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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文化刍议



  陈淳,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

  【中文摘要】考古学文化概念产生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最终形成,至60年代已退出历史舞台。目前,考古学文化概念在国际上已经被文化系统和聚落考古学等新概念所取代或涵盖。中国的考古学研究,需要借鉴国际上社会复杂化研究的成功经验,采用新的理论方法,从材料积累转向信息积累和解读,以重建史前和原史时期文化发展的轨迹。

  【关键词】考古学文化 文化系统 聚落考古学 考古材料

  Abstract:The concept of archaeological culture was firstly used in late 19th century and turned into a regular term at the beginning of 20th century, then to 1960s, this concept abort the academic history. So far, it has been substituted or covered by other concepts like culture system or settlement archaeology etc. in the international world. Chinese archaeology should use the new theories and methods, which are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the other countries researches on the complication of human society, and turn collecting archaeology materials into collecting and explaining archaeological information, in this way rebuild the locus of the cultural development during the prehistoric and original-history period.

  Key words: Archaeological culture Cultural system Settlement archaeology Archaeological material  

  

  一、考古学文化概念

  考古学文化是英国考古学家柴尔德在上世纪20年代建立的分析概念,是他对考古学做出的最伟大的创造性贡献。其主要作用是用器物类型来建立物质文化的时空关系,并分辨考古记録中特定族群的历史。在探讨文化发展的问题上,学者们习惯采用传播论的解释,很少探究文化内部的创造性机制。柴尔德本人就是采用这种方法,和当时流行的传播迁移论结合起来,对欧洲考古学做出了全面的文化历史学综合。他的《欧洲文明的曙光》为整个欧洲的史前考古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起点,而这种方法也随之被世界各国的考古学家所采纳,成为20世纪上半叶最流行的方法。我国的考古研究基本承袭了柴尔德的方法,以建立区域考古学的文化年表和关系为主旨,便有了中国特色的“文化区系类型”的提出,甚至还被有的学者认为是中国考古学研究的终极目标。

  其实,柴尔德在上世纪20年代提出考古学概念和文化历史学研究的范例之后,一直对这种方法进行反思。正如特里格所评述的,尽管文化历史学方法对考古学的发展一直非常重要,但是柴尔德很快就意识到,这种方法是求知的一个死胡衕。他怀疑用考古学文化能够和特定族群相对应,并追溯到遥远的史前期。他意识到这种方法只不过是当下陈旧政治史的一种翻版,而历史学家们正欲弃之而提出社会史和经济史〔1〕。

  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柴尔德已开始逐渐放弃了这种方法,转向采用经济学方法。比如,他强调农业发展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并是定义新石器时代开始的关键实践和分析要素。他采纳了美国考古学家庞佩利的緑洲理论,认为近东冰后期的乾旱促使人们围遶到残存水源的周围,用驯养动植物来养活密度很高的人口〔2〕。他特别关注冶金术和手工业专门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认为流动的金属匠是最早摆脱血缘社群的成员,而金属工具的使用和冶金术的发展最终导致了新石器时代自给自足经济的解体〔3〕。

  后来在苏联考古学的影响下,柴尔德又采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概念来分析和解释考古材料。他认识到经济学方法的局限,瞭解社会演变所要关注的不是技术,而是社会结构,并最终可以归因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因此,考古研究不仅要描述考古遗存,还要瞭解生产和使用这些遗存的社会。他在《历史发生了什么》一书中,不仅采用摩尔根的蒙昧、野蛮和文明来重建近东、印度和欧洲的社会演变,还以一种清晰的马克思主义方式来对文化演变做出理论的阐释,认为是政治、社会和经济机制的作用促成了社会文化的变迁〔4〕。

