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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新农村建设中传统聚落保护和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唐孝祥 娄君侠
传统聚落通过其独特的建筑布局、空间组合、装饰装修反映和隐喻不同的民族(民系)文化精神,其所体现的文化观念、环境理想与审美情趣,为今天的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创造提供了极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绩斐然。毫无疑问,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聚落文化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建立以人为本的传统聚落发展体系,从而推动南粤现代生态聚落的建设和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南粤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南粤传统聚落保护的现实意义
“聚落”一词,袭用已久。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有“一年而所筑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聚,村落也”。《汉书·沟洫志》曰:“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逐成聚落” 。归纳众多的理解和阐释,可认为聚落是由居住的自然环境、建筑实体和具有特定社会文化习俗的人所构成的有机整合体。从类型上说,聚落包括建筑、村镇、城市三个层面,本文主要从建筑层次和村镇层次探讨南粤新农村建设中传统聚落的保护和发展问题。乡土建筑是依然保持着活力和现实生活功能的社会历史演变的例证,在当前文化全球化趋势下,乡土建筑和聚落景观对于表达地方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传统的传承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有效保护和发展传统聚落对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保存地方文化多样性
在第 33 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文化多样性”被定义为各群体和社会藉以表现其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2005年11月3日。http://www.sdpc.gov.cn/shfz/t20051103_48239.htm.]随着世界格局的多极化、经济与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人们充分意识到只有保持文化的丰富多彩,才能维持文化这一生态系统的新陈代谢和生态平衡。地方文化多样性是促使世界文化多元构成的必然需求。地方文化多样性藉助民俗、建筑、语言等不同方式来表达、传播和弘扬。
广东传统聚落形态丰富,景观独特,乡土建筑形式多样,充分显示出岭南传统聚落的文化多样性,显示出岭南先民的创造性智慧,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备受学界乃至世人瞩目。从汉族民系角度来讲,粤东北客家传统聚落、粤东潮汕传统聚落、粤中珠三角地区的广府传统聚落,不仅景观别致,各具特色,而且传达出深厚的民系文化精神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
客家传统聚落的主流是被称为“府第式”“殿堂式”或“三堂式”的民居,围龙屋的存在是局部的、少量的、有条件的,但是围龙屋是客家传统聚落中最为奇特和典型的建筑形态,也被认为是最能凝聚客家文化精神的建筑形态。围龙屋充分体现了“聚”的外在形态与内在意藴。围龙屋以“一进三厅二厢一围”为基本结构,数十乃至数百个房间的外墙连为一体,依椭圆环绕萦逥,构成一个坚固凝聚的整体。这种建筑形式将个人与家族最大限度地联系在一起,具有强大的家族凝聚力,从而扺御自然或人为灾害,同时在管理上也能自上而下形成章法。围龙屋的这种造型在中国民居中较为少见,不仅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也具有深远的文化背景和深层的象征意义,总体来讲,“客家民居要表达的思想观念可分为五大系统:追求与宇宙和谐合一的哲学观念系统,向往神仙境界、佛国宇宙的宗教观念系统,宣扬儒家文化的礼乐观念系统,希冀子孙繁衍生息的生殖观念系统,祈求幸福平安吉利的生存观念系统。”[吴庆洲:《客家民居意象研究》,《建筑学报》,1998年第4期。]
潮汕传统聚落大多是以爬狮或四点金作为基本单元加以组合发展而成的,其突出的特点是极其注重装饰,故有“京华帝王府,潮汕百姓家”之说。潮汕民居装饰以木雕、石雕、嵌瓷、彩画四种工艺为主,无论是木雕还是石雕,都构图饱满、精雕细刻,极具观赏性,具有独特的风格和浓郁的地方特色。潮汕传统民居精雕细刻的装饰及装饰内容生动表征了潮汕人经世致用的商业意识、博采众长的开放品格和炫富心理等,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岭南建筑的艺术追求、情感取向和审美趣味,体现了建筑的人文适应性的规律特点。位于粤东澄海市隆都镇前美村的陈慈黉故居堪为典型,“既有古檏典雅的金漆木雕,又有透露西方文化气息的彩塑,还有多处脊檩饰以阴阳太极图案的彩绘”,[唐孝祥:《近代岭南建筑美学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第207页。]色彩艳丽的马赛克贴于门框周围、窗框、栏板、檐部、女儿墙等易于观赏的地方,彩色马赛克的题材常用趋于自然的花卉和各种图案,大大丰富了里面造型。
