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化以后的台湾,太多的争议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因此很少议题能够长期停留在公共领域被探讨、被验证。在政党轮替后的台湾,太多的政策、措施或惯例被推翻,因此多数人已经懒得深究其实,分辨其中的是非、轻重与利弊。「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共识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今天,有几个人能体会:
一、「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是两岸自1949年隔海分治以来,历经四十余年武装对峙与意识形态斗争以后,所达成的第一个深具历史意义的政治性妥协。
二、这个妥协所针对的议题正是两岸之间最核心、最关键,也最棘手的「一个中国」问题。用法律语言说,就是主权问题。用通俗语言说,就是定位问题,其中包括各自的自我定位,与彼此的相互定位。正因如此,所以这项妥协至为难能可贵。
三、正因为台海双方在最难的「一个中国」问题上达成模糊的共识,所以才可能在1993年4月的新加坡举行辜汪会谈,并在随后两年间不间断地进行事务性商谈。如果1992年没有共识,何来1993、1994、1995年的两岸和缓情势?再拉长时间看,如果没有这项基本妥协,怎可能在两岸至今53年的「零和」对立中出现昙花一现的「双赢」四年呢?所以「九二共识」对于创造及维持台海情势的稳定,是深具贡献的。
很可惜地,「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的历史意义与贡献,在政党轮替后的政治纷扰中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扁政府在执政第一年,一直故意利用它的模糊性与复杂性,混淆一般民众的认知与记忆。去年立委与县市长选举前夕,陈水扁总统干脆直接宣布废弃此一共识,以为今年八月的「一边一国」论铺路。陈总统与民进党政府想要另起炉灶的企图心,不难理解。但开创新的未来,是否必须全盘否定过去,却值得商榷。更何况,人走过,必留下痕迹。过去的史实历历在目,又岂是一人一党恰好一时掌权就可以一手遮天?
本书(《「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的史实》)的出版目的就是单纯地想在1992年11月两岸达成共识的十周年,回顾一下走过的痕迹,为历史作个见证。除了若干历史性的主要文件外,本书也节录了十年间两岸重要官员的相关谈话。虽然某些个别官员曾经多次谈到此一共识,但基于篇幅有限,本书尽量只做重点呈现。此外,本书也收纳了若干曾经参与两岸实务的人士所撰写的较有系统的文章,以及一些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媒体报导与学者专家的论述。这些文字不可能是关于「九二共识」的全部,但应该足够呈现它的真相。
十年后的今天,要明白「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还必须了解当时的环境背景。1990年代初期的两岸,历经40年的尖锐斗争,「汉贼不两立」的心态可说深入各自的政策与民心,极难撼动。但是两岸各自的大小环境恰在同时发生了重大的质变。在台湾方面,蓄积几十年能量的台湾民众渴望走出台湾,迎向中国大陆,走进全世界;李前总统就任伊始,很想藉着开创性的作为来巩固权力;而美国又于一九九二年八月同意出售F-16高性能战斗机给台湾,增加了中华民国朝野的信心。同时,在1989年天安门事件后遭到国际制裁的大陆领导人,也希望藉着把台湾拉上谈判桌,一则推动和平统一工程,一则吸引国外资金,一则改善国际形象。所以,简单地说,双方都有足够的诱因推动关系的解冻。
在这种情况下,两岸透过密使先进行了可进可退的试探。自1990年底至1992年8月,李前总统派出密使苏志诚分别与中共前台办主任杨斯德与王兆国及海协会会长汪道涵等人多次秘密会面,商谈主题包括国统纲领与日后的新加坡会谈。这些秘密会面建立了彼此初步的基本互信,足以使双方愿意浮出台面,在公开的轨道上,由海基会与海协会展开谈判。但是由于当时国共两党斗争已逾70年,彼此敌意根深蒂固,而首先接触到的「一个中国」问题恰又是双方内部及彼此之间最核心、最困难的问题,所以历经1991年11月与1992年3月的两次北京会谈(我方主谈人分别为陈长文与许惠佑,大陆为唐树备与周宁),依然徒劳无功。10月底双方在香港第三次会谈,本又再度触礁,中共代表已经打道回府,还好经过我方努力,双方终于在11月透过函电往返,达成共识,顺利搁置争议,迈向辜汪会谈与事务性协议。
