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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启止时间的“整治”很可笑
2009-10-20 11:45:32
今天新华社电讯“整治酒驾延至12月底”(见《新快报》10月20日A22),意为原定10月15日结束的“全国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鉴于“酒后驾驶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特点,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公安部决定延续至12月底。
既然知道酒驾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特点,那就应该长期、反复整治啊?为何还要规定时间?况且过了12月,就快到农历春节了,亦即中国人一年中喝酒最多的时候,也是酒驾发生频率最高的时节。偏偏这时它公安部又结束整治了,那无异于姑息纵容酒驾行为!更糟的是老鼠摸清了猫的规律,什么时候可以偷,什么时候不可以偷,玩弄猫于股掌之中,令原先守法的“观众”失望离去,或转而同情鼠辈。长此以往,必然干坤逆转,黑白颠倒。
执法部门今天整治这个,明天整治那个,你发现整治都有一个起始和终止的时间表,幷且无一例外均要第一时间见报,惟恐漏掉通知任何一个有违规违法企图的人。这样的整治,怎能从根子上彻底解决酒驾难题呢?根本原因,出在执法部门出台的各类“整治”,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办公桌上的一份政绩计划,决策者只管布置下去,下面只对上面负责,执行的是形式上的完成,而不是为百姓、对社会实际的负责。
向上交了差就算完事了,下面有没有效果才懒得理呢。放眼看去,行行业业,上上下下,莫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