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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来的粤澳关系
(一)粤澳政治关系
一、明清时期的粤澳政治关系
1.广东政府对澳门的管治。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1972年7月至1995年1月澳门政府邀请香港考古学会和香港中文大学考古艺术研究中心以及澳门大学的考古学专家对路环岛的竹湾、黑沙、黑沙北、路环村和九澳村等五个地段进行考古发掘,并对发掘出来的夹砂陶、彩陶、白陶、印纹陶、有肩石石奔、水晶、石英环等文物进行碳14、土陶片热解释光断代法等多学科的考古分析,证明澳门地区的史前文化与珠江三角洲的珠海、中山等邻近地区的史前文化同属一个区域文化圈。而在古代,澳门属百越地,秦始皇统一岭南后,澳门隶属南海郡番禺县一部分。晋代属新会郡,隋朝属南海县;唐代属东莞县;到了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从南海、番禺、新会和东莞4县划出海滨一部分地区建置香山县后,澳门一直是隶属于香山县的一个海边小鱼村。
葡萄牙人自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入和租居澳门之后,即以澳门为基地,大力开展同中国以及东西方国家的国际贸易,赢取巨利。于是,大批葡萄牙人簇拥而来,并不断扩建房宅,甚至增加军事设施,建立教堂等。他们还走私米粮、火药,甚至贩卖人口,又经常唆使黑奴到提调司无理取闹。因此引起中国人民的不满和朝野仕宦的忧虑,纷纷向明朝皇帝上疏,提出对付葡萄牙人的各种方针,请求皇帝“早为万全之虑”,予以裁夺和实施,以保国家领土主权之完整。
第一,南海县人、福建巡抚庞尚鹏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提出令葡萄牙人离开澳门,到“往年旧澳(浪白澳),照常贸易”的方针。〔1〕
第二,广东总兵俞大猷和番禺举人卢廷龙等人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在《论商夷不得恃功恣横疏》中提出:“请尽逐澳中诸番,出居浪白外海,还我濠镜故地”的方针。
第三,两广总督张鸣冈和霍与瑕等人在《广东海防辑览》中提出:允许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和贸易,但应“建城设官而县治之”,是上策;而“谴之出境,谢絶其来”是中策;“激其变而剿之”是下策。
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明廷决定采纳霍与瑕和张鸣冈提出的方针,对居澳葡萄牙人建城设官加强管治。从此,澳门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由中国政府行使主权和直接管治、葡萄牙人得以租居贸易的“特殊地区”,直到清光绪十三年(1887)。明朝政府在确定准许葡萄牙人租居澳门贸易、建城设官管治的方针之后,即在澳门设置行使主权的机构进行管治。
第一,行政方面,明朝政府决定由香山县主管澳门。但因澳门是港口城市,所以又受广东海道副使(官阶正四品)管辖,设提调司和任命提调、备倭和巡辑等守澳官。为加强对澳门的管理,万历元年(1573)设立广州府海防同知于雍陌,负责稽查澳门水陆两路贸易,协助市舶提举司管理澳门的税收等。到了清雍正八年(1730),因澳门“距县辽远,改为分防澳门县丞”管理澳门民夷事务。按清代官制,县丞是知县的副职(副县长,官阶七品),说明清朝政府管理澳门的机构属于副县级,而且从雍正九年起至光绪三十二年(1731—1906),任命朱念高、顾嵩、黄冤、廖鹏飞等57任县丞对澳门行使主权。分防澳门县丞衙门初设在前山寨共12年。至干隆八年(1743),“移县丞驻望厦村”,后又移至葡人租居地内的佐堂栏尾(今草堆街与卢石塘之间)。同年,清政府又增设同知管理澳门,将肇庆府同知移至前山寨,名曰“广州府海防同知”,又称“澳门海防军民同知”。按清代官制,同知是知府的副职(官阶正五品),属于清廷批准的省一级政府管理比较重要地区的派出机关。从干隆九年至宣统二年(1744—1910年),由清政府任命印光任、张熏、张汝霖、王朝俊、夏锡畴等64任同知对澳门行使主权。清政府设置了从保甲、县丞、同知至巡抚、总督一整套行政机构对澳门行使主权,并实行有效的管理。
首先,向葡萄牙人征收地租。自万历元年(1573)葡萄牙租居澳门后,明政府每年向葡萄牙人征收地租银500两,清朝又另加“火耗银十五两”,共515两,〔2〕每年冬至前后,由香山县派书差前往征收,直到道光二十九年(1849)澳门总督亚玛勒(Joao Ferreira do Amaral)非法抗拒交纳地租银为止,共275年。美国人马士着《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载:“葡萄牙人一直向香山县完纳地租,这正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完全承认。”明清政府还严格规定,葡萄牙人不得在澳门买卖土地;未经中国政府批准,不得在澳门建造、改建和扩建房屋。并在《澳夷善后事宜条议》第七款规定:如若“于旧有之外添建一椽一石,违者以违制律论罚,房屋、庙宇仍行毁拆,变价入官”。万历四十八年(1620),葡萄牙人藉口防御荷兰人袭击澳门,在青洲建造房屋和防御工事,两广总督陈邦瞻和广东巡抚王尊德于天启元年(1621)初,派布政使司参政“冯从龙等毁其所筑青洲城,番亦不敢拒”。嘉庆十三年(1808),两广总督百龄也强令葡萄牙人停止非法建筑房屋。
其次,把租居澳门的葡萄牙人的活动置于明清政府的管辖之下。明清政府对葡人发号施令,制定各种法令、章程和条例,要求葡人切实严格遵守。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香山县知县蔡善继制定的《制澳十则》,四十二年(1614),海道副使俞安性发布的《澳夷禁约五事》;清干隆八年(1743)首任澳门海防军民同知印光任发布的《管理澳夷章程》、十三年(1748)同知张汝霖发布的《澳夷善后事宜条议》、十五年(1750)署理香山县事张甄陶制定的《制澳三策》、二十四年(1759)两广总督李侍尧制定的《防夷五事》和《禁例九条》,道光十一年(1831)两广总督卢坤修订的《防范澳夷章程》、十九年(1839)钦差大臣林则徐发布的《传谕澳夷将夷船栈鸦片呈缴》和《传谕西洋夷目严拒英夷》等。为了使这些禁令、章程和条例能够落实到葡萄牙租居地,万历十一年(1583),明政府给租居澳门的葡萄牙市政议会民政长官授予“夷目”的职衔,或称“外国人的总管”,作为中国政府管理澳门葡萄牙人事务的官吏。“夷目”向明清政府负责,遇事要到议事亭向守澳官请示报告;中国官员也经常在此召见“夷目”训示。同时,为了监督、检查澳门民夷事务,明清政府的官员还经常到澳门巡视,瞭解情况,传谕政令。据统计,自万历四十一年至光绪十三年(1613—1887),先后到澳门巡视的有广东海道副使俞安性、香山县令但启元、两广总督福康安、吴熊光、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钦差大臣林则徐等24人。他们均受到澳葡当局的隆重接待。这就说明,中国官员拥有对澳门葡萄牙人租居澳门的严密的控制权。
第二,在军事方面,明政府令广州海防同知“设参将于中路雍陌营”,对澳门进行军事管理,并于“天启元年改设参将于前山寨……终明之世无他虞”。按明朝武官制度,参将官阶属三品武官。清承明制,在前山寨仍设参将把守。康熙三年(1664),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将前往澳门的副将的官阶升为二品,下设“左右营都司佥书、守备,其千总、把总如故,其关兵二千名”。又于万历二年(1574)在莲花茎外建立关闸,设把总1名,领防员60名把守,防范葡萄牙人,并规定关闸每月启闭6次,让葡萄牙人前来关闸购买粮食或副食品,并检查其是否夹带违禁货物。清政府仍设参将把守前山寨,并增加兵力至2000人,实行“官军环海守”的战略防御。因此,19世纪初至40年代,尽管有荷兰、西班牙、英国等西方殖民国家多次侵夺澳门,但都被把守澳门的中国军队击败,保卫了澳门的领土主权。所以马士在《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一书中说:“中国人是不会错过表示他们是这块土地的主人的机会。他们在军事方面是最高的,例如1808年保卫本港以反对英国人,并在该市范围内握有征税权。”
第三,在司法方面,明清时期由香山县负责在澳门行使司法主权。《大明律》规定:“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清朝于干隆十三年(1748)规定:“嗣后如遇民夷重案,仍须按律究拟,庶几夷人畏罪奉法,不敢恣横滋事,地方得以宁谧。”所以,凡是葡萄牙人和其他外国人在澳门涉及与中国人有关的犯罪,中国官员均坚持行使对犯人的定罪、复审、监督、执行治罪等司法主权。例如干隆二十八年(1763),英国人斯琼特在澳门打死一名华人,葡萄牙自治法庭判其无罪释放。清政府闻讯后,责成澳葡当局将罪犯交由中国政府审理,并警告“如不献之出,必毁澳门一邑”。最后由中国政府依法判处斯琼特死刑。
第四,在海关方面,自嘉靖三十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1553—1684),由广东市舶司委托香山县负责管理,所谓“香山澳税隶市舶司,而稽查盘验责于香山县”。到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政府在广州设置粤海关之后,才由海关监督成克大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到澳门设置正式的澳门海关,名曰“粤海关澳门关部行台”,简称“澳门关部行台”,地址在今关前街和关后街之间的地方。行台下设大马头、关闸、娘妈阁、南湾4个税馆,具体负责征收关税事宜。行台官员和职员共27人,计“有旗员防御一名,又有总书一名,柜书一名,家人二名,巡役五名,水手十五名,火夫二名”。从干隆五十年至道光十七年(1785—1837),清政府委派黑达式、斡章阿、侯学诗、徐怀懋等44任旗员防御到澳门关部行台管理澳门海关事务。明清政府规定:凡是葡萄牙等外国商船进入澳门贸易和居留,必须持有明清政府发给的部票(入港许可证)。同时,“番商私赍货物至者,守澳官验实,申海道闻于抚按衙门,始放入澳,侯季官封籍,抽其十之二,乃听贸易焉”。〔3〕清代仍按明代抽丈之制向葡萄牙等外国商船征收关税,并将外国商船分为西洋船9等和东洋船4等,按等征收船钞。
自嘉靖三十二年(1553)至道光二十九年(1849)的296年间,中国政府一直是对澳门的土地、军事、司法、行政、海关等全方位行使主权的,管理是得体的。当时,澳葡当局和葡萄牙人士也是承认中国政府对澳门拥有主权,自认是租居澳门的臣民和服从管理的。干隆四十一年(1776),澳门主教基马良士向葡萄牙的海外委员会写信时,也承认:“中国皇帝有全权,而我们则无能为力。他是澳门的直接主人,收取地租;而我们只有使用权。”19世纪30年代,在澳门居住达22年之久的瑞典历史学家龙思泰(Anders Ljungstedt)在其着《早期澳门史》中也说:
“尽管葡萄牙人占有澳门几乎达三个世纪之久,他们从未获得澳门的主权”。
“葡萄牙人无权处理澳门,他们只是当地的租赁者,或者说更像是臣属”。〔4〕
2.广东人民反对葡萄牙破坏澳门主权的斗争。
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眼看英国通过签订《南京条约》割得香港,和其他西方列强纷纷在中国夺得权益的情况下,便不甘示弱,附之骥尾,利用其长期赁居澳门的有利条件,趁火打劫,不断侵夺澳门的领土主权。道光二十三年(1843),澳督边度(Adriao Acacio da Silveira Pinto)照会清朝政府,提出免除澳门地租、派军队进驻澳门等七条无理要求,广东政府派出黄思彤等官员到澳门交涉,并通知边度等澳葡官吏到广州谈判。结果,广东政府针锋相对地作出了维护澳门主权的七项规定:
第一,澳门地租五百两,“应饬照旧例输纳,未便请豁”。
第二,澳门三巴门围墙以外至关闸一带,向属中国政府管辖,葡人仍不得逾越。
第三,澳门在贸易上一向从属于广州,不得让别国商船直接来澳通商。
第四,五口通商,允许澳门的商税酌减三成。
第五,澳门船只可以到五口通商。
第六,葡萄牙人在澳门修理房屋和船只可以不必申请。
第七,内地货物运销澳门,种类和数量不限。
这些规定表明,在澳门与广东内地通商贸易方面基本上满足葡萄牙人的要求,但涉及澳门主权问题是不作任何让步的。葡萄牙人不满足于贸易,即于道光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1845年11月20日)由葡萄牙女王玛利亚二世(Dona Maria Ⅱ)擅自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并任命海军上校亚玛勒(Joāo Ferreira Amaral)为新任澳门总督。道光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亚玛勒到达澳门任总督后,就不断制造事端,阻挠中国政府在澳门行使主权,把澳门海关和澳门县丞驱逐回广东内地。道光二十七年(1847),亚玛勒悍然派军队驱逐和拘捕粤海关澳门关部行台属下的南湾税馆的海关人员,宣布没收南湾税馆的房产公开拍卖。两广总督严厉指责亚玛勒,他反而宣称:过去葡人被看作中国的奴隶,现在必须撤除这个税口。
亚玛勒还悍然封闭和摧毁澳门关部行台。道光二十九年二月十一日(1849年3月5日),亚玛勒发出布告,宣称“不能容许一个外国机关继续在澳门办公”,勒令澳门海关自即日起不得再向葡萄牙等国的商船征收关税,限令澳门海关8天之内撤出澳门。亚玛勒在给两广总督徐广缙的照会中,公然提出“香港既不设关,澳门关口亦当仿照裁撤”,并要求在广州派驻葡萄牙领事。徐广缙对此提出抗议,拒絶其要求。亚玛勒无视广东政府的抗议,于二月十九日,率领数十名士兵封闭澳门关部行台,推倒关前悬挂中国旗帜的旗杆,驱赶海关官吏、丁役,并捣毁竖立在市政厅入口处刻有《澳夷善后事宜条议》的石碑,封存行台的大量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两广总督与粤海关监督基溥会商,决定“用商以制夷”的对策,将澳门关部行台移至广州黄埔长洲,在那里另立码头。徐广缙则命令留澳门行台官员,携带家眷、伙计自澳门迁往黄埔挂号口办公。
亚玛勒的侵略行径,引起广东人民的极端愤恨。有人在广州城内张贴揭帖,悬赏斩取亚玛勒首级。于是,龙田村的沈志亮与郭安、李保、张先、郭洪、周有、陈发等7人,于七月五日(8月22日)傍晚,埋伏于距离关闸300米处,伏击于每天下午傍晚骑马前往关闸巡视的亚玛勒,并将他杀死。之后,沈志亮等人折回关闸返回广州城向督抚自首。
事发之后,澳葡当局借亚玛勒被杀事件,扩大事端,派军曹米士基打率领的“敢死队”36人袭击关闸以北香山地区。同时捣毁驻澳门长达106年之久的香山县丞署,驱逐县丞汪政等官员。从此,香山县丞迁回前山寨办公。
道光二十九年(1849),亚玛勒用武力破坏中国政府在澳门行使主权后,葡萄牙想方设法同清政府签订一个条约,从而使他们占据澳门合法化。光绪十二年(1886),清政府为解决鸦片税厘并征问题,派江海关道台邵友濂和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Robert Hart)去香港与英国及葡萄牙政府谈判,并由赫德代表中方擅自于七月十一日(8月10日)达成了《拟议条约》和《续订洋药专条》协议,将葡萄牙“永远驻扎管理澳门”、撤销澳门周围的关卡和占领拱北等损害澳门主权的内容塞进条约和专条。后在赫德的蛊惑下,清政府同意派中国海关总署常驻伦敦办事处秘书金登干(James Duncan Campbell)到里斯本进行谈判,并于光绪十三年三月二日(1887年3月26日)签署《中葡会议草约》,“定准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及属澳之地”。在这一基础上,葡萄牙政府于光绪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1887年7月13日)特命全权大使罗沙到北京与中国进行正式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谈判,并于十月十七日(12月1日)由全权大臣奕劻和孙毓汶同罗沙签订了条约,正式承认“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这条破坏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条款。
