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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总督府、罗定直隶州和泷水“瑶乱”



  陈大远,广东省罗定市博物馆,副研究员。

  【中文摘要】自宋至明,湘、桂、粤省发生了长达600年的“瑶乱”。明代瑶乱主要发生在粤桂交界的山区。明景泰三年(1452)特设两广总督。明万历五年(1577)升泷水县为直隶州,罗定直隶州是广东第一个特区,它的建立宣告了广东“瑶乱”的终结。

  【关键词】两广总督府 罗定直隶州 泷水瑶乱

  Abstract:There were ethnic minorities in Hunan、Guangxi and Guangdong area who we called them Yaozu. From Song to Ming dynasty they always brought rebellion almost about 600 years. In Ming dynasty, Yaozus rebellion started mostly in the common borders of Guangxi and Guangdong. In 1452, the emperor Jingtai set up governor general of Guang clong and Guangxi. In 1577, Luoding was set up as a state, which was the first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in Guangdong. Its establishment declared the end of the Yaozus rebellion.

  Key words: Governor general of Guangdong and Guangxi Luoding province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Rebellion of Yao ethnic group in Longshui county

  

  自北宋大中祥符起到明万历年间,岭南岭北湘、桂、粤省相继发生二百多起瑶人用暴力反抗官府的大小事件,前后延续六百年。对这些事件的性质,史学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宋、元、明、清的文献和地方志材料中,都一律称之为“瑶乱”,还使用了一些污蔑瑶人的语句和文字;建国后的不少学者文章中又称之谓“少数民族起义”,如《简明广东史》中就持这一观点。如何看待这些瑶汉冲突,首先要对当时的社会、阶级作全面的分析,要全面瞭解这些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采用的史料必须完整、真实,才能对事件作出正确的评价。

  瑶族的祖先是长沙武陵蛮和五溪蛮,一直被称为蛮夷,至隋,因为常免徭役,称为“莫徭”,以后用“瑶”作为专用的族称。因为瑶人以耕山为主,大分散、小聚居,流动性较强,加上知识不高,生活困苦,常为生活出路铤而走险,历来难以控制管理。明朝建立后,曾五次对瑶区实行“蠲免”,同时又实行“抚流民”等措施,但由于官兵大量招抚“俍人”参加军垦屯种,使汉瑶矛盾,俍瑶矛盾错纵复杂。

  明初,政府曾对少数民族实行一系列以抚为主的统治政策,并在少数民族居住地区设立土官或流官进行管理,委任“瑶首”、“瑶领”、“峒首”、“畬长”。这些瑶族上层与瑶民未形成阶级对立,瑶人的动乱亦不是针对“瑶首”,所以,不能将这些事件作为阶级斗争来看。瑶汉冲突早期,也未存在民族压迫情况,因为生产方式与活动区域的不同,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并不很突出,特别是元代,蒙古人将南人列为最低人等,汉人与瑶人之间的矛盾亦不是主要矛盾,动乱多数也不是专门针对汉人,而是针对官府。但随着汉人大量南移,以土地占有的封建制度和生产方式在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确立,瑶人的自由游动受到局部限制,除了军队的屯种外,汉人也在一定的范围内“立寨耕守”,土地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瑶汉冲突才愈演愈烈,最终暴发了影响岭南经济发展和社会动荡变化的“瑶乱”。社会动乱的结果,使到岭南的行政区域和官僚体制要进行重新的整合和变革,促成又一次的民族融合。

  瑶人由湘入粤,由粤入桂。宋代汉文化南下,湖南之汉瑶冲突最多(据《宋史》、嘉庆《湖南通志》及《宋会要辑稿》,宋代共发生瑶乱三十六次,其中湖南廿四次,广西七次,广东五次)。由于广西山地较多,故元代广西的瑶汉冲突较广东为烈(元代广西瑶乱升至廿八次,湖南发生十三次,广东仅有十次)。延至明代,粤桂两省大举征瑶,战场多在粤桂交界地。广西主要在大瑶山(藤县大藤峡附近),广东主要在泷水之东山、西山,尤以罗旁瑶经常出没于西江劫掠,两广如骨刺在喉,泷水之瑶乱影响最为严重。

