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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平共处法」还是「和平分裂法」?

  五问和处法之一

  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先生近年来持续推动「两岸和平共处法」,期望一举解决台湾目前的统独争议,然后大家一起携手建设台湾。由于日前在接受访问中对曹董的思路提出质疑,曹董乃在媒体上公开要求辩论,本人也表达了接受公开华山论剑之意。日前「新新闻」黄总编辑电话告知,当日已专访曹董,希望本人能够做些回应。基于对曹董的敬重,愿先以文字提出部分看法,以持后学之礼,就教于曹董,日后再当面请益。

  首先要对曹董的热情与用心表达万分感佩,也同意曹董对当前时事的批评,从「和平共处法」中,可以感受到曹董期盼透过该法企图解决台湾困死的菩萨愿力,但是做为一位同样对于两岸关系的关心者,愿意向我们所敬重的曹董提出「五问」。第一问想从宪政层面上来请教:您所提的究竟是「和平共处法」还是「和平分裂法」?

  容我坦率地说,「和平共处法」的用意是善良的,但是它的行为是极其危险的,何以言之呢?

  从最根本的问题上说,曹董可能认为这想法是基于现实的现状出发,可是曹董没想到的是,这样的想法根本严重扭曲了所谓的现状,如果通过,也会从根本上改变了宪法的现状。

  我们先来谈谈什么是两岸的现状。两岸现状包括三个面向:第一、在宪法层次,目前两岸的宪法均为「一中宪法」,彼此都宣称主权涵盖整个中国;第二、在治理层次,两岸各有治权互不隶属;第三、在权力层次,两岸地位平等但是物质权力不对称。

  我们不要将主权与治权弄混。两岸治权是分治的,这是连中共都不否认的事实。依照我们宪法增修条文,这分治的现状并未改变中华民国主权及于大陆地区的宣示,当然很多人会说这是「过时的」或「喊爽的」一厢情愿主张,这也许也没错,但大家恐怕没有注意到,正是这个说法,让中共认为台湾尚未从法理上改变「一个中国」的基础,因而它可以在此一基础上,接受「一中各表」或「九二共识」的模糊说法,从而促成了这一年多来的两岸和平发展。如果没有两岸主权重迭的认识,两岸现在是个什么状况,恐怕就很难说了。

  明白这点的话,那我们就得指出,曹董对现状的切割描述,也就是当曹董说「台湾(中华民国)是民主社会,目前也自认是独立国家,所以没有独立问题,只有统一问题」时,事实上已经抛弃了我们「一中宪法」的宪法现状,而只取了治理上的现状,这其实在宪法层次上回到了李登辉的「特殊国与国」,与陈水扁的「一边一国」状态,两岸成为在主权与治权上都没有关系的两个国家,已经是属于一种「外国关系」。李登辉、陈水扁都主张台独,但是都不排除统一公投,因为任何两个外国也可以经由公投决定是否统一。曹董的「和平共处法」其实也可以同样适用于对美国或日本,当然也适用于任何一个国家拿来向另一个国家喊话或叫价。

  依据我国目前现有的宪法,除非经由革命推翻这部宪法或经由制宪去除对中国大陆的主权宣示,否则没有所谓的「台独」选项。马英九总统所高喊的「台湾前途由台湾地区二千三百万人共同决定」这一句话,其实也是民粹式的语言与谎言,因为按照中华民国现有的宪法,「台独」选项是「违宪」的。

  依照中华民国目前的宪法,它不只没有独立的问题,只有政治上何时结束分治现状的问题。要处理这个问题只能靠两岸的政治协商。中共在2005年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反对台湾从「中国」的主权分裂出去,而不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治权分裂出去,如果指的是后者,他们早就可以动手了。但是,如果中华民国(或台湾)一方面宣称自己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一方面又通过一个自认为以「已经独立」为前题,「统一」为选项的法律,我们想请问曹董,当「统一」已经不是必然的选项时,您的「和平共处法」是否在本质上却是一部「和平分裂法」呢?

  依照中华民国宪法,我们的主权涵盖全中国,只要中华民国的主权宣称仍及于大陆一天,如果真要公投统一,它究竟要和谁统一呢?自己和自己统一吗?这其实是个基本法理的常识问题。你可以说这样讲,从台湾现在的角度看,这种法理是有些「奇怪」,但中共就是这么看的,而且中共会认为,只要台湾做出法理上的宣示(这种宣示不一定是「制宪」,也包括「修宪」或「法律」),认为台湾已经完全和中国脱钩了,那不管它是否还叫中华民国,都已经触及到了最根本的国家主权分裂底线问题,那两岸就根本连交往的基础都没有了,哪里还谈得上「和平共处」呢?

  换句话说,只要一旦依照曹董的构想通过立法,那就是实际上以法律的形式改变了宪法的实质内容,这种改变事实上涉及了变更国家主权的问题,这当然有是否违宪的可能性存在。就算政治面上,台湾的各政党不追究违宪的问题,可是它很可能直接代表了台湾已接受两岸「和平分裂」,而这一发展,曹董可曾想过它的后果吗?

  所以我们要认真的问曹董,您所努力的到底是要一部「和平共处法」?还是「和平分裂法」?我们不相信曹董想要后者,但「种瓠瓜却长出丝瓜」的俗谚,会不会恰好说中了曹董的盲点?这也就是说,只要这部法案一通过,恐怕根本还来不及问说,中共愿不愿意按照您所设定的游戏方式来跟台湾玩,对岸恐怕就已经掀桌子了。当两岸已经丧失了那个「似有若无」的一个中国纽带时,和平根本就是空中楼阁,届时我们还要跟谁和平共处?

  两岸要和平共处其实不难,两岸只要共同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就可达到目的,如果没有这个相互承诺,「和平共处法」其实就是一部「和平分裂法」!

  原文出处:《新新闻》,第1191期,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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