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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和平共处法的呼吁

  恳请马总统大胆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促进两岸互信互助

  马总统即位一年多来,给人的感觉,不太像已经执政,却好像还在竞选。执政者行事应该立场鲜明、大刀阔斧;竞选者则须谨言慎行、避免争议;而马总统迄今颇似后者,不像前者。以这次八八水灾为例,小林村数百人遭到活埋,显然除了天灾,还有人祸。但马总统只是一味安抚道歉、撒钱消灾;对过去地方治水疏失则不于追究,力求息事宁人。

  再就「开放对大陆投资」来说,因为绿营仍有杂音,所以一年半来,相关政策仍然「扁规马随」、原地踏步,毫无更动。最近,严凯泰先生对政府迟不开放汽车业对陆投资,公开大表不满。连马总统在企业界最好的朋友都已经按耐不住,其它产业的怨怒当然更甚。

  司法方面,也是如此。检察总长陈聪明侦办扁案不力,蓝营迭有怨言,但马对总长人事迄今不肯做任何更动。又如,新竹县长郑永金在2006年遭新竹地检署以受贿图利罪起诉;本案其实毫无证据,但当时的新竹地检署检察长洪威华,为打击蓝营以巴结阿扁,不惜独排众议、坚持起诉。2008年底,郑县长初审获判无罪,本以为政党轮替后,这种政治办案会就此结束,未料却接到马总统电话,说还要将其上诉,请郑县长要「忍耐」,不要「学曹兴诚去骂检察官」。郑县长当然极为不满,认为马总统因为顾虑争议,对自己同志竟也不分青红皂白,「扁打完,马再踢」!因此县长改选时,完全不理马之指挥。郑县长最近二审也已经胜诉,但听说检方还要上诉至最高法院,让许多人都觉得荒谬。按理说,三审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百姓人权的;但在台湾,却经常被少数理亏却气盛的检察官加以滥用,使许多无辜百姓或企业遭到无止境的缠讼。在美国,刑事被告一审无罪之后,检方除非有新事证或新罪名,不得再上诉;以免「一罪两审」,让被告遭致「双重伤害(doublejeopardy)」。台湾检方对无辜的刑事被告,却可以不断地上诉,一再地伤害,而丝毫不受制衡。此所以企业界普遍畏检调如东厂,敢怒不敢言。作过法务部长的马总统,频频为过去的人权问题对绿营鞠躬道歉;但对检方可以无限制滥讼,却不明令修法改进,显然也在避免争议。

  近日马总统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专访时,表示「两岸能否如大陆所期待的达成统一,得看未来数十年情势发展,目前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这话意味着,马总统即使连任八年总统,他对统独问题也是绝对不会去「沾锅」的。

  「避免争议」等于「放弃管理」

  马总统这样谨言慎行,极力避免争议,可是声望却持续重挫,可能让马总统深感困惑。马总统可能没有想到,「避免争议」通常等于「放弃管理」。二十世纪的管理大师彼得杜拉克(PeterDrucker)有句名言:『管理不在避免风险,而在选择正确的风险去承担』;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当然也适用此一原则。我们知道,凡事立场鲜明,就有人会反对;目标具体,失败也就难以遮掩。但领导者如果没有立场、不订目标,底下无所适从,必成一片散沙。所谓「主帅无能,累死三军」,此之谓也。

  要说马总统无能,现在当然言之过早;但近两年来,台湾民众天天看到马总统在鞠躬道歉,却弄不清马总统终日所思何事。今天不仅绿营终日批马,蓝营群众也普遍怀疑马总统是否有「临大事、决大疑」的胆识?因此马总统要想恢复威信并获得连任,必须立刻择一重大议题,作出胆识双全的决策,让人耳目一新;而两岸问题当属最好的选择。

  自马总统上任至今,两岸关系大为改善,但未来仍然充满不确定性;国内看法也日趋两极。有人认为马已经过度倾中;有人则认为这些所谓改善,只是大陆单方面释出的善意,马政府所做的,其实根本没有超出扁政府的政策范围,差别只是大陆以前拒绝跟扁政府往来而已。

  马总统迄今的两岸政策,是「不统不独不武」。此与阿扁的「四不一没有」,其实没什么差异,都只是拖延之术,甚至根本就是「扁规马随」。马总统可能认为,「不统不独不武」,代表台湾主流民意,他只是「顺从民意」而已。然而总统的责任,是领导国家,不能以所谓「顺从民意」托辞卸责。假设有一群人在大沙漠里迷了路,幸而尚有水、粮,迷路的地方也还有树荫;那么在水粮枯竭之前,大多数人都会主张暂留原地不动,以免在沙漠中迷途而亡。如果这群人的领袖,看见大家都主张原地不动,也就「顺从民意」,不去为前途伤脑筋,那当然就是不负责任。随着大陆的迅猛崛起,台湾外交上的孤立及经济上的边缘化,都在加速之中。这就好比水粮已经加速枯竭,而沙漠里的迷途人还不努力去寻找出路,岂非坐以待毙?