  明代岭南之“瑶乱”,可分为三个时期。一、自洪武至永乐年间,官府以抚瑶为主;二、自正统至景泰年间,实行剿抚并用的政策;三、由弘治至万历年间,进入全面征剿时期。

  明政权建立后,实行屯田制,分别有军屯、商屯龢民屯等方式,军队之中亦安置三分之一进行屯种,以休养生息。洪武年间,德庆州泷水县红豆山(今云安县镇安、罗定市金鸡一带)瑶首刘第三,自元末便开始酿乱,一直未有平息,明新政权未找到抚瑶办法,仍以军队平乱为主,到洪武十二年(1379),始将红豆山瑶乱平息。洪武三十一年(1398),再次发生西山瑶人盘穷肠的暴乱,指挥王浚率官兵前往征剿。实际上,明的抚瑶政策是从洪武末年才得以正式实施。

  明洪武三十一年,平息瑶人盘穷肠之乱后,开始在瑶区设立瑶官,委任当地瑶首作瑶官,统领“抚瑶甲总”,建立封建政权基层组织,实行羁縻和怀柔政策。永乐抚瑶期间,先后多次组织少数民族上层人物进京朝觐和进贡,明王朝对朝贡的民族上层除了给予冠带、钞币等赏赐之外,还根据各人招抚户口多寡,分等级授予瑶官,每2500余户,可授二等瑶官,足7500余户可以上京朝觐,发给嘉奬其“向化”有功  准予子孙世袭的诏书。永乐四年(1406)六月,化州县吏冯原泰被授予泷水抚瑶县丞。永乐一朝,德庆州所属及邻近前往朝觐向化的瑶首不少。如永乐六年盘永用,永乐八年骆第二,永乐十年信宜根竹峒陆仲八等,冯原泰也因抚瑶有功,升为德庆州抚瑶判官。据民国《罗定志》记载:永乐十三年八月丙辰,德庆州瑶目周十八来朝贡方物,朝廷赐与衣钞,并赐敕曰:“皇帝敕谕广东肇庆府德庆州古蓬,下台等山瑶头周十八、刘大,恁每(您们)都是好百姓,比先只为卫军有司不才,苦害恁上头,恁每害怕了不肯出来,如今听得朝廷差人来招谕,便都一心向化出来朝见,都赏赐回去,今后恁村峒人民,都不要供应差拨,从使安生乐业,享太平的福,但是军卫有司官吏军民人等,非法生事,扰害恁的,便将这敕谕直至京城来奏,我将大法度治他,故谕。”其后宣德八年,石窟、思劳二山瑶首陆以义等相继朝贡,也获得皇帝敕谕。瑶人受抚来贡,屡屡获得赏赐宣谕,这种怀柔政策的收效甚大,结果永乐二十多年,溪峒宁静。

  正统至景泰年间,情况发生了变化,宣德年间的镇守内臣阮能是个贪婪不已的大贪官,他与兵部尚书陈汝言勾结,朋比为奸,对百姓加重盘剥,溪峒土官瑶首的袭荫,必须要厚贿,实行卖官贿官,引发了溪洞瑶人再次发生骚乱,先是正统二年(1437),广西的流贼纠合广东瑶人攻陷新兴,正统十一年(1446),在泷水发生了大骚乱,瑶首赵音旺率领瑶人攻陷县城,杀死抚瑶判官冯述,虽然后被都御史马昂发兵讨平,但此次瑶乱,牵连甚广,影响甚大,北连德庆,西至岑溪,由瑶首赵音旺、凤广山,而至凤广山之子凤弟吉以及凤光山等先后发动起事,历时十多年。为此,广东特设总兵官,在泷水之东山、西山分别设立分守参将,率兵分捕民瑶。