广东地方政府和人民是坚决反对以上谈判和条约签订的。首先,两广总督张之洞等是坚决反对香港《拟议条约》和《中葡会议草约》关于破坏澳门主权的条款和反对进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的谈判和签订的。当葡国全权大使罗沙于五月二十三日(7月13日)到达北京的消息传至广东后,广东巡抚吴大澄亲自率领炮船5艘于五月二十六日(7月16日)对澳门、凼仔、路环等地进行实地查勘,并三次对澳葡总督高士达(Firmino Jose de Costa)面加诘问,说明澳门是租借地性质,表示要收回被亚玛勒武力占领之地。他回到广州后,即与两广总督张之洞向清廷上奏,表示坚决反对谈判和签订条约,指出:让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实为“肘腑之患,非持唇齿之忧”,后果不堪设想。但眼下“草约已定势难中止”,于是又提出五条挽回败局的补救办法。特别是要严正声明:“澳门仍系中国疆土,葡国不能转让他国”,和“陆界坚持以原旧有围墙为界”等。〔5〕张之洞、吴大澄等广东官员还认为,葡萄牙只不过是依仗英国等西方大国的力量对中国进行讹诈而已,其实其国力贫弱,并没有什么力量与中国较量。只要我们停止供应澳门米粮,其立形困窘。因此,葡人不可能对中国造成威胁。在张之洞、吴大征等官员的激烈反对之下,清政府不敢贸然与葡萄牙签订条约,并就澳门地位的条款与罗沙再作交涉和争论,而且在总理衙门内这种意见占了上风,即中国大可不必因鸦片税厘并征一事而损失澳门主权。后来因赫德大耍他自己也承认是“连哄带骗”的手段,清政府才否定了张之洞、吴大征等广东官员的正确意见,而签订了《中葡和好通商条约》。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葡萄牙殖民者利用澳门界址未定的机会,积极进行扩界活动,企图使其“永驻管理澳门”的地区扩张到东起九洲洋,南至路环、横琴,西至湾仔、银坑,北至前山寨的东西10多公里、南北约25公里的广阔区域。
光绪十五年(1889),澳葡当局派人到关闸以外地区安置路灯,阻止中国政府在北山岭炮台和汛房驻扎军队,遭到两广总督张之洞的坚决反对。
光绪十六年(1890),澳葡当局在青洲岛强行修筑马路,迫使中国海军移驻前山寨,又将青洲出租给英国开办水泥厂,每年获取租金1200两。接着又强行在凼仔、路环两岛修筑炮台,建造兵房,派葡军驻守,并无理征收房产税和船税。
光绪二十四年(1898),澳葡当局在望厦村向当地村民勒收房产税。
光绪二十六年(1900),香山县知县刘盛芳乘船经过湾仔海面,遭到澳葡当局强行扣留。
光绪二十八年(1902),葡萄牙公使白郎谷(Josē Azev Caste Branco)照会清政府,以疏浚河道为藉口,要求将大小横琴岛划为澳门属地加以管理。
光绪三十一年(1905),澳葡当局平毁塔石等村村民的坟墓。
光绪三十三年(1907),澳葡当局藉口增开马路,焚烧龙田村村民房屋30多所。同年,澳葡当局派兵侵扰湾仔和银坑,向当地村民、渔民、草油厂和医院勒收捐税等。
澳葡当局的一系列扩张活动,激起了广东人民和广东官员的强烈愤慨和反对。当光绪十五年(1889)澳葡当局派人到关闸以外地区安置路灯时,两广总督张之洞立即致电清朝政府,要求严辞斥责,令其撤销。清政府接受张之洞的意见,向澳葡当局照会:“关闸以北非澳境,我可建屋,彼不应设灯。”〔6〕并令香山县丞自前山返回关闸以南驻跸,管理澳门事务。光绪三十四年(1908),当澳葡当局在九澳山筑兵房、修马路并丈量土地时,两广总督张人骏严辞斥责,令其停止活动。
鉴于澳葡当局多年来不断扩张管理澳门领土范围的情况,广东人民和清朝广东地方政府的一些开明官吏,纷纷呼吁和咨请清政府早日和澳葡当局进行澳门划界的谈判。光绪三十三年(1907),当葡萄牙人侵扰湾仔时,护理两广总督张湘林即咨请外务部派员前来查勘澳门界址。同年底,广州、香山、香港等地商民也纷纷请求清政府派员来澳门划清界址。在清政府尚未对胡湘林等人的咨请作出积极决定时,突然发生“二辰丸案”,成为中葡勘察界谈判的转折点。
光绪三十四年一月四日(1908年2月5日),一艘名为“二辰丸”的日本商船私运枪炮弹药进入澳门,在路环岛附近的大沥沙海面被清朝海关水师缉获。由于罪证确凿,日本船主不得不承认犯法,并表示愿意受中国法律惩处。但日本政府却利用葡萄牙殖民者的扩张心理,与之串通一气进行扺赖。一月十三日(2月14日),日本公使林权助向清政府外务部发出抗议照会时,硬说“二辰丸”商船在澳葡管辖的水域中航行,反诬告清政府越境截捕商船“举动野蛮”、“显示违约”,要求清政府即刻释放该船。总税务司赫德也出面干预此事,要求中国政府承认此次误扣之咎,释放船只,并鸣炮敬示日船或赔偿业主。几经交涉,昏庸无能的清政府竟然于二月四日照会日本公使表示道歉,并答应日本提出解决该案的五项要求:(1)立即放回“二辰丸”商船;(2)在放回“二辰丸”时,中国兵舰鸣炮示歉;(3)扣留的军火由中国购买,货价为2.14万日元;(4)处置对扣留“二辰丸”负有责任的官员;(5)赔偿此事件所造成的损失。〔7〕
此消息传到广东,舆论哗然。广东民众以至官绅掀起抗议示威和抑制日货运动。这一运动很快得到上海、香港和广西等地人民的响应,后来南洋华侨也加入。为了防止澳葡当局再次制造事端,各地人民纷纷要求清政府派人与澳葡当局进行明确澳门界址的谈判。在此情况下,清政府指派驻法国公使刘式训前往里斯本同葡萄牙商讨“永驻管理澳门以及澳属之地”的划界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决定派人到澳门勘查划界。
宣统元年(1909)初,清政府指派曾任中法云南交涉使的高而谦为澳门勘界大臣,葡萄牙派马查多为勘界专员,在香港进行勘界谈判。对于这场即将举行的谈判,广东民众极为关注。在清政府“预备立宪”后成立的广东自治会积极开展有关澳门界务的讨论,还“布告中外,合力支持”,为政府作后盾。香山县各界代表300多人于是年二月十七日(3月8日)为澳门勘界一事在北山乡集会,组织成立了“香山县勘界维持会”。接着,全省各界人士在广州成立“广东勘界维持总会”,又在香港等地成立分会。在“研究国际法理,搜集界务证据”之后,广东自治会和勘界维持总会屡次集会讨论,并一致决议:澳门界址陆上应以旧围墙为限,水界应全为中国所有,并表示对这一界线将“抗死力争”。
宣统元年五月二十八日(1909年7月15日),高而谦和马查多在香港开始勘界谈判。谈判伊始,马查多漫天要价,提出五项索取条款,声称澳门界址应该是: (1)自澳门半岛之妈祖阁直至关闸;(2)自关闸至北山岭一带为局外地;(3)内河流域即水界内港;(4)对面山、青洲、凼仔、路环、大小横琴、舵尾等处及附近一切小岛;(5)附近一切小岛之水界。按此条款,澳葡管理澳门的面积要比原租居地扩大30倍左右。
清政府对马查多的索取条款不敢针锋相对斗争,反而准备以让步谋求妥协。外务部主张:查明葡人的租界作为澳门本土;原租界围墙外已被占领的地区划为属地;至于澳门附近岛屿,不论是否已被占领,一概极力驳拒,并不许葡人在澳门附近划定水界。至于葡人在凼仔、路环两处所建的炮台,则计划在澳门半岛上觅地扺换,收回炮台。〔8〕这些意见传达到高而谦处时,他又擅自作了修改,变为允许澳葡在凼仔、路环已占地居留,而不作属地。尽管如此妥协,马查多也不满足。因而使划界交涉谈判一开始就陷入僵局。
于是澳葡采取武力威胁,并在外交上施加压力。首先,他们增派澳门驻兵300人,并增派军舰,不时侵扰附近各岛屿,甚至勒令望厦村村民一周内拆除全部民房。其次,葡萄牙外交部宣称,如果中国政府不满足马查多索地条款要求,则将澳门划界问题提交海牙国际法庭“公断”。并威胁清政府,如不妥协,又拒絶接受“公断”,即将澳门送给其他大国,而向中国宣战。葡萄牙还企图利用英国的势力压服清政府。七月(8月)间,英国公使公然出面干涉中葡勘界谈判,对清政府宣称:中国如不接受葡萄牙的所有要求,则将澳门交由海牙国际法庭“公断”。
清政府面对葡、英的威胁,步步退让。高而谦向马查多提出,中国愿意“割弃澳门半岛(由妈阁庙至关闸),以及青洲、凼仔、路环等地;附近内河和海面由中葡共管”。但葡方根本不以此而满足,仍然坚持索取对面山的大小横琴岛和全澳门水界。
葡萄牙的无理索取和清政府的屈膝妥协,激起了广东人民的爱国义愤。各地勘界维持会纷纷集会,发布抗议文电,愤怒声讨葡萄牙的侵略行径。特别是香山县勘界维持会于七月十日(8月25日)举行特别会议,通过“联办九十八公民团章程”,宣布成立民团,举办联乡团防,决心拿起武器保卫澳门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人民的奋起斗争抑止了清朝政府勘界交涉谈判中的妥协退让趋势。特别是两广总督袁树勋向外务部提呈力主顺应民情的报告后,清政府不得不表示“下系舆情”,命令高而谦在谈判中驳拒澳葡当局的无理要求,并提出将谈判地点移至广州,“籍示粤民团结,不肯弃地之意”。在十月二日(11月14日)举行的第9次谈判会议上,马查多眼见一切讹诈手段难以得逞,便“拂袖而去”,单方面破坏了这次历时4个多月共达9次的澳门勘界谈判。澳门的划界问题就此搁置下来,成为悬案。
3.郑观应、康有为和孙中山在澳门的活动。
光绪十三年(1887)后,因澳门是“中国领土、葡国管理”的特殊地区,而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得以方便进行活动的场所。最早到澳门活动的改良派是家居香山县雍陌乡的郑观应。因为雍陌乡与澳门近在咫尺,所以郑观应自幼就经常出入澳门,对澳门耳濡目染,甚为熟悉。早在19世纪60—70年代,他撰写了《澳门猪仔论》、《澳门窝匪论》等多篇文章,揭露澳门社会的积弊。到了光绪十二年至十七年(1886—1891),他在内地失意后,到澳门赋闲长住,将《易言》一书扩写,辑着成《盛世危言》一书。此书以富强救国为主题,风靡一时,对维新变法运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光绪二十一年(1895)甲午战争后,广东的封建顽固势力十分强大,使得改良派很难开展活动。经改良派人士刘桢麟与富有爱国主义思想的澳门巨商何廷光(顺德人)联络后,改良派领袖康有为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月到澳门活动。康有为主张的维新变法思想深受何廷光等爱国人士的赞同和支持。于是,康有为决定以澳门作为改良派在华南活动的基地,并请其弟康广仁和他的学生徐勤留守澳门,与何廷光筹办宣传变法的报纸,鼓吹维新变法。何廷光利用自己在澳门的声望,很快筹得办报股金1万元。股东们希望当时畅销全国的上海《时务报》主编、康有为的学生梁启超兼任报纸主编。时梁启超适回广东探亲,故应邀来到澳门,一起筹备办报事宜。最后决定报名为《知新报》,由何廷光、康广仁任总理,梁启超、徐勤、吴恒炜、刘桢麟等8人为撰稿者,由一些中外人士包括康有为的女儿康同薇等任各国新闻翻译。报社社址设在大井头4号,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一月二十一日正式出版了《知新报》创刊号。开始时为5天出版一期,自第20期起,改为每10天一期。由于报纸的内容丰富、新颖,并有相当篇幅介绍国外的科学技术和时事政治,故报纸发行量相当大,畅销全国各地,并远销日本、越南、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同当时上海的《时务报》、天津的《国闻报》齐名,成为全国以至海外华侨主张变法改良的人们最重视的三大报纸之一,在中国近代报业史上占有相当的地位,可惜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就停刊了。康有为、梁启超等改良派在澳门活动和宣传维新变法思想,对澳门居民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春天,当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在上海成立“不缠足会”后,何廷光、吴节微、张寿波等人立即在澳门响应,建立“澳门不缠足会”,制订容易实行的《澳门不缠足会章程》。经过宣传和倡仪,几个月内澳门各界就有100多人先后入会。光绪二十六年(1900),改良派又发起组织“戒鸦片烟会澳门分会”,号召人们戒断烟瘾。经过宣传和组织,加入“戒鸦片烟会”的各界人士达到30多人。由此可见,当时的澳门与上海、湖南等地一样,已经成为全国维新变法空气最浓烈、改良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维新变法失败之后,《知新报》总理康广仁等六君子被杀害,其他改良派人物也受到慈禧太后等封建顽固派的追查。在这种形势下,澳门又成为改良派及其家属的避难之所。何廷光率先将康有为的父亲接到澳门居住,接着是梁启超的妻儿相继来澳门躲避。澳门仍不失为改良派活动的基地。《知新报》坚持出版,为提防北京封建顽固派之迫害,该报于光绪二十四年十月(1898年11月),改请葡萄牙人弗郎西斯科·飞南第(Francisco Hermenegildo)为经理,报上发表改良观点的文章也不署作者真名。该报不时发表康有为、陈宝箴等人在变法期间的一系列奏折,不断宣传改良派的变法主张。年底,梁启超等人在日本横滨创办《清议报》,继续宣传维新变法,猛烈攻击封建顽固派。澳门《知新报》馆代印和代销《清议报》及该报出版的《光绪圣德记》一书,为光绪皇帝歌功颂德。光绪二十五年(1899)六月,康有为在加拿大创办“保救大清皇帝会”,简称“保皇会”,并将澳门的《知新报》和横滨的《清议报》定为保皇会会报。澳门也迅速组织了保皇分会,由何廷光任分会长。康有为鉴于澳门是近代中国内地通往海外的通道,又有改良派势力,于是决定将保皇会的总会设在澳门,请海外华侨将捐给保皇会的款项汇到澳门《知新报》馆。何廷光也在澳门积极筹款支持保皇总会。这么一来,从光绪二十五年(1899)下半年开始,澳门又成为保皇会的基地,韩文举、王镜如、欧榘甲等人纷纷赶到澳门活动。
到了光绪二十六年(1900)初,有传言说慈禧太后准备以光绪皇帝病重为幌子废黜其帝位。澳门保皇总会闻讯大为震惊,一方面在《知新报》发表文章大造保皇舆论,另一方面在澳门举办庆祝光绪皇帝30寿辰庆典,以示抗拒。同时,保皇总会决定起兵勤王,发动武装斗争。澳门保皇总会策动的广东义军是勤王之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仅要对此次武装勤王负全责,而且负有直接在广东发难的任务。为此,康有为派了得力干将徐勤到澳门负责发动工作,并在广东一些地方进行起事布置。当年五月(6月)康有为、梁启超已筹划攻克广州后应当实施的具体措施,并设想以澳门保皇总会发挥起事时“中央政府”的职能。后因部署失密、经费不足诸原因,徐勤等人并未能按时起义。七月(8月)下旬,自立军起义失败,他们只好取消在广东发动起义的计划。此后,澳门保皇总会的活动走向低潮。光绪二十七年(1901)初,《知新报》终于自动停刊。又因何廷光家产破落,使保皇总会失去经济依托,只好撤离澳门,迁往香港。虽然如此,保皇派在澳门仍然保持着相当大的影响,特别是康有为的两个学生陈子褒、陈子韶,利用他们在荷兰园正街创办的子褒学塾和子韶学塾宣传改良思想。光绪三十一年(1905),立宪运动兴起后,澳门保皇会会员又为君主立宪摇旗呐喊,大造声势。其中回家守祭的郑观应编辑整理了《盛世危言后编》文集,为君主立宪做了不少宣传工作。足见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澳门仍是资产阶级改良派进行活动的重要阵地。
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近代民族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也利用澳门这一特殊地区进行革命活动。孙中山的家乡是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珠海市)翠亨村,距离澳门只有18.5公里。孙中山的父亲孙达成早年就在澳门医院街(今伯多禄局长街)的一间鞋铺当鞋匠,于同治五年(1866)重回翠亨村务农。
光绪四年四月(1878年5月),年仅12岁的孙中山随母亲取道澳门前往檀香山去探望胞兄孙眉。当孙中山首次漫步澳门的大街小巷时,目睹西方圆拱形的建筑、尖塔高耸的教堂、拉黄包车沿街奔跑的苦力,以及熙攘人群中的葡萄牙人、印度人等,还有濠江内港停泊的木帆船等,无不感到新奇。后来他到檀香山,更是大开眼界,“始见轮舟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
