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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帮商人之会馆
明清时期形成的广东商人具有地缘性的明显特点,史籍记载称之为“帮”。当时广东商人形成“帮”者可分为广州帮、潮州帮和客家帮。
客家帮商人是指潮州府和嘉应直隶州属下的大埔、程乡(今梅州市)、平远、镇平(今蕉岭县)、长乐(今五华县)、兴宁等县的商人,其中又以大埔、程乡县的商人为多。因为这些县均操客家话语言,故称为客家帮商人。后来随着商人的增加,连其他一些县操客家话的商人也归入客家帮,如龙川、河源、铙平、丰顺、惠阳、连县等操客话的商人,也统称为客家帮商人。
明清时期以来,客家帮商人经商活动地域范围相当宽广,不仅在客家地区做生意,而且跨省内各县、全国各省和世界各国经商贸易。可以说,客家帮商人是足迹遍天下,遐迩闻名。据刘正刚教授统计,在康雍干时期(1662-1795),客家人因经商或其他原因而入籍四川者至少有75万人;而到东南亚国家等经商贸易定居者有300多万〔1〕。这么多客家帮商人到陌生地域去经商贸易,必须要分享当地人的社会资源,这不可避免地与当地人产生各种矛盾;而客家帮商人远离故土外出经商,亦要经受缺乏家庭、家族乡土情感的欢乐。在此情况下,为了协调和解决在新地域环境的矛盾,做好做活生意和解决远离家乡的孤独心理需要,于是很自然按“人以群分”的习惯,在省内外和外国经商的城市乡镇纷纷建立地缘性(一般以县为单位)的商人会馆。本文拟就明清以来客家帮商人会馆作一阐述,以求正方家。
一、会馆的建立和发展
从理论上说,商人会馆是流寓外乡从事商业活动的客家帮商人自愿建立起来的同乡性质的社会组织,供商人一起活动的公共场所。商人会馆亦有称为“公所”者,所谓“会馆者,集邑人而立公所也”;“会馆设在市廛,为众商公所”,就是这个意思。嘉应州商人在苏州建立嘉应会馆时,苏州人就称“将此房卖与广东嘉应府众仕商王仰莲为公所”〔2〕。可见,商人会馆、公所,莫不林立。足迹遍天下的客家帮商人,在北京、上海、苏州、重庆、广州、汕头等城市、各省各县城以及外国城市均建立有自己的会馆。据刘正刚教授研究,在清代前期(1644-1840),不少客家帮商人随移民入四川经商,在重庆、泸州及各县城建立会馆者有17个〔3〕。又据《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辑》统计,嘉庆年间(1796-1820)始,苏州就有嘉应会馆修建的碑记17块之多,诸如嘉庆十四年(1809)三月的《修建嘉应会馆地基房屋契碑》、十八年(1813)正月的《姑苏鼎建嘉应会馆引》、道光二十年(1840)九月的《嘉应会馆捐补礼器碑记铭》、二十七年(1847)12月的《重建嘉应会馆碑志》、同治六年(1867)九月的《苏州府为嘉应会馆义冡落葬禁止盘头脚夫士人昂价把持碑》和光绪七年(1881)八月的《苏州府断结嘉应会馆义冡界地碑》等,是江南各省保留嘉应会馆碑文最多的城市,反映了清代前期客家帮商人在江苏经商十分活跃和会馆活动兴旺。到了清代后期,客家帮商到外国经商而建立会馆亦为数不少,计新加坡、马来西亚就有21个,美国旧金山2个,加拿大维多利亚1个〔4〕。这就充分说明,凡客家帮商人所到经商之处,均建有会馆,正如史称:
“凡都会之区,嘉属人士,足迹所到者,莫不有会馆”〔5〕。
客家帮的商人会馆,当然是挂一漏万,但可以看出具有浓烈的商业性质。同时可以看出,明清时代,梅县、兴宁、平远、蕉岭、大埔、丰顺、惠阳等县客家帮商人在全国和外国经商,为了联系乡情,团结互助,互相支持,互通讯息,共同发展商业贸易,以致发财政富,均在各地的城镇建立自己的地缘性商人会馆。
二、会馆的组织结构和经费
商人会馆的组织结构大同小异,一般是设“堂”、“纲”、“福”等下属机构,以设“堂”最为普遍。如博罗县客家帮商人会馆下设博善堂;美国旧金山的人和会馆下设应福堂等。