广府地区最为普遍和典型的聚落形态是梳式布局和三间两廊的平面型制。三间两廊的住宅一家接着一家,形成整整齐齐,横平竖直的布局,住宅群前是晒场、水塘、祠堂(书院、书室等)、门楼等构成的公共空间。这种整齐划一、规规整整的聚落形态是岭南传统建筑自然适应性的重要表现。近代以来,珠三角地区的建筑在吸收西方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出现了碉楼、三间两廊改建型、庐、别墅式民居、楼式竹筒屋、骑楼等侨乡聚落形态,充分体现了岭南近代社会崇洋、重科学的文化心理和开放兼容的社会品格。其中,开平碉楼作为一种建筑形态、建筑群、建筑文化景观的杰出范例,在建筑形式、统一性及其与环境景观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展示了岭南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岭南,甚至整个中国的建筑艺术、景观设计、纪念物艺术等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南粤传统聚落丰富多样的形态展现了岭南地方文化的丰富多彩。维护各民系聚居区的原始风貌、空间形态,注重保护传统聚落的独特形态及其所传达的民系文化精神,让人们在日渐趋同的城镇化进程中找到内心渴望的回归与精神寄托,应是南粤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
(二)弘扬优秀文化传统
建筑之于人类,不仅仅是一个居住空间,更是一个文化空间。聚落的空间形态是当地居民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形成、发展、扩散、整合的结果和反映。
“在外部世界变得越来越相似的情况下,我们将更加珍视从内部衍生出来的传统的东西。”[参见\[英\]拉德克利夫﹒布朗:夏建中译:《社会人类学方法》,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中国的传统文化崇尚天人合一、物我和谐,“天人合一”的哲学观是中国乡土建筑艺术的哲学基础。南粤传统聚落受到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巨大影响,表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文传统、自强不息的民族心理、重直觉的整体思维、天人合一的审美理想,建筑形式的变化和建筑实践的发展始终遵循并体现出建筑对自然的适应性、对社会的适应性和对人文的适应性的发展规律。[唐孝祥:《近代岭南建筑美学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在传统聚落的实质环境中,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建筑环境对人潜移默化的道德教化作用,南粤传统聚落注重从建筑的布局、空间组织和细部装饰装修中展现井然的社会秩序和礼仪尊卑。如潮汕传统聚落形态反映出强烈的传统文化色彩:一个是“聚”字中宗亲观念,一个是“中”字里的礼制观念,体现了以理学为特点的儒家文化对这一地区持久传播的局面。而道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在南粤传统聚落环境中就表现为人与自然、建筑与环境的和谐统一,追求人类情感的自由舒畅和建筑物的自然质檏。如客家传统聚落在村落选址、民居建筑形式、建筑装饰等方面无不体现出天人合一的风水思想和檏素的生态环保理念。
南粤传统聚落对中国传统文化继承和创新的同时,也表现出对西方建筑文化的广泛吸纳和努力整合。如,在广东客家侨乡,传统客家大屋也吸收西方建筑文化养分,形成中西合璧的围龙屋。大量分布于岭南地区的骑楼建筑,是表现建筑社会适应性和自然适应性的新的建筑类型。一方面反映出广东人以一种开放的姿态和健康的心态不断接受西方的建筑形式风格和处理手法,并在实际的建筑创作中借鉴运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岭南的建筑师们在借鉴吸收的基础上升华建筑创作理论,探索出了一条适应岭南地域气候、具有岭南特色的建筑创作之路。又如,在城镇规划布局上,侨乡聚落也反映了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调适和良好结合,即村镇选址按适应中国风水地理要求,但布局受西方规划思想影响,突破传统的中轴对称原则,采用网格状布局。如鸦片战争后开埠城市汕头,城市道路网络呈扇形扩散和布局,一反中国传统棋盘式道路格局。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多元文化的融入,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建筑的关系,建筑与环境的关系不断被扩展和深化,保护和发展传统聚落,不仅能够瞭解中国传统建筑丰富的文化内涵,弘扬优秀文化传统,也是进行符合时代、文化、地域肌理的建筑创作的重要借鉴。
(三)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建筑的要义。反观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价值,如果说道家的“天人合一”强调舒适,儒家的“天人合一”强调有序,那么舒适和有序将会成为现在人们一种理想的居住模式[朱岸林:《传统聚落建筑的审美文化特征及其现实意义》,《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传统聚落建筑是中国几千年文明的浓缩,表现了先民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强烈关注,它以人对自然的尊崇和与社会的协调为基调,促进着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可持续发展。
南粤传统聚落很好地处理了建筑与地域、建筑与气候的关系。广东民居在总体布局中采取的梳式布局,在平面布置中采取厅堂、天井和廊道相结合的布局手法组织自然通风;有的四点金和三进院落民居,在东西两侧或一侧增设南北向的巷道,形成冷巷;在结合地利和环境获取舒适的生活环境方面,岭南传统建筑中多临水建筑、沿河建筑的实例;在潮汕传统建筑装饰中,为防海风侵蚀,适应自然条件,嵌瓷、贝灰等成为独具风格魅力的装饰手段。客家传统聚落、广府村落、潮汕传统民居在选址、布局、装饰上极重风水观念,虽有迷信色彩,但它追求的以“藏风聚气”为内容的五位四灵环境模式体现了开发人居环境的实践经验以及关于人居环境的审美认识和心理欲求,即“阳宅须教择地形,背山面水称人心”,追求的是天时、地利、人和的融洽之境。南粤传统聚落所表现出的强烈的自然适应性一方面满足了建筑功能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增加了环境的居住价值和景观价值。