光绪十八年(1892),孙中山以“最优异”的总成绩毕业于香港雅丽西医书院,即应澳门镜湖医院之聘,担任义务医席,成为澳门第一位华人西医生,也是镜湖医院设置西医的开端。在这期间,孙中山两次向镜湖医院借银3168两,在草堆街84号开设中西药局,自己挂牌行医,仍兼镜湖医院的义务医席。中西药局出售西药,所赚作为支付镜湖医院的借款利息。当时中西药局出售的发冷丸、癣皮肤水、止牙痛水、拔毒生肌膏等药品,甚受澳门居民欢迎,因而生意兴隆。孙中山医术高明,尤擅长外科和治疗肺结核病。葡籍医生眼见孙中山医术高超,营业日盛,非常嫉妒,极力进行排挤。他们以在澳门行医需要葡萄牙医学毕业文凭为藉口,禁止孙中山为葡萄牙人治病,不准各药房为他的处方配药。在这种形势下,孙中山只好于光绪十九年(1893)春迁居广州。孙中山在澳门期间曾在澳门报纸上发表了《致郑藻如书》,这是他于光绪十六年(1890)写给香山县籍的退职官吏郑藻如的一封信。郑是香山县濠头村人,曾任清朝天津海关道台并担任过驻美国、西班牙、秘鲁等国公使,光绪十二年(1886)病休退职回乡,以通时事“着称”。孙中山在这封信内呼吁效法西方,改革社会,兴办农业,禁絶鸦片,普及教育,并建议在香山县先实行,然后推广全国。
与此同时,孙中山在澳门积极宣传在中国进行社会改革的必要性。在他的朋友、土生葡人印刷商弗郎西斯科·飞南第创办的《镜海丛报》上撰写《农学会序》等宣传民主思想的文章,报导革命党人的一些活动。《镜海丛报》销路甚好,畅销香港、上海和广东省内各地,甚至远销到海外华人社会,为宣传和鼓动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起过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孙中山等革命党人利用澳门作为秘密出入内地、进行革命活动的孔道。光绪二十一年九月(1895年10月),孙中山在广州组织第一次武装起义(即重九起义),但由于组织不善,内部步调不一,谋事保密不好而被清政府发觉,使起义未及发动就遭到失败。九月十日(10月27日)晚,孙中山乘船逃出广州,一路几经艰难险阻,最后男扮女装到达拱北,然后乘坐苦力抬的轿子进关闸,来到澳门下环街3号飞南第的家里避难。鉴于清政府在广州、澳门两地均悬赏捉拿孙中山,飞南第四处活动,想方设法庇护孙中山,并陪同孙中山乘小船扺香港,然后从香港东渡日本。当时,同往日本的起义者还有陈少白、郑士良等人。这是孙中山先生长期流亡海外生涯的开端。光绪二十八年(1902)底,兴中会会员谢缵泰、李纪堂、洪全福等组织广州起义也决定取道澳门前往。清政府觉察这种情况,曾派出密探来澳门“购线跟缉”陈白沙等革命志士。同时,每当革命党人在广州采取重大行动,他们往往就封锁广州与澳门间的水陆交通,严格检查开往澳门的轮船。史坚如即是在搭乘开往澳门的轮船时,在码头上被清兵逮捕和杀害的。
孙中山流亡日本后,于光绪三十一年七月(1905年8月)在东京成立同盟会,自任总理。旋即派冯自由、李自重在澳门、香港、广州等地“联络同志”,发展同盟会组织。冯自由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被委任为香港同盟会分会会长,然后他又派阮亦周、刘思复、刘樾航等到澳门发展会员。刘、阮等在荷兰园和隆街21号设立机关,对外称“乐群书室”,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但刘樾航等活动几个月之后,成效甚微,仅得数人入会,只好暂时停止在澳门的组织发展工作。宣统元年(1909),革命形势好转,同盟会再次在澳门活动。同盟会会员陈峰海、李醒魂、区大球、刘卓凡、王岐生等以推销药物等商品为名,在来往港、澳的渡船上大力鼓吹民主革命思想。另一会员潘才华则在澳门开办培基两等小学堂,香港同盟会分会会长谢英伯等于每周六下午来校演说,鼓动革命,使该校不少学生加入革命队伍。
宣统元年(1909)冬,澳门同盟会分会宣告成立,会长由谢英伯兼任,分会机关设在南湾街41号。此后,同盟会员就在澳门积极发展革命力量,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富商子弟卢怡若以绅商身份向澳葡当局申请立案,在白马行街钓鱼台一座3层大楼内设立“濠镜阅书报社”,一面向群众借阅图书,一面征集社员,并在社员中秘密发展同盟会会员。培基学校学生古桂芳、冯秋雪、区韵棉、何国材、周树勋、赵连城等7人首批入会。值得注意的是,在书报社成立的当天,曾举行了二三百人参加的成立大会。革命党人纷纷登台演说,宣传革命道理。培基学堂学生、同盟会女会员赵连城的演说慷慨激昂,鼓吹反清。〔9〕经过澳门同盟会分会不断努力宣传和活动,至辛亥革命前夕,澳门的民众大多数倾向革命,无数热血青年,包括改良派的堡垒子褒学塾中的不少学生,也纷纷加入同盟会分会。
辛亥革命前夕,革命党人在全国各地组织武装起义,澳门同盟会分会也策动香山起义。新任会长林君复和莫纪彭、何振、郑仲超、郑彼岸等人负责联络和策动驻守在前山的新军和香山县城的防营团练约2000多人。这支军队参加过宣统二年(1910)的广州起义,军官中不少人有革命思想,其中最激进者是营长任鹤年。经联络,澳门同盟会分会很快控制了这支军队。后来澳门同盟会分会进一步加紧准备,于九月十二日(11月2日)在小榄发动香山起义。九月十五日(11月5日),前山的新军和县城的团勇同时起义,当天光复县城。香山起义成功,大大鼓舞了广东革命党人,加速了清朝封建统治在广东的崩溃。之后,以前山新军为骨干的香山起义军改编为“香军”,进驻广州西关,并编入北伐军,进扺江苏前线。不少澳门同盟会分会的女盟员如许剑魂、陈秉卿、梁国体、严淑姬、梁荃芳、梁雪君等,也参加广东女子北伐队伍,经南京进扺徐州前线作战。
民国元年(1912)4月,孙中山辞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职务,出任全国铁路督办,从南京回广东。5月,孙中山偕女儿等从香港扺达澳门,逗留3天,住在娱园(今卢廉若公园)的春草堂。在澳门,他会见中外各界人士,受到热烈欢迎。他还接见老朋友飞南第一家,并分别与镜湖医院经理卢廉若和100多位中葡人士在娱园合影留念。他到镜湖医院故地重游,然后于5月27日离开澳门返回阔别17年之久的翠亨村故里。这是孙中山最后一次返回家乡。
二、民国时期的粤澳政治关系
1.抗战前的粤澳政治关系。
民国二年(1913),葡萄牙驻华公使符礼德(J·Bbatalka de Freitas)向中国政府提出划定澳门界址问题,说:“惟此本国政府甚为注意,亟欲从速了结。”〔10〕但是,由于葡方仍然坚持宣统元年(1909)香港划界谈判的扩界无理要求,所以尚未举行正式谈判就停止了。由于澳门界址不定,到了民国五年(1916)2月,澳葡擅自疏浚青洲以下至沙岗以上的河道;4月,葡舰进入湾仔,派兵上岸强租民房;12月,又越过关闸竖插旗杆并派工人越界挖泥。广东省政府发现澳葡侵占中国领土的行径,由广东省省长朱庆澜于4月间,几次上书国务院外交部,请求早日与葡萄牙举行谈判,速定澳门界址。但由于当时发生第一次世界大战而躭搁下来。民国七年(1918),广东政府发现澳葡又越过湾仔向中国船舶索缴牌费、驱逐鱼船和填塞澳门附近航道等扩张行为,于是由粤海关监督兼外交部特派广东交涉员罗诚再次提出划定澳门界址。但是由于此时国内处于军阀混战时代,外交部认为无暇顾及而作罢。
民国八年(1919)9月,澳葡又利用澳门界址未定的机会,在青洲岛堤岸附近疏浚河道,并筑成一条长50丈、阔10丈的路面。广东政府几次向澳葡提出抗议,但澳葡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于是广州军政府于当年10月4日,“令广东交涉员带同测绘人员前往青洲地方,将现筑之垣地方向、尺寸、四至形状,详细绘图呈复,一面照会澳葡迅速停工”。〔11〕民国九年(1920)1月,派出“雷龙”号、“永丰”号等军舰及2000名士兵,进驻九洲洋、前山,对澳葡当局实行监视,并勒令其停止扩界行动。在此军事压力下,葡萄牙驻广州领事司路华(Amadeu Sliva)被迫照会广州军政府外交部次长伍廷芳,表示愿意停止填海筑堤工程,并提议粤澳双方派员商谈澳门界址问题。3月24日,广州军政府指派梁澜勃为特派广东交涉员同澳葡的谈判代表、澳门参谋长金美时(J·Cunha Gomes)于4月6日在广州举行首次会谈,并于5月25日和7月26日举行第二、第三次会谈。经过半年谈判,由于澳葡仍然坚持扩界的无理要求,而广州军政府又坚决不同意,所以澳门界址问题仍未能划定,只是双方签署了《兴筑澳门港口工程合约》、《修改港口章程》和《澳门交解华犯章程》,〔12〕暂缓和澳葡扩界的活动。到了民国十年(1921)9月,当广州军政府派军队在广东沿海执行剿缉盗匪任务的时候,澳门的葡萄牙海军在银坑越界干涉中国军队的正当行动,并开炮轰击。在此执行任务的中国军队坚决反击澳葡当局的侵犯行为。广东各界人民要求广州军政府对澳葡当局采取强硬措施。9月29日,中国政府就澳门葡萄牙海军对中国炮击事件向葡萄牙驻广州领事馆交涉。据民国十年(1921)10月2日《申报》报导,当时由李锦伦提出了四项严正要求:
(1)葡舰先开炮,应向中国道歉;
(2)惩办肇事军官;
(3)葡萄牙各种船只不得驶过银坑湾仔华界;
(4)澳门必须定期禁赌。〔13〕
10月3日,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孙中山命令中国军舰前往澳门近海实行警戒。11月3日,香山县各界群众1万多人于前山福善堂举行抗议大会,并决议从11月5日起停止供给澳门食物和断絶水道,直到澳葡当局接受四项要求为止。
11月10日,广东交涉员李锦纶向广东省长、粤军总司令陈炯明报告澳门事件的交涉经过情形,并请示处置办法。陈炯明指示李绵纶对广州军政府日前提出的四项要求一定要坚持到底,决不退让,并在11月24日与葡萄牙公使菲力特交涉谈话,仍表示“四项要求”本省长“依照坚持到底,无论如何澳门政府必须重视”。〔14〕
民国十一年(1922),中国人民以“5·29”惨案为契机,发动收回澳门的斗争。5月28日,澳葡军队士兵在澳门新马路大街上当众调戏中国妇女,激起澳门华人的愤慨,当即包围调戏妇女的流氓士兵,加以痛打泄愤。澳葡当局袒护葡兵,反而逮捕理发工人周苏等3人。在这种情况下,澳门各界华人代表1万多人包围了白眼塘警察署,强烈要求释放被捕的工人。警署拒絶华人代表的要求,竟然于5月29日凌晨向华人开枪,当场打死打伤工人100多人,酿成了轰动澳门和全国的“5·29”惨案。之后,全澳门的工人联合起来,实行大罢工,抗议澳葡当局的野蛮罪行。澳门同胞派出1万多人在前山广场为死难同胞举行追悼会,并出版《哀思録》一书,以示愤慨和纪念。同时数万澳门华人纷纷离开澳门返回广东家乡。这么一来,澳门顿时陷入瘫痪状态,商店关门,工厂停工,企业关闭,水道断流,电灯失明,一片萧条,成为死市。澳葡当局面对此种状况,反而采取强硬措施,于6月1日宣布解散参加罢工的工会,限令商店开业,并解散参加罢工的68个人民团体。中国内地人民和军政府对此作出强烈反应。邻近澳门的“广州国民外交后援会”邀集各界团体召开紧急会议,共同商议对付澳葡当局制造惨案的对策。根据民国十一年(1922)6月6日《上海民国日报》报导,会议一致通过决议:
(1)请愿要求政府速行收回澳门;
(2)由人民方面采取自动态度与澳葡断絶关系;
(3)不为葡萄牙政府做工;
(4)扺制葡货;
(5)通告全国,揭露葡兵罪行;
(6)停止运入澳门之蔬菜和米粮,停止供给澳门商品。〔15〕
到了6月2日,澳门工会代表陈根生、梁工侠等人专程前往广州谒见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孙中山、广州军政府外交部长伍廷芳,请求派出军舰到澳门援助澳门同胞。孙中山和伍廷芳即表示坚决支持澳门同胞的正义斗争,并于6月4日以广州革命政府的名义向葡萄牙驻广州领事提出三项要求:
(1)所有非洲军队从澳门撤出(注:在澳门的葡萄牙非洲雇佣军参与调戏中国妇女);
(2)对被杀害的中国人赔偿损失;
(3)永远禁止在澳门吸鸦片烟及赌博。〔16〕
但是葡萄牙驻广州领事百般辩护澳葡在澳门危害华人一案,在致电答复伍廷芳外长时,声称什么“澳门警察行动是内部事,中国无权干预;澳门并无任意枪杀华人事”。这引起了广州人民的愤慨。6月5日,广州工会召开大会,一致决议要求政府坚决收回澳门,并劝告内地人民与澳葡当局断絶来往。6月8日,广州市民1000多人集会声讨澳葡当局在澳门杀害华人的罪行。在广东和全国人民的强大压力下,澳葡当局愿意以取消前年(1920)驱逐原澳门同盟会分会负责人谢英伯出境的命令为条件,请谢英伯回澳门作调停人。谢英伯坚决表示拒絶。6月14日,广州军政府外交部又再次向葡萄牙驻广州领事发出照会,转达由广东交涉员李铭纶提出的五项严正要求:
(1)澳门市政厅代表及驻粤领事同时向广东政府谢罪;
(2)将处罚加害者之始末通告广东政府;
(3)死伤者须赔偿抚恤金但其金额须经广东政府同意;
(4)撤退菲律宾兵;
(5)禁止澳门赌博。〔17〕
10月23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就葡兵残杀华工一案向葡萄牙驻北京公使提出交涉,要求葡萄牙政府更换驻广州领事,惩罚澳门总督,将澳门警察一律更换由华人担任等。但是,由于当时最坚决支持澳门华人反对澳葡当局斗争的广州军政府内部分裂,澳葡当局得以解除最大的威胁。所以葡萄牙驻北京公使对北京政府的警告和要求置之不理,使澳葡当局惨杀华人一案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
民国十七年(1928)2月6日,北洋政府电令中国驻葡萄牙公使王廷璋,在有效期为1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第四次期满之际,向葡萄牙政府声明召开双方会议,改订相互平等的新约。同年6月,国民党军队占领北京。7月10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通知葡萄牙驻华使节毕安琪(Joao Antonio de Bianchi):《中葡和好通商约》于去年(1927年)4月28日期满失效。8月2日,毕安琪在复照中否认条约失效,但表示愿意以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为原则修订条约。9月初,中国政府派外交部次长唐悦良与毕安琪在南京开议新约。葡方以不涉及澳门为方针,国民政府此时亦尚无解决澳门问题的决心。因此,在同年12月19日签订的《中葡友好通商条约》5款条文中,并未提及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问题,从而使葡萄牙得以继续管理澳门。
2.抗战时期的粤澳政治关系。
民国二十六年(1937)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澳门同胞就与广东人民一道开展抗日救亡运动。此时,中共广东区委也加强了港澳两地的抗日工作的领导。一批内地和广东的爱国人士如救国会七君子之一的史良,著名画家高剑父、关山月等,均先后来澳门举办抗日爱国讲座或画展,鼓动澳门人民开展抗日救亡运动。自海外回来后一直旅居澳门的北伐名将叶挺将军亦于此时离澳门回内地,出任新四军军长。澳门各界人士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全力投入抗日救亡运动。特别是澳门的进步上层人土和工商界,纷纷组织爱国社团,以实际行动支援抗日救亡运动。其中以“澳门四界救灾会”为最有影响和最具规模。
抗日战争开始后不久,澳门《朝阳日报》社社长陈少伟首先提出发起组织“澳门四界救灾会”(学术界、音乐界、戏剧界和体育界)。该报及《大众报》职员一致响应,决定用两报名义发起组织。大家认为,凭“澳门四界救灾会”的庞大队伍和爱国热情,对抗日救亡工作一定有一番作为和贡献。于是决定先成立筹备小组,推定陈少伟、曾奇玉、曾枝西(又名曾西)和陈大白担任筹备任务。整个筹备工作包括:确定创会的方针和原则;拟定邀请参加“澳门四界救灾会”代表大会的各团体和单位名单;印发邀请“澳门四界救灾会”团体信函;印制大会选举票;起草组织章程;草拟成立宣言;商借开会场地;办理向澳葡政府申请临时手续等事项。决定由陈少伟负责办理向澳葡政府申请手续,陈大白和李桂森负责草拟组织章程和成立宣言。经过两三个月不眠之夜的筹备,如期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8月12日在柿山(炮台山)孔教学校召开“澳门四界救灾会”成立大会。出席大会的有来自中小学校、报社、戏剧社、音乐社、体育社、学术社等50多个团体的代表共100多人。大会一致推选《朝阳日报》社社长陈少伟为理事会主席,选举陈少伟、陈大白、梁荣光、区才成、廖锦涛、谈汉光、樊巨卿、曾奇玉、曾枝西、萧秉炎、杨棉灿、李文巨、李桂森等13人为理事。
“澳门四界救灾会”开展的抗日救亡活动包括筹募、宣传、动员、慰劳和回内地服务等方面。工作方针是:动员每一个人不分党派、不分宗教信仰、不分男女老少,凡不愿做亡国奴、不当汉奸的人均可参加。在这些救亡活动中,首要的和重点的工作是筹募活动,其次是回广东内地服务。这些活动,除了筹募活动在澳门和凼仔、路环岛进行外,其他活动更远至比邻的中山县以至华南战区。