会馆的领导人各地称谓不一,北京和省内的会馆一般称为“首事”;苏州、上海称“董事”或“客长”,嘉庆十年(1805)建立的嘉应会馆碑记,董事为王泰亭,并记有下属程乡县(今梅州市)的总理李钧、兴宁县总理罗清滉、平远县总理黄振贤、长乐县(今五华县)总理温祥气〔6〕。这里的“总理”似乎是会馆下属县的领导人,在会馆董事领导下协助董事管理本县会众的事务。诚如嘉庆十八年(1813)《嘉应会馆碑记》所载:
“我嘉一郡五属,来此千里而遥,坐贾行商,日新月盛。性向未立会馆,咸以为缺事,泰(董事)等托足此地二十余年,承各位乡台及先达来往者。盛不以为不才而嘱倡其事。”〔7〕
此明确指出嘉应郡五属在苏州均有嘉应会馆下属的各县总理,各司其事。四川的会馆(南华宫)多称“客长”,所谓“县城暨所属场镇多建有房省会馆,会馆均设有客长”,如荣昌县会馆的陈昌平,咸丰年间(1851-1861),曾任客家会馆的客长及本族的总理。客长总揽会馆的庻务,如祭祀、议事、办教育等,为同乡会众排忧解难,调解同乡人与外省人之间的纠纷,维持同乡会众治安等。
海外各国会馆的领导人称谓各不相同,美国有称炉主、总董、总理、主席之类;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称“所长”。
会馆的领导人通常都是实行选举产生的任期制,一般来说,大家均是挑选资历深、名声大、资本厚的会众来担任。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客家帮商人会馆在选举主席时,则需要有自己的房屋或商店,以及能带头捐献大笔款项来作为会馆举办各种活动之用为条件。而且这种选举还带有浓烈的宗教色彩。在选举会馆主席当日,会众来到会馆,把参加候选主席的名字写在纸条上,然后将纸条卷起来放进一个箱子里,每次取出一张纸条,拿一付“筶”在会馆神祖牌前抛掷,如果“筶”飘落成一个平面和一个凸面,即被认为有神灵保佑,如果三次连续同型,则纸条上所写的候选人即被视为获得神灵的认可,即当场在会馆前向会众宣布其姓名,成为会馆的主席。当选的会馆主席要在任内会馆庆典上捐资出力,以便树立良好的榜样。这种选举办法实际上排斥了经济低微的会众当选为会馆主席的权利。所以,选出的会馆主席实际上是富豪商人。
马来西亚嘉属会馆,是嘉应州五属(梅县、蕉岭、兴宁、五华、平远)同乡的会馆,共统领全马来西亚各埠21个下属会馆,其领导机构是实行各埠会馆轮流值年制(一年)。凡是值年会馆便是马来西亚嘉属会馆的办事机构,值年会馆的会长、总务、财政、稽核、秘书自然成为该会常务领导机构。每年召开一次各埠嘉属会馆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和研究通过有关事项。
客家帮商人会馆运作的经费来源有两种途径,主要是会众捐助和经营商业。以会众捐助为主。
会众捐助。是指会众自愿捐钱给会馆,多少不拘。这种筹集经费的办法,无论是国内会馆还是国外会馆皆然。例如同治七年(1868),黄篑山和梁韵松倡仪在广州购买靖海五仙门的龙庆街建立嘉应会馆,但“虽有其地,未易建筑”。于是由嘉属绅商李政卿、梁邻董其事,并由李政卿出面号召在广州经商的嘉应州属下各县商人捐款,不多时“内地同乡无不踊跃乐捐”;同时,会馆董事会又决定延请黄如卿亲自到南洋各埠去向在那里经商的客家帮商人募捐款项,深得“嘉属侨商咸愿襄斯美举”。这样,才使会馆建筑经费得以落实,于光绪元年(1875)建成嘉属会馆〔8〕。苏州嘉应会馆的经费大多数也是由在苏州经商的客家会众捐助的。道光十年(1830),嘉应会馆为购买遗失的礼器,“商补于嘉(应)、镇(平)二属客苏同人”,于是两邑商人响应号召,捐助“洋蚨”180元有奇,锡材700斤有奇,成器11件,碑刻称:“不特备物之敷,且可储其赢羡”。筹集到会馆经费之后,由会馆经理统一管理,所谓“凡经手收入及入出生息,必须经理得宜”。但会众对经理管理会馆经费享有知情权。经理在经费开支方面必须公开化,“所有银钱,当众交出”。这样管理办法,既表现出会馆的财务收支公开化;又体现了会众对会馆经费使用享有监督权。