  到了上世纪60年代,新考古学的兴起宣告了文化历史考古学成为历史的过客。 

  从社会角度来审视考古学文化概念,有两个主要的缺陷。其一,考古学文化概念比较适合于研究小规模的、相似的、较为定居的史前社会,比如中石器和新石器时代早中期的文化,由于这些社群规模较小和相对独立,所以文化特征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稳定性。对于流动性很大的狩猎采集群,比如我国北方地区的细石器文化和极地的爱斯基摩人,由于高度的流动性和不同群体之间存在频繁接触,使得广阔地理范围内分布的文化遗存看上去十分相似,难以确定和研究群体意义上的考古学文化。其二,考古学文化概念不大适合研究内部分化明显的复杂社会。一方面,社会内部的分化会造成文化差异和多样性,比如玛雅帝国贵族和平民所表现的物质文化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两种“亚文化”或两类族群。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复杂化,比如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不同社群在对外交往上日趋频繁,特别当贸易和交流成为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政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特点时,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界限和差异从文化特征上观察时就会变得十分模糊,比如,族群众多和国家林立的苏美尔从物质文化上观察是同一类考古学文化。特里格指出,商文明、商时期、商民族、商代、商国和商文化是范畴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不能互换。商代国家也要比考古学定义的商文化范围小得多〔5〕。美国学者吉德炜认为,甲骨文中的“方”一般是指非商族群,商和这些方国属于不同的政体,是这些政体中最大的一个。甲骨文提到的“方国”有55个〔6〕,但是在考古学物质文化上观察却难以区分这些政体和族群,只能都被看作商文化。还有,吴越文化在物质文化上也难以清楚地从时空上加以分辨。

  现在考古学家意识到,物质文化的多样性有无数的原因。除了族群差异之外,它们有的可能反映了时间上的差异,有的则是环境背景、可获资源、当地手工业生产和装饰传统、贸易方式、地位竞争、性别身份、群体间通婚方式以及宗教信仰的不同。因此在考古学研究中仍拘泥于考古学文化概念的运用,只注意类型的异同,文化的差别,并试图以此来重建已逝的历史,解释纷繁的历史现象,几乎成为难以企及的目标。

  二、 文化人类学龢民族考古学的启示

  根据人类学的观察,没有单一类型的社会单位可以对应于一种考古学文化。用文化来定义社群,犹如用语言来建立族群认同一样,是一种高度主观的构建。无论语言和器物类型,与族群或人们共同体的分类并没有一对一的相伴关系。20世纪50年代,英国考古学家埃德蒙·利奇(Edmund Leach)就质疑这种将考古学文化对应族群的方法。他根据对缅甸卡钦人的研究认为,以客观特征描述一个族群的文化传统,无法解释田野观察中所见的一些族群现象。他还指出,族群的界定与分类,究竟应该根据外来者的客观观察,还是根据这些族群成员的主观认同〔7〕?

  考古学文化概念的主要倡导者,德国的科西纳和柴尔德都具有功底深厚的语言学背景,他们发明考古学文化概念来定义族群,就是借鉴了用语言定义族群的方法。但是,台湾学者王明珂对羌族的研究发现,虽然语言与族群的关系十分密切,但是语言分类与族群龢民族分类并没有一对一的对应关系。羌族并不一定会说羌语,羌语的使用并不一定都是羌族。而且从民族服饰上,我们也很难定义羌族。服装不是界定族群的客观特征之一,而更表现为它的社会功能,用是用来强调或掩饰族群身份的工具。他指出,直到20世纪50和60年代,学界才开始检讨这个问题,即客观文化特征无法界定一个族群,是因为学界认识到“族群认同”的易变性。从人类学而言,族群是一种主观的认同,而与他说何种语言、穿何种服饰或使用何种器物并无太大的关系〔8〕。

  英国考古学家霍德的一个研究案例显示,社会群体所使用的不同器物有着不同的生产和分布机制。他在对肯尼亚巴林戈湖地区三个不同部落妇女耳环的研究中发现,尽管耳环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部落群体之间的界限,但是它和其他器物比如陶器的分布范围却不重合。其他研究也显示,陶器的分布在不同社会中有着不同的原因和机制,它并不一定龢民族群体的范畴相合。比如,美国亚利桑那霍比印第安人的陶器形制随居住点地形的不同而异,并不与聚落、血缘群或宗族关系相对应。墨西哥塔拉斯坎陶器的形制分布则和陶工的交往有关,并不反映群体之间的界限。于是,考古学界不再认为事情有那么简单,可以根据标志性特征或相同器物组合把一批遗址归入到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之中,然后认定,每个“文化”代表了某一社会群体或人们共同体〔9〕。