“澳门四界救灾会”的筹募救亡活动从民国二十六年(1937)8月起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前后3年多时间持续筹募共100多次。其中,有两次达到最高潮,筹募数字也是最高记録。
第一次是在民国二十七年(1938)9月初至10月中旬,“澳门四界救灾会”发动一次全澳“义卖运动”。“义卖”含义甚广,形式多种多样,除了义卖货品外,还有酒店义捐房租、理发店义剪、茶楼义唱、报贩义卖书报、歌姬义唱等。前后参加的店号有100多家。这次义卖因为规模大、时间长、地区广,前后投入男女工作人员超过1000人。〔18〕各界人士也热烈响应义卖筹募活动。例如,当时新马路中央不夜天酒家积极响应,举行大规模义卖,“澳门四界救灾会”应邀派出5队人员事前进行劝销“茶券”,仅两天时间全部售完,得款800多元。该酒店还于当天茶市时别出心裁地制作富有特色的“救国翅”、“救国点心”等品种,以竞卖形式进行,到场的绅士和热心人士,纷纷以高价义购,使金额直线上升。当天还举行歌唱大会,邀请当时滞留澳门的红伶马师曾、谭兰卿等著名粤剧演员登台演唱,场面轰动。这家酒店义卖共得款国币4400多元。筹款之多,为酒店行业之冠。又如中央舞场的义卖活动以“义舞筹募”方式举行也别开生面。该舞场事前请“澳门四界救灾会”派专人负责演场策划和布置事宜。义舞当晚,“澳门四界救灾会”还派出多名服务员担任接待,又派会员团体淘声音乐社的音乐好手莅场演奏。舞场还创设一种大金额的“名誉舞券”,由各舞女事前向外劝销,当晚全场收入募款4000多元,创舞场行业历次筹募最高纪録。这次前后历时40天的义卖筹募运动,共筹得义款折合国币10万元。
第二次是民国二十八年(1939),为纪念“八一三”两周年的“献金运动”。“澳门四界救灾会”为了筹募更多款额支持抗日,决定用派送献金封筒和沿门推动献金办法进行,使这次献金活动更为轰动,创造出更佳成绩。“澳门四界救灾会”派出近百人,在3天内挨家逐户走遍澳门及离岛的每一角落,派送2万个献金封筒,并进行口头宣传。然后定出两天时间进行献金。地点设在澳门商会门前。当天,排成长队的献金者包括各团体单位代表、各行业人士、各学校师生和各工厂工人,还有农民、老弱妇孺、歌姬、舞女,等等。献金人流从早到晚络绎不絶。人们献出的封筒,最多的是现金,还有各种各样的金饰宝物。“澳门四界救灾会”成员不少感动得热泪盈眶。由于献金人太多,欲罢不能,只能延长一天,继续接受献金义卖。3天献金运动共筹募得款折合国币10万元。〔19〕
“澳门四界救灾会”将筹募得款寄回广东内地支持抗日救国,当时国民革命军第五路军总司令部收到澳门捐款后,即由该军首长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等亲笔写信向“澳门四界救灾会”表示感谢,高度赞扬澳门人民的抗日热情和爱国义举。
澳门同胞抗日救亡运动的另一项重心和突出贡献是组织队伍奔赴广东抗日前线,直接抗击日军的侵略。
民国二十六年(1937)8月,“澳门四界救灾会”理事会理事兼宣传部副主任廖锦涛、鲍雁坡、陈少陵等人发起召开澳门救亡工作联席会议,决定成立“旅澳中国青年乡村服务团”,深入广东内地农村进行抗日宣传工作,以唤起民众抗日救国。会上推举陈少陵、杨岭梅(雪溪)为领队,负责筹备回内地工作事宜。经两个月的筹备,“旅澳中国青年乡村服务团”第一批队员16人到达江门农村进行抗日宣传工作。〔20〕
民国二十七年(1938)10月21日,广州沦陷。“澳门四界救灾会”响应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主任廖承志关于华侨、港澳同胞回乡救国、支援广东人民抗日救亡的号召,从民国二十七年11月初至民国二十九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和派出“澳门四界救灾会”11个服务队,到华南战区服务。参加服务队的有工人、学生、教师、店员和职员等,年龄最小者仅16岁,最大者也不过23、24岁。民国二十七年(1938)10月底,第一服务队共11人(后增至14人),由廖锦涛带领,于11月7日出发到高明县开展工作。
同年12月4日,廖锦涛又率领第二服务队125人到开平县赤坎服务,第二年转赴鹤山县谷埠水口乡。第一、二队回到内地不久,即由第四战区动员委员会编为战时工作队第157队和156队,并被安排到第12集团军政工人员培训班进行半年军训后,派往该集团军各师(旅)、团部担任军队的政治工作。
民国二十八年(1939)7月7日,第四服务队8人出发到顺德龙江乡工作。
8月30日,第五服务队也到达顺德,与第四服务队共同开展工作。但由于粮食给养有困难,加上斗争环境险恶,不适宜进行集体活动,到11月,将两个队化整为零,分散到各地进行服务活动,有些队员加入了东江纵队。
9月3日,廖锦涛又率领第六、七服务队共29人,出发到翁源县工作,后在第12集团军政工人员培训班受训后,第八、九、十队被分配到政工大队及师、团工作。机工队(第十一队)则被派到第12集团军汽车营江西小江修理厂工作。
以上11个服务队共160—170人,统由廖锦涛任团长,分别在各地开展抗日服务工作。首先,他们在群众中开展抗日宣传鼓动工作。他们通过歌咏、戏剧、漫画、说书、办夜校、办讲座、读书会、晚会、纪念会、访问、识字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日主张,提高群众的抗日救国觉悟和热情,鼓动群众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
其次,服务队大力开展战地救护工作,他们为抗日部队官兵和老百姓救死扶伤,不遗余力。例如,民国二十八年(1939)1月20日早上,日本飞机投下50多枚炸弹,轰炸高明县城,当场死伤110多人。第一队员闻讯后,提着担架和医药赶赴现场救护。同年12月,日军3个师兵力进犯粤北,与我抗日部队激战,我方500多名伤员。第六,七队队员不顾日军轰炸的危险,赶到佛冈县前线临时伤兵医院,从早到晚护理伤员。
最后,服务队还直接上火线参加抗日战斗,有些队员为抗日救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例如民国二十八年(1939)10月3日,日军进攻观澜,我军在观澜周围阻击。为了截断日军从南头增援,第三队梁捷等5名队员承担炸毁观澜附近一座木桥的任务,但被守桥日军发现,梁捷等即与日军进行英勇战斗,结果梁捷和两位政工队员一起壮烈牺牲。梁捷牺牲时,年仅29岁。民国二十九年(1940)底,已经加入了广州市区游击第二支队独立一中队的第五服务队队员侯取廉,在番禺沙湾战斗中,为攻克日军的炮楼而英勇牺牲。此外,队员马敬荣、黎尹、陈寿彭、陈曼、梁满、苏达民和崔楷也在抗战前线的战斗中为国捐躯。〔21〕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为抗日救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国家民族而牺牲的服务团团长廖锦涛(1914—1941年)。他青年时代在广州读中学,后进入广州大学攻读。“九一八”事变后,他在学校已积极参加爱国活动。完成大学课程后,他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到澳门,在歧关车路公司任文员。其时,他满怀抗日救国的热情,以岐关车路公司为活动基地,鼓动和团结大批职工和知识青年,先后组织了读书小组、青年救国团等多个爱国团体,还推动成立“前锋剧社”,成为该社的骨干分子,并利用假日到中山县各乡村演出话剧,进行各项抗日宣传活动。民国二十六年(1937)8月,当“澳门四界救灾会”成立时,他被推选为理事会理事兼宣传部副主任。翌年10月,他出任该会组织“回国服务团”团长,肩负起全团的策划和领导工作,他先后组织了11个服务队回内地抗日前线参加服务工作。民国二十七年(1938)10月底,当服务团第二队组成时,他毅然决定离开温暖的家庭,率先到前线服务。其时,他的女儿出生才3个月,他动员妻子麦苇将襁褓中的女婴交托其岳母抚养,夫妻双双加入服务队回内地参加抗日救亡工作。由于廖锦涛对工作积极负责,抗日服务有功,甚受上级和有关当局的赞赏和重用,荣任第7战区政治部少校,调派到第12集团军工作。最后于民国三十年(1941)7月遇难,后下葬于韶关市西芙蓉山上。
由于“澳门四界救灾会”服务团工作卓有成效,民国二十八年(1939)8月25日,重庆中央赈济会代委员长曾致函表扬他们:“热忱服务,嘉惠军民,至所钦佩。”民国二十九年(1940)2月,第12集团军总司令余汉谋、副总司令王俊发特发给廖锦涛、李云峰、张钊及各队队员证书,表彰他们“实干苦干,努力尽责,殊堪嘉许”的功劳。〔22〕
3.抗战后粤澳的政治关系。
民国三十四年(1945)8月,当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胜利的时候,中国和广东人民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再次掀起要求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的运动。9月,国民政府外交部电饬驻葡萄牙公使,向葡萄牙政府申明中国收回澳门的意见。10月,当张发奎率领国民党第二方面军到达广州接受日军投降后,即暗示中山县县长张惠长和驻军159师师长刘绍武策划一次反对葡萄牙占领澳门的运动。首先,国民党通过澳门支部在澳门发动一些集会、游行,表示不满葡萄牙管理澳门,提出“收复澳门”的口号。这些行动引起澳葡当局的恐慌,于是以维持社会治安为名,封锁关闸,并在关闸以北约30多米处设立一个岗亭,派葡萄牙士兵驻守,企图乘机扩展边界,限制内地人民进入澳门。与此同时,又颁令禁止澳门居民集会,严厉取缔澳门居民的反葡活动。澳葡当局的这些行动引起了广东人民的愤怒。国民党广州当局以澳门仍然有一些日本军人匿居为理由,要求澳葡当局立即引渡日本军人,并声明中国军队保留进入澳门搜查日本战犯的行动自由。
11月,张发奎命令刘绍武派出军队从石岐进驻前山,封锁粤澳边境,切断内地对澳门的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同时,部队又在湾仔、前山等地进行夜间实弹演习。在这种形势下,澳门物价狂涨,居民纷纷返回内地避难。澳葡当局此时十分恐慌,于是一方面通过英国政府向国民党政府求情,转示广州行营撤除对澳门的封锁;另一方面致函广州行营,表示愿意将所有在澳门的日军交由中国政府处置,并引渡汉奸、战犯和查封其资产,允许中国军民自由出入澳门,允许中国的一切党团在澳门公开活动,等等。同时派人向中国道歉。葡萄牙新任驻广州领事还在广州记者招待会表示:“澳门交还中国极有可能,为求中国领土之完整,本人极愿对此作各种努力。”在此情况下,广州行营按照南京政府的指示,于12月下旬撤销了对澳门的封锁。
但是,广东人民“收回澳门”的呼声仍未停止。民国三十五年(1946)2月5日,刘绍武等人带领武装警卫连到澳门示威,受到澳门同胞1万多人的欢迎。刘绍武在澳门各界招待会上发表演说:“中国领土必须完整,澳门迅速收回,纔可符合同胞之愿望。”特别是民国三十六年(1947)5月发生了澳葡当局扣留中国渔船事件,同年8月发生葡萄牙警察在关闸打死中国单车工人朱文彬的流血事件之后,“收复澳门”的呼声更高。南京政府的参政会通过了“及早收复澳门”的议案;全国各省、市参议会纷纷作出收回澳门的决议,并通电全国。国民党立法院又向外交部提出通过交涉收复澳门的建议。广东省的参议会还组织了“广东民众收回澳门活动促进会”,以便研究收复澳门的具体方案和采取的实际行动。〔23〕该会还在广东举行了一次民意测验,据统计,在参加测验的127万人次中,有70%以上的人赞成以武力收回澳门。但后来由于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态度不坚决,甚至认为在“目前国际形势之下,此问题一时难以解决”。这样,在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中国人民收回澳门的愿望未能实现。
三、解放后30年粤澳的政治关系
1.五十年代的粤澳政治关系。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使澳门同胞瞭解内地情况,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利用各种机会邀请澳门同胞回广东参观访问或列席一些政治性和群众性会议,澳门同胞亦热烈参加。1950年2月,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组成“澳门各界拥政拥军代表团”到中山县石岐参加拥政拥军活动。同时,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理事长梁培应邀出席了广州市人民代表会议。1955年下半年,“苏联经济及文化成就展览会”在广州举行展出期间,广州市专门成立“广州市各人民团体接待港澳同胞回穗参观委员会”,在拱北设立接待处,向澳门同胞发放参观优待证和代办入境通行证,方便他们回广州参观,并给以8折优待车票。据统计,7月至12月,回广州参观的港澳同胞达5万多人。澳门中华总商会长何贤、理事长崔德祺等均回广州参观幷发表观感。
广东省、广州市的领导对于前来参观访问的澳门同胞也热情接待。1950年8月,广州市副市长朱光到车站迎接以黄水为团长、莫应桂、陈群冷、马万祺为副团长的港澳工商界东北观光团。1958年12月17日,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会见了《澳门日报》、《大公报》、《文汇报》的记者代表团。1959年国庆前夕的9月30日,广东省党、政领导人陶铸、陈郁在广东迎宾馆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周年盛大宴会,邀请了澳门同胞的代表何贤、马万祺、崔德祺前来出席,共同欢庆国庆节日。1975年4月至5月,有澳门新闻界参加的港澳爱国新闻界参观团访问广州,受到广东省新闻界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接待,省、市领导人也会见了参观团的全体成员。
1952年,澳门关闸发生葡中武装冲突事件,广东人民也配合中央政府大力支持澳门同胞。当年7月25日,守卫岗亭的葡萄牙黑人士兵与驻守拱北边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发生武装冲突。先是澳葡士兵向解放军开枪射击,解放军予以还击,双方并互召援兵。澳葡兵队还以迫击炮等重型武器向拱北发射炮弹数十发,解放军亦以牙还牙,炮轰关闸,愈打愈烈,战斗持续两天,互有伤亡。
中国政府向澳葡当局发出通告,称澳葡士兵不仅闯入关闸以北地界,而且首先进行武力挑衅,澳葡当局应对此次事件负全部责任。8月2日,中国政府宣布封闭关闸通道,责令中山县停止供应澳门的粮食和蔬菜。随后,澳门不仅粮食价格飞涨,而且市民人心惶惶,强烈要求澳葡当局停止对抗,设法解决粮食疏莱供应。澳葡当局在市民强大压力下,鉴于当时中葡尚未建交,只好通过澳门同胞的代表何贤、马万祺与中方沟通,经过20多天的交涉,澳葡当局终于接受谈判建议,同意于8月23日下午5时40分在澳门华人何贤、马万祺的赔同下,由澳门经济局长罗保(Dr Redro Jose Lobo)带着澳葡政府的“道歉书”,经关闸到前山与中方进行谈判。在谈判中,中方就关闸武装冲突事件向澳葡当局提出三项要求:
(1)葡方要对事件公开登报道歉;
(2)葡方要将关闸以北的岗亭撤销;
(3)葡方要赔偿中方在冲突事件中的损失。
中葡双方经过15轮谈判,澳葡当局同意第二、第三项要求,将岗亭撤销、赔偿中方人民币44373.3元。
中方边防局在接到澳葡当局的“道歉书”和赔偿保证书之后,于8月25日恢复拱北与澳门的陆路交通和正常供应。据统计,这次冲突事件,澳葡军队向中方挑衅8次,炮击490发,发射机步枪子弹1.8万多发;中方还击炮弹95发,发射机步枪子弹820发。葡方死亡士兵2人,伤7人;中方死亡士兵2人,伤30人,民兵与群众死2人,伤9人。此事以中方胜利而告结束。为此次事件奔波出力的马万祺先生后来写了一首题为《记关闸事件》的诗,表达澳门同胞热切希望澳门回归祖国的心情:
“握手边关为息戈,知君一统念山河。
欣看已定珠还日,泉下应为笑慰多”。
2.“一二·三事件”与粤澳政治关系。
1966年11月,“凼仔居民学校筹建委员会”在屡次向海岛市政厅申请扩建校舍未获答复后,在凼仔施督宪正街4—8号“坊众小学”预定兴建地点搭建竹棚,准备折除旧屋,重建新校舍。11月15日,一批工人和居民到坊众小学拆除已成危楼的旧屋时,被海岛市政厅派来的葡警强迫停工。当地群众不服,引起对峙僵局,最后发展到葡警动武殴打群众,共打伤34人,并拘捕5名居民。葡警扣留了在现场采访的《澳门日报》记者陈冰达两小时之久,从而引起该报的严重抗议,事态进一步扩大。据当时《澳门日报》等报纸报导,11月18日,“凼仔居民学校筹建委员会”向澳葡政府提出五项要求:
(1)澳葡当局必须严惩制造这次流血事件的肇事人;
(2)澳门凼仔当局不应阻挠我们修建校舍办学,侵犯居民正当权益;
(3)澳葡凼仔当局和澳葡警方必须负责赔偿受伤者的一切医药费用和因此事件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4)对澳葡司法警察处无理拘捕我代表判刑一事表示抗议,司法警察处应撤销这一无理判决;
(5)澳葡当局必须保证今后不再有殴打居民的类似事件发生。
12月2日,澳门的工人、老师、学生和菜农代表进入澳督府向秘书长波治(Mesquita Borges)递交抗议书。12月3日,银业学校、广大中学、濠江中学、菜农合群社、澳门妇女联合会等5个团体的代表在进入澳督府内抗议时被葡警殴打。消息传到中区,引起华人极端愤慨,数千名居民到市政厅广场集会示威抗议,并用大货车将矗立在广场中央的味士基特(Vicente Nicloao de Mesquita)铜 像拉倒。同时,还冲入市政厅与仁慈堂内。澳葡当局闻讯,陆军司令施维拉(D·Jeronimode Silveira)采取铁腕手段,在澳门各军营处紧急调遣几百名正在澳门度假休整的葡国正规军开入市区,对澳门华人血腥镇压,打伤市民63人,并于当晚实施宵禁令,不准市民晚上出街,晚上又射杀3人,这更引起市民的愤恨。12月4日,群众继续上街游行示威,又被葡警当场打死5人,打伤107人,逮捕40多人。之后,大部分的澳门华人掀起罢工、罢课、罢市高潮,使澳门变为死城。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澳门“一二·三事件”。事件引起澳门各界人士、广东人民和中国政府的关注和愤怒,纷纷向澳葡当局提出谴责和交涉。12月5日,澳门中华学生联合会向澳葡当局提出五项要求:
(1)澳葡当局要全部接纳和实现凼仔居民提出的五项要求;
(2)惩办指挥镇压我爱国同胞的主凶傅基利;
(3)立即停止开枪射杀澳门同胞的罪行;
(4)对被害者赔偿一切损失;
(5)保证今后不再发生镇压我同胞的残暴事件。
12月9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处长向澳葡当局提出四项要求:
(1)澳葡当局要立即无条件接受澳门凼仔居民在11月18日提出的五项要求;
(2)立即无条件接受澳门中华学生联合会在12月5日提出的五项要求;
(3)立即向中国赔礼道歉,并严惩主要肇事者,包括陆军司令施维拉、警察厅长傅基利、警察厅副厅长颜瑞尼、代理海岛行政局长晏德地;
(4)切实保证今后决不允许蒋匪特务在澳门进行任何活动,并把1963年6月在澳门葡萄牙当局侵入中国水域接走的7名蒋匪特务交还中国政府处理。
同日,中国政府派出7艘小型炮艇到澳门水域巡弋,对澳葡当局施加压力。
12月10日,澳门同胞又派出13名代表以“澳门各界同胞”的名义向澳葡当局提出六项要求:
(1)澳葡当局立即严惩出动陆军任意屠杀澳门中国同胞的刽子手施维拉;立即公开撤职查办傅基利、颜瑞尼和晏德地等祸首;
(2)立即撤销戒严,立即停止逮捕,停止屠杀和停止迫害澳门中国同胞的法西斯暴行,必须絶对保障澳门中国同胞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3)立即赔偿受伤者的一切损失;立即抚恤死难者的遗属,承担死难者的安葬费,并不准干涉澳门同胞为死难者举行葬礼,开追悼会;
(4)立即全部释放在法西斯血腥暴行中被捕的澳门同胞,并要公布全部真实的伤亡名单;
(5)立即实现凼仔居民学校筹建委员会提出的五项要求和澳门中华学生联合会提出的五项要求;
(6)立即向澳门同胞当面认罪和签署认罪书。同时将该认罪书在报章电台公布,并保证今后不得再有任何迫害澳门中国同胞的事件发生。
12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严厉警告葡萄牙当局》的评论员文章,指出:对中国方面的严正要求,澳门葡萄牙当局必须立即接受并完全实现,否则你们必将自食其果。
在强大的内外压力下,澳葡当局终于在获得里斯本当局的指示后,于12月12日、13日通过澳门电台宣布全部授受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处长提出的四项要求和“澳门各界同胞”提出的六项要求,并于1967年1月28日派出左次治律师为代表前往拱北与中方代表谈判达成协议。29日上午,新任澳督嘉乐庇(Jose Manuel de Sorsa Nobre de Cabalbo)将军亲自前往澳门中华总商会签署“答复书”,接受了“澳门各界同胞”所提出的上述所有条件。下午,澳督代表团到设在拱北的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临时办公室递交了一份“实施条款”,表示接受中方提出的四项条件。这样,“一二·三事件”遂以广东人民和中国人民的全面胜利和澳葡当局的全面屈服宣告结束。事件中,澳门市民被打死8人,打伤212人,逮捕62人。最后澳葡当局只好答应要求,解除了陆军司令、警察厅长、副厅长和代理海岛行政局长的职务,释放所有被逮捕人员,允许凼仔居民继续建筑校舍,赔偿丧葬抚恤医药等费用共葡币2058424元。
自“一二·三事件”之后,葡萄牙比较开明的官员开始明白,葡萄牙对拥有澳门主权的宣示和行动均是相当“虚幻的”,正如当时葡萄牙外交部长佛兰克·诺格拉后来评论此事件时所说:“实际上,我们从来没有成为过澳门的君主。我们一直得以生存,全赖中国的良好意愿,而我们也总是分享着这个权威;由于至今尚是神秘不可解的原因,北京认为我们侵犯了部份属于他们的权威,故要表现出来。而我们则应承认这点并在此作出让步”。
“一二·三事件”大大改变了葡萄牙官员对澳门主权地位的看法以及后来葡萄牙政府对澳门政策的调整。
从此之后,中国人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就更加坚定和更加迫切要求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1972年3月,中国政府在致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的备忘録中郑重声明:
“香港、澳门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化”范畴。中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用适当的方式和平解决港澳问题,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
同年3月10日,中国驻联合国大使黄华在联合国大会上代表中国政府严正声明:
“香港和澳门系英国与葡萄牙政府所占领的中国领土;香港与澳门问题的解决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而不能等同于其他殖民地。中国政府一贯认为,关于港澳问题,应在时机成熟时,以适当方法解决,联合国无权讨论此问题”。
这就表明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主权的坚定立场。1972年6月5日,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通过决议,向联大建议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11月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该特别委员会的报告,为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创造了良好的国际条件。
(二)粤澳经济关系
一、明清时期的粤澳经济关系
1.明代澳门在广东对外贸易中的地位。
葡萄牙人自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入和以后赁居澳门后,澳门由一个小渔村逐步变成为广东对外贸易的外港和东西方国家国际贸易的中继港。葡萄牙以澳门为据点,首先积极开展与广东的贸易。由于葡萄牙不是明朝的朝贡国,所以不能与广东作公开的合法贸易,只能与广东商人秘密通商。但这种贸易反而对葡萄牙人有利,即其不用缴纳船饷(吨税或水饷),所有进出口的商货全部由广东商人承担。此事引起广东地方官员的警惕,认为与其坐视失去葡萄牙的巨额货税,毋宁准其公开到广东贸易,从中征收货税。因此,自万历六年(1578)起,广东政府允准葡萄牙人于每年春夏两季到广州参加中国举办的为期数周的定期市(交易会),直接同广东以至中国商人进行贸易。据《荷兰贸易史》记载,葡萄牙人利用其在澳门居住时间长和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使他们所得到的货品质量比别人好,品种比别人多;他们也有机会按照他们的特殊需要订制货品,规定出丝绸的宽度、长度、花样、重量,以适合日本、东印度和葡萄牙市场的需要”。〔25〕
葡萄牙人同广东的贸易打开局面之后,就以澳门为据点,大力开展广东经澳门到印度、欧洲的里斯本、澳门到日本的长崎、澳门到马来西亚的马尼拉、望加锡、帝汶以至澳门到美洲的墨西哥、秘鲁之间的东西方国家的国际贸易,使澳门成为广东对外贸易的外港和东西方国家进行国际贸易的中继港。当时葡萄牙等外国商人来广州购买以丝绸为大宗等货物,运经澳门而转运到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贸易,从中获取巨利。从万历二十八年(1600)葡萄牙商船自广州购买货物运经澳门到果阿和长崎的利润率列表,则可见一斑。
葡萄牙等外国商人从广州购货的价格与到果阿、长崎的销售价格相当差甚大,利润率达到70%—354%。
而外国商人从葡萄牙等外国运经澳门输入广东(广州转口)的货物主要有胡椒、苏木、象牙和银元,其中以银元为大宗。据著名经济史专家梁方仲教授统计,从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1573—1644)的72年间,因葡萄牙等西方国家和日本由于在广州购买中国货物而输入的银元达到1亿元以上。〔25〕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白银又因广州的丝绸来自东南各省而输到中国内地。
由于澳门成为广东对外贸易的外港,因此明朝政府于洪武四年(1371)年设置的广东市舶提举司派一名副提举到澳门,负责对外国船货征收关税。在隆庆五年(1571)前,按明初贡舶贸易的“以十分为率,五分抽分入官,五分给还价值”即“十抽五”的抽分制收税。之后,改为“丈抽法”征税,“据官纳税者不过十之二三而已”,比“十抽五”减轻了。
但是,由于葡萄牙人到广州贸易,经常偷漏船钞和货税,而且公开进行走私贸易。结果,广东地方政府于崇祯四年(1631)停止了他们到广州参加定期市的贸易,“不许葡萄牙船只入口”,改由中国商人载货下澳门与他们进行贸易。这当然不便于葡萄牙商人选购中国货物。因此,崇祯十年(1637),澳门葡萄牙人派出委员会6人前往广州,向广东政府请求恢复参加在广州的定期市贸易,但广东巡抚向明中央政府呈递关于禁止葡萄牙商人入广州贸易的奏疏时,指出:澳门昔为边徼之地,今则仿如敌国,炮垒森严,民情标悍,于今之计,应禁其再入广州贸易。崇祯十三年(1640),崇祯帝批准这一奏请的谕旨到达澳门,正式宣布禁止葡萄牙商人到广州经商。这样一来,澳门葡萄牙人因为不能合法到广州购买丝绸、陶瓷等货物,而使其与广东的贸易受到很大的影响。
葡萄牙等外国商人除了为进行国际贸易而到广州购买丝绸、陶瓷等中国货物外,每个月还要到万历二年(1574)由明政府在澳门北部建立的关闸前地进行6天交易,向香山县的商人或农民购买日常生活迫切需要的粮食和副食品。当时明政府在关闸屯驻军队把守,其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负责每月启闭(五日开关一次)关闸。开闸时,对前来购买粮食等物品的葡萄牙人进行检查,不许他们夹带违禁物品;待购买完了,即将闸门关闭,贴下有“孚威戴德”〔26〕字样的封条。正如《澳门记略》记述:“莲花茎一闸,岁放米若干石,每月六启,文武官会同验放毕,由广肇南诏道驰符封闭之”。〔27〕
此外,葡萄牙人在澳门进行铸佛郎机炮手工业生产,无论是原料供应、雇佣工人和铸炮的销售都同广东发生密切的关系。据《澳门界务说帖》等史料记载,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铸炮专家伯多禄·波加罗(PedroTavorres Bocarro)在西望洋半山处(今高可宁绅土街附近、竹子室村尾处)兴建一间铸炮厂,至万历四十八年(1620),该厂已初具规模,不仅可以铸造铜炮,而且可以铸铁炮。铸铁炮原料的铁料和火药均靠广东以至中国内地供应,铸炮工人则请佛山的铸铁工人铸造。铸成铁炮后,又经由广州等地向中国内地销售。如万历四十八年(1620),明廷批准李之藻门人张焘到澳门购买佛郎机炮,就是借广东按察司吴中伟的帮助才购到4门铁炮的。购买之后,又运经广东送至广信(今江西上饶)去使用。到崇祯二年(1629),明廷又派两广军门李逢节、王尊德向澳门伯加禄炮厂购买佛郎机炮10门,运经广州北上,十一月扺达涿州,十二月初运入北京琉璃河。〔28〕
2.清代澳门与广东贸易的衰落。
清朝建立后,曾于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四年(1655—1675)五次颁布禁海令,禁止出海贸易;并于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七年(1661—1678)三次下达迁海令,勒令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沿海人民内迁,这对澳门与广东的贸易显然是不利的。但由于澳葡当局派遣耶稣会士刘迪峨(Jacoques le Tavre)和使臣玛纳·撒尔达聂哈(Manuel de saldanha)于康熙九年(1670)到北京向清政府请求,又经德国传教士汤若望(Joannes Adam Schall Von Bell)从中多方斡旋帮助,从而得到清政府批准澳门为“化外教门”的特殊地区,准予免迁,并于康熙十八年十二月(1679年1月)批准澳门葡萄牙等外国商人可以由陆路到广州进行贸易。广东地方政府遵旨奉行,于次年恢复澳门与广东的陆路贸易。因此,澳门蒙受禁海和迁海政策之影响较少,使其在清初的海禁期间,与广东的贸易得以继续进行。我们从清政府设在前山税所收到的澳门交纳的税银得到说明。据李士桢《抚粤政略》记述,康熙二十年(1681),澳门因来广州贸易而交纳的税银为20200两;康熙二十二年(1683)增至20250两。〔29〕这个数字接近万历末年澳门向明政府交纳的税银。
自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政府实行开海贸易政策,和次年设立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和粤海关,以及粤海关在澳门设立澳门总口和大码头、南环、娘妈阁、关闸4个税馆之后,直至道光二十年(1840),广东商民到澳门贸易和葡萄牙等外国商人入广州购货,“俱由海运直扺澳门,不复仍由旱路贸易”了。但是按照清政府的规定,凡是葡萄牙等外国商人进入广州贸易,必须在澳门总口缴纳300—400两银子,并在澳门聘请一名引水员、一名通事(翻译)和买办,并领取粤海关澳门关部行台颁发的红牌(进港许可证),才能驶入广州的黄埔港口,并在那里经过海关派员丈量船舶和缴清各项税款后,才能开入广州蚬子步(今十七埔)起卸货物进行贸易。开海贸易初期,外国商人多按此规定经由澳门进入广州贸易。但葡萄牙人为了继承其在明代独霸澳门对广东贸易的传统地位,却违反粤海关的规定,禁止其他外国商船停泊澳门而后进入广州贸易。而且为此目的,葡萄牙人不惜血本,每年以8000两银元的巨款贿赂广东官吏,封锁澳门港口。所以到了康熙五十四年(1715)后,葡萄牙以外的其他外国商船不再进入澳门港口,而是直接驶入黄埔港停泊和贸易,并于雍正二年(1724)得到清政府的承认而终成定例,使黄埔港从此成为广州对外贸易的外港。这么一来,葡萄牙人企图禁止其他外国商船停泊澳门以保持其独占澳门对广东贸易之利,结果弄巧成拙,由于其他外国商船直接驶入黄埔港贸易,使澳门渐成冷落之港,于是澳门与广东的贸易日益出现式微的状况。特别是鸦片战争后,随着五口开放通商,使澳门失去广州对外贸易外港和中西贸易中转港的地位。于是,澳门与广东的贸易逐渐衰落了。据统计,光绪二十六年(1900),从广州、佛山、顺德、陈村、东莞、太平、香山、石岐、斗门、新会、江门、九龙、新宁、赤坎、肇庆、鹤山、长沙、阳江、高州、水东、暗铺、雷州、赤坎、琼州、陵水、崖州、儋州、廉州、北海等地出口到澳门的商品量值只有497多万港元了;从澳门与内地的贸易商品量值亦仅为249多万港元。〔30〕而同年从香港进出口上述各口岸的商品量值却远远超过澳门。在这种正常贸易不景气的情况下,澳门葡萄牙人到广东进行的鸦片走私贸易和苦力贸易却畸形发展起来了。
