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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乡村社会面对城市化的召唤:问题与对策



  张国玲 

  我国处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广东由于地处开发开放前沿和经济高增长的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化的进程更是备受瞩目。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乡村社会受到城市化的冲击而发生了和正在发生着剧烈的社会变迁。

  一、广东处于城市化加速期

  (一)世界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人口集聚、财富集聚、技术集聚和服务集聚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生活方式转变、生产方式转变、组织方式转变的过程。

  城市化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现象,是工业革命的伴生现象。城市化程度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达程度,特别是工业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从1800至2000年,世界人口增长了47.5倍多,其中世界城市人口增长了56倍。

  (二)中国城市化进程

  中国的城市化开始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此后100余年间,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带上了浓厚的殖民主义、半殖民地半封建特征。1949年新中国成立,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主要是城市的性质与职能、数量与规模、布局与结构等的改变。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特别是1992年以后,城市化率每年提高1.19%,相当于同期世界平均速度的3倍。

  据新华网2007年10月5日公布的数据,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57706万,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43.9%,城市化水平比2002年提高4.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2006年我国城市总数为661个,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287个,比2002年增加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年末总人口36764万人,比2002年末增加3840万人,增长11.7%。

  (三)广东城市化进程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2001年4月份公布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广东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已达4752万人,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55.66%,比1990年上升了18.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出18.9个百分点。省内珠江三角洲为72%,其他地区为40%;而浙江省为43.5%,江苏省为44.7%。广东城镇人口比重仅低于北京、天津、上海,居全国内地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首位。这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广东的城市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城镇人口的絶对量超过了农村人口,意味着广东已经初步进入了城市社会。

  在城市化发展和城镇建设方面,广东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政策。广东省政府对全省275个中心镇的发展给予一系列的政策扶持,特别是提出在中心镇建设资金方面给予的10点扶持政策。2004年3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两个文件,确立新理念,从战略高度对新时期广东城镇化建设进行部署,提出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突出抓好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广东省委、省政府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并从政策和技术层面进行引导和调控,组织编制印发了《广东省城市广场指引》、《广东省村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区域緑地规划指引》、《广东省环城緑带规划指引》、《广东省中心城镇规划指引》等文件作为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大力推进规划的实施,对规范城镇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点推进中心镇建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该省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提出实施“三区”、“六线”的规划控制体系[广东省中心镇总体规划强化了镇域范围对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强制性内容的控制,提出了“三区六线”的控制体系,要求在编制中心镇总体规划时,必须在镇域整体范围内划定三大不同类型的规划管治用地(即:不准建设区、非农建设区和控制发展区),同时建立“六线”(即:黄线、红线、紫线、緑线、蓝线、黑线)规划控制体系并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在全国开了先河;广东省财政从资金上支持中心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广东省直部门对中心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交通、水利、文化、卫生、教育、环保等投入达几亿元,有效地改善了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推行包括省级城镇化、村镇建设、农村康居工程等在内的一系列试点。广东省政府拟定了佛山市、兴宁市以及东莞长安镇等城镇化试点方案,并在三地分别召开了“城镇化试点工作专家谘询会”,邀请省内城镇化建设、规划等方面的专家为三地城镇化建设出谋划策。广东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布置各地推荐省级农村康居工程试点,并向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试点工作经费,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据悉,广东省推进城镇化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基本理念,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遵循城市化发展规律,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走大中小城市与中心镇协调发展的有广东特色城镇化道路。2010年,按户籍人口全省城镇化水平达50%。其中,珠江三角洲达70%,基本实现现代化;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城镇化步伐加快;形成以广州、深圳两大中心城市为龙头,以一批大中城市为骨干,以遍布城乡的小城市、小城镇为依托,广大城乡协调发展的格局。

  城市化总是与乡村社会关联的。在城市化浪潮的冲击下,乡村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迁。

  二、面对城市化的召唤:现状与问题

  (一) 城市化导致农村人口流向城市

  按照“人口城市化”的观点,城市化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镇)人口或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业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民变市民,从而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二是暗含了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的途径,即工业化。通过工业化,使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不断在城市聚集,并创造大量第二、三产业就业的机会,通过产业结构的变化,不断减少第一产业人口,增加第二、三产业人口。

  二元经济体系导致中国农村人口流向城市。一是雀飞东南-来自农村的大量打工者-农民工;二是凤落梧桐-农村高层次人才流向城市,包括学业有成的农民子女。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创立的“二元经济体系下的人口流动模型”认为:处于经济发展早期阶段的国家普遍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即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共存。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导致农业部门边际生产率低下;与之相反,工业化与技术进步极大地提升了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两者之间的劳动生产率边际差异引导农业人口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流向城市。乔根森进一步提出:这种人口转移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费结构的变化,是消费需求拉动的结果。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是有限的,而对工业品的需求是无限的。托达罗则从收入差距的直接内驱力入手,强调农村劳动力的城市转移取决于在城市里获得较高收入的概率和对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失业者风险之间的利弊权衡;只要城市里还存在较高预期收入,农业人口就会源源不断的涌入城市。并指出,这有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市场严重失衡,失业问题日益严重。该理论的缺陷在于并未能就工业为何要集中于城市而不是分布在农村做出合理解释。其实,这是城市自身所具备“经济集聚效应”的功能体现。[刘海湘、青连斌:《城市化的内涵和研究视角》,《学习时报》,2006年10月24日。]