南粤传统聚落通过多年的摸索与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和岭南生态环境密切结合的居住体系,无论在形式上、材料上、结构上还是构造上,都和岭南的气候条件、物产条件、经济文化条件等方面的内容息息相关。在南粤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如果不重视传统聚落与当地生态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忽视它甚至去刻意地改变它,对岭南的村镇建设都是十分不利的。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是人民群众安居的重要保证。安居,一方面注重保护南粤传统聚落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保护当地人民的文化传统,要求建筑功能有利于人民保持传统生活习惯,另一方面,根据现代生活的需要,在不破坏传统聚落原有建筑肌理上,改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增加新的功能,进行合理的规划,让建筑更好地满足人的生活需要,推动我国现代生态聚落的建设和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是南粤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所在。
因此,我们主张在谋求保护和发展相平衡的前提下,寻求以促进村镇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为逐步实现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卫生保健、供水、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及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的需要;满足保护民族建筑文化遗产和地域特色风貌的需要;满足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发展文化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满足防灾、减灾和适灾的需要;满足节能节地、防污减排、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和适用性传统建筑技艺经验的需要为总体目标的保护发展对策。
二、南粤传统聚落保护的现状态势
新农村建设为传统聚落的保护和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南粤传统聚落保护现状表明,人们对传统聚落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有效的强化,在保护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没有解决好,要么重保护轻发展,要么重发展轻保护,漠视甚至无视建筑文化的多样性,往往出现经验主义和模式化的简单做法,不能达到促进传统聚落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
(一)南粤传统聚落的历史传承状况
南粤各民系聚落形态是在三次民族大迁徙过程中逐渐形成。岭南历史上的三次民族大迁徙,形成了客家聚居区、潮汕聚居区和广府聚居区,各民系聚居建筑的空间形态和建筑布局是岭南先民在探索适应岭南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过程中的创造性成果,展现出岭南水乡的独特景观,既反映了儒家思想的传入和持续传播对岭南建筑文化的影响,也反映出道家思想在岭南古代文化中的重要地位。总体上讲,南粤三个民系的聚落是在结合聚居地环境实际、运用中原远祖建筑积淀的技术成就与理念所创造出来带有地方特色的居屋形式,其建筑理念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极强的宗族观念,一是显着的防御性特征。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南粤传统聚落在建筑技艺上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但是在建筑形态和建筑文化上一直秉持传统。
南粤聚落形态在近代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在20世纪初期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岭南文化对西方文化的吸收与整合,形成的碉楼、骑楼等不同形态的中西合璧式建筑和璀璨的侨乡建筑文化,表现出与岭南地区其它聚落不同的景观特色。广东侨乡聚落景观最大的特点就是各式传统建筑中西合璧,西式风格表现明显。广东侨乡因具有明显的文化特征而成为一种典型的形式文化区,从文化扩散的类型来讲,它属于扩散中的“接触扩散”,即通过华侨到各地的亲身接触,主动接受外部文化,并通过建筑这种具体的形式表达出来。其中,五邑华侨文化区是广东重点侨乡,社会发展水平较高,中西合璧式碉楼、骑楼建筑密集,遍及大小城乡。潮汕华侨文化区以晚清马来西亚侨领陈毓宜在家乡所建豪宅和泰国华侨陈慈在前美乡所建大型住宅群为代表,皆为中西合璧建筑。在兴梅华侨文化区,华侨在祖居地所建的中西合璧式建筑,与传统殿堂式客家围龙屋幷存。同时,近代岭南商贸的发展,带来了经济社会的繁荣,也带来了岭南传统建筑在材质运用上和装饰技艺上的发展。
