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2月4日再以「再论两岸应采一中各表」为题,继续不点名回应了我们上一篇的质疑。在这篇文章中,联合报并未提出任何新的论点,只是继续强调,不论是台独、维持现状、屋顶理论的政治联结(如邦联或欧盟模式)或统一,「这四种『目的』,无一不需以『一中各表』为『过程』」,如果藉由联合报在元旦的社论所称,「一中各表」是唯一可以将「目的」与「过程」接轨的论述,那我们就来分析,为何我们认为「一中各表」这样的论述无法接轨。
「一中各表」没有指出必然的目的
联合报在社论中已经否决了台独可以做为「目的方案」的可能,将其界定为「寄生在中华民国内部的斗争工具而已」。这一点我们完全同意。但是我们要提醒联合报的是,台独如果是一个权力的斗争工具,那么那一群权力竞食者也会寄生在另外一种论述中,继续夺权。很遗憾的,「一中各表」正是可以提供这样机会的土壤。
我们都曾经拜读过联合报对于李登辉立场的批判。李登辉不就是个利用「一中各表」来包装其台独的一个典型例子吗?以李登辉所代表的台独路线图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到台湾、中华民国在台湾、台湾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是台湾、台湾共和国」,如果用统独来做为光谱定点的话,李登辉们的路线图是「统一、维持现状、独台偏安、台独」。
李登辉是一个有权谋、有耐心的政治人物,他了解到,如果不坚持中华民国、不制订国统纲领,不足以化解非主流派对他的质疑,但是他更了解,让台湾愈本土化愈有助于他巩固政权。在这样的逻辑下,「中华民国在台湾」是他权力最大化的最大公约数。对他来说,「维持现状」只是一个两岸「未来可以谈统一,但是不必然统一、现在不谈统一」的说词而已。
李登辉在1994年的官方文书中把一个中国界定为「历史、地理、文化、血缘的中国」开始,「一个中国」已经是一个文化与血缘的概念,它就已经不是个政治与法律的实体概念,如果用联合报的「目的」与「过程」来说,这个「过程」已经不是必然走向「一个中国」的「目的」了。李登辉其实已经替我们回答了联合报,「一中各表」不必然是统一的「过程」。
在两岸论述上,虽然事后证明陈水扁是一个急躁者,但是在他上任之初,他也曾提出「两岸统合」论述,陈水扁的两岸统合论述正是联合报所主张的「欧盟模式」。在陈水扁的眼中,两岸统合可以,但是必须先承认中华民国(台湾)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正如同欧洲各国也是以彼此主权独立为前提。
我们都了解到,传统的欧盟模式是「由独往合,但是不必然走向欧洲统一」的模式,换言之,它不是一个以统一为「目的」的「过程」。联合报在其四个「目的」中,将欧盟模式列为其中的一项,也等于告诉两岸,「一中各表」不必然走向统一。
「一中各表」可以成为「独台」的土壤
陈水扁2002年以后,喊出「一边一国」,它口中的「一国」,自然可以是中华民国,也可以是「台湾共和国」。在本质上,这与李登辉的「两国论」并没有差别,差别在于他太赤裸裸了,连「特殊关系」都不提了。如果用前面的光谱来看,他直接从「中华民国在台湾」跳到「中华民国是台湾」。他缺少李登辉的耐心与权谋,但却是李登辉的信徒。
马英九上任以后,在论述上回到了「一中各表」,但是也从「中华民国在台湾」更进一步走到「台湾是中华民国」,并提出「台湾前途由台湾地区2300万人共同决定」的论述。马英九的这两项论述,等于是从宪法或国统纲领的「中华民国主权涵盖全中国」限缩到台澎金马。这也是我们在多篇文章上说,就宪法的意义来看,马英九已经几乎走到了「独台偏安」的道路,这其实是再一次推进了李登辉的路线图。
我们想告诉联合报,不只是台独把中华民国当成内斗的工具,很多政治人物也把中华民国这四个字当成权力斗争的工具。2008年5月的大选,已经证明了「激进台湾」的挫败,而且没有机会再回来,但「稳健台独」或「柔性台独」随即成为民进党的选项,而这两种台独都需要「中华民国」的这个外壳掩护。他们的策略是将「中华民国」表述成一个「第二共和」的中华民国,与第一共和的分割时间点可以是1949的两岸分治,1990年代的台湾民主化,也可以是1996年的总统直选。换言之,民进党未来的论述,可能选择接受「独台」来争取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在另一方面,国民党已经走到了「台湾是中华民国」这个类同于「偏安独台」的路标,在心理认知上,它不敢回到「一中宪法」的主权观,但是它又不敢经由修宪制宪丢掉「一中宪法」的主权规范,因此,国民党所采取的做法就是「明遵暗混」,即一方面强调「一中宪法」,以求稳定北京,另一方面又发表「主权限缩」的言词,以求选票极大化。
「一中各表」无法取得两岸共识
我们相信这些都是联合报熟悉的事实,但联合报在论述「一中各表」时为何总是要回避这些事实呢?当「中华民国」都已经可以由蓝绿各表、明暗各表时,「一中」如何能够透过「各表」在两岸取得共识?当联合报所提出的四个目的,其中台独、维持现状、屋顶理论的政治联结等三个目的,都不必然是以走向统一为必然的方向时,「一中各表」如何能够在两岸建立共识?联合报或许想藉由维持现状、屋顶理论等模糊选项来建立台湾内部共识,但是如何处理两岸共识?而一个不可能取得两岸共识的论述又如何可能建立台湾内部的共识?
我们不断地向联合报申述我们的质疑,但是联合报似乎都不回应,只是一再说「一中各表」是唯一可行的过程论,甚为可惜。虽说如此,我们还是想正告联合报,我们建议两岸可以通过和平协定来寻求两个相互的保证,一是保证不分裂包括台湾与大陆在内的整个中国,亦即「一中同表」,二是保证彼此尊重宪政主体的平等,这样既是尊重现状,就是保证了过程;也指出了目标,就是保证了目的。同时藉助共同体的建构,以制度化地逐渐化解两岸认同的折裂,这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关于认同的问题,请容下篇再论。
原文刊载于《旺报》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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