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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一天?跟刚出台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精神不符
2009-4-15 11:43:28
昨天刚刊发“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今天中办国办又出台要求领道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群众的三个文件(见《南方日报》4月15日A01)。文件规定:领道干部要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和下访基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领道每年至少下访一次;地市级领道接待上访群众每季一天;县市级主要领道每月一天。此外,从5月起,最高法院将实行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这意味着法院领道每年都必须跟网民对话。以上种种旨在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的一揽子措施,相信都是配合“人权行动计划”而做出的。
现在社会上各种矛盾都在不同程度地走向激化:官民、警民、军地、医患、师生、学校和家长、商家和消费者、企业主和打工者、市民和农民工、股民和上市公司高管、房奴和地产开发商、富人和穷人……矛盾激化就会走向冲突,冲突就会动荡,动荡就会打破平衡把以前积累的的浊物一同搅起汇成一股洪流,到那时恐怕就很难控制了。所以中央选在这个时候推出“人权行动计划”,又通过发布文件勒令官员们勤勉于政,无非是想止火于苗头,同时也给国际社会显示出一种姿态。但即便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个季度才接访群众一天,是不是太少了?还敢堂皇写出来,就不怕日后留下话诟?地市级、县市级领道,本来就该是每天跟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干部,况且除书记市长外一大堆人,规定每个季度一次、每个月一天,一个班子十几号人每人轮流出来接见群众一天,至少也要轮上个三四年!这种把戏也能糊弄百姓,也叫呼应人权行动?实在太有才了。还有,如果您同意“下访”比“接访”更有诚意,官大的“下访”、官小的却是“接访”更是悖理,那么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规定每年至少下访一次,“一次”又以10-14天计,等于平均每个月下来有一天多的时间见老百姓。对比下边的市老爷、县太爷们坐在家门口每季度、或轮着每个人几年才接待上访群众一天,这次地方干部们等于从此获得了“一般情况下不跟百姓们来往”的“法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