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更详细的组合查询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当希望的架构出现时

  〈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读后

  谢大宁

  本文由谢大宁教授撰写,发表于《中国评论》2008年11月号(总第131期),缘由于张亚中于2008年10月在《中国评论》发表〈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一文。该文所提出的〈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为两岸第一份以法律文字所撰写的和平协定民间版本。上一篇文章〈两岸统合与和平发展〉中所陈述的《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草案与2008年10月发表的草案,基本上差别不大,本质一致,但是在文字上做了一些修正与精简(另请参考张亚中着,《统合方略》,2010年,页233-235)。因此,特别将本文放在〈两岸统合与和平发展〉一文后面,以方便读者对照阅读,可充分掌握谢大宁文章的观点。

  发表本文时,谢大宁任中正大学中文系主任。目前担任佛光大学文学系主任,并为两岸统合学会秘书长。

  顷读张亚中教授的〈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刍议〉(以下简称〈刍议〉)一文,除对该文那发自传统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之情怀的无限感动,与对该文创意之迭见、逻辑之严谨、架构之宏阔的无任感佩及完全认同外,亦深觉该文受限于体例,致有许多引而未发、值得进一步申论的胜义,是以乃敢不揣浅陋,追附骥尾以草此芜文。由于贵刊篇幅宝贵,我就不再多作感性之语,以下即直接切入本题。

  〈刍议〉的重点

  基本上,我觉得〈刍议〉一文的重点,并不在其所设计条文之是否周备,是否足以充作未来两岸具体谈判该项议题之蓝本上,具体的政治折冲从来都有太多不可测的变数,这些变数不可能由谁所全然预见;而知识分子思考此一问题,原即在依据可能的学理与对现实之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来提供一些具有创意的架构与概念。就此而言,本文当然是无愧的。而也因为这样的瞭解,我的申论重点便也将不放在条文的字斟句酌上,我所着眼的乃是经由〈刍议〉一文的创意所启发的思维空间。

  在我看来,我以为〈刍议〉最堪注意的乃是几个重点:第一,它提供了一个消极上不抵触、积极上又可涵容、整合目前所有已经出台的解决两岸问题之说法(除了独派的说法外)的一组新概念。第二,它提供了一套渐进的、辩证的由「统合」迈向「统一」的命题架构。第三,它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的设计,来消极上处理两岸彼此政治上的疑虑,积极上特别是增加台湾民众对「统」的诱因,同时最终可以有利于中华民族之发展的具体做法。坦白说,上述这几个重点说起来是有些「梦幻」的,在此之前,我实在很难想像如何可能有一套想法,足以满足这些条件,但是,在我仔细思考了刍议的想法后,却又不得不承认,亚中教授恐怕真的已经抓到了那把开启解决途径的钥匙了。这里当然必须做些比较详尽的申论。

  〈刍议〉最大的创意:作为政治、法律概念的「整个中国」概念

  针对上述第一点而言,我觉得我们必须注意亚中教授所提出来的一个极富创意的概念,那就是「整个中国」的说法。毫无疑问的,这个概念之基本背景,是和「一中屋顶」的理论密切相关的,这也就是说,亚中教授仍然希望通过共同屋顶的搭建,来解决两岸最基本的分歧。但是诚如〈刍议〉一文中,亚中教授已经说明的,我觉得「整个中国」这个概念最有意思的地方,乃在于它是一个具有法律与政治意义的概念。这样说到底重要在哪里呢?

  近年来,两岸的吵嚷几乎都由一个概念所引发,那就是所谓的「一个中国原则」。我想关于这个问题的历史,大家都应该很清楚了,我也就没必要再做重述。一中原则就大陆言,它所意指的乃是两岸都承认中国只有一个,可是对中国的内涵可以暂不讨论,这样的意思如果简化一些来说的话,应该可以概括为「一中不表」吧!