  正统十四年(1449),广州发生黄萧养起义,朝廷又适遇“土木之变”,无遐顾及南方,瑶人之势渐大,各地瑶乱蜂起,十余年间,瑶人两度攻陷泷水县城,事态严重,而且两广瑶人互相呼应。广东征剿,广西瑶人纷乱;广西征剿,广东瑶人又流劫州县,景泰三年(1452),明政府特设两广总督,专责对瑶人征剿,以协济应援两广。两广大小官员均属其统制,这就是两广总督设立之缘起。

  明朝建立后,各省实行三司分治,布政使司是朝廷派驻地方的代表,主管民政和财政;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司法;都指挥使司管军事。三司互不统属,权归中央,听命朝廷,三司不能兼任。因为瑶乱,永乐初朝廷又遣派官员巡抚广西,永乐十九年(1421)又派官员巡抚广东,地方文武官员均受其节制。巡抚的设立,实际已打破了三司分治制度。但两广之巡抚各有侧重。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邱浚曾言:“两广同为岭南地,其地势土俗大段不同。广西山岭崎岖,林薄深阻其中,皆瑶僮窟穴,编民错居其间。广东十府,惟肇、高、廉三府地方犬牙交错,雷州府惟遂溪县,广州府惟连州与之相近,其余皆滨大海,地势平易,无有山林险阻。自洪武、永乐以来,朝廷惟命总兵官镇守广西,而广东一方,惟以备海洋、倭寇为急,未闻有瑶患侵犯也。”

  瑶人自湖南南迁,虽然先入粤后入桂,但长期以来却以桂省为大本营。广西山岭崎岖,丛林密布,是瑶僮生活理想之地,如勾漏大山、大瑶山。故明室之治瑶政策,重点放在桂省。及至宣德以来,广西总兵云山在两广边界征瑶,两年中杀伐万人,继后柳溥、田真在广西均大肆残杀,于是广西瑶人,大量流入广东肇、高、雷、廉四府与广西犬牙交错之山地,特别是泷水之云开大山山地。故明广东瑶乱,主要在西江以南,西起封川、开建,南至阳春、高州,东至高要、新兴一带,以泷水的东山、西山和后山(云开大山山地)作为大本营,基本活动于两广交界之山区县。鉴于此,明室不得不对治瑶政策进行调整,于景泰三年(1452)特设两广总督,始设的两广总督府实际上是战事临时指挥部,所以两广总督府必须靠近前线。

  成化元年(1465),两广总督府驻扎梧州,总督(后又改称总制、提督)兼巡抚事,不再设巡抚。嘉靖四十五年(1566),泷水罗旁山地成为两广的主战场,于是又将两广总督府从梧州搬到肇庆,其时的两广总督只兼广西巡抚,广东另设巡抚驻惠州,以应海事。到隆庆三年(1569),另设广西巡抚,两广总督不再兼任。隆庆四年又撤消广东巡抚,改为由提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广东。万历三年(1575),仍改总督,加带盐法。万历年间,因惠潮有寇,两广总督府曾暂移驻潮州,崇祯后又改驻广州。两广总督原本是一临时建制,其府署随征瑶的战事而移驻。总督与巡抚,初设时都是因事暂设,不是正式官名,巡抚的品级稍次于总督,但仍属平行,由于总督、巡抚的设置,布政使权位渐轻,按察使成为巡抚的属官。总督、巡抚后来逐渐变成封疆大臣,地方文武官员都受其节制。

  首任两广总督王翱,素有威望,瑶人都畏惧听抚,他最先提出恩威并重,招抚并用的政策。他在“边情疏”中提出四点:(一)两广官吏,惟务偷安,兵政无备,黄萧养乱起,又各畏缩退避,略无御寇之谋,致使贼势日张。(二)瑶僮等人,其衣服语言虽与中国不同,然其好恶情性则与民无异,其背叛实由于官吏不得其人,德不足以绥怀,威不足以慑服,甚至欺其远方无告,掊克残忍,颠倒是非,既害其生,又拂其性,焉得不铤而走险。(三)继而提出剿抚并用,除差人四散招抚瑶老,僮老等,一方面命总兵官会同土官士兵,恩威并重,于是各归乡峒生理。(四)虽然如此,但犹未敢保其永久不叛,主要是地方官吏应得其人,各瑶僮人等已归者,宜抚之以恩,未来者宜申之以义,号令必信,赏罚必公,巨恶必诛,小过必宥,而又整饬戎伍,坚甲利兵以临之,使彼既慕其义,又畏其威,则悍然不逊之气自消矣。