像全国各地的地域建筑一样,在现代化进程中,南粤传统聚落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一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作为物质外殻的民居实物形式逐步消失,那些在物质形式上保存较好的古村落中,衰败的迹象也十分明显。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城镇现代化的变革。钢精水泥混凝土的高层现代城乡建筑大量出现在广东城镇,现代化建筑符号比比皆是。城镇建筑的现代化虽然在某种程度上适应了当地经济、商贸发展的要求,但是在此过程中,快速更新、简单翻版等非理性的修建、重建现象,传统建筑、聚落景观受到了严重冲击,许多城镇建筑形式表现为单一、大同,千村一面,千镇一面,传统文化所赋予的差异性逐渐消褪。三是在文化的冲突与整合中,单单保存传统聚落原有的形态,而作为地方龢民族文化独特性的那些生活要素没有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很大程度上也减弱了传统聚落的历史价值,这是一种更深意义上的传统聚落的湮灭。
(二)南粤传统聚落保护的现实成效
“没有地区特色的建筑”唤醒了人们对地域文化理性回归的热情。在南粤新农村建设,一批传统聚落得到了全面维修保护和环境整治,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成为宣传和展示优秀地域传统文化、带动岭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开平碉楼和古村落就是其中的典型。
开平碉楼是中西合璧的典型之作,被誉为“令人震撼的艺术长廊”,“活生生的近现代建筑博物园”。它融中西方建筑艺术于一域、集防卫与民居于一体,洋溢出的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生机勃勃的张力,表现出中国传统社会所藴藏着的巨大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开平碉楼的建筑形态表明,中西文化交流不是一种文化取代另一种文化,一个落后的民族面对外来文化越积极越开放就越能够争取主动,越能够保存本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在创新中获得进步。以开平碉楼为象征的中西文化在中国传统乡村的碰撞交流不限于开平一地,其周边的台山、新会、恩平、鹤山侨乡乃至中山、珠海、顺德、南海、番禺等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潮汕侨乡、粤北梅州侨乡都有清晰的痕迹可寻。因此,碉楼不仅是开平的宝贵财富,也是广东侨乡的典范,更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据统计,现存碉楼1800余座,据说鼎盛时期达3000多座。经国务院2001年6月批准,开平碉楼被列入全国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平碉楼的保护发展中遵循“先保护后修缮,先规划后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既重视修缮过程中的建筑艺术、修缮技术和修缮诀窍, 也重视其考古、游览、观赏、使用等功能,把碉楼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起来,形成了系统的建筑景观和人文景观。2007年,开平碉楼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充分证明瞭我国乡土建筑作为全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
原真性原则依然是当前遗产保护中最根本的原则,从1964年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到1994年与《世界遗产公约》相关的《奈良文书》(《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原真性原则一直作为遗产保护的根本原则被加以强调和完善。在南粤古村落保护中,修护后的从化市钱岗村可谓原真性保护的典型之作。钱岗村是从化市太平镇最大最古老的村落之一,不仅有“一屋六朝遗迹”的广裕祠,享有“岭南清明上河图”之誉的道光年间广州江城木雕图,更有风韵犹存的大量明清古民居。在钱岗村的还原和保护中,除坚持原真性原则外,还注重村落的整体性、可持续发展和小规模整治等原则。通过对村周环境、村落边沿景观的整治保护,还原钱岗村靠山面水、聚敛地气的风水格局和寨城格局历史原貌的目标;对街巷空间尺度、界面、格局历史原貌予以还原和保护,同时改善村落基础设施,通过游人动线分析和沿线空间景观分析等设计合理的旅游路线;对建筑实行分级修复,修旧如旧,其中,非重点民居适当改变内部装饰,引入现代化基础设施,如水、电、电视、电话网络线路,现代化的厨、浴设施等,将部分保护等级较低的民居建筑改作茶馆、博物馆、商业、行政管理等,强化村落耕读并重的移民文化特性,完善村落的建筑功能布局。[郭谦、林冬娜:《厘清古村脉络,还原历史原貌——从化钱岗村保护与发展研究计划》,《新建筑》,2005年第4期。]
吴莆田先生在对华南古村落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图文并茂地展示了聚龙村、南村、木棉村、文冲村、大岭村等三十余个华南古村落的现状,引起了人们对古村落的关注。在各级政府组织下,岭南一些特征鲜明的古村落逐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修缮,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得以延续和改善。
回归,不是对地域传统文化在现今的简单延续与重复,而是透过它把握传统文化的脉络,批判地继承与创新,实现传统与现代两者的综合创新。我们必须清楚,今天的聚落已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原来的聚落,但它必定带有原有聚落的基本特征。传统聚落建设中的有效经验,可以作为制定未来聚落发展样板时重要的参考内容。
(三)南粤传统聚落保护存在的问题
保护意识的增强,为传统聚落的延续带来了可喜的契机,但是保护方法的不得当,也阻碍了传统聚落的可持续发展。以往的传统聚落维修和保护中存在两个有害的趋势:
一是单一性保护措施。即只注重建筑单体的保护,忽视了聚落作为一个群体的完整性和整体性,导致聚落整体特色消减或混乱。南粤新农村建设战略惠泽岭南广大乡村,由于面广点多,短时间内进行大批的新农村建设任务非常繁重。因此,一方面,许多地区选取聚落中有代表性的祠堂、书院、华侨豪宅等进行重点修护,忽视了这些单体建筑与整个聚落和环境的关系;另一方面,由于技术力量投入不够,设计和建设人员对传统聚落景观与乡土建筑不够重视,对传统村落所包含的风土人情、山水环境和传统的家庭观念、设计观念、空间观念及对本土材料的应用等理解不够,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对传统聚落丰富的环境、文化、历史等的延续,造成重点修护建筑与整个聚落的不协调。
二是经验主义、模式化的简单做法。这带来的是建筑的单一和雷同现象,割裂了传统聚落的地域性特色和建筑的地域文化精神内涵,使传统聚落丧失了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尊重地域的建筑文脉一直是建筑界所关注的焦点,但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更多地还是局限在“概念的阐述”或“形态的表象”上,期望通过移植传统建筑文化中的某些技术与形态而使建筑具有地域性,因此,始终停留在“像什么”中,而不是“应该是什么”。南粤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为了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擅自在传统聚落内进行复建或兴建人造景观,置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于不顾,一些传统聚落原有的生态环境、历史风貌格局被肢解、传统聚落和谐的人文、自然景观被破坏。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城镇化建设的速度非常快,在此进程中,传统聚落存在一些不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问题日益暴露,致富之后的村民思想观念上渴望用现代新建筑来表达对现代生活的追求,对这些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弃旧建新,不慎重考虑房屋建造地自身的气候与物质条件,忽略当地传统民居中合理的措施与做法,一味地照搬别的地方的成功经验,不重视地方材料,过于追求新型建筑材料,甚至过分强调“现代化住宅形式”,抛弃了乡土建筑的原有形态。
传统聚落是人类聚居的重要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是最接近自然和生态的居住场所,它传递着一个地区的历史发展信息,是民俗文化最丰富的区域。南粤传统聚落保护实践中的问题造成了建筑文化遗产的大量遗失,给南粤城乡建设带来严重的后果。
三、南粤传统聚落保护和发展的对策
在南粤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一些传统聚落的传承意识薄弱,乡土建筑的特色工艺后继无人,传统聚落的保护法规制度不健全,从事乡土建筑研究和保护的队伍和技术力量缺乏,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南粤传统聚落研究、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认真汲取来传统聚落保护过程中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我们认为,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南粤传统聚落的保护工作。
(一)坚持多样性原则
“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定之血脉。”鲁迅的这两句话,可以悬为中国建筑的目标境界,和中国现代建筑文化的总体精神。[吴焕加:《本土化:冲突不断的理想情结》,《新材料新装饰》,2005年第3期。]这种精神告诉我们,面对“小城镇,大战略”的口号,面对建筑设计在现代化、国际化的提法中日益趋同的形势下,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围遶南粤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继续探索南粤传统聚落的民族性和本土性特征,保护和发展南粤传统聚落文化的多样性,以维护岭南地域文化的完整性,保持其多元化构成。首先,在保护要素和形态方面,不仅要重视保护作为物质外殻的建筑实体和聚落原有形态,保护聚落生态景观、文化景观,还要重视保护作为民族文化特性的生活要素,重视保护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结合而生成的传统聚落文化等。其次,在保护的空间尺度方面,不仅要重视传统聚落中单体建筑的保护,更要注重传统聚落整体性的保护,实现建筑与建筑,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最后,在保护的时间尺度方面,近代是岭南文化多元化的重要发展时期,也是建筑形态多样化和建筑文化多元化的重要时期,因此,不仅要重视作为传统聚落的保护,也要重视近代建筑、侨乡聚落的保护。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20多年,是岭南建筑繁荣的20多年,大批现代建筑享誉国内外,现代建筑、当代建筑也应成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自觉保护意识