3.鸦片走私贸易。
葡萄牙人以澳为据点同广东进行鸦片走私贸易由来已久。早在干隆年间(1736—1795),他们从印度的果阿和达曼贩运鸦片到澳门,再由澳门偷运入广东内地,初时每年约200箱,以后逐年增加。
到18世纪末,英国人亦求助于葡萄牙人,把鸦片存储于澳门,向广东走私。到了19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每年从澳门运入广州的鸦片超过2000箱以上。例如嘉庆二十二年(1817)为1950箱;嘉庆二十三年增至3600箱;嘉庆二十四年为2370箱;嘉庆二十五年增至5512箱。鸦片战争后,澳葡为挽回其正常贸易的败局,变本加厉地在广东走私鸦片。道光元年(1821),两广总督阮元指出,葡萄牙人在赴本国或别国贸易时,回船夹带鸦片,运经澳门到广东走私贸易。结果在广州拿获鸦片贩子梁显业时,缴获鸦片船七八艘,鸦片7000多公斤。当时鸦片走私贸易多在澳门与黄埔两地进行,有不少广东官吏借鸦片贸易大受贿赂之利。到了20世纪初,从澳门经拱北海关运到广州、珠江三角洲、下四府和海南各地贸易的鸦片也为数不少,现列表如下,可见一斑。
由澳门运入广东销售的鸦片主要以香山、新宁(台山)和新会为多,其中又以香山居首位。当时外商运入澳门的鸦片船,一般在司打口上岸。时司打口中间为一水坞,与船坞不相上下,尽头处有石级登岸,岸上有贮藏鸦片的“货栈”,正门设在红窗门街,后门开向司打口。据统计,从嘉庆五年(1800)至道光二十年(1840),经澳门司打口上岸输入广东各地的鸦片达到638119箱。当时英国为了使鸦片贸易保险起见,不得不在澳门鸦片市场中雇佣葡萄牙人当代理人,如葡人詹那里渥(Senhor Jamnariode Almeide)、巴罗斯(Sur Maroeldes Barros)、白兰多(B·Barretto)等均充当过英国鸦片贸易的代理商。到了鸦片战争前夕,鸦片走私贸易中心逐渐转移到伶仃洋,澳门的鸦片走私贸易才一时走入低谷,但仍然是一个重要据点。所以,清政府实行禁烟政策后,钦差大臣林则徐于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1839年3月10日)到广州禁烟成功,四月二十二日(6月3日)在虎门销毁鸦片237万斤后,即于7月26日,在两广总督邓廷桢的陪同下到澳门巡视,接见澳葡官员,传令清皇帝禁烟的谕旨,并责成中方官员督同葡方“搜查夷楼,有无囤贮鸦片”,同时要求澳葡当局“出具并无存贮烟土甘结”,使澳门的禁烟确收成效。林则徐回广州后,满意地向清政府报告:“西洋(澳门)夷楼现无存贮烟土。”〔31〕
4.苦力贸易。
澳门的苦力贸易(人口贩卖)由来已久。早在明中叶,葡萄牙人进入澳门后,就干起这种罪恶贸易的勾当了。有人估计,鸦片战争前的300年间,葡萄牙人在澳门贩卖的苦力至少有30万人。鸦片战争后,特别是咸丰二年(1852)厦门人民为反对苦力贸易开展英勇斗争之后,澳门与广东的苦力贸易就更加兴盛起来。苦力贸易构成了澳门与广东贸易的主要内容。葡萄牙人在澳门开设专门经营苦力贸易的招工馆(巴拉坑,Barracoon,中国人称为“猪仔馆”),据P·C·坎贝尔着的《中国的苦力移民》一书记述,1851年澳门有猪仔馆5家,1865年增至8—10家,1866年增至35—40家,1873年骤增至300多家。葡萄牙人通过猪仔馆的人口贩子,串通广东不法商人,租用各种大小船只,开往黄埔港码头及深入广州水面各处,运用各种欺骗伎俩,诈骗良家幼童和无知乡愚,拐卖至澳门转运欧美各国。例如,咸丰三年(1853),葡萄牙人雇陆丰县人张炳为人口贩子,回乡去诈骗乡民93人运到澳门。咸丰九年(1859),人口贩子又到南海县向贫穷及年轻无知者,诈称洋人愿出高价雇佣工人,骗到澳门,用船载运往外洋。当时澳门葡萄牙人还招集一批歹徒、地痞、流氓,付给“人头钱”,唆使他们到广东各地去掠买苦力。据马士(Morse)说,这些人口贩子到广东各地拐卖人口大约有三类:第一类是收买广东省“宗族械斗”中的俘虏;第二类是在广东沿海各县用快艇绑架村民或渔民;第三类则是设局诱赌,强迫输了钱的人卖身偿还赌债。人口贩子除用拐骗手段掠取苦力外,更野蛮的是居然“乘人不觉,用棍力击背,使人昏迷倒地,即系缚手足,用船载出,大担重价,卖与外洋”。致使“广州城和附近各地的全体人民中,已有一种塌天大祸的感觉”。
从广东各地收买到的大批苦力运到澳门后,即装上出洋的轮船,运往外国。据统计,同治六年(1867)的四个半月,由澳门开往古巴的苦力船就有50艘,装载苦力13500人。根据葡萄牙官方公布的数字,从咸丰六年到同治十二年(1856—1873),经澳门出洋输往古巴、秘鲁的苦力达到180161人,下面将各年从澳门运往古巴、秘鲁的苦力数列表,以见一斑。
以澳门为中心的苦力贸易,不仅损害了广东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引起了希望社会安定以发展对广东贸易的英国的不满。所以,从19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英国不断谴责澳门葡萄牙人在广东进行苦力贸易。在这种情况下,广东官府亦借此照会葡萄牙当局,不得再以招工为名在广东进行苦力贸易。并派兵搜查自广州开往澳门的轮船,以截获被拐掠的民众。广州民众也纷纷行动,拒絶将粮食、蔬菜运往澳门,以示抗议澳葡在广东的苦力贸易,同治十二年七月(1873年8月),两广总督瑞麟颁布命令,禁止专门装载苦力出洋的无约国船舶碇泊黄埔港,并叠令文武官员加力缉捕苦力拐匪。葡萄牙政府怕因此引起中葡公开敌对,终于在同年十一月八日(12月27日)发布禁止在澳门招收苦力出洋的命令。据此,澳葡当局亦宣布不准再在澳门招雇苦力华工出洋。这么一来,在澳门历时数十年,至少贩卖30多万民众的苦力贸易,终于在同治十三年(1874)初宣告结束。
5.兴修粤澳铁路的讨论。
为了便利澳门与广东的交通贸易,光绪二十八年(1902),葡萄牙政府与清朝政府商定修筑由澳门至广州的铁路。据《中外旧约章汇编》记载,先是同年九月十四日(10月15日),葡萄牙驻华公使照会清朝政府外务部,说:
“为振兴商务起见,请大清国允许……建造由澳门至广东省城之铁路”。
后清朝政府外务部照会该公使,转达清政府同意修筑的意见,称:
“本大臣应允贵大臣所请,许在大西洋国方欲设中葡铁路公司建造由澳门至广东省城之铁路,但所有一切办法须另行议立合同办理,该合同须由贵国特派之大臣与本国驻沪督办铁路盛大臣商订办理,为此照复贵大臣查照可也”。〔32〕
至光绪三十年十月初五(1904年11月11日),由清政府钦差铁路总办盛宣怀与葡萄牙驻北京便宜行事、上院议员白良谷(Senor Castello Branco),在上海商谈修筑广澳铁路事宜,并指示中国董事林德远和葡国董事伯多禄于此合同由两大臣签字画押后,再行会商订立公司创办合同,呈请中国铁路大臣酌核。最后中葡双方签订了《广澳铁路合同》,作为修筑广澳铁路的法定实施细则,共31条,议由中葡合资兴建,50年后归属中国。同年,中葡委员会在上海复议,后因澳门勘界未定,加上葡方缺乏资金,迟迟不能动工,最后葡方自毁合同,使兴建广澳铁路成为历史悬案。
二、民国时期的粤澳经济关系
1. 抗战前的经济交往。
民国伊始至30年代,虽然澳门已经不再是广东对外贸易的外港,但由于历史和地缘的原因,澳门与广东的经济关系仍然是密切的,其经济交往也是相当繁盛的。
此时期澳门与广东的经济交往仍然是以水路为最重要,经常开通的有粤澳(广州一澳门)、江澳(江门一澳门)、石澳(石岐一澳门)等航线。民国十年(1921),经疏浚澳门的港湾和航道后,均可通行轮船。
澳门至广州、江门、石岐、新会、东莞等地的水道均属内河航运,是一种轮拖,以小汽船(俗称湿底)拖货船或客船来往其间。从澳门到广州,水程约100海里,轮船六七小时可到达,常有“恒昌”号、“升昌”号两艘轮船运输,来往客货繁多,算是便利。其他民船来往广州、江门、石岐、新会、东莞等县市者也不少。广东各地运往澳门的货物多靠水运。据拱北海关民国二年(1913)的统计,这一年经拱北海关出口的民船共17919艘,其中开往澳门的竟有13083艘,占73%,可见澳门与广东交通之密切和繁忙。此时期,还开通了澳门至前山、湾仔的小电船轮渡,每15分钟运行一次,更加方便两地居民来往贸易和购买日常生活用品。
与此同时,还修筑了由澳门关闸至石岐的公路。先是于光绪二十年(1894),由从美国回来的富商陈芳(香山县下恭都梅斜村人,今珠海市前山镇上冲梅溪村)等人集资4000洋银,修通了由前山至石岐的石子路,虽未能通行汽车,但为后来修筑岐关车路打下了基础。民国元年(1912)左右,中山籍人氏郑芷湘、郑礼卿、吴梅一、黄昌垣等人发起组建“岐关车路公司”,动员港澳人士和华侨筹集资金筑路,最后公司改称“中山县岐关车路有限公司”,设在新马路67号二楼办公。民国十四年(1925)公司开始修筑岐关车路,工程分五期进行。
第一期,由前山至古鹤,于民国十七年(1928)10月完成;
第二期,由古鹤至下棚,于民国十八年(1929)5月完成;
第三期,由下棚至崖口,于民国十九年(1930)5月完成;
第四期,由榄边至石岐,于民国二十年(1932)1月完成;
第五期,分西北两路修筑,西路由萧家村一三乡一深湾一石岐;北路由石岐华佗庙至北台,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7月完成;而萧家村至北台一线延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才完成。
至此,岐关车路全线竣工,全程99公里。公路从澳门关闸起点北行,途经北山、前山、翠亨、石鹤,到萧家村之后,分为东西两干线北行;西线途经三乡、白石、虎爪、湖州、北台、恒尾直达石岐;东路途经下棚、翠亨、岸口、榄边、大环到达石岐。以路程计,西线短于东线,行车两小时即可到达。
岐关车路在修筑过程中分段通车,民国十七年(1928)第一期工程竣工后即部分通车。通车典礼预先在澳门报纸刊登“中山岐关车路通车开幕广告”,以示隆重。据记载通车日期选在星期天(3月18日),以让更多市民参加庆典。当时的广东省公路处处长卓康成、澳门总督巴波沙、香港总督金文泰、澳门商会主席许祥等亲临剪彩观礼。〔33〕
岐关车路的先后通车,使澳门的陆路交通进入近代化,加强了澳门与广东内地的联系,对澳门的社会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岐关车路通车后,中山县岐关车路有限公司不断购买汽车投入客货营运,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全公司拥有大小客车97辆,业务繁忙,营业额不断上升,经济效果甚佳。据统计,民国十八年(1929)的营业额为1.98万澳门元,民国十九年(1930)增至39.9万澳门元,民国二十年(1931)增至于64.8万澳门元。抗日战争时期,营业额有所下降,民国二十六年(1937)为20.9万澳门元,民国二十七年(1938)龢民国二十八年(1939)均为31万澳门元。〔34〕
民国二十八年(1939),中山县被日军占领,为抗日救国需要,县政府发动群众将岐关车路逐段毁坏,以阻拦日军汽车行走。民国二十九年(1940),车路停止一切运输业务。抗日战争胜利后,才于1946年全线修复通车。
由于水、陆交通便利,所以此时期澳门与广东各地特别是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贸易不断发展。
澳门与广东的贸易总的趋势是不断上升的。当时从广东输入澳门的货物主要是澳门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必需品。据1931年缪鸿基、何大章两教授当时在澳门的调查统计,当年由广州、中山、新会、东莞、顺德等输入澳门的商品货值为2267256葡元;从澳门输到广州、中山、江门等地的商品货值为219258葡元。〔35〕
澳门与广东各地经济交往还有一种特殊的现象。由于澳门旅游博彩业非常发达,所以经常吸引广州、中山、顺德、江门、鹤山、新会各地的富有人家来此赌博和寻欢作乐,兴罢则返,来往人数相当惊人。据拱北海关统计,20世纪初经拱北到澳门的广东各地旅客每年均达到120万人次以上。
2.抗战时期的经济交往。
民国二十六年(1937)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大举南下,民国二十七年(1938)10月21日,日军在大亚湾登陆,迅速攻陷广州。于是广州、南海、番禺、新会、台山、中山等地居民纷纷逃难到澳门,使澳门人口骤增,由民国二十六年(1937)的164528人,增到民国二十八年(1939)的245194人,民国二十九年(1940)又增到40万。此时,广州等港口受到战火的破坏和影响,加上香港也相继沦陷,使得广东进出口贸易又渐渐集中到澳门。美洲、欧洲、东南亚各国的货物,源源不断地运入澳门,并通过澳门输入广东各地;广东内地的货物也络绎不絶地运到所谓“中立”的澳门出口到世界各地。这样,使得已经萧条和衰落的澳门对外贸易顿时又复苏起来。据统计,民国二十六年(1937)澳门对外贸易的商品总额为3573万葡元;民国二十七年(1938)增至4917万葡元,民国二十八年(1939)增至9335万葡元,民国三十四年(1945)增至3.4916亿葡元;民国三十八年(1949)又增至4.5222亿葡元。〔36〕
由于澳门的进出口贸易增加,广东与澳门的交通运输亦大为发展。广州沦陷时,增加了“泰山”号、“西安”号、“金山”号、“福安”号等11艘轮船航行于广州与澳门之间,几小时一班对开,既载运逃难的广东人民到澳门避难,更多的是运送米、糖、油、煤、布、蔬菜、鲜鱼、牲口等日用品及副食品到澳门供应居民需要。到了民国三十年(1941)夏天,日军封锁了中山沿海、四邑到澳门的交通后,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5月澳门对广东贸易转向以广州湾(今湛江市)为中心进行。
抗日战争结束后,原来大批来澳门避难的广州及各县的居民重返广州等内地定居,于是澳门人口鋭减,民国三十四年(1945)底仅剩下15万人,比民国二十九年(1940)的40万人大大减少了。加上香港恢复了与广东的贸易,这样,澳门与广东的贸易重又趋向式微。
(三)粤澳文化关系
一、明清时期的粤澳文化交流
随着明清时期粤澳贸易的发展和广东地方政府对澳门管理的加强,两地的社会文化关系日益密切。而且由于澳门为葡萄牙人赁居的缘故,粤澳的社会文化关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中西文化交流的意义和特点,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广东社会文化主要是传统的儒家文化,本来就在澳门存在着。而随着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后澳门发展成为东西方国际贸易的中继港,广东各地(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各县)的人越来越多到澳门经商和定居,使广东社会文化和澳门的西方文化互相交融。突出表现在如下诸方面。
1. 中葡语言文字的幷存和交流。
历来居住在澳门的广东和其他地区的居民,自然是使用中国的语言文字,幷且由于是珠江三角洲各县的居民为多,所以多操广州话。而租居澳门的葡萄牙等外国居民,为了便于与中国居民交往,特别是与中国商人做生意以及一些传教士为传播天主教,十分努力学习中国语言文字。例如耶稣会士罗明坚(Michel Ruggieri)于明隆庆四年六月(1570年7月)扺达澳门,就请一位中国画师教他学习中文,经过2年2个月的学习,掌握中文单词12000个。并于明万历九年至十年(1581—1582)间,跟随葡萄牙商人4次进入广州,从中实践讲中国话。万历十年(1582)七月扺达澳门的意大利会士利玛窦(Mathieu Ricci),也是先在澳门圣马尔定经院“学华语,读华书”,才进入肇庆、韶关、南雄、南昌、南京和北京等地传教。到了万历三十七年(1609),新任中国教区区长龙华民(Nicolas Longobardi)根据罗明坚龢利玛窦的经验,规定:凡入华传教的耶稣会士,一律要先在澳门的圣保禄学院学习中国语言。干隆年间(1736—1795年),耶稣会又进一步规定:凡拟入华传教者,必须“剃发易服,赴广东澳门天主堂,居住两年余……习知中国言语”。〔37〕为了方便葡萄牙人学习中国语言文字,他们往往在中文字旁注上拉丁文拼音,逐渐编成字典。万历十二年至万历十六年(1584—1588),利玛窦和罗明坚合编的第一本《葡华字典》就是日积月累编成的,全书共189页,这是第一部用拉丁文注音中文的日常会话手册。到了天启五年(1625),金尼阁着《西儒耳目资》一书,是比较系统的《葡中字典》,把汉字分为29个音素,以拉丁字母符号编成元音5个、辅音20个,不鸣音4个和双元音22个。这样使葡萄牙人学习中文更为方便,发音更正确。例如:
面包(Pao)
番茄(Tomate)
所有(Tudo)
朋友(Amigo)
再见(Adeus)
斤(Cate)
谷(Nele)
茶(Cha)
滴(Pinga)
有(Ter或Hayer)
是(Sim)
你叫什么?(Como Se Chama)
耶稣会士掌握中国语言文字后,就不断翻译儒家经典书籍和中国文学著作等寄回欧洲国家出版。康熙六年(1667),会士殷铎泽(Prosper Intercetta)将《中庸》翻译成意大利文在广州出版,寄回意大利。康熙十年(1671),居住在广州的一名法国人将晋朝名医王叔和的《脉经》译成法文寄回格莱诺布尔出版。康熙五十八年(1719),在广州经商和居住多年的英国人魏金森(James Wilkinson)将中国小说《好逑传》译为英文在英国出版。嘉庆十八年(1813),法国驻广州领事德经(Christian L Joseph de Guignes),奉拿破仑之命编成《中法拉丁字典》在巴黎王家印刷所出版。而作为中国文化经澳门传至欧洲国家的集中体现,则是耶稣会士翻译和译著中国的古典书籍,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七八十种之多。〔38〕
与此同时,为了与葡萄牙人交流,澳门的广东居民也有人学习葡萄牙语,并创造了一种采用汉字注音葡文的“广东葡语”。印光任、张汝霖着《澳门记略》时,书末附有用汉字注音葡语单词395个,就是澳门居民学习葡文的日常会话的简明字典(未成熟和未完成的),共分为天地、人物、衣食、器数和通用五大类。
经过长此以往的葡中居民的互相学习彼此的语言文字,其中一些本地居民掌握了葡萄牙语,也有很多葡萄牙人学会中国语言,能说流利的广州话。特别是在澳门出生长大的“土生葡人”,他们既讲葡语和使用葡文,又能讲广州话与中国居民交流沟通,高度显现了中西文化的交汇和融合。
2. 学校教育的中西合璧。
澳门的教育是中西合璧的,既存在中国传统中文学校教育,又存在葡萄牙的葡文学校教育。在澳门的中国居民住宅区,明清时期普遍存在中国传统的各种私墪,分蒙童馆(识字班)和解经馆(讲解儒家经籍)两类学校,以前者为多。学生学习的内容,从蒙童馆的《三字经》、《幼学诗》、《天地元黄》、《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到解经馆的《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五经。但是,由于葡萄牙人租居澳门400多年,所以澳门的中文学校从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受到西方教育的影响。例如,嘉庆六年(1801),望厦村人赵元辂、赵允菁父子两人所办的私塾蒙童馆,除了教学生读上述的《三字经》和四书外,还教学生学习地理、历史等知识。清朝维新变法之后,澳门办起了新式学堂。光绪二十五年(1899),从日本留学回来的陈子褒,与其弟陈子韶分别办起“子褒学塾”和“子韶学塾”,分初级和高级班,初级班为识字班;高级班为讲解班。初级班以白话文教学,高级班则考据词章之法。
与此同时,葡萄牙人进入澳门后不久,也在澳门创办学校。嘉靖四十四年(1565),首先创办圣保禄公学,自万历二年(1574)起,葡萄牙从马六甲的税收中抽出1000克鲁撒德斯(货币名译音)经费为资助办学经费;万历六年(1578)起,又从葡商每年获得中国生丝1600担中分出50担作为办学经费。万历七年(1579),圣保禄公学招收150名儿童上学,万历十二年(1584)增至200人。〔39〕学生以葡萄牙人的子弟为主,兼收华人儿童入学。教学内容:一是教化儿童,克服不良行为;二是讲授语文、算术、扫除文盲。圣保禄公学,是西方学校进入中国的开端,从而使澳门的教育出现了中西教育并举和平行发展的格局。万历二十二年十一月(1594年12月),圣保禄公学升格为大学规格的圣保禄学院。这是澳门(也是中国)的第一所大学。圣保禄学院借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的规章制度设计课程,又适应在澳门及中国内地传教的需要,以西方文化和古典学术知识为主体,设置数学、历学、物理学、医学、哲学、神学、汉语、拉丁语、修辞、音乐等10门课程,其中汉语是人人要学的必修课,学时最多。不仅学生要学,教师也要学,因为汉语是传教的沟通工具。圣保禄学院仿照欧洲大学的考试制度,凡入学修满课程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学位证书。该学院招生对象大多数是欧洲来澳门的传教士,也招收一部分中国和日本的学生。万历二十八年(1600)前后,每年有学生50人,最多时达到80人,最少时亦有25人。〔40〕
圣保禄学院首任院长是孟三德神父(Eduardo de sande);第二任院长是李玛诺(Manud Diaz Senior);第三任是陆安德(Andreas Lobelli)。先后在学院任教的教授有艾儒略、毕方济、邓若望、王丰肃、阳玛诺、孟儒望、李若望、安文思等30人。
圣保禄学院办学168年,于干隆二十七年(1762)停办,总共培养了200多名学生。他们成为入华传教的骨干,其中不少人成为中西文化交流的沟通者和主角。
雍正五年(1727),葡萄牙人在澳门又办了第二所大学——马若瑟修院,是圣保禄学院的分院,俗称三巴仔学院。该分院任务是注重培养中国教士,设有神学、拉丁语、科技、数理等科目。学生比圣保禄学院多,据统计,同治元年(1862)在校学生为216人,同治九年(1870)增至377人,民国二十七年(1938)增至460人。〔41〕
到了19世纪30年代,澳门兴起办平民教育热潮。道光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1839年11月4日),美国传教士塞缪·布朗(Samuel Robbins Brown)在澳门创办了马礼逊学堂,按西方学校的制度和内容进行教学,设有英语、汉语、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图画、体育等课程,半天读英语,半天读汉语。澳门附近香山县湾仔的容闳、黄宽、黄胜等人曾在此学校读书,后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底赴美、英留学。黄胜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医科毕业后,回广州博济医院从医,成为中国第一个西医生。此后,葡文官办小学不断创办,据统计,光绪二十一年(1895)澳门已有10多所葡文学校了,如中心小学、圣罗撒葡文女校、市政学校官立小学、商业学校、圣善学校、利宵学校等。
3. 中西宗教信仰幷存。
宗教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是人类多数人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澳门的中国居民大多数是信奉道教、佛教,而且均在明清时期传播至澳门。传说成化二十年(1484),福建商人首先来澳门兴建妈祖阁的弘仁殿。至万历三十三年(1605)德字街众商兴建妈祖阁庙时,道教信仰已在澳门居民中相当流行了。到了天启二年(1622),佛教也从香山县传至澳门,普济禅院(观音堂)即于该年建立。从现存普济禅院的《西天东土历代祖师菩萨莲座》可以看到,澳门的普济禅院与广州的长寿寺、飞来寺等岭南佛教重地的历史是一脉相承的。莲峰庙也于崇祯六年(1633)建立。以后陆续建立了数十个佛教庙宇和土地庙。说明澳门中国居民信仰佛教、道教之兴盛,有人用“满天神佛”来形容也是不过分的。
但自从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进入和租居澳门后,耶稣会士纷纷随商人来澳门传播天主教。至嘉靖四十二年(1563),澳门至少有8名耶稣会士在这里传教,发展教友800多人。当时在澳门进教、信仰天主教的广东人有两种,一种是在澳门居住的广东居民;一种是广东各县(主要是珠江三角洲各县)的人每年一次来澳门进教。家居澳门的广东居民进教者,有的改穿洋服,改用葡名,可见天主教的影响也是相当深的。随着信仰天主教者不断增加,从隆庆三年(1569)始在澳门建立了第一个正式的天主教堂圣望德堂,以后陆续又建立圣老楞佐堂(1575)、圣方济各堂(1580)、圣奥斯定堂(1586年)、圣多明我堂(1587)、圣安多尼堂(1608)、圣嘉勒修院教堂(1634)、唐人庙(1679)、圣若瑟堂(1746)等。于是,教宗额尔略十三世(Gergoriusx Ⅷ)于万历三年腊月二十三日(1576年1月23日)颁布召令成立澳门教区,管理中国、日本和安南的传教事务。并于万历十年(1582)七月,由耶稣会士罗明坚龢利玛窦两人到肇庆进行传教。罗、利到肇庆后,得到新任总督郭应聘、肇庆知府王泮的准许,在肇庆东面崇宁塔附近耗资250两银子兴建一座教堂和寓所,作为传教活动的场所。为搏取肇庆地区的民众欢心、兴趣和接近民众,利玛窦将自己从意大利带来的西洋奇器如西洋镜、日晷、自鸣钟、三棱镜、地图、油画圣母像等陈列在教堂内展览,让民众参观。顿时,不少达官贵人和民众出于好奇心而纷纷前来参观。特别是利玛窦绘制的《万国舆图》,更是吸引不少观众。最后利玛窦索性将这些展品送给肇庆府的官员,从而得到他们的支持。但传教效果并不甚佳,至万历十三年(1585),肇庆地区只有20人入教成为天主教徒。万历十七年(1589),利玛窦得到新任两广总督刘继文批准,迁至韶州(今韶关市)传教,又得总督免费拨给韶州光孝寺前靠河边的一块土地建筑一座中国式的教堂进行传教。此时,范礼安(Alerandre Valignani)又从澳门派了澳门的青年教徒黄明沙和钟鸣仁到韶州协助利玛窦进行传教工作,但进展极不理想,甚至发生万历二十年(1592)酗酒赌徒夜间袭击教堂的事件。于是,利玛窦谋求北上入内地传教,后经南昌、南京,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入北京传教。利玛窦等耶稣会士入广东以至中国内地传教,他们所带的三棱玻璃境、天主圣母像、自鸣钟、世界地图等,可以说是近代欧洲的天文学、数学、地理学、物理学、美术传入广东(也是中国)之始。利玛窦等还在肇庆著书立说,解释这些科学仪器。例如,利氏在肇庆时着《干坤体义》,宣传天象、日月蚀等天文学知识;绘制《万国舆图》,附中文注释,分世界为五大洲,是为广东人民得知世界有五大洲之始;利氏在寓所里仔细向参观者解说地球仪,使广东人民率先知道地球为圆形,得以矫正原来“天圆地方”的传统的非科学观念。
与此同时,耶稣会士于隆庆三年(1569)在澳门创办西医院,此是中国第一所西医院。以后西医学、西药学逐渐传入广东和中国内地。嘉庆十一年(1805)四月,英国东印度公司外科医生皮尔逊(Alexander Pearson)在澳门播种牛痘,并撰文宣传。时广东十三行商人郑崇谦来澳门,即将皮尔逊文章编译成《牛痘奇书》在广州出版。是年,皮尔逊到广州行医,得十三行巨商伍秉鉴、潘有度、卢观恒资助,开设牛痘局,向广州市民施种牛痘,计13年间,种牛痘者达100万人次之多。随即邱熺亦在广州开业种牛痘,并着《引痘略》一书加以宣传。道光八年(1828),番禺人潘仕成传至北京,在南海会馆设牛痘局,由余心谷(也是广东人)主办,向北京以至河北等地民众施种牛痘,深得称赞。道光十五年(1835),美国传教医生伯驾(Peter Parker)在广州新豆栏街设立眼科医院,并逐步发展成为博济医院。利玛窦从澳门到肇庆、韶关传教,建筑教堂(叫僊花寺)和寓所,是为欧洲建筑术传入广东之始。至于耶稣会士在澳门的西欧建筑物和建筑术,则成为清朝广州十三行商馆建筑的模仿式样。其建筑特色为三层楼结构,独具西方建筑风格。
以上从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300多年西方国家文化经澳门传入广东以至全国的情况,其最终表现形式,则反映在耶稣会士撰写的各种文化科学著作中。据不完全统计,计有着、译著作(天主教著作除外)共187部,其中明代出版者102部,清代出版者85部。〔42〕现多存藏于北京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徐家汇图书馆。
4. 华洋通婚及中外婚姻仪式并用。
华洋通婚是粤澳社会文化关系中最深层次、最核心的中西社会文化交融关系。据目前看到的资料,葡萄牙人进入澳门不久即有华洋通婚的现象了。由于当时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等国家的外商,“因为葡国妇女的缺乏,又不满意于马拉甲或印度而来的妇女,于是便与日本的特别是与中国的妇女结婚,他们很羡慕中国妇女的优点”。〔43〕到了明代末年,中葡男女之间通婚而繁衍的后代,已经构成“土生葡人”(Mestizos)的主流。据C·R·博克塞教授转述一位耶稣会士于天启五年(1625)关于澳门情况报告中说:“当地葡萄牙人的妻室大都是中国人和具有中国血统的人”。据说,“全城除一名葡萄牙出生的妇女之外,居民的妻子不是中国人就是中葡人的后裔(混血儿)”。〔44〕又据嘉靖二十七的(1548)徐继畲所着《瀛环志略》一书所记,葡萄牙人入居澳门“长子孙已数百年,粤人谓之土生仔,生齿既繁”。中葡通婚是双向的,既有葡萄牙男子与居住在澳门的广东女子结婚,也有葡萄牙女子与广东男子结婚。特别是到了康熙中叶,澳门的葡萄牙人口鋭减,出现男少女多的情况下,葡国女子嫁与华人男子者更不乏其人,她们并以此感到莫大的荣幸。正如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一书记述当时的情况,说:“彼中最重女子,女子持家计,承父资业。……得一唐人为婿,举澳相贺。”〔45〕到了近代,澳门的华洋通婚现象更是普遍了。现在澳门有11000“土生葡人”族群,正是明清以来华洋通婚的结晶。由于澳门独具华洋通婚的普遍现象,所以澳门的婚姻习俗(包括男女结婚的形态和结婚仪式)也独具中西文化交融的特点,即既有中国传统的婚姻习俗,也接受西方婚姻的理念和习俗,表现出中西混合的婚姻习俗和仪式。
第一,聘娶制和登记婚相混合。
聘娶制是中国传统的婚姻形式,流传深远。446年来,澳门华人一直保持着这种婚姻形式,但又接受了西方登记婚的理念而出现一种混合的婚姻形式。其突出的表现是现在仍然流行于澳门社会的聘娶制“六礼” (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婚俗中,渗进西方近代登记婚的内容。
第二,中西混合的双重婚礼仪式。
根据历史资料和新近调查,可知澳门的华人和葡人(包括土生葡人),或者虽然男女双方均是华人,但有一方是信仰天主教或西方宗教者,他们结婚时均流行一种中西混合的“双重婚礼仪式”。即采用中国传统结婚仪式和西方结婚仪式。一般是头一天先进行结婚登记和天主教结婚仪式,第二天才举行中式婚礼。在第一天举行天主教结婚仪式时,经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后,由结婚的男女双方的父母带领到教堂举行结婚仪式,请神父主持,以取得正式的婚姻权利,接着举行中国传统的结婚仪式。
上述澳门华洋通婚和中西合璧的“双重婚礼”仪式,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基督教文化的和谐渗透和交融。
粤澳社会文化关系除了上述四方面的交流和融合外,还有澳门的中葡居民的住房建筑、饮食文化习惯等,也都具有中西文化交流和融合的现象。囿于篇幅,就不一一列举了。但已经可以说明,明清时期,粤澳社会文化关系是中西文化和平共处、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互相吸收、互相促进。
二、民国时期的粤澳文化关系
1. 教育交流。