  可惜王翱于翌年三月奉调还京,“人亡政息”,他的“恩威并重,剿抚并用”之策未能很好推行,而至瑶乱再起。

  成化元年(1465)佥都御史韩雍接任两广总督,实行“秋调法”以制瑶乱。所谓“秋调法”是在秋收后征调军民人等加强水陆的巡逻与防范,主要做法是将舳舻千艘分成小队,十艇有一小脚艇,春夏让军民分领从事往来运输,到七月,集中在一起,设立水上巡逻网络,从肇庆府到泷水罗旁各处水道河口,陆路延至怀集、高州、茂名、石城(今廉江),广西郁林(今玉林)、钦、廉等州,所有交通路口及瑶人出入要道均严加防守,参将、守备、把总等各级官员加强训练,随时调动,使瑶人外出劫掠无所收获。韩雍推行之“秋调法”亦维持了两广溪峒二十多年的宁静。然而,当韩雍调离后,“秋调法”亦渐渐废去。主要原因仍是督府与镇守总兵之贪腐,俍兵每遇调,即可用贿赂得免,田州土官笑之曰:“三堂正如三只狗,片玉投之即去矣,吾何惮焉,今之俍兵非复王(翱)韩(雍)之时矣,有警则用打手御之,又支给不时、吝膏吝赏,亦为盗”。当官的只知榨取,士兵得不到奬赏,征调不力,反而在关卡上索要,变为盗,“秋调法”如同虚设。由于官府剿抚不力,豢养官军不能遏寇,而又用纵容、姑息办法,以至酿成嘉靖、万历瑶人大规模暴动的恶果。

  韩雍执政时,曾升陶鲁为佥事,专门统领新会、阳江、阳春、泷水、新兴之兵。弘治四年(1491),总督秦纮乃遣陶鲁率兵征讨泷水后山瑶。陶鲁认为,要先剿平泷水才能进攻后山,于是指挥参将陈皥、都指挥白玉、马义进攻泷水,深入泷水心脏之石狗、红豆、云阳、白梅、火烧、风门、铁场诸山,捕杀539人,擒获148人。泷水平定后,军队扎营于太平,令广州知府派人前来勘划地图,遣都指挥马义、李敬、何清率指挥孙壁、李寅、谢廉、杨玉等分领四路军,攻破野鸭、员鱼坑、蓝粪、青苗、黄垌、白云、禾溪、乍平、小长江、金坑、黄竹、长坪等瑶人山寨,捕杀1874人,俘其年幼妇孺157人,解救被瑶人捉去的百姓207人。解散胁从参予骚乱的瑶僮,泷水瑶乱稍平息。瑶人又转往湖南、惠州、阳春等地起事。正德元年(1506),待军队调往他处之机,泷水瑶人再度起事,一举攻陷都城乡,杀死千户林熙、高谦及都城巡检牟智,始后瑶乱弥炽,遍及两广和南岭内外。

  嘉靖年间,各地瑶乱不断,此起彼伏,官兵奔走扑救、疲于奔命,用尽办法,甚至使用了愚蠢的做法,如嘉靖四年(1525),指挥李松及德庆州判陈琚,藉口要在罗旁、大历等地新设墟市,让民瑶贸易,幷亲自前往主持开墟仪式,密谋在酒宴上用毒药杀害当地瑶首,因为事前被泄密,李松、陈琚反被瑶人所杀,此后罗旁瑶人势更盛。嘉靖十年(1531),阳春、新兴、德庆又暴发大规模瑶人动乱,十二年(1533),提督侍郎郭陶谐惠潮守备张佑等调兵六万三千多,分兵三路,并攻破瑶寨135个。此西山平瑶之役曾被写成“平蛮记”载入《广东通志》,民国《罗定志》亦有记,这样的局部征剿仅能维持当地短时的平静。