会馆经商。是指会馆利用会众的捐款进行经商以赚取商业利润积累,作为会馆日常运作开支和进一步发展会馆的费用。首先,会馆董事会和经理将会众捐助资金的一部份银两举放高利贷生息,等积累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再购置房地产作为产业出租,收取租金作为会馆的经费。这种会馆有组织有计划的良性循环的商业经营方式,以钱生钱,使得会馆运作获得充足的经费。诸如苏州嘉应会馆,在向会众捐助筹集到一笔经费后,除了日常开支外,将多余资金借贷出去,而且按会馆规定要借给大家“公举殷实”的人家,并要“数人保结”,以便贷款本利回收。同时规定借期一年为限,“至次年汇簿日,母利一并交出,再公举殷实领借,毋得徇私”〔9〕。会馆正是利用这种“以钱生钱”的办法,日积月累使会馆经费不断增加,“如此认真办理,积有成效,庶克邀神因而成久远之模”。正是因为嘉应会馆通过贷款办法增值经费,至嘉庆十四年(1809),有足够资金购买了坐落于吴县13都图野字圩内太平桥东首毛氏租屋一所,共有上下楼房、平房等48间,上下披厢15个,规模相当宏大。是年三月,嘉应会馆与卖方“立永远拔根絶卖地基房屋文契”,规定毛氏将上述房屋“卖与广东嘉应府众仕商伍仰莲等为公所”,并于嘉庆十六年(1811)4月26日向苏州府、吴县官府立有存案〔10〕,以防日后毛氏反悔。
其次,是投资房地产业,购地建筑房屋出租以收取租金,增加会馆经费的稳定收入。如广州嘉应会馆于同治八年(1869),向何德厚堂购买屋基地一段,深两大进,建嘉属一间。九年(1870)6月,续购张余堂屋基地一段,深五大进,于是筹款建筑。因工程浩大而经费不敷,建了第四进,只好停工。十三年(1874)11月,经旅省城绅商共同决议,将余地估价银1000两,劝嘉属绅商捐银受买,自选建造,以清还会馆欠债。于是李举亭宝善堂、李衡兴安怀堂、李树慈堂、陈祥发、彭祝唐、林和章、李永善等7股及潘锦隆、张六和合1股共8股,筹捐足1000银两,共同承买。并于光绪三年(1877)出工料银1480两,建筑房屋8间,每股各分得一间,自行出租。光绪四年(1878)1月订立合约,声明会馆有余款时,备份银2480两承赎,以为会馆财产。会馆落成后,还向南番河政厅认缴渔货,报承建馆前水地经批准由会馆营业,将所得充会馆经费。广州嘉属会馆于同治、光绪年间(1682-1908)创立嘉善堂,更是以购置房屋出租收入充当会馆经费。据1949年的《嘉属会馆及嘉善堂产业一览》所记,其有地产店铺9间、货仓2间、住宅5间、铺地6块、屋地12间、吉地1块、水池一个、菜地7块、火山6处等,其中房屋大部分用来出租,收取租金作为会馆和嘉善堂的日常开支经费。其中记有1934年租与江苏会馆共三个月,得租银18元。这种以租金作为会馆经费使用,亦是“以钱生钱”的一种办法。
三、会馆的社会功能
关于客家帮商人地缘性会馆的社会功能,在嘉庆十八年(1813)苏州建立《嘉应会馆碑记》中有全面的记述:即“联同乡之谊,以迓神庥”;“数千里水陆平安,生意川流不息”,“则展成奠价生财之所”;和“每逢良辰佳节,衣冠济楚,旨酒佳肴,资盛丰结、以报神贶”。现将其具体功能分述如下。
1.联同乡之情谊。
客家帮商人离乡皆井,异地经商,只身或独家寓居外地,好不寂寞,十分需要精神上的寄托和心理的借慰。因此,“会馆之设,所以展成奠价,联同乡谊”,便成为会馆的首要职能,使客家帮商人和“同乡之人,聚集有地,共讨神恩”。如在四川省的客家帮商人会馆“岁时祭祀、演剧、燕会,用联乡谊。岁常各乡镇皆有之。”而且嘉应州会馆“自正月十五发始,至二三月歇,银花火树,舞榭歌台;鱼龙漫游之观……价廉工省,而人乐从,通宵聚观,至晓方散”〔11〕。
2.思泉贝之流通。
上述联同乡之情谊,目的加强商人会馆会众的团结,互相帮助,共同保护,互通信息,共谋发展商机,扩展商务,达到共同经商发财致富的目的。正如《嘉应会馆碑记》所指:
“惟思泉贝之流通,每与人情之萃涣相表里。人情聚则财亦聚,此不易之理也。矧桑梓之情,在家尚不觉其可贵,出外则愈见其相亲。我五邑之人来斯地者,无论旧识新知,莫不休戚与共,痛痒相关,人情可谓聚矣。则展成奠价生财之所,何可少缓须臾,而不亟为图谋手?且会馆既立,五邑仕宦经过此邦者,皆得以瞻拜明神,畅叙梓谊。而在此经营者……数千里水陆平安,生意川流不息,皆聪明正直依人而行之明验也。”〔12〕