  可是台湾却在一个偶然的因素下,将之简化成了所谓的「一中各表」,然则这问题就来了。刚开始,当台湾的媒体偶然以一中各表来概括海基海协两会所达成的共识时,大陆采取的是默认的态度;但很快的,李登辉便找到了这样表述中的窍门,而将之表述为两个中国的对举,乃至逐步地将之变成「中华民国在台湾」这样的「独台」表述,他企图以此确立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具有一个仅涵盖台湾的「实质主权」。

  此后台湾政党轮替,民进党官方则始终以一中意味着大陆企图并吞台湾,而拒绝承认一中原则,甚至以扭曲的方式,将一中曲解为所谓的「一边一国」。由此可见,一中的问题其实是不能「不表」的。它如果说不清楚,两岸的政治分歧就永远没有解决的机会。两岸这十二年来的对峙与紧张已经充分说明了这点。

  但是一中这个两岸最敏感的地只,又该如何说清楚呢?对大陆言,一中的表述不能表述出任何分裂中国的意涵,而对台湾言,一中的讲法又必须充分反映出两岸的平等地位,这用台湾的讲法,就是要至少确保所谓的「台湾主体性」,甚至在逐步形成的论述氛围中,它也变成了必须确保「中华民国/台湾」的主权独立地位的问题。

  而当整个论述上纲到主权的问题时,它便形成了无解的零和游戏。这现象即使到了马英九上台,两岸的气氛已经大为缓和,但本质上仍然没有获得论述上的舒缓,马对两岸的基本表述虽然说接受「九二共识」这样一个模糊的下台阶,但当他一旦被迫必须表达其内容时,他也只能说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而且这各表的内涵就是必须确保中华民国的主权独立;于是两岸基本的政治僵局便仍然没有得到真正的化解。

  从上面的简单分析中,我们便可以看出问题的复杂难解,但这也就是「整个中国」这个概念的重要性所在。这些年间,我们看到了大陆在一中问题之表述上所作的一些努力,那就是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修正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样的讲法当然是对台湾的重大善意,它某种程度上将两岸的地位拉平了。

  可是这样的讲法事实上依然潜在着重大问题,这问题就是在这样的表述中,「中国」究竟何所指?如果说这中国乃是指历史上、文化上的一个中国,则台湾当然可以接受,甚至连民进党里的一些铁杆台独,如辜宽敏,也并不否认这点。可是这样的意思马上就会面临挑战,那就是从政治上与法律上看,这中国又代表什么内涵?它代表着什么样的主权论述?而一旦涉及这个问题,我们便看到一些比较制式化的说法立刻现形,主权之争也始终无从回避。

  以此,台湾便总是指责大陆是内外有别,口惠而实不至。面对这样尴尬难解之局,我以为亚中教授的创意就在于他将中国的主权放到了「整个中国」这个概念上。在我的解读里,整个中国之「整个」并不是一个形容词,而是个所有格的概念,它在地理与历史文化上包含了两岸,也在政治法律上包含了两岸,中国的主权属于「整个中国」,它为两岸所共用而不能分割,然后它乃能在这概念下,通过「共同体」的建构,以使「整个中国」成为政治与法律上可以运作的概念,而不只是一个历史与文化的虚概念而已。

  〈刍议〉的构想可以做为「一国两制」等说法最佳诠释

  于是在这样的概念里,它就和现在已经出台的所有两岸论述(除了独派的想法外)有了相容性与整合性。怎么说呢?就相容性而言,大陆说一国两制,如果这一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话,台湾当然无法接受,而一国说不通,自然也就无两制之可能。但如果说一国是指「整个中国」的话,那就不一样了,以两岸的现状,只要双方都能接受整个中国的概念,则现状事实上就是一国两制,中国的主权并未分割,但治权则是分属的状况(亚中教授在〈刍议〉中特别只以「最高权威」来称之,以避开任何主权的暗示),这状况称之为一国两制可,称之为一国两府又何尝不可?甚至称之为一国两区,两岸一中,一中两宪也都没有什么困难。

  也就是说,亚中教授的这个说法可以构成为一国两制乃至台湾的许多不同说法的一种「调适上遂」的诠释。它可以不改变任何既成的说法,但却可以发挥将许多不同说法整合到一个架构里去的功能。这不就证实了整个中国这个概念的重要性了吗?然则我们还有什么可能找出另一个整合性的概念?所以我说这乃是亚中教授之构想的最具创意之处。