此处的关键有四。一是共识的形式是函电往返与各自的口头表述,而不是双方共同签署的单一文件。从国际法上看,它的位阶当然低于条约或协议,因为它不是单一文件,也没有共同签署。但不可否认地,函电往返仍是「换文」(exchange of notes or letters)的一种,国际间在近年经常使用,以表达彼此对某些问题的共同看法,当然也具有一定的政治约束力。所以论者可以批评它没有单一文件,但不能批评它没有文件,或没有共识。
第二个关键是「共识」乙词。「共识」乙词在中文应是外来语。它是英文consensus翻译过来,在1980年代台湾多元化与民主化的过程中逐渐流行,并于1990年代传入中国大陆。严格地说,它确实不是法律用语,但它却十分简单贴切地描述了前述「换文」两造所表达的共同看法。所以1992年以后,我方官员与媒体不约而同地使用「共识」来说明1992年的共同看法。中共官方至1995年4月28日辜汪会谈二周年时,也首度使用「共识」乙词。显见两岸不仅有共识,并对「共识」乙词的使用,也有共识。
第三个关键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诚如批评者所指出,这八个字确实不曾出现在1992年所代表的两岸函电往返文字中。但任何检阅过这些原件文字的人都可以看出,这八个字所代表的意涵正是1992年两岸共识的精髓所在。本书所摘选的媒体报导显示,自1992至1995年间,台湾媒体大量使用类似文字来描述这项共识。至1995年8月时任海基会秘书长焦仁和先生才首度使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八个字。中共方面起先一直没有否认这八个字,直到康乃尔访问与飞弹危机以后的1996年11月才首次否认「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并指责我方违反一中原则。尔后四年间,中华民国各级官员均频繁使用这八个字。以显示我方并未违反一中或「一中各表」的共识,只是不愿接受中共对「一个中国」的片面定义。在政党轮替前尚有官员巧妙地把它比喻为「白开水,喝了有益健康」。
关键四是共识的核心内涵。这又分两部分:一是程序,也就是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立场。一是实质,这部分最重要。我方当时已由国统会于1992年8月1日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决议,强调「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而北京则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这两者有异有同。异在我方认为「台湾与大陆都是中国的一部份」,而北京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换句话说,我方坚持「对等」,而北京要求「主从」。而同者则是两岸均坚采一个中国原则。因为有这个共同点,所以中共对「台湾不搞台独」有信心;而国统纲领的存在及秘密管道的持续运作更强化了中共的这项信心。因此,虽然双方立场有重大差异,敌意犹深,但双方一有共同点,二有基本互信,三有各自需要,所以各自决定求同存异,转由较单纯的事务性问题入手,展开谈判,于焉揭开辜汪会谈及往后协商的序幕。
1995年6月的李前总统康乃尔之行破坏了中共对我方的基本信任,导致公开与秘密管道均被中断。相对地,中共过激的文攻武吓也严重损害了我方对中共的基本信任。因此,支撑两岸「求同」的三支柱之一,即基本互信,已去其一。同时,李前总统经过民选洗礼,大权在握,施政优先顺序乃由对外开放转为经营「内部改革」。中共方面也决定战略性贬抑两岸关系的重要性,转而修补对美关系,强化「大国外交」。于是三支柱之二,即各自需要,亦已折损。至此仅剩国统纲领维持两岸最起码的共同点于不坠。中共既已无意继续谈判,故于九六年开始否认九二共识,并于江泽民访美(1997年)、柯林顿访陆(1998年)、中共取得战略高度以后,才勉强同意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前往中国大陆访问。