可以说,明清以来客家帮商人在国内外各地经商贸易,正是在会馆的旗帜下,团结一致,互相支持,彼此关照,共同不断发财致富的。正如四川省《犍为县志》所记,到该县经商的客家帮商人情况:
“咸道时,……沿城及所属场镇亦多建各省会馆,故省籍虽异而无种界之分岐,用能各安于无事,以生以息,相助相友,县境遂成乐土彬彬然。”〔13〕
3.恭祀明神之恩。
明清以来,客家帮商人到国内外经商,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存在企望神灵保佑自己发财和平安的心理。所以参加会馆的会众总是希望通过祭祀祖先及神灵,求得生意兴隆和发财致富。嘉庆十八年(1813),在苏州建立嘉庆会馆时,其碑记就说得十分清楚:
“会馆之设,所以展成奠价,联同乡之谊,以连神庥也”。
“姑苏为东南一大都会。五方商贾,辐辏云集。百货充盈,交易所得。故各省郡邑贸易于斯者,莫不建立会馆,恭祀明神,使同乡之人,聚集有地,共沐神恩。”〔14〕
在四川,客家帮商人建立的“南华宫”内供奉的明神,大多数是“南华六祖”慧能大师,地方志记载:
“巴县旧有八省会馆,……广东馆祀禅宗六祖慧能,唐封大鉴禅师。师,新州人,今肇庆府新兴县,受法弘忍禅师,居韶州曹溪山宝林寺,为南宗六祖曰南华宫”〔15〕。
在会众举行祭祀明神活动时,还往往举办大型灯会形式来答谢明神对商人经营生意的保护。地方志记客家南华宫:
“乃各乡人共建,以不忘其所自者,岁以各神寿辰庆祝会演戏剧,用答神只在会乡里”〔16〕。
会馆还把恭祀明神与联系乡情结合起来,所以四川南华宫还在恭祀明神时举办招待客家同乡商人的宴会,“所祀各有期,至期则同籍者皆相宴集”〔17〕。就是在外国经商的客家帮商人,也有恭祀明神的习惯和活动,道光二十二年(1842),在毛里求斯做生意的客家帮商人,在建立会馆时,就由富商会众捐款购买地皮,并向当地政府申请批准,在路易港修建一个关帝庙,以供奉关羽,并以此庙作为“商人行善之所”〔18〕。
4.举办慈善之事。
此是会馆一个受广大客家帮商人非常欢迎和称赞的功能。美国旧金山建立客家帮人和会馆和阳和会馆时,在会馆章程中就有明确举办慈善之功能的规定:
“不能劳动的伤病者和贫穷无亲者,由公司(公馆)资助其旅费返回中国,但粮秣及其费用,须由捐助来解决。穷困者身亡,由公司负责棺木,其遗物要慎为保持”。
“会员被人危害,公司应悬赏缉拿凶手提出起诉”。〔19〕
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四川一些县的客家帮商人会馆联合一起,以重庆八省会馆归纳会馆的功能为:①警卫事项;②慈善救济事项如育婴、掩埋、救生、赈灾、救济、积谷;③公用事项,如修理码头等;④商务事项如订立商规等。可见会馆对商人的保护是十分周详的。
苏州嘉应会馆更根据客家帮商人在此地经商落户定居、并已把“久在他乡作吾乡”的落地生根的情况,十分关怀和重视客死苏州的客家帮商人的“义冡”一事,体现了嘉应商人对生命最后归宿的执着追求,根据光绪七年(1881)的《苏州府为客家帮会馆义冡勘定界址禁止盗卖侵占碑》记载,嘉应州大埔县监生刘耀椿、蓝锦峰,民人戴其勋、范森甫、邱玉书、蓝九韶,馆丁吴宝元等呈请苏州官府“发印契执守,划正粮赋”,后得苏州府批准:
“所有嘉应会馆义冡,现经委员丈步,清出界址,更立碑石。饬县核明确数,照旧划正坟粮,立户办赋。该馆董等务须永远遵守,毋许再有盗卖插葬侵占事。如敢故违,许即指秉严拿究办,决不姑宽”〔20〕。
到了光绪十年(1884)11月,苏州官府确立了嘉应会馆义冡的四至:“嘉应义冡,归原四至,新立界碑,准令该会馆添葬”。这就说明,嘉应会馆为了争取客家帮商人的“义冡”一事请苏州官府批准是不遗余力的。