  〈刍议〉的构想是一种预设由统合到统一的「非终局解决」方案

  其次,针对我所提到的第二点,在刍议中,亚中教授开宗明义地即显示其构想乃是奠基在两个轴线上,一个是说它并不是一个「终局解决」的方案。这条轴线是极其重要也有魄力的,尤其是相对于现有的许多说法,都某种程度地意指、或是模糊暗示着终局解决的概念,而任何这种明示或暗示都无可避免地会挑起不同立场的疑虑,就可以看出这种非终局解决方案的重要性。

  我相信,今天马英九主张一中各表,其对大陆当局所产生的最大疑虑就是如果一中各表代表的是要将中华民国在台湾的主权固定化时,该怎么办?同样的,一国两制对台湾而言,其疑虑也是一致的。而且以两岸的现况而论,坦白说,任何企图作终局解决的思考都是不切实际的。

  但是不做终局解决的思考,又会不会衍生其他问题呢?如所周知,美国的何汉理教授等人,曾有所谓的「中程协议」之提议,这想法并没有得到多少附和,其最主要的原因,在我看来倒不是因为那是美国人的提议,而在于中程协议到底在终局解决的方向上,是采取开放的态度,还是某种目的论导向的态度上。

  就大陆言,恐怕不太可能接受任何结局开放的中程协议,「和平统一」乃是大陆早就预设的目标。但在台湾,任何只要涉及终局概念的想法,其争议性都将大到政治人物很难承受的地步。马英九今天的困局便在于此,他既不能说不预设终局解决的可能,也不能说预设任何终局解决的方向,然则这不就又陷入了另一层次的尴尬了吗?我们该怎样才能解开这种既不可以涉及终局解决之安排,又必须含着某种特定终局导向之要求的矛盾呢?

  于是这里我们乃又看到了亚中教授的另一个创意所在,这也就是〈刍议〉之构想的另一条轴线,他将一种非终局解决但有终局导向的构想放到了一条由「统合」迈向「统一」之辩证性的轴线上,也就是一条由尊重现状、维持现状的道路出发,但是通过某种操作性的规范,经由「统合」作为仲介,最终朝向统一迈进的规划。换言之,它本身不是终局解决,但预设着某种特定的终局解决;它只规范解决的过程,但又不设定任何时间表,所以我会说它乃是一条辩证性的轴线。

  这样的构想我认为是可行的。就其作为一种以统一为指向性的解决方案,大陆似乎没有反对的理由,因为从反分裂法看来,大陆也的确并没有非立刻解决两岸问题不可的想法,只要从统合到统一的进程设计中并没有矛盾,或是埋伏任何陷阱,大陆应该可以接受这样的过渡性机制。

  而对台湾言,如〈刍议〉中已然指出的,这条轴线原本就和国统纲领的中远程设计具有相容性,只是它的规划,就可操作性言,来得更具体而已,所以国民党应该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至于它在可行性上最大的质疑,恐怕会是当这构想以统一作为导向,台湾的民意会接受吗?对这问题,我也的确曾怀疑过,但在仔细考量之后,我以为这也未必有悲观的理由。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台湾的确有一批铁杆台独,这批人只要提到统字,就会反对到底,但是大多数对统一有疑虑的人,其实主要是恐惧统一和并吞画上等号。

  如果有任何方式足以说服台湾,这段统合的进程,只会让台湾消极上可以完全解除安全上的疑虑,积极上又可以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同时,这条由统合到统一的辩证性历程,又的确不含着任何时间表的概念,而只能依据「共同体」的实际运作状况来决定未来两岸整合的进程。这就让台湾民众保留了相当的进退空间。

  在这状况下,我相信在足够的信心建立机制之后,它是很可能为台湾大多数民意所接受的。这也就是说,亚中教授以两条轴线来架构其论述的方式,其可行性理论上其实是比其他的说法要来得更高的。