1999年7月的「两国论」摧毁了最后的这个基本共同点。「两国论」的原创者本来就建议李前总统放弃「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1999年7月「两国论」初试啼声,但碍于时势,不得不收回。2000年政党轮替初期,慑于立基不稳,未敢轻举妄动,仅能淡化处理。去年底立委与县市长选举前,才由陈总统率领陆海两会片面推翻两岸1992年达成的共识。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扁政府推翻共识的决定,与中共在1996年以后否认共识的决定一样,都是政治的决定,而不是学术研究的结论。如果是学术研究,本书资料充分证明共识的存在;其中关键性的原始文件与重要意见的谈话更是早已公开,何必等到今天才经过「学术研究」赫然发现当年竟无共识?中共否认在先,它的政治动机是:它觉得共识基础已去三分之二,可以藉否认向台湾施压。而扁政府推翻在后,因为它想彻底推翻「既有基础」,重新建构「一边一国」的架构。从程度上而言,台海两岸否定当年共识的态度也有轻重之别。中共虽然否认九二共识,但因台湾方面仍采「一个中国」(虽然对其定义有不同表述),所以中共的否认仍留有余地,也才会有1998年的辜汪上海会晤。但扁政府去年则是彻底推翻共识(如批评它「卖台」),不止是否认而已。更重要的,它表面上推翻「九二共识」,实际上推翻「一个中国」,不管这个「一个中国」如何表述(当年中共一贯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或近年中共的「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或国民党执政时期的「台湾固为中国的一部份,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份」)。至此情势已很清楚,扁政府的公开主张是「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这句话的另一意涵是「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份」。但是至今,除了吕副总统(2000.7.23)之外,扁政府官员多半不敢说这句话,因为它不仅公开冲撞了中共的一个中国原则,也违反了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不论如何,现在两岸的基本立场几乎毫无共同点可言,各种公开迹象也看不出双方有任何基本互信与平行的需要。1992年底,促成双方达成共识的各种环境因素与内外条件,几乎都不存在。情势实在很难让人乐观。
因为忧虑两岸前景,希望能创造某个模糊概念,让两岸能在「一个中国」问题上解套,本人曾在2000年4月脱离公职前夕,创造「九二共识」这一个新名词,企图避开「一个中国」的四个字,并涵盖两岸各党的主张。或许基于同一考虑,资深记者王铭义先生曾提出「香港共识」乙词。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先生最近建议把九二年的consensus,看做consent(承诺、默许)或accord(相同见解),应该也是基于忧国忧民的苦心。陈总统就任初期曾对外宾表示接受「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但随即被陆委会否定,后来则接受某位美国友人建议,提出「九二精神」之说法。可惜他似乎只有「精神」,没有内容,连陈总统自己都早已不提,别人更不知其意涵。
归根究底地说,这些善意建议都是次要。重点还是两岸有没有一、各自需要,二、基本共同点,三、基本信任。有这三点,就像在1992年,就可达成「共识」(或用其他名词)。不管「共识」内容多模糊,形式多么非传统,依然可以有足够的政治动力,打破当时两岸关系的冰冻状态。准于此,今天两岸官方恢复冰冻状态,扁政府推翻九二年共识的部分,还是次要。最主要的还是双方已几乎无共同点、相互需要与基本信任。
中华民国政党轮替后的两年余,全国经济空前衰败,社会弥漫悲观失望情绪。这种情况绝对与两岸僵局的不断恶化有关。本书的出版固然希望藉史实的还原,澄清「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的历史意义与贡献。但我们更希望两岸政府再度回顾那段难得的和解经验,各自调整政策,重建互信,寻找共同点,重新回到「双赢」的局面。
本书的编纂,多承本基金会国安组政策委员郑安国先生的费心策划与助理研究员胡全威先生的全力协助,也承蒙中国时报、联合报、中央日报以及书中诸位学者专家授权提供文稿转载,让本书内容更为丰富精采,特以铭谢。
(原文出处:苏起、郑安国主编,《「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的史实》,(台北: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2006年9月修订五版)之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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