  嘉靖末,以泷水罗旁为中心的瑶人势力极盛,明政权将防瑶重点从广西转向广东,两广总督府从广西梧州迁移至广东肇庆。罗旁在今郁南县境,连接东山、西山、泷水后山,延袤七百里,东接新兴、南接阳春,西扺郁林(今广西玉林)、岑溪(广西境),北尽长江(西江以北包括岭北湖南各地),万山联络,瑶僮居其中,数百年来,虽多次剿平又旋即扑起,猖獗而故,又多集四方亡命,助其凶虐,谓之浪贼,四出寇掠。瑶谚曰:“官有万兵,我有万山,兵来我去,兵去我来。”瑶人与官兵周旋,战线愈来愈长,战况愈来愈激烈,民族矛盾已难弥合,终于暴发了明代南中国最大的一次瑶汉冲突。

  明政权大征罗旁的计划,在万历二年(1574)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两广总督殷正茂已经厘订,三年(1575),殷内调南京户部尚书改由凌云翼替代。凌征用两广军队二十万,有土兵、有客兵(淅兵),而以俍兵居多,军队分为十哨,实行铁壁合围。据陈璘之“罗旁善后功迹碑”记载,十哨分别为罗旁哨、泷水哨、岑溪哨、阳春哨、新兴哨、德庆哨、伏峒哨、南乡哨、信宜哨、茂名哨。从东南西北中各个方向向瑶人发起总攻,广东总兵张元勲、广西总兵李锡居中指挥,另在德庆沿江一线设防,防止瑶人北渡,又在广西屯重兵,防止瑶人西奔。经过一轮周密筹划和部署,于万历四年(1576)冬天正式举兵,历时四个多月的征战,于五年(1577)春,彻底平息了泷水罗旁之瑶乱,此役共计攻陷瑶寨据点564个,俘斩招降42800人。此一役基本上终结了自宋至明近六百年的瑶乱,以后虽有少数骚乱,但已不足为患。

  成化年间,邱浚上大学士李贤之《两广用兵事宜》,总结两广征瑶的教训,提出“瑶之在广东者逐之,在广西者困之”之策。所谓逐之之策,乃后来大征罗旁时使用之驱赶法。广东十府,有瑶乱者为六个府,地方相去一二百里或者六七百里,或远至千里,瑶人活动周旋有余地,常与官兵展开捉迷藏式游击战,“兵来我去、兵去我来”,因此一路逐之,必不成功,只有实行铁壁合围,拉网式驱赶。所谓困之之策主要针对广西大瑶山瑶人,曾用兵数万,四面分守,据其要害,截其出路,使瑶人不能出来劫掠,又不能联络。其实,“逐”与“困”两策曾多次使用,效果亦不明显。韩雍曾动用两江土兵十六万,五路并进,六次征剿,但瑶人为求生存,遂窜犯广东。后立“秋调法”,亦是“困”之政策而已,都是治标不治本之办法。

  明万历四年(1576),殷正茂、凌云翼大征罗旁,分兵十路,亦是以《两广用兵事宜》为蓝本。瑶人并无精良武器,亦无严密组织,所依赖者,为崇山峻岭与运动游击战法。而此役为什么能够成功?主要在于明政权在大征罗旁后实施了一系列新政。

  罗旁平定后,将泷水县升格为直隶州,直隶于广东布政使司,与府同级,这是广东历史上第一次设立直隶州。罗定直隶州是在行政、军事、司法均拥有特权的军事管制特区,官员都是由皇帝亲自从精英中挑选。明广东设有五个分守道,分别为岭东道、岭南道、岭西道、海南道、海北道,行政较府为高。罗定直隶州设立后又新增加一个罗定道,因为罗定直隶州仍属军事管制,因此在罗定道前加上兵备两字,全称为钦差整饬罗定兵备道。明广东设十府,分别为广州府、肇庆府、韶州府、南雄府、惠州府、潮州府、高州府、雷州府、廉州府、琼州府。罗定直隶州正好在十府之中间心脏地带,因为瑶乱,广东如心肌梗塞,罗定直隶州的设立,好象在心脏搭桥,得以通畅。又如在棋盘中落下一个重要棋子,满盘皆活。军事上,更将罗定直隶州放在重要位置上。明代广东设有总兵官一员,副总兵一员,每个分守道设参将一员,罗定直隶州建立后,广东参将人数增加到七员,在罗定州东山、西山各设参将一员,屯重兵以镇之,以显示官府对罗定地方的重视。

