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开幕致词
港大法学院陈院长、张副院长、各位贵宾、各位女士、先生:
早安。首先我代表台湾与会同仁,诚挚感谢香港大学法学院陈院长及全体同仁费心的筹画、热情的接待,使得「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每年「一地一会」的传统,得以传承开展。
「大陆与港澳法律发展」是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设所规划书」所定六大重点研究领域之一。当初设所谘询委员会将其列为本所未来重点研究领域,主要有两项考量。第一,两岸交流日益频繁,衍生诸多法律问题,实务上有深入研究解决的必要。第二,两岸四地本属同文同种,却因历史偶然,而继受、发展出不同的法律制度,形成丰富的法律文化,正是所谓「区域法学研究」(area legal study)或「法学区域研究」(area study of law)绝佳的场域!
然而,「法学的区域研究」毕竟是一个新的研究尝试,它的内涵和方法尚待摸索。2004年7月1日本所成立筹备处之后,我开始多方就教高明,积极构思如何推动此一重点领域研究。2005年3月乘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庆祝建校九十周年之便,会晤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及香港大学等校法学院领导,我提议由台湾、大陆、香港、澳门每年轮流举办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究会,获得大家的支持,随即组成「策划委员会」(steering committee)。2006年6月本所主办了首届会议,以两岸四地「诉讼制度」(含违宪审查、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为主题,在中央研究院进行了两天的研讨,计有大陆、港、澳代表60人及台湾学者专家近200人与会。会后各论文发表人参酌讨论意见,修改会议论文,正式投稿送审,于2007年7月出版专书《2006两岸四地法律发展》上、下两册。「策划委员会」在2006年会议时并商定:2007年由广州中山大学主办,2008年由香港大学主办,2009年由澳门大学主办,2010年轮回本所主办,2011年由北京大学主办。
去年广州之会因为中山大学同时举行三个不同的会议,致「两岸四地」的主轴转趋模糊,与会人员并大多来自华南地区。会后我顺道拜会了陈文敏院长,表达盼下次能够回归「两岸四地法律发展」主轴的愿望,获得陈院长明确的支持,今天我们终能在香港如期三度聚会。
每次来港大,尤其到这个讲堂,总能感受到一股新儒家「内圣外王」的强烈使命感。墙上「格物明德」的校训,让人心神为之一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中国人的前途在于重拾高尚道德、建设法治国家。此时此地我们的所作所为看似渺小而幽微,但是每忆起宋代理学大儒张载〈西铭〉中的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便觉得我们没有怀忧丧志的藉口!深盼与会诸君共体此心,相互惕励,让两岸四地法律发展的研究生根茁壮,使这个两岸四地每年一会的学术平台永续发展,最终能为两岸人民谋福祉,为中华民族开新局!
最后,敬祝与会来宾健康愉快,大会圆满成功。谢谢。
汤德宗
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兼筹备处主任
2008年11月21 日于香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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