  (二)人口流动给广东带来巨大压力

  1.聚集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大量外来人口带来的社会压力,人们形象地称之为“民工潮”、“打工族”。为避歧视之嫌,有称之为“进城务工人员”。2005年1月27日,黄华华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广州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会上,透露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信息——目前广东全省有户籍人口7900万,常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3100多万,总人口达到1.1亿,另外还有半年以下的流动人口1100万。黄华华在讨论会上表示,“尽管河南、四川历来是人口大省,但是不少河南、四川等外地人来广东打工,终于使得广东成为全国的第一人口大省”。有专家曾经表示,中国未来数十年的城市化将是最为惊心动魄的事件,估计每年会有2000万至3000万、总计5个亿的人口将会从农村进入城市。无论是从历史经验,还是发展趋势上看,广东都是见证这一历史进程的最佳标本。“仅就广东自身而言,流动人口的大幅增加,是一件弊大于利的事情。”有代表表示,由于珠江三角洲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大量青壮劳力的聚集,对空间逼仄的珠江三角洲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常将:《广东首度承认总人口过亿》,《21世纪经济报导》,2005年2月1日。]

  2.值得重视的农村流动人口“半城市化”。“半城市化”是相对于“城市化”而言的。农村流动人口虽然进入城市,也找到了工作,但是没有融入城市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系统,在城市的生活、行动得不到有效的支持,在心理上产生一种疏远乃至不认同的感受,处在“[王春光、王芳:《农村流动人口“半城市化”现象堪忧》,中国信息报网络版,     2007.10.10.http://www.zgxxb.com.cn/news.asp?id=9158。]半城市化”状态。一是非正规就业和发展能力的弱化,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得不到正常的休息保证,更享受不到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权利;就业不稳定,缺乏职业经历累计和晋升的保证机制。二是居住边缘化和生活“孤岛化”。农村流动人口没有能力租住或购买体面的住房,居住条件是非常“边缘化”的。三是社会认同的“内卷化”。“内卷化”最早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提出来的,后来另一个美国人类学家格尔兹在研究印度尼西亚农业变迁时引用这个概念来解释他遇到的情形。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内卷化”的表现一是对城市社会不认可,或者不被城市社会所认可。更多的情况是他们不被城市认可;二是对农村社会逐渐失去了认可或者不被认可;三是逐渐转向对自己群体的认可,或被自己群体所认可,在这点上认可与被认可同时存在。 城市的社会排斥是造成农村流动人口不能认同城市社会的主要原因。社会歧视、制度限制、就业非正规化、居住边缘化等等,都构成了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排斥,使他们难以认可城市社会。

  如果说人口流动理论更多的是从历史演变的时间维度解析城市化进程,那么,空间理论主要是基于不同规模的城市之间、城市与其所处区域之间(主要是城乡之间)的视角来研究城市化现象。在关于空间理论的诸多论述中,非均衡发展模式赢得了众多支持者。最为典型的莫如法国经济学家E·佩鲁和布代维尔相继提出的“增长极理论”,他们认为:经济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极”(growth pole)上。先是由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形成增长极,在其特定产业处于支配地位,并在其“经济聚集效应”的作用下,吸引更多的相关企业汇聚在一起,构筑主导型的产业群;逐渐完善的产业群所在的城市则进一步发展成更为宏观意义上的区域性增长极,并通过其吸引功能促进自身不断成长,同时藉助其扩散效应带动其腹地的发展。

  3.城市与农村的二重互动效应。缪尔达尔和赫希曼则分别创设了内容大致相当的“扩散效应”——“回波效应”、“极化效应”——“涓滴效应”,用以解释区域之间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现象。所谓“回波效应”或“极化效应”,是指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会引起另一些地区的经济衰落;所谓“扩散效应”或“涓滴效应”,是说某地区的经济发展后,会逐渐形成经济中心,由此促进该地区及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美国城市规划学家弗里德曼进一步提出了“中心——边缘理论”,他指出:在整个空间经济结构中,城市是核心地区处于支配地位,聚集了资本、知识、信息等各种要素,而小城镇和乡村等边缘地区则不断地输出各种资源,逐渐走向衰退或相对停滞状态,形成明显的“马太效应”;但是,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日趋成熟时,上述过程会出现逆转,即由处于中心地位的城市向边缘地带扩散,从而逐步达到平衡发展,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刘海湘、青连斌:《城市化的内涵和研究视角》,《学习时报》,2006年10月24日。]