  两岸政策含混需付出高昂代价

  从逻辑上来说,不统就是走向独,不独就是走向统,「不统不独」跟「要统也要独」一样,是互相矛盾的。再说,「武」或「不武」,完全操之在大陆手里,因此台湾讲「不武」,只是一厢情愿的呼吁,根本不能当成政策。我们可以说,马总统的两岸政策是矛盾含混的。当然,有些人会说,美国的两岸政策也是含混的,好处是能够「以拖待变」;所以含混也没什么不对。

  赞成这种「含混论」的人可能没注意到,美国人的含混有其策略,而为落实其策略,则明确订有「台湾关系法」。大陆对台湾,也已经订定「反分裂国家法」,其策略、办法都甚明确。台湾夹在两强之间,已经沦为任人摆布的棋子,如果还在含混过日子,自以为聪明得意,实在前途堪虑。台湾花费巨资向美国采买毫无用处的军备,是道地「请鬼抓药单」的愚行,但却年年上演、乐此不疲,这就是政策含混的高昂代价之一。又把大陆当敌国,禁止到大陆投资,让许多策略产业失去在大陆拓展的机会,是另一个不幸的例子。

  本人在2007年底,曾陆续刊登广告,建议台湾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此为台湾单方面的国内法,一如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以求台湾的长治久安。这个法案的精神很简要,基本上只有两点:一是台湾不排斥与大陆统一;二是统一需尊重台湾民意。具体作法是:统一的条件,由大陆提出,交给台湾民意表决;其时机由大陆决定。如果台湾百姓多数同意,即可进行统一;万一台湾百姓不同意,则间隔一段时间后,这个程序可以重来,而且次数不限;至两岸最终统一为止。

  这个法案旨在建立处理两岸问题的「程序正义(dueprocess)」。何谓「程序正义」?一个有名的例子,是两人分饼。因为饼的形状不规则、成分不均匀;即使使用高科技,恐怕也无法将之分成完全均等的两块。但如果由一方把饼切成两份,而让对方来挑选;那两个人都可以接受。这种分法即所谓程序正义;意即争议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游戏规则。

  台湾是民主社会,目前也自认是独立国家,所以没有独立问题,只有统一问题。如果台湾民意多数赞成与大陆统一,那独派也不得不接受,所以「两岸和平共处法」符合台湾社会的程序正义。又大陆一再强调要以「和平手段」统一台湾,而「和平手段」在台湾只有投票一途,除此别无他法。因此,如果大陆真的有意要完成和平统一,也只有提出明确条件,并努力争取台湾民意的支持。所以,「两岸和平共处法」所提供的程序正义,台湾的独派与大陆的统派,都不得不接受。

  建立「程序正义」有助两岸互信互助

  台湾如果能早日订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即可早日提供一个程序正义,一方面让大陆相信,台湾不会走向法理台独;一方面也让台湾百姓安心,统一不会违反台湾百姓的利益。这样两岸的互信即可建立,继而可以开展全面的互助合作。

  「两岸和平共处法」,除了提供程序正义,还有一个积极效用,就是为两岸的所有同胞,争取实质的主权。台湾有些政客,开口闭口都在谈台湾主权,可惜他们谈的都只是表面的主权,不是实质的主权。所谓表面的主权,意谓当权者皆为本地出生者,即「本土派」当权,不受所谓「外来政权」的控制。但本土派当了权,老百姓的日子可能过得越来越差!台湾过去二十年如此,许多落后国家更是如此。这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呢?