  而纯粹从物质文化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器物因其不同的功能和含义,比如武器、生产工具、个人装饰品、宗教和权威用品等,有截然不同的流通机制和分布范围,前者会因实用性而被不同族群普遍采纳,而后者会被权贵用来显示地位,并采纳和模仿其他强势等级社会的象征物品。共同的体质、语言、文化特征都不足构成一个族群的或民族的必要因素,因此不足以用语言和文化来分辨某族群或政体的界线及追溯其渊源。

  三、 两重证据法和科学研究

  在谈及借鉴国际考古学新的理论方法时,我们总会听到这样的回应,西方那套东西并不适用于中国,不能照搬,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考古学。那么,什么是中国特色的考古学呢?在下之见,除了仿效柴尔德文化镶嵌模式而提出的区系文化类型外,大概也许就是两重证据法了。虽然国人自认为是絶活的文献学研究值得发扬广大。然而,能和文献对应的考古发现不但十分有限,而且倘若没有理性的思考,将文献看作是确凿无疑的历史证据,那很可能令考古学研究或历史学解释误入迷津。

  比如,吴越文化已经进入中原华夏的历史记忆,学界便将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相对应,论及吴越文化,一方面采取两地的器物类型学比较来加以分辨,起初吴越两地的物质文化尚有差异,但是,到春秋时期吴越两国虽然相互对立,但是从物质文化上已经很难加以区分〔10〕,见证了区域社会复杂化过程物质文化和宗教信仰的一体化。另一方面,学界根据史籍记载和镇江丹徒烟墩山出土的夨簋铭文,普遍接受《史记》中太伯奔吴之说,认为来自中原商朝的太伯、仲雍避难来到吴地,得到土著的拥戴而立国〔11〕。于是,两重证据法的思维便使一些学者确信,商末有一支以太伯为首的周人,从陕西迁至长江下游,并将吴国土墩墓出土的青铜器看作是周人移居此地,或侵入江南异族统治者的证据,而将同时期的“湖熟文化”是当地荆蛮族人的遗存〔12〕。细细对吴国考古遗存的这一看法进行考量,发现这种分析很像是将玛雅贵族和平民所表现的物质文化看作是两种不同的亚文化。

  然而,更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我们可能上了古人“谎言”的当。有可能是本土的吴国贵族为了确立自己的合法地位,以假借与华夏祖先的亲缘关系来确立新的认同。也可能是中原文明在将周边政体纳入自己势力范围过程中,用编造同源记忆来作为族群和政体融合的手段。也有学者认为传说中太伯去国奔吴不大可能是千里迢迢之外的苏南,而很可能是宝鸡附近姜姓的夨〔13〕。由此可见,虽然文献提供了十分珍贵的资料,但是我们在研究时也应该谨慎对待。因为古人会出于各种目的而编造各种“事实”,这在其他古代文明的文献记载中也都十分常见,需要审慎加以梳理。如果对历史文献不加分析,采取全盘接受,深信不疑,并用考古发现来硬套文献的话,那并非是科学研究的康庄大道。

  古人编造的离奇“事实”在古代文献中不胜枚举,如“玄鸟生商”;禹母“吞神珠昔改,胸坼而生禹”;“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鲧字从鱼,鲧死后“入于羽渊”,“启母化为石”,“石破北方而启生”。至于中原周边的其他国家也有类似太伯奔吴的记叙,如将秦国和楚国的祖先说成是颛顼的后代,越国贵族则为大禹的后代等等。这是周边族群或政体融入华夏过程中的一个常见现象。这在后来的历史上也屡见不鲜,比如刘备自称皇叔来确立其合法地位。南非白人将大津巴布韦的石砌建筑废墟说成是古代的腓尼基人所建,以证明其在南非定居和殖民的合法性,他们对南非的统治只不过是旧地重游。如果我们对于上面的历史记载中古人的话都信以为真的话,岂不失去了起码的理性判断,还能称之为科学研究吗?