  罗定直隶州建立后,官府实行“募民占籍”政策,大量吸收移民对瑶人退出的土地进行复耕。明初,各州县曾按粮产定区,设粮长,把田地重新丈量编入“鱼鳞册”,以户为单位把人口编入“黄册”,按人口服徭役,以田亩纳租税,徭役征发愈来愈滥,迫使各地农民大量逃亡,这些人大都逃到两广交界的山区,成为流民,罗定州的建立,正好大量吸纳这些流民。一些曾混入瑶民中的流民亦同时“转化”为汉民,原本“立寨耕守”的乡村不断扩充,军队屯种亦扩大到乡村。各任州官都实行“募民占籍”、“垦辟草莱”、“缘亩疏导”等一系列措施,使得当地人士“卖刀买犊”、“种植日广”。官兵同时还“浚河开路”,使开发较早的罗阳地区物流通畅,新辟垦区的广大丘陵村落的交通得到改善。除大力开垦荒田外,还推广水翻车的使用,开挖陂塘,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使民安心耕种。不少翁源人、英德人迁往罗定与信宜交界的西南部山区垦种,并利用当地的木炭和铁矿资源发展炼铁业,成为广东铁的主要生产基地,从事该产业的有一万多人。东莞、增城、新会、新安、高明、惠州等地移民相继建立移民村寨,各族相安无事。此后“自岭西徙而来,入其境耒耜遍野,烟火弥望,农桑被亩,鸡犬之声相闻”,到处是“买犊荷锄、嬉游而歌”的景象。

  罗定直隶州建立后,官员重视发展文化教育,兴利革弊,办学校、正风俗。建州初,动用一州两县的财力,、物力和徭役,建文塔、维心堂、揆文馆等,迁学宫于河东,继后又建文明书院、文昌书院以及南征书院(义学),实行平民教育,以兴文运。大小官员还深入偏僻山村,宣讲圣谕,开教化,训溪峒,文教从始兴起。

  明代岭南各府为了对付瑶乱,纷纷析地置县,实行小区分治,以分隔缩小瑶区等措施加强统治,先后从南海县析出顺德县;从番禺县析出从化县;从博罗、增城析出龙门县;从新会析出新宁县(今台山);割四会地新置三水县;从高要析出高明县;从清远析出广宁县;割阳江、新兴、新会地置恩平县;从惠州析出长宁县(今新丰)、永安县(今紫金)。这些新县的析置,都与明代瑶乱有关,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两广总督和罗定直隶州(含东安、西宁县)的设立。

  明万历平定罗旁瑶乱后,将泷水县升格为直隶州,取“罗旁已平定”之意定名为罗定。又析东山地置东安县,析西山地置西宁县,另设罗定州,一州二县归罗定直隶州管辖,取其“罗旁平定、东西安宁”之意定名。罗定直隶州的建立,化瑶效果十分明显。经历了大规模的瑶乱之后,设县分治,使同化之瑶民,与汉民相杂,施之以教化,使之变为齐民,正好应了罗定州“四维彰显,和谐安定”之兆。

  

  参考文献:

  1.《宋史》《元史》《明史》。

  2. 黄佐:《广东通志》;郭棐:《广东通志》;阮元:《广东通志》。

  3. 嘉庆《湖南通志》。

  4.《读史方舆纪要》。

  5. 明嘉靖《德庆州志》。

  6. 康熙《罗定州志》、雍正《罗定州志》、民国《罗定志》。

  7. 道光《旧西宁县志》。

  8.《信宜县志》。

  9.《阳春县志》。

  10.《岑溪县志》。

  11. 林天蔚:《明代广东之“瑶乱”》,《岭南文史》198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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