对当地居民而言,在保持原有良好传统文化的同时,及时引导正确的保护和建设观念,研究适合本地的保护和发展模式,不能以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来换取暂时的利益。因此,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加强传统聚落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广泛宣传,从地方民众的思维方式和认知特点出发,将建筑文化知识融入到当地的民风民俗的各种意藴中,激发民众对所居住建筑文化内涵的重视,强化民众对传统聚落的遗产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旅游价值等全面认知,树立自觉的传统聚落保护意识。通过在传统聚落的公共空间设置宣传专栏;选择一个地区中有代表性的传统聚落,制作系列电视专题片,宣讲聚落的建筑文化内涵、建筑形态与保持等;开通传统聚落保护的网上论坛,让群众参与讨论;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并将调研结果通过开设专题讲座、在报纸开设专栏等方式向群众展示。
(三)完善保护管理体制
深入研究南粤各民系传统聚落的特点和共性,形成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适用性的传统建筑和聚落景观保护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加快制定南粤传统聚落保护的专项法规,对乡土建筑、传统聚落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保护原则和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将传统聚落民居建筑保护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制定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专项规章,以民居建筑分布密集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为重点,带动和全面推进南粤新农村建设中对传统聚落的保护工作。在财政政策上,要求各级政府在南粤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补助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传统聚落的维护和保持,并制定相关经费使用规定。改革乡土建筑和传统聚落保护维修方案的审批程序,完善乡土建筑的保护和管理体制。
(四)提倡社会全方位参与
传统聚落保护是一个涉及多方责任和意愿的行为,政府部门、开发商、规划设计师和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士、乡村民众和社会组织团体等均应务实参与。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保护传统聚落的主导作用,把保护和发展传统聚落作为南粤新农村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明确“保护不是阻碍,发展不是破坏”,将传统聚落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领导责任制,引导各地区正确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当地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做好传统聚落保护的关键因素,以多种方式引导和调动当地群众参与保护传统聚落的积极性,同时充分考虑地区实际,在保护的前提下,引导群众合理利用传统聚落,发挥建筑的功用和价值,是保护与发展相互促进。科研单位和专业人士的参与对南粤传统聚落保护和发展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要加强对传统民居建筑保护相关专业人员的培养和队伍建设,同时扶持和培训民间的传统建筑维修队伍,发掘和传承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技能。要注意的是,不管对专业人员还是对民间队伍的培训,在注重维修技术、工艺技能培训的同时,还要从建筑文化的角度,强化他们对建筑的空间形态、建筑布局、装饰装修等表达或隐喻的文化含义的认识与理解,在以后的建筑保护和维修实践中更好地传达建筑的文化内涵。
(五)加强维修技术指导
由于缺乏技术指导,村民在自发维修传统民居建筑维修的过程中随心所欲,直接损害了传统民居建筑的本体和周围环境景观。因此,要加强对传统聚落建筑保护维修的技术指导,积极开展民居建筑保护维修的试点工作,集中技术力量帮助当地群众做出一批村镇建筑保护的样板工程,使群众在传统聚落保护中能因地制宜,在文物古迹保护,具有历史传统乡土特色的街巷系统、水网系统的维护,宅院建筑布局的改善,地方建筑材料的运用等方面都有例可依。同时注意在工作实践中提炼和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在当地具有普遍意义的村镇民居建筑保护管理做法和经验。通过树立典型和经验推广,有力地带动整个地区传统聚落的保护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涵盖了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丰富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必将带来中国农村面貌的巨大变化。传统聚落文化是人类文化体系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南粤新农村建设中,应充分认识南粤传统聚落存在的形态及发展演变的规律,认识到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大环境的观念,以科学的和对文化遗产负责的态度去开发龢利用,使之成为惠及子孙后代的永久财富,以它的可持续性发展来维护整个人类文化生态的平衡与健康发展。
乡土建筑和聚落景观留给我们的也不仅仅是其形式美的塑造,聚落的发展以及当代聚落的规划涉及广泛,综合而复杂。今天,我们可以从乡土建筑和传统聚落的保护发展中提炼出许许多多可资借鉴的思想和原则,作为未来乡土建筑发展及聚落规划的基石。
(作者分别系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副秘书长、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