民国初年,澳门办起了培基两等小学附设中学。这是澳门历史上第一所中文中学。后得到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案,准许核校二年级学生年终考试合格者,可直接升入广州市的中学三年级就读。与此同时,南海县举人卢梓州在澳门创办梓州中学,吸收华人子弟入学读书,课程有物理、化学、生理、伦理、唱歌、体育等,教员多是留日回来的学生担任。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广州、香港相继沦陷,广州及广东各县居民纷纷逃到澳门避难,使澳门人口激增。据统计,民国二十八年(1939)澳门居民就达到24万人,民国二十九年(1940)增至40万人。广东各县随迁来澳门的中小学亦有30多间,但仍然满足不了需要。于是流寓澳门的广东人士会同澳门有关人士,合资兴办了一批中小学,使澳门学校骤增。据统计,1939年全澳门共有小学140多所,学生4万多人;中学和中等专科学校30多所,学生3万多人。〔46〕这些中学有:培英中学、执信女中、岭南中学、培正中学、广中中学、教忠中学、崇实中学、西芬中学、协和女中、尚志中学、复旦中学、知用中学、中行中学、孔教中学、濠江中学、蔡高中学、培贞女子中学、洁英女子中学、望德女子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鲍斯高中学、关其昌英文中学、广大会计学校、中华英文书院、达用国语学校、新亚英文夜校、黎伯敏英文学院、冯华英葡学校、粤华中学、兰室女子职业学校、孙逸仙纪念中学、中山县立中学、鹤山培正中学,等等。各学校的课程基本上是近代西方国家学校的课程,计有语文、数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英文、葡文、生物、化学、物理、体育等,并使用当时国民党广东省政府教育厅审定出版的统一教材进行教学。与此同时,广州及广东各地的一批高水平的教师也逃难到澳门从事教学工作,如中山大学理工学院院长胡金昌教授,以及数学教师潘子湘、刘芙初,地理学教授何大章、缪鸿基等来到澳门的中学任教。一些办学经验丰富的中学校长或教导主任也来到澳门应聘担任学校的行政领导工作,如林伯英应聘担任圣罗撒女子中学校长;陈道根应聘为圣若瑟中学教导主任;张瑞权、谭雄汉、廖奉灵等都来澳门担任中学行政领导职务。这对于提高当时澳门学校的领导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澳门教育产生深远影响。
随着澳门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澳门的图书出版发行业也兴旺起来。抗日战争时期,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光明书局等均到澳门开业,书店也由数家增至10多家。每逢学校开学季节,出版社和书局的出版和出售教科书、参考书以及文教用品生意十分兴旺。与此同时,每年亦由于中小学生毕业留影纪念以及需要照片办理毕业证书,使澳门的照相业发展起来,甚至街头的“即映即取”的照相摊也应运而生,而且生意兴隆。
2.文学艺术交流。
民国时期粤澳的文学艺术交流活动也是十分活跃的。民国初期,广东不少作家到澳门暂住或路过,为澳门留下不少文学鸿爪。
到了民国二十年(1931) “九一八”事变后,内地文学家陈少陵自日本来澳门开办首家出卖新文艺书刊的书店;缪朗山亦来澳门组织青年学习爱国的文艺作品。民国二十六年(1937)7月7日抗日 战争爆发后,汕头的蔡楚生以及国内的一批文学家如金山、夏衍、郁风、司徒慧敏曾来澳门小住或经澳门返内地,给澳门留下了一批文学作品,推动了澳门的新文艺运动向前发展。
在戏剧方面,由于澳门的居民主要是广东省籍,所以,粤剧最受欢迎,次之为话剧。
早在清朝道光、同治年间(1821—1874),粤剧和广东音乐曲艺已蓬勃发展了。到了民国初期,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广州粤剧界的著名演员马师曾、薛觉先、白驹荣、千里驹、白玉堂、靓少佳、谭兰卿、任剑辉、白雪仙、何非凡、廖侠怀、丰日安、余丽珍、卢海天、麦炳荣、红线女、上海妹等名角,纷纷到澳门的清平戏院上演粤剧。他们还举行筹款义唱,演出《还我山河》、《军书听报动雄心》、《午夜闻箫念征鸿》、《关山胡马渡黄山》等爱国名剧,激励人们抗日卫国之志。
话剧则以光绪二十九年(1903)孙中山的得力助手陈少白为宣传辛亥革命而创设戏剧学校,编写剧本在澳门及珠江三角洲各县以至香港巡逥演出。当时话剧以广州为中心大本营,澳门仅是其中的分支而已。直至民国十八年(1929),欧阳予倩在广州主办广东戏剧研究所,正宗话剧更是以广州为中心。但到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民国二十七年(1938)10月21日广州沦陷之后,广州的话剧精英涌来澳门,给澳门的话剧增添了活力。卢敦和李晨风来澳门后,创立时代剧团,演出《鬼夜哭》、《大刀王五》;张雪峰来澳门组织了艺联剧社,演出《茶花女》、《明末遗恨》、《雷雨》、《日出》;梁寒淡来澳门后,和关存英、张雪峰组织了中国旅行剧团广东话剧组,在澳门域多利亚戏院上演大型历史话剧《武则天》,深受市民欢迎和赞扬。由于当时是抗战救国之际,许多剧社多演出以鼓舞抗日为主题的话剧。如民国二十六年至民国二十七年(1937—1938)前峰剧社上演《烙痕》(描写东北义士为抗战牺牲的故事)、《最后一计》(描写东北乡村抗日的悲壮故事);晓钟剧社上演《兰芝与仲卿》(描写反封建婚姻压迫的悲剧)、《布袋队》(描写中华民族及无耻汉奸卖国之丑态的故事)、《九·一八以来》(描写扺抗日寇侵略东北的故事);緑光剧社上演《盲亚恨》 (描写东北沦入日寇手中后人民悲惨生活的故事),等等。民国三十三年(1944),中流剧团上演了《北京人》、《孔雀胆》和《原野》等话剧。抗日战争胜利后,海燕舞台服务社(后定名为海燕剧艺社)公演《雷雨》、《林冲夜奔》、《梁祝》、《搜书院》、《屈原》、《夜店》等话剧,大大影响了澳门的话剧活动,特别是对学校影响更大,使当时澳门的培正中学、粤华中学、濠江中学、中德中学和岭南中学的话剧活动获得蓬勃发展。
与此同时,以陈少伟为理事会主席的“澳门四界救灾会”组织了由廖锦涛任团长的“旅澳中国青年乡村服务团”,带领11个服务队回到广东的顺德、鹤山、始兴、东莞、宝安、翁源、高明等地通过演唱《救亡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大路歌》等歌曲和演出抗日话剧,向广东群众宣传抗日主张,鼓动群众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
3.医学。
民国二十四年(1935)秋,广州名医生柯麟举家迁至澳门,开办诊所,挂牌行医。他医术高明,医德高尚,对穷苦病人收取低廉费用,特别困难的病人则给予免费医疗,深受澳门居民的赞扬。他于民国二十六(1937)年10月被聘为“澳门四界救灾会”,的名誉顾问。因为柯麟是共产党员,不久他又接受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主任廖承志的建议,进入澳门镜湖医院当医生,并做掩护党的地下工作。民国二十七年(1938)10月广州沦陷后,广州一批名医生如黎锋、王德光等陆续到澳门避难居住,得到柯麟的热情接待和安排工作。民国三十年(1941),他联络从广州逃难来澳门居住的医学界黎锋、黄耀坚、王德光、陈伯强等10多人组成“镜湖医院西医顾问团”,并成立中华医学会澳门分会,为改革和发展镜湖医院准备了雄厚的人才力量。民国三十二年(1943),镜湖医院建立护士学校,聘请上述“西医顾问团”的医生为义务教学的教师。民国三十四年(1945),柯麟出任护士学校的校长。接着又进一步加强建设早在民国三十年(1941)业已建立的镜湖医院手术室,作为护士学校学生的实习基地和科研场所,从而大大提高了镜湖医院的医术水平。民国三十四年,柯麟被力荐出任镜湖医院院长,于是他率领全体医疗人员进一步建设该院,取得显着成绩,使镜湖医院成为一个具有内科、儿科、妇科、传染病科、住院部、X光室、理疗室、检验室、留观室等完整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医治病人大为增加。据统计,民国三十二(1943)来诊病者为89238人次,民国三十三年(1944)增至89645人次,民国三十四年(1945)增至106444人次。可见,在抗日战争时期,柯麟等一批广州名医生从广州避难到澳门,确实为澳门居民的医疗事业作了巨大的贡献。
4.美术。
早在道光至光绪年间(1821—1908),就有广东的鲍俊、曾望颜和孙中山的秘书连声海等人来澳门作画珍存。到了抗日战争时期,画家高剑父为抗日奔走省、港、澳三地,提倡“新国画”,成为“岭南画派”的一代宗师。他在普济禅院的妙香堂办学,一方面自己努力创作《东战场的烈焰》等优秀作品,另一方面积极培育书画人才。从广州逃难来澳门的关山月、李抚虹、方人定、罗竹坪、黄独锋、何磊、杨善森、司徒奇等,曾经常到妙香堂接受高剑父的教育和培养,后来也成为岭南画派的大师,并纷纷在澳门举办个人画展,将所得经费捐献给抗日救亡运动。民国二十七年(1938)岭南画派大师赵少昂首先在澳门总商会举办画展,展出自己精心绘画约360幅精美杰作,并拨出20幅作品议价拍卖,将所得经费捐献抗战。民国二十九年(1940)1月,关山月也在澳门举办个人画展。民国三十三年(1944)4月,高剑父及其弟子罗竹坪等人在澳门举办书画家为筹款赈济难童的书画义展大会,展出书画500多幅,共筹到善款38000多元,用以救济抗战时期流离失所的难童,深受澳门居民的赞赏。
三、解放后30年的粤澳文化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30年期间,虽然受到粤澳两方面的政治因素的影响,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密切关系的粤澳文化的交往仍然是不断进行的。突出表现在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
在文化交往方面,1956年3月,在广州举办的“广东省农业生产展览会”期间,澳门总商会和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组织了澳门同胞回广州参观,受到省市领导和广州人民的热烈欢迎。1959年2月,广东民间杂技团应澳门商会的邀请,前往澳门访问演出18场,澳门2万多人观看了精彩的杂技表演,并高度赞扬广东杂技团为“絶技团”。1960年1月,以白驹荣、罗品超为领队率领的广东粤剧院一团到澳门访问演出《林冲》和《荆轲》等优秀传统粤剧,受到澳门总商会会长何贤及澳门同胞的热烈欢迎和赞赏。同年12月,广东曲艺杂技团到澳门演出14场,澳门观众16000多人观看了演出。
1961年10月,澳门社团领袖何贤、崔德祺率领澳门业余音乐曲艺团来广州旅游演出,在人民戏院演出两场,并同广东音乐曲艺界人士举行文艺联欢会,互相交流表演和切磋广东音乐曲艺的艺术,气氛十分友好热烈。
在五六十年代,韶关南华寺的高僧观本法师(原名张寿波,号玉涛)曾到澳门普济禅院弘法,受到澳门佛教人士的热烈欢迎,并进行佛教的学术交流。
在体育和棋艺方面,粤澳交往也不少。1956年4月,澳门象棋手梁兆光、张钳来广州文化公园参加友谊比赛达12天24局,观看比赛者有5万多人,气氛非常热烈。1957年元旦,澳门足球队来广州,与广东足球队进行友谊比赛。以后又于1957年和1959年派出澳门足球队参加广东省运动会的足球比赛。
在教育方面,五六十年代,鉴于澳门缺乏高等学校,所以澳门同胞的大批子弟回到广州的中山大学等学校读书。1958年,广东重新复办暨南大学,吸收大量澳门学生进校就读。为了方便澳门学生投考广东省内或全国其他省市的大学,广州市又于1956年专门成立了一所港澳学生补习学校,用一年时间帮助港澳学生复习功课,以便他们顺利地考取大学读书。其中有不少澳门学生在大学毕业后,留在广东或国内其他省市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做出了贡献。
注 释:
〔1〕《明经世文编》卷357,《题为陈末议以保海隅万世治安疏》。
〔2〕刘芳辑:《清代澳门中文档案汇编》(上册),第l00页,澳门基金会1999年。
〔3〕庞尚鹏:《百可亭摘稿》卷7。
〔4〕龙思泰着、吴义雄等译:《早期澳门史》,第1、91页,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5〕王彦威等:《清季外交史料》卷71,第14—16页。
〔6〕王彦威等:《清季外交史料》卷81,第2页。
〔7〕王彦威等:《清季外交史料》卷212,第7页。
〔8〕王彦威等:《清季外交史料》卷5,第48-49页。
〔9〕《辛亥革命回忆録》第2卷,第308页,文史资料出版社1962年版。
〔10〕《澳门专档》(四),第75页,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台湾),1996年(下同)。
〔11〕《澳门专档》(四),第325页。
〔12〕《澳门专档》(四),第411、473—495页。
〔13〕《广州百年大事记》(上),第236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4〕《澳门专档》(四),第446页。
〔15〕《广州百年大事记》(上),第254页。
〔16〕N.鲍罗廷、M·沃林、Z·约克编:《广东大事记(1922—1926)》。
〔17〕《澳门专档》(四),第465页。
〔18〕陈大白:《天明斋文集》,第148页,澳门历史学会1995年。
〔19〕陈大白:《天明斋文集》,第150页,澳门历史学会1995年。
〔20〕黄哲国:《光荣和坎坷的历程》,载《澳门日报》1985年2月22日。
〔21〕《濠江风云儿女》,第75页,澳门星光出版社1990年版。
〔22〕《濠江风云儿女》,第30页,澳门星光出版社1990年版。
〔23〕载于《申报》1947年4月12日,6月4日、15日、22日。
〔24〕《荷兰贸易史》,转引自《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第115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25〕黄启臣编:《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第179页,中华书局1989年版。
〔26〕裴化行着、肖浚华译:《天主教十六世纪在华传教志》, 第123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27〕印光任、张汝霖:《澳门记略》上卷,《官守篇》。
〔28〕转引布衣:《澳门掌故》,第413—414页,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79年版。
〔29〕李士桢:《抚粤政略》卷2,第5、42页。
〔30〕China Imperial Maritime Customes,Returns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s for the Year 1887——1925。
〔31〕《林则徐集》(奏稿)中册,见《会奏巡阅澳门情形折》,第682页。
〔32〕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章,第261页。
〔33〕濠江客:《岐关车路六十年》,《澳门日报》1988年3月24日。
〔34〕黄启臣:《澳门通史(远古—1998)》,第350页,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5〕据缪鸿基、何大章:《澳门地理》(广东省立文理学院出版组,1946年版),第76—77页的数字统计。
〔36〕根据缪鸿基、何大章: 《澳门地理》,第75页;The Macao Years Book for l940—1949的数字统计。
〔37〕《福建巡抚雅德孥获西洋人方济各奏折》,载《文献丛编》。
〔38〕根据方豪:《中国天主教史论丛》(甲集)第87—96页;徐宗泽:《明清间耶稣会士译著摘要》卷9的资料统计。
〔39〕林子升:《十六至十八世纪澳门与中国之关系》,第124页,澳门基金会1998年版。
〔40〕魏特:《汤若望传》。
〔41〕承蒙林家骏主教优待,允许我于今澳门主教府内参看档案资料,在此向林主教致谢。
〔42〕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81—9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3〕裴化行着、肖浚华译:《天主教十六世纪在华传教志》,第110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44〕C.R·博克塞:《十六一十七世纪澳门的宗教和贸易中转港的作用》,载《中外关系史译丛》第5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45〕徐继畲:《瀛环志略》卷7,《葡萄牙国》;屈大均:《广东新语》卷2,《澳门》。
〔46〕参见丁中江主编:《澳门华侨志》第73—76页,台湾华侨志编纂委员会1964年版。
(原载:《广东省志·粤港澳关系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原体例分章、节、目,今改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