  原来谈主权,不能只谈表面,还要谈实质。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主权,下面还可分成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而这三项权力的行使,需要政府官员有足够的专业水准与道德水准,还要有高昂的士气,肯努力为民服务;否则必然行政泄沓、法令落伍、司法不公。在这种情形下,老百姓的主权其实已遭盗窃流失,只有表面,而无实质,因此无法享有生活品质。香港在英国殖民时代,百姓虽无表面主权,却可以安居乐业;因为香港的行政、司法、立法,都有极高的水准,老百姓因此享有实质的主权。

  强调「本土」,主张排外,其实是「地盘主义」。许多开发中国家的政客或军头,经常以排外为号召,以暴力来夺权。而取得政权之后,会认为「江山是我打下来的」,所以傲慢骄狂、滥权肆虐,民众的实质主权则遭到掠夺侵占。二次大战以后,许多国家独立反而成为百姓苦难的开始,就是因为百姓取得了表面的主权,却丧失了殖民时代较高的实质主权。

  「两岸和平共处法」,有助提升两岸同胞的「实质主权」

  台湾一旦制定了「两岸和平共处法」,可以导引大陆重视台湾百姓的实质主权。如果大陆能让台湾百姓相信:两岸统一之后,台湾的立法能够尊重人权、先进开明;执法可以公正公开、为民信赖,行政可以积极有效、便利亲民;加上政府官员都能廉洁正直、能干肯干;那就等于为台湾百姓争取到了实质主权;如此台湾百姓可以确保安居乐业,自然乐于支持统一。台湾目前蓝绿政客恶斗不已,政府机能几近瘫痪;老百姓的实质主权正在不断流失,百姓对前途也都感到迷惘。大陆如果以提供实质主权为号召,来对抗台独势力的地盘主义;取得台民支持而完成统一,其实并不困难。在此之前,大陆也应该努力提升大陆百姓的实质主权,来加强对台湾百姓的说服力。如此「两岸和平共处法」带来的效益,则不限于解决统独问题而已。

  「两岸和平共处法」将为两岸带来久远、可靠的和平

  1895年,清廷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等于将台民卖入火坑,去当日本人的家奴。50年后,台湾光复,台民又被卷入国、共内战,在戒严法下战战兢兢生活,达半世纪之久。现在台民渴望安居乐业,厌恶武力威胁,大陆自然应尊重台湾民意,否则台独反而成为台民正确的选择。所以,台湾一旦订制「两岸和平共处法」,明确指出和平统一之正途,大陆将别无选择,只能接受「两岸和平共处法」的规范,放弃对台武力威胁。因此「两岸和平共处法」将为两岸带来久远、可靠的和平。

  其实,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马总统所面临的风险,不过是扭曲与「抹红」而已。这些误导都可以轻易地澄清。

  譬如,有人会说:『这是终极统一!』;马总统可以回答:「这不是终极统一。如果台湾百姓同意,马上就可以统一,不必等到终极」。又有人会说:『这是卖台!』;马总统可以回答:『恰恰相反!因为本法规定,统一需经台湾百姓投票同意,正好可以防止任何个人或任何政党私下卖台』。有人可能又会说:『保持现状就好,定这个法没必要,会激起统独冲突』;马总统可以回答:『台湾所有政党都说,台湾前途由台湾百姓作主。但如果不订本法,台湾百姓要如何作主?号称是民主国家,却没有选举办法,那是笑话。同样的,号称统独由台湾百姓作主,却不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也是笑话。那还不是像现在一样,此议题只能任由政客操弄,百姓也只能间接含泪投票,根本无法直接做主』。有人可能还会说:『如果要订此法,不能只以统一为选项,独立也要作为选项』;马总统则可以回答:『中华民国已经是独立国家,有独立选项表示我们还没独立;那请问,谁是我们的宗主国?』。

  民进党如想通国民党可能失去政权

  本人早于2007年3月14日即致函马总统,请推动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并谓:『弟构思此两岸政策已历十年以上,惜无「识货」之人。兄如能采纳,定能为两岸生民立命,建不世之功』。当时马总统曾说,他不敢提「统一」二字,怕绿营给他戴红帽子。但现在马总统身为国家元首、三军统帅兼国民党主席,为两岸生民立命,岂能有所畏惧?自应为所当为、勇往直前!又马总统对两岸问题,如果还是坚持「扁规马随」、放弃管理,等哪天民进党想通了,体会出「两岸和平共处法」其实是在落实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因此转而以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作为主要政见;那2012年,两岸政策矛盾含混的国民党恐怕又会失去政权!此点尚望马总统警惕、深思。

  关心国事的老麻雀敬上

  原文出处: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article/2621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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