  文献为一个族群的起源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但是文献和传说所反映的可能并不完全是真实的历史,而是对一种虚构起源的“集体记忆”,以便将共有这种记忆的人群联系到一起,以共同族源来凝聚认同。这种虚构共同起源的记忆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已出现,成为增强社群凝聚力的手段,并自早期文明直至现代仍在继续。因此在引用文献之前,首先应该对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加以梳理和判断,然后谨慎加以采用。

  为了物质文化研究的方便,学者们习惯将文献记载中提到的国家和族群用文化来指称,如商文化、秦文化、楚文化、吴越文化等,虽然顺理成章,未尝不可,但是从严格的考古研究而言,这些都是非常模糊而会产生误导的概念,因为文化特征和政体或族群并没有刻板的对应关系,很难在具体研究中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试图以考古现象中的文化特征来对应文献中记叙不全的方面以重建历史,这种两重证据法的简单操作很可能会产生很大的问题。

  四、 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发展

  以考古学文化为主导概念的文化历史学研究,基本上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操作。这就是以器物特征的罗列和归纳来定义文化,并将其与某特定族群相对应。而这种判断和研究往往凭藉学者自己的经验和直觉对发现的材料做出想当然或貌似合理的解释。经验主义认为,人类认识的对象是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或实体,因此主要依赖经验才能实现和完成这种认识。经验主义认为解释应该建立在对事物的观察之上,而且认为通过具体观察后进行理论推导要优于单纯的逻辑推理。在对考古现象的解释中,经验主义方法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在没有任何逻辑关联和因果推理的基础上,研究者可以直接从现象推导出结论。对于经验主义的考古学研究而言,归纳法是采用最普遍的一种分析途径。归纳法是扩充性的认知过程,并根据具体观察得出结论,由事实的综合而得出结论。当越来越可靠与精确的特定事实积累起来时,它们就能被分类和总结,产生一种不断扩充的有用“公理”的层次。对于归纳法研究而言,尽可能收集充分的材料和证据是提高阐释和结论正确性的有效手段。材料的客观性和感性认识经验主义固然在科学认知上十分重要,但是经验和直觉只能得到表象世界的看法,而且表象很可能具有蒙蔽性,而且其认识客观世界的深度也比较有限。

  再有,以文化特征描述和积累的研究方法,不一定能够得出可靠的结论。人们意识到,科学研究的起点应该是问题而非现象。如果反复观察和描述现象却没有发现和提出问题,那么即使有新的发现,也只不过是记叙新的事实而已。中国考古学一个最大不足,就是将无数考古发现当作材料和现象来处理,并没有将它们转变为层次有别的各种科学问题,或至多停留在与文献相关或探寻when, what, who和where的初浅认识上。结果,这门学科的发展仅表现在材料积累上,既难以获得历史的真知,也无法激发深入探究真知的后续动力。

  20世纪60年代,欧美考古学的变革的一个特点,就是对这种经验主义方法提出挑战。新考古学或过程考古学家认为经验主义研究和归纳法途径的最大缺点是无法判断阐释和结论的对和错,他们要求采用一种实证的方法消除主观性,为考古材料的提供客观和科学的阐释。在实证论的影响下,过程考古学家将制定可供检验的假设看作科学和经验主义方法的分野,假设的真实性有赖于独立观察者可操作的观察和实验。科学假设应该通过演绎性的预测来加以检验,这就是问题指导下的探索,比如导致农业和文明起源的不同原因。采取检验假设并接受更好的实证方法,科学可以发展出更有力和更精确的理论,并从这些理论中提出对更为广泛现象的预测。

