中国不再有任何法律约束关系」这样一个条件,因为若是如此的话,那就是不曾准确地考虑大陆的立场。但这也并不是说〈刍议〉同意中华民国完全不具备国际法人的地位,因为这也将忽略了中华民国的立场。

  在〈张文〉中,张茜红先生提到张亚中教授以前的「一中两国」的主张,这也许就是〈张文〉会误会〈刍议〉具有上述前提的原因。事实上如果我对张亚中教授想法的瞭解无误的话,由于绝大多数缺少国际法与宪法的专业知识,容易望文生义,而将「一中两国」等同于「两国论」,他特别早已避免使用一中两国的提法,而以「两岸均为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宪政秩序主体」做为诠释两岸定位的说法。

  在我看来,〈刍议〉处理了两件事,第一,它创造性的将主权概念提上来,将之交给有待建构的「整个中国」,用整个中国的主权属于两岸全体人民的事实法理陈述将两岸都框在中国之中。第二、在〈刍议〉一文中,为了避免文字所产生的错误解读,特别使用「尊重对方在其领域内之最高权力」,而不使用主权一词,在全文中也找不到「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这种文字。当然,这想法就大陆而言,看来是有些吃亏,因为大陆现在认为享有完整的中国主权,在现在的国力条件中,又何必委屈自己,让自己也放弃了代表中国的独占权?可是换个方式想,在「平等而不对称」的条件下,大陆对整个中国的发言权,又岂是台湾所可比拟的?而大陆如果能以这样的「吃亏」,来将台湾框回到中国的框架中,这实质的收益又岂是表面的吃亏所可比拟的?说得现实一点,究竟是以这样的方式让两岸走向统合(一体化)所吃的亏大,还是两岸走上武力冲突的代价大呢?其答案应该是很清楚的吧!更何况〈刍议〉也明白说,此一协定是过渡性质的,而且因为有「整个中国」作为框架,它的过渡目标也不会是开放性的,然则这不正是大陆达成其政策目标的最廉价手段吗?而对台湾言,也能以最小的代价(当然少数台独分子必不会同意这代价很小),「安全且完整地」维持了现状,并获得了对中国问题发言的巨大而合法的空间,同时还随伴着一定的国际活动空间,这又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张亚中后来在〈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一文中,特别提到,北京在宪政层次并不需要放弃自己与中国为「同一」的立场,而可以用「同一性理论」与「部分秩序理论」,即一方面仍然坚持自己为中国,但是另一方面也可以接受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来处理两岸定位问题(详请参考《中国评论》第135期第16页)。

  对于上述论点,其实我觉得〈张文〉并不是没有一些瞭解,只是〈张文〉似乎没有准确估算〈刍议〉所设计的「整个中国」的位阶,因而对〈刍议〉所认为的「中华民国乃是一个『整个中国』框架下的宪政实体」有了不准确的定位,所以才有了前述的批判。而我认为〈刍议〉最有创意之处,其实就是运用「整个中国框架下的宪政秩序实体」这一个创造性的空间,来超越主权的对抗,并保住大陆和台湾的基本立场。而我要试问的是,谁还有更好的方法来为两岸做明确的法律定位呢?

  承认整个中国就不会形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

  当然这样的看法,张茜红先生也许仍会有疑虑,那就是〈张文〉的第二个批判意见之所说。〈张文〉中一直担心,〈刍议〉的架构在现实上有太大的可能被运作成两个中国,而却缺乏实质的制约力量。这一顾虑在我看来,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毕竟李登辉就曾有将「一中各表」运作成两个中国的先例在,因而大陆人士对这点有深沉的顾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个顾虑也应做两面看:一是如果照〈刍议〉的构想,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在同意签定这样的协定时,它已经必须做出一项重大的政治宣示,因为一旦接受「整个中国」的概念,即已意味着它抛弃了「中华民国是一个独立于整个中国的国家」(即与中国不再有任何宪法约束的关系)的可能性。它至多只能说,中华民国并不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中华民国并未被并吞,但必须承认中华民国乃是整个中国里的一个法律上的正式成员,这就等于在国际法上解除了两个中国的疑虑。

  在这状况下,它运作两个中国的空间,其实是大大被限缩了的。我这么说,也许张茜红先生仍会质疑,它还是缺乏客观的制约性,但我必须说,「整个中国」的政治宣示,它背后并不仅只是依赖「善意」而已,它是有国际法之效果的,此其一。至于客观的制约性,其实两岸可以透过双方的正式接触管道,不断向对方重复宣示「整个中国」的立场,这就像目前大陆和美国的领导人每次会面时,所不断重申的「一个中国原则」一样,我们能说这样的政治重申,没有实质的制约性吗?而又有哪个政治领导人可以在这种不断宣示中,再玩出两个中国的把戏?