  当台湾已经实验过,无论是李式独台或是扁式台独都是死路一条时,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样的构想有更高的可行性呢?反过来说,大陆若不假手于一种让台湾有充分挥洒空间的过渡性机制,那除了以武力解决外,还可能有更好的办法来推动一国两制吗?不过话虽如此,亚中教授的构想还是必须证明其「统合机制」的设计是否真具有可操作性,于是,我们乃必须进至上述第三个重点的申论上。

  〈刍议〉参考欧盟设立「共同体」的方式来作为两岸的「统合机制」

  针对第三个重点,我以为亚中教授对统合机制的可操作性考虑的是两方面,一个是应然层面的,这层面考量的是它的可欲求性。由于两岸分隔已久,坦白说,长期以来两个社会一直在不同的,甚至互斥的轨道上发展,这两个社会如果没有适当的机制来先行整合,则方枘圆凿,它是不可能融合在一起的,这不只是政治上要求某种过度性的机制与过程,在社会、经济乃至文化上亦复如此。这道理是很容易明白的。但这套统合机制的可欲求性该如何来证明呢?此其一。

  另一个则是实然层面的,这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信心机制。这大致包括了两个层面,一个是社会各层面的整合过程中会不会发生大吞掉小,或者是尾巴摇摆动的状况,亦即会不会发生「和平演变」的问题。另一个则是在对外关系上,要如何顾及尊严的维系,这点特别发生在小的一方。我们姑且不谈所谓「国格」的问题,台湾的许多民众确实会感受到在对外事务上,面临了身分认同上的困扰,这问题是必须解决的。而这套统合机制又该如何在这两个面向上来证明其可操作性呢?此其二。对于这两道证明题,以本文的篇幅,当然不可能处理,但我认为还是可以作如下的说明。

  首先,在刍议中,亚中教授对此一统合机制已经做了相当详尽的说明。基本而言,此一机制乃是参考欧盟发展的历史而定的,因此,欧盟的实践经验当然是我们很可以参考的基础,我相信任何对此一统合机制可行性的证明,大概都不可能无视于欧盟的成功经验。

  不过,亚中教授当然也不是全盘照抄欧盟。就一个基本点而言,由于欧盟的参与者乃是各个主权国家,这点当然无法移植到两岸关系上。因此,亚中教授的设计乃采取反其道而行的方式,先藉由此一《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对两岸同属整个中国这个问题,达成「建立互信」的机制,然后才进一步处理共同体的建立问题,与外交关系的新安排。

  对于这样的处理顺序,我以为是绝对必要的,否则政治分歧这一关过不了,其他可欲求性与可操作性就也不必谈了。但在这基础上,我以为也并不如许多论者所说的,大陆将不可能接受任何欧盟的经验,因为欧盟这一经验的创意原本就在依照互相尊重与合作的精神,让相关各造可以避开主权之类政治问题的干扰,来进行各造在各种公共事务的领域上的合作。就这层次而言,欧盟经验对大陆言,我相信绝不会是洪水猛兽。因此,底下我想以「文化共同体」来做一个例子,以简单说明我所认为的刍议构想的可欲求性与可操作性。

  以「文化共同体」为例来说明〈刍议〉构想的可操作性

  我之所以选择文化共同体这一个课题,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的所学在此,另一方面则也是因为我深深觉得它在两岸问题上的迫切性。

  文化议题在高敏感性政治议题之前,常常是被忽略的一块领域,可是对两岸问题敏感的人,显然都会注意到在李登辉与陈水扁执政期间,所曾彻底执行的去中国化的文化政策。这个政策在这十几年间,固然在台湾内部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但平心而论,其政策若从其背后的政治目的言,是成功的。