  新考古学和过程考古学对推动考古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为了消除主观性,为考古材料的提供客观和科学的阐释,考古学家采取自然科学的演绎法来检验自己的结论,以尽量防止偏见的产生,同时要求对考古学家本身的研究能力和诚实性作充分的审视。于是他们的研究以问题为主导,采用非常严格的采样、材料分析程序,并用各种理论来进行解释,以期瞭解造成考古现象的各种原因,避免研究者单凭经验和主观的想象。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欧美考古学界以一种观念主义或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对过程考古学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实证主义研究提出挑战。与新考古学认为采取严谨的科学方法就能避免偏见,就能得出可靠的结论不同,相对主义者认为,即使考古学随材料的积累和技术方法的扩充而减少主观性,但是学者所做出的阐释总是会微妙地受到他所处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的影响。这些阐释总会有意或无意地支持社会主流和赞助者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总会加强或捍卫与这些人相关的意识形态立场。此外,考古学阐释还会受到由自然科学、生物科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所提供的分析模式的制约。这些考古学者还认为,物质文化或器物具有难以推演的多义性,也就是说它们对于不同的人意味着不同的东西,甚至对于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会也意味不同的东西。这种观点否定对一批器物的背景分析能够获得其原来的含义。于是,今天这些器物所展示的意义只不过是考古学家和其他人赋予它们的意义,我们无法知道这种复原的信息是否与古人赋以它们的含义相同。还有,与过程考古学力图瞭解文化形成的适应性动力以及背后人类的行为意义不同,后过程考古学强调人类认知能力对行为的指导与影响,认为意识形态在社会关系中也是一种积极的因素,可以被用来指导经济活动〔14〕。

  在当下过程和后过程考古学的语境中,考古学文化研究几乎已成为一种缘木求鱼的方法。根据特征罗列描述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文化定义和解释,无疑是考古学者本人的一厢情愿和一己之见,即便是考古学界的共识也未必就是真理。以器物和文化特征而定义和区分的考古学文化只是考古学家分析材料的一种工具,它未必反映族群身份或差异,而这些文化的发展和区别的原因也完全不像考古学家所想象的那样那么简单,能够用传播迁移就能够加以解释。正因为如此,考古学文化研究除了在年代学方面仍能发挥一定作用之外,在欧美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早已过时。

  当前,国际考古学的发展已经成为多学科、全方位的研究领域。聚落形态研究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榜样,从技术、生计、经济、手工业、社会结构和宗教信仰等方面仔细追溯区域文化的复杂化过程。以上面提到的吴越文化为例,可以采用次生文明的概念和研究方法来观察两地在本土社会文化复杂化过程中,受中原文明强势文化影响下的区域互动。而不必刻板根据文献资料,将中原文明的影响看作是周人的迁徙。

  在主要的器物研究中,可以关注青铜器的输入和模仿,做分布趋势面的分析来瞭解中原强势文化的影响。由于越国离中原比吴国更远,所以在获得青铜器等显赫物品上处于劣势,因此有可能用原始瓷仿制青铜器作为身份标准。关注原始瓷的象征性意义,这类新工艺很可能是本土贵族用来标志身份和地位的显赫技术,并会模仿中原贵族的显赫物品。

  避免只关注出土青铜器土墩墓的片面性,重视聚落考古,把湖熟文化的聚落与土墩墓结合起来考虑,从遗址和墓葬的规模与等级来分辨社会复杂化。在此可以引入景观考古学的概念,像欧美学者分析西欧的巨石建筑和美国的土墩群那样,考虑土墩墓的位置和分布在确立当时社群或聚落等级,以及界定当时社群范围上具有某种意义。

  关注政体互动,从模仿、竞争的角度来看待吴越与中原国家的互动,以及吴、越、楚边缘政体之间的关系和互动。也许可以从显赫物品、聚落形态和其他方面发现吴越之间不同的历史进程。

  注意器物的象征性分析,社会贵族需要用各种方法来确立自己的权力和合法地位,这种地位最显着的方式就是显赫物品的使用。青铜、原始瓷、土墩建筑可能都是这种象征性的表现。而显赫物品往往体现它们的超自然性、稀有性、外来性和神秘性也是普遍的特点,以体现权力和地位不可复制和不可替代的性质。还可以根据衡量元素对青铜器和原始瓷进行产地分析,这种分析也许可以揭示这类显赫物品的流通方式,为我们提供某种社会关系方面的洞见。