  退一万步说吧!就算还是有陈水扁这样的骗子领导人出现,难道大陆在握有「整个中国」的紧箍咒之下,还找不到工具来制约整个状况吗?前几年,陈水扁大玩一边一国的游戏,玩出了什么名堂没有?其实就这点来说,大陆是可以更有信心的。反过来说,难道台湾就没有被并吞的顾虑吗?如果说台湾都敢在被并吞的顾虑下来接受「整个中国」之立场了,大陆又为什么不敢?而且客观的制约条件,其实也可以通过实际的谈判谈出来,〈刍议〉所讨论的是原则,它也似乎没必要涉入太多技术性的内容吧!

  另一方面,就国际上言,〈张文〉认为国际上未必懂得〈刍议〉的架构,而只要中华民国进入了国际场域,就会在国际上实质造成了两个中国,或者是留下这样的印象。这样的顾虑在我看来,其实是不成立的。我们不要忘了,国际法乃是西方人发明的,以他们的能力,不会不懂「整个中国」这概念的意涵。一个现实的例子,当年两德签署基础条约时,西德就不担心会造成两个德国的后果,难道大陆的法律专家不能在〈刍议〉的基础上,设计出更准确的法律说法,以向国际作出宣示?至于说许多不明究里的国际人士,就不去理他了吧!谁有办法去管到那么多呢?试问以目前的状况,有多少国际人士不是把两岸当成两个国家的?那么现在的「一中一台」的认知,对大陆岂不是更糟?其实两岸间我们谈我们的,何必去理会一般国际人士的认知?至少我们可以相信,世界主要国家的政府,是不会没有能力理解〈刍议〉所说之原则,以及其法律效果的。

  北京应率先努力推动

  其三,〈张文〉对〈刍议〉作了一个现实上的质疑,这也就是说他怀疑〈刍议〉的构想反而在台湾岛内卖不出去。这顾虑其实是精确的。我完全同意〈刍议〉的构想就眼前台湾的政治生态言,它不只卖不出去,还可能被扣上一顶大帽子。然则为什么我还要赞成这样的构想呢?在我看来,这样的构想如果「直接」在台湾岛内推动,它也许没有空间,但假如以一种「曲线」的方式来推动,情形就可能改观了。怎么说呢?这关键其实也不难理解,亦即假如大陆能接受〈刍议〉的构想,〈刍议〉的「可能性」基础即可确立,这也就是说〈刍议〉首先需要证实的是它可以为中华民国争取到合理的生存空间,如此它就有可能取得台湾言论市场上的竞争力。而我认为这样的估算并非不合理,因为以今天台湾内部的强势主张来看,无论是「激进台独」、「理性台独」或是马英九的「一中各表」,骨子里难道不都是「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台独的主张?试问这些主张从大陆的立场看,尽管危害程度有别,有哪一个是大陆真正可以接受的?而台湾内部固然也有极微弱的统一主张,但它可能有什么样的扩张性,大陆应该是心知肚明吧!

  对这状况,台湾一些比较理性的人其实不是看不到,只是他们只能焦虑,却找不到解决方法。而我有信心的是,如果大陆真的在这些想法中做过准确的估算,就应该会发现〈刍议〉的构想会是最具有合理性与可能性的构想,而且它不只对大陆是如此,对台湾也是如此。这时,只要大陆人士或是官方肯为〈刍议〉作某种程度的背书,它就有可能很快成为台湾言论市场里的强势主张。如果借用股市的术语来说的话,〈刍议〉其实就是一个值得投资的潜力股,这也就是为什么张亚中教授和我要发起组织「两岸统合学会」以推动此一主张的缘故。我们相信循着「远近并行、难易并进」的路线来进行,乃是成功公算比较高的作法。换句话说,「两岸统合学会」第一个对话对象反而是大陆,这种曲线进行的方式,对熟习辩证法的大陆朋友而言,应该是很容易心领神会的吧!

  我想藉此顺道向大陆朋友表示的是一点,就大陆的理性选择而言,「从统合到统一」乃是通往两岸统一的一条最快,也是代价最小的道路。而对台湾岛内而言,也唯有「统合论」才可能真正对抗所有型态的「主权独立论」。这点恐怕是大陆朋友千万要瞭解的。

  结语

  而如果以上我所详述的一些观点,都能达成澄清误会,建立共识的效果的话,则〈张文〉所顾虑的「北京中国」、「台北中国」这一签署名义的问题,就将只是一个小问题了,我们就把这样的问题交给实际负责两岸谈判的高手去解决吧!

  (谢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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