  我们只要看这几年来相关的民调,台湾民众认同自己是台湾人而非中国人的比例,逐年升高,而且早已突破半数,就可以知道了。而且藉着所谓的教育改革,也进行了一个相当彻底的意识形态工程。它特别透过文史课程的改造,相当程度的达成了新的国族认同,这实在是一个很难否认的严峻的形势。这一形势即使在马政府上台后,由于台湾的特殊族群人口结构及选票的影响力,迫使马英九也必须格外审慎应对,很难做大刀阔斧的扭转。再加上两岸分隔已经将近一甲子,四九年前后来台的所谓的外省人,也几乎都已不在人世或是垂垂老矣。随着时间的流逝,即使是外省人的第二代,对所谓祖国的情感,也已经大不如他们的父执辈,这就更不用说第三、四代了。这情形如果无法大力扭转,显然只会继续恶化。

  然则大陆会不会想,在这状况下,即使两岸依其方式统一了,会收回的将是一个怎么样的台湾呢?要知道,这和香港与澳门的回归是不能类比的,港澳无论如何,它们可从来不曾进行过任何国族抟成的过程啊!然则请问,对于这样的情形,大陆负责处理两岸问题的人到底该怎么办?

  这情势对大陆固然严峻,对台湾而言,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几年教改下来,文史课程这个重灾区,所达成的真正效果,大概可以用「认同模糊化」与「文化虚无化」来形容。不管台湾这几年来,表像上的文化有些什么样的发展,它基本上乃是「失根」的。然则一个失根的文化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创造力呢?如果我们说台湾社会的自由乃是文化发展的正数的话,那么失根就会是台湾文化发展的一个噩梦。

  在这状况下,从可欲求性上说,两岸其实都面临一种文化上的迫切局面。对大陆言,相信没有一个政权会希望纳进一个疏离的分子,来给自己制造难题;对台湾言,就算在维系中华民国法统的要求下,也必须从文化上来根本化解由独的意识形态所带来的麻烦,否则马英九恐怕就必须担当历史罪人的讥评,这情形是很好理解的。而很显然的,这问题的解决当然最好在终局解决之前完成,否则它必将形成任何终局解决的绝大障碍,这也是很容易可以推知的。

  于是,我们要问的是,这问题要怎么解决?由于这问题主要发生在台湾,如果照现行状况,大陆无论多么关心,显然都是鞭长莫及。但若换就台湾的观点来看,以现行的机制若能解决,则问题恐怕也就不会那么严峻了。

  所以,正是在这里,我乃看到了「文化共同体」这样一个新机制的可能好处。在我看来,解决台湾在文化上对中国的疏离,需要依凭两个相关的力量:一个是文化的创造力,另一个则是文化市场的胃纳量,而这两者若两岸分开来做,其力量必然分散,但若两岸合作,则其影响将会有加乘的效果。

  以最时髦的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如果两岸能开发共同的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结合台湾的创意与行销,大陆的市场规模,那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盛况呢?而这样的合作如果只藉由两岸政府来进行,则恐怕难以充分引进民间的力量。那如果能由两岸具官方授权的身分所合组的「文化共同体」来进行,由之来整合两岸的资源,以促进整个中华文化的发展,与文化市场的更扩大,进而解决台湾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问题,这不是更具可操作性吗?

  我以这个例子,简略说明了亚中教授通过〈刍议〉一文所提供之构想的可操作性。这说明当然并非论证性的,而且共同体的建构,对两岸而言也都是陌生的,因此我们当然不能将之想像得太过美好。而我之所以如此说明,仅只企图表达一点,那就是我认为亚中教授的构想确实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进步性与可行性,并且认为它已把握到了解决两岸问题的所有基本要点。这是一个有充分竞争力的构想,我相信值得所有关切两岸未来的朋友,投以最大的关注与思考。

  结语

  最后,我亦想指出,古话说「惟仁者能以大事小,惟智者能以小事大」,两岸能否真正由统合迈向统一,中华民族能否在完整的版图中再肇中兴,实在端视两岸主政者能否将解决问题的逻辑先想清楚,然后大的一方愿意「优先」释出善意,抛出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构想;而小的一方也能在恰当的时机点回应此一善意,如此,那卡住的关系方能逐步松开。

  我必须坦白说,我觉得现在的问题仍在双方都尚未想清楚逻辑,找不到框架的阶段,但愿亚中教授此一构想,能够让两岸更接近那个解决问题的框架,然后我们才能真正期待那春暖花开的一天!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