  这一理论在广东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得到验证。处于广州和深圳之间的东莞地区已经城市化了,广州作为省会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版图扩大令人瞠目,佛山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也呈突飞猛进之势。珠江三角洲城市的强势发展,一方面带给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在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为广东相对落后地区提供强大的财力物力和科技支持。财政转移支付、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战略性转移等带给广东相对落后地区良好的发展预期和想象。从地处粤西的湛江市就可以看到这一点。湛江官渡工业园区的成长、湛江廉江电饭锅生产中心的形成,限制广州南沙地区重工业发展,转而支持湛江发展重工业等等;广东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幅近几年明显低于内地,而对山区、农村的财政支持明显表现发达省的经济实力,把国家意志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导向。由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在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优势,使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更显落后,贫富差别城乡差别悬殊、“三农”问题突出是广东必须正视的严重问题。

  三、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城乡协调发展诉求

  (一)国际国内的战略举措

  为了城乡协调发展和体现城乡的各自功能,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采取了有力措施。其主要做法一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乡村地区城镇开发;二是积极引导工业的分散化;三是发展农业集约经营和多种经营,改变农业生产落后局面,并在种植业内部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城市工业部门对农村农业部门的反哺;四是大力兴办农村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工程,加强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五是建立功能齐全的农村组织——农业协同组织。所有这些方法和手段农村农业同整个经济一起进步,实现了农村农业现代化,促进了农民收入提高,维护了社会公平。[李泉:《中外处理城乡关系的实践与启示——兼论西部地区的城乡协调发展》,《开发研究》,2006年第5期。]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目前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着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因此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广东城乡协调发展的对策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强调“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强调统筹城乡发展,以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为中心,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广东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1.发挥新型城市化道路对城乡协调发展的统筹功能。新型城市化是“人口转移型”城市化和“结构转换型”城市化相融合的城市化,但起主导作用的是“结构转换型”的城市化。其显着特征是,在城市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下,周边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会发生深刻的城市化转型。从我国的国情看,社会经济结构的城市化转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产业结构的城市化转型;二是就业结构的城市化转型;三是空间结构的城市化转型;四是文化结构的城市化转型。可以发现,这四大结构的城市化转型从不同方面体现出新型城市化对城乡协调发展的统筹功能。[程必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兼论成渝试验区的发展思路》,《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2.要缩小公共产品供给差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与高速发展的城市相比,不仅在经济方面是落后的,而且在公共事业建设领域也被远远的抛到了后面,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当前,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距已远远大于城乡的收入差距,成为制约“三农”问题解决的根源之一。因此,“三农”问题的解决,城乡的协调发展,突破口在于缩小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杨静、陈亮:《缩小公共产品供给差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新疆农垦经济》,2006年第9期。]

  3.要“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与传统农业相比,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要求“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省、市、县三级要积极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兴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济协会,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各级政府要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力度,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金融部门要积极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贷服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联合创办信贷担保机构,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社员联保形式办理贷款,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贷款难问题。”《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强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区域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强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广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长向科技推动型转变。”

  4.要积极推动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根据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逐步进行诸项改革:一是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通过给予农民工准市民待遇到市民待遇的逐渐过渡,最终形成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公民权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维度来看,一元制模式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选择。借鉴国外的经验,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以公民的实际居住地作为登记证明,建立以身份证管理为特征的户籍制度。二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展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允许农民对其所承包的土地可以转包、出租、继承和有偿转让,并可作为资本入股取得其应有的股权和红利,促进土地从转移出去的农民手中置换出来,实现土地的适度集中。三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人口多,政府财力有限,短期内难以建立覆盖面宽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可以先把有限的资金投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发展大病统筹合作医疗等保障,分阶段、分地区地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孙旭玉:《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

  5.要合理配置城乡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需要大规模资金,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较多资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6.以发展县域经济为基础,统筹城乡发展。《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强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把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第二、三产业对第一产业的带动作用。以县域工业化为龙头,以产业集群和专业镇为载体,大力招商引资,主攻民营经济、培育特色经济、发展配套经济、提升劳务经济,以科技富民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从实际出发,选准和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专业镇和专业市场,引导和促进企业进园区发展,提高县域工业的聚集水平。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型财政机制和干部人事制度。”

  7.要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强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农村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在农民中广泛树立“勤劳、自强、互助”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观念;加强农民法制教育,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增强农民法制观念,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切实加强农村规划与整治。加强镇村建设规划工作,抓紧编制完善镇(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一是加强村庄整治。按照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要求,加快村容村貌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改变农村“脏、乱、差”的旧面貌和农民落后的生活方式。二是加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有线电视、通讯和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邮、通信息网络。三是继续完善村庄生态环境建设,鼓励和引导各地采取以村为单元、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庄緑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四是鼓励农村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理生活及农业废弃物。五是健全村庄公共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生活公共设施管理,推进村庄建设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作者系广东海洋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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