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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认错”还不晚
2008-5-23 11:56:46
《婚姻法》中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即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但共同生活的时间之长,被周围亲朋认可之广,足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同理,官方做错事,事后感到不妥,但又不愿公开认错道歉,而代以改变先前的决定。这种行为,应称为“事实认错”。北京奥组委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次日,以及10天后(昨日)就四川境内奥运火炬传递事宜的公告,就是一次典型的“事实认错”。请看:
5月13日,即汶川大地震山摇地动、万众遇难的第二天,北京奥组委却急急透过媒体对外宣布:“四川刚刚发生的大地震不会影响6月14日开始的火炬在四川的传递”。发言人甚至无耻地表示,“火炬传递路线并不在地震的震中,所以火炬传递的路线不会发生改变”。
今天新华社电文“北京奥组委为支持四川汶川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工作,原定6月份进行的四川省奥运会火炬传递活动将调整至8月3日至5日,即在火炬传递进入北京之前进行。”
事实认错,还是认了错,总比知错不改进步得多。从这件事前后对比来看,北京奥组委还是值得称许的。不过,“马后炮”还是要放,因为放“马前炮”的确有点儿担心。汶川大地震8.0级,半个中国撼动,谁都知道人命关天,救人要紧,在最危急的关头,你奥组委应当机立断宣布全国火炬接力暂停、川内火炬接力改期,或者至少不吭声等过一段时间再说。然而,受惊的人民看到的却是它抢在第一时间宣布四川火炬传递不改期!这让所有人、尤其是灾区受难的群众都非常反感!同时也对圣火传递的原义被篡改感到愤怒。有什么东西能比人的生命更宝贵?有什么大事能比得上救人更要紧?何况是成千上万条生命!上亿国民所在的大省之灾!传递奥林匹克圣火的含义无非是和平、友谊、团结、奋进。可这些都远不能和生命相比!北京奥组委在世纪大难之际,为什么连这些基本常识都不懂呢?可见,愚蠢决定很可能还是出于背后的长官意志奉命行事。
“火炬传递路线并不在地震的震中”?这句话想起来都会冒火,恨不得掐死那混蛋,让他永远闭口。成都、绵阳、广汉、都江堰难道不是地震重灾区吗?再说,不是震中的地方就没有死人吗?刚死过人的地方就适合人们马上欢欢喜喜迎奥运吗?以上城市辖区死亡人数各在上万以上,它们不都是火炬传递路线原指定城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