  五、 结 语

  考古学文化概念是19世纪末随着对民族身份日益增长的兴趣而产生的,到20世纪初柴尔德在提倡文化历史考古学的范例中而最终形成,而随60年代新考古学的兴起而退出历史舞台。过去,特定的考古学文化被解释成特定的人们共同体或族群。但是今天,分辨和确立考古学文化不再被看作学科的研究结果,而是要求考古学家义不容辞做出解释的现象。长期以来不明就里地执着于用文化建立族群或民族的史前史,而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对造就考古现象的各种因素产生误解。

  文化单位只不过是考古研究的一种概念和分析工具,它必然会随着学科的发展而变化。这个分析单位在研究族群上的功效,在柴尔德提出这个概念不久之后就基本被他自己所否定,尽管它对于建立区域文化年代学仍具有一定的作用。目前,考古学文化概念在国际上已经被文化系统和聚落考古学等新概念所取代或涵盖,这表明半个多世纪来的考古学发展已经从物质文化表面的分析转向更深层次的人类行为和社会结构的探讨。虽然这一术语仍不时见于一些西方的研究报告中,但是它的学术价值和实用意义已经大为淡化。这是因为学术界意识到,用器物类型这种人为确定的单一标准难以衡量和研究由多元变量和复杂因素造成的文化与社会现象。

  中国学界对历史文献的重视,导致缺乏一种批判精神来审慎地应用文献,会有被文献记载牵着鼻子走,对考古材料造成某种误读的危险。特别在原史阶段,考古学文化的概念与史籍记载中的国家和族群相混合,在具体研究中已经造成了一种难以解脱的困扰。在文献资料零星不全和模糊不清的情况下,最好避免采取简单的考证方式,将考古材料与文献刻板对应。文献研究和考古探索其实是两个独立的探索领域,两者应该以一种反馈和参照的形式进行互动,在充分合理参考文献线索的基础上,从考古遗存来独立提炼这一时期技术、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的信息。这需要我们借鉴国际上社会复杂化研究的成功经验,采用新的理论方法,从材料积累转向信息积累和解读,以重建史前和原史时期文化发展的轨迹。虽然发展中国特色的考古学理论方法是大家的愿望,但是作为世界考古学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对国际学界已有共识的重要概念和理论问题还是要努力加以瞭解和接轨,不然我们的成果拿到国际上去时很可能会遭遇不被认同之虞。

  
  注释:

  〔1〕布鲁斯·特里格:《如果柴尔德活到今天》,载柴尔德着《考古学导论》附録《布鲁斯·特里格谈柴尔德》,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

  〔2〕Childe, V.G. New Light on the Most Ancient East: The Oriental Prelude to European Prehistory. London, Kegan Paul, 1934.

  〔3〕Childe, V.G. The Bronze Age. Past and Present, 1957, vol. 12: 2-15

  〔4〕布鲁斯·特里格:《柴尔德,一位马克思主义考古学家》,载柴尔德着《考古学导论》附録《布鲁斯·特里格谈柴尔德》,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

  〔5〕Trigger, B.G. Shnag political organization: a comparative approach. Journal of East Asian Archaeology, 1999, 1:43-62.

  〔6〕Keightley, D.N. The Shang state as seen in the oracle-bone inscriptions. Early China, 1979-80, 5:25-34.

  〔7〕Leach, E. Political System of Highland Burma. Norwich, Fletcher and Son LTD, 1964.

  〔8〕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9〕科林·伦福儒、保罗·巴恩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译:《考古学:理论、方法与实践》,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

  〔10〕肖梦龙:《初论吴文化》,《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4期。

  〔11〕陆九皋:《从夨簋铭文谈太伯仲雍奔吴》,《镇江吴文化研究》,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年。

  〔12〕肖梦龙:《对吴国历史文化的新探索》,《江苏史论考》,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

  〔13〕同〔8〕。

  〔14〕Trigger, B.G. A History of Archaeological Though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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