广州的嘉属会馆对举办慈善事业也是十分得力的。1934年,嘉属会馆的嘉善堂委员会创办了现代式的医院,对嘉属人士贫病者入院医病,实行全免或减少医药和住院费用。同时还举办了职业介绍所、平民食堂、平民宿舍和平民殡葬馆等,为在广州经商的客家帮商人服务。1946年,嘉属会馆又推定罗翼群为董事长,聘请李伯鸣为校长,由会馆投资20000元港币和向嘉属旅穗同乡募捐20000港币(梅县500元、兴宁8000元,五华3000元、蕉岭2000元、平远2000元),在小北路朱紫寮建立一座2层楼为校舍,又将嘉善堂屋宇修葺为礼堂,于当年秋季开始招收嘉属子弟入学读书,深得嘉属人士的称赞〔21〕。
注 释:
〔1〕 《广东省志·华侨志》第178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2〕《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辑》第325页,三联书店1959年版。
〔3〕刘正刚:《广东会馆论稿》第358-36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4〕《黄启臣文集(二)》第251-253页,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2007年版。
〔5〕《光绪二年建筑省城嘉属会馆碑记》。
〔6〕罗绶香:《民国犍为县志》,《居民志》。
〔7〕《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50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8〕《广州市嘉属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会务概况》1949年。
〔9〕《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51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0〕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辑》第352页,三联书店1959年版。
〔11〕《干隆潮州府志》卷12,《风俗》。
〔12〕《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50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3〕罗缓香:《民国犍为县志》,《居民志》。
〔14〕《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50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5〕《民国巴县志》卷5,《礼俗》。
〔16〕《嘉庆金堂县续志》卷1,《建置志》。
〔17〕《民国重修彭山县志》卷2,《民俗》。
〔18〕方积根编:《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第49页,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
〔19〕William Speer, The oldest and the Newest Empire: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Hartford Conneeticut, S. S. Scarant, P557, 1870).
〔20〕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第328-329页,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1〕《民国二十四年广州嘉属会馆报告书》(中山图书馆藏)。
(原载《客家商人研究论文集》,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