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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引导与调适──一种基于广东新农村建设的关注与思考



  张居永

  广东新农村建设已取得可喜成绩,但影响和制约广东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本文拟以广东农民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为视角进行初步探讨和研究,以期为如何有效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中滋生蔓延的消极社会心理、夯实广东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心理基础提供一些理论借鉴和实践启示。

  一、当前广东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扫描

  社会心理,是一种不系统的、不定型的、自发的社会意识,表现为感情、风俗、习惯、成见、自发的倾向和信念等,是一种直接与日常社会生活相联系的低水平的社会意识。[李淮春、王霁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全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08页。]自发性、社会性、时代性、互动性、冲击性及潜在性是其基本特征。按照社会心理在实现人们心理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不同作用,我们通常可以将其划分为起正面作用的积极社会心理与起负面作用的消极社会心理。

  广东新农村建设启动以来,由于整个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出现可喜而积极的变化,农村居民的社会心理总体上得以保持积极稳定向上的态势。但是,目前广东还有3400多个贫困村、300万左右的农村贫困人口,近300万失地农民,100多万本省进城农民工,这些农民弱势群体的数字规模还比较庞大,[戚耀琪等:《广东农村低保标准上调,力争贫困人口每年少20万》,《羊城晚报》,2007年11月3日。]他们面对当前广东存在的一系列社会公平问题和农村消极腐败现象而在精神世界中滋生蔓延的消极社会心理,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广东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广东的一种潜在风险因素。

  (一)对党和政府的怀疑和不满心理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之一,是邓小平同志在不同的场合、特别是晚年反复强调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遵循的一条根本原则。与此同时,共同富裕还是全社会形成积极社会心理的共同政治基础。广东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农村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面向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质量层次有了明显提升,广东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走向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逐步加快,这为广东各级党和政府进行有效社会治理赢得了十分宝贵的民心资源,夯实了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心理基础。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广东城乡之间差距仍然十分明显,珠江三角洲地区与粤北、粤东和粤西地区区域之间发展还很不平衡,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仍然很大。据有关调查统计分析,2008年广东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为3.08∶1,反映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3200。[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农民收入增速再创新高 生活质量继续改善》, http://www.tjcn.org/jingjifenxi/20090311/9749.html。]面对共同富裕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广大农民弱势群体往往会认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絶大部分成果被社会强势群体占有和支配,党和政府作为社会公权部门没有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公平共享,因而不断滋生出对党和政府的怀疑和不满心理。

  (二)政治冷漠心理和社会离心心理

  农民弱势群体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之一,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目标,建设民主和谐的广东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农民弱势群体保持参与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龢民主决策的高度政治热情。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农民弱势群体虽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处于弱势地位,但他们本质上并不缺乏政治参与的动机与热情,也不乏政治参与的能力。但是,一方面,由于农民弱势群体经济上的贫困性,使他们更多地倾向于关注经济问题而非政治问题。同时,由于农民弱势群体占有的社会政治资源匮乏,他们通常疏离于农村社会政治权力中心,沦为政治权利上的“沉默阶层”。此外,近年来以村官腐败为主要表现的农村消极腐败现象频发,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弱势群体对政治的信任。上述因素的存在,使得农民弱势群体感到依靠自身、甚至党和政府的力量很难改变其弱势地位,普遍对未来的信心不足,容易产生思想观念的异化和信仰的迷茫,在主观和客观上压抑和阻遏了他们政治参与的兴趣与热情,导致农民弱势群体政治冷漠和社会离心心理日渐堆积。而农民弱势群体的这种政治冷漠心理和社会离心心理无疑是今年以来广东频频曝出村官腐败案的重要原因之一。[雷辉:《广东村官腐败案频发 村民监督乏力致监管真空》,《南方日报》,2009年4月10日。]

  (三)宗族势力依赖和非法群体性事件参与心理倾向

  在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广东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当前面临着一系列急需破解的困局,其主要表现,一是农村宗族势力在粤东粤西两翼和粤北农村地区重新抬头;二是农村非法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多发态势。农村宗族势力重新抬头与非法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是对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价值目标取向的反拨与消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广东新农村建设的又快又好发展。寻找当前广东农村宗族势力抬头和非法群体性事件增多背后的根源,浅层表象化的原因主要是农村各个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争夺,农村的边缘化,国家在农村行政力量的弱化以及部分基层干部在征地补偿等方面侵害农民弱势群体利益,有关保障公民反映要求的渠道不畅,依法维权成本高等。[王伟光:《21世纪初粤东农村宗族势力抬头问题分析》,《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而深层隐形化的原因则是因为农民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民弱势群体面对社会公平错位、合法利益表达机制缺乏、群体利益冲突加剧等一系列社会现实问题,当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时转而求助于宗族势力的保护和非法群体性事件来予以表达。近年来的许多事实也表明,这种对宗族势力的依赖和对非法群体性事件的参与心理倾向,已经成为当前广东农民弱势群体中存在的一种较为普遍的消极社会心理现象,需要引起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

  二、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引导与调适的价值意藴

  广东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要通过大力促进广东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心理等的整体和谐,加快和谐广东建设步伐,在全国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上述社会发展目标,社会心理和谐是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因素。以构建和谐广东为价值引领和归依,对广东当前农民弱势群体中突出存在的消极社会心理进行正确引导与调适,不仅可以有效规避其可能给广东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带来的现实损害,而且可以借由推动包括农民弱势群体在内的广大农村居民的心理和谐达致整个社会的和谐。

  (一)可以为广东农村新一轮改革发展争取充分而宝贵的社会心理资源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我国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推动广东农村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正式出台与即将贯彻实施,再一次将广东推上了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风口浪尖。广东在多年的新农村建设中,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支撑和促进广东农村新一轮改革发展的社会心理基础也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但是,由于社会心理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也具有动态性,因此,农民弱势群体作为当前广东存在的一个数字规模较为庞大的社会群体,虽然其当前的社会心理的主流是认同和支持广东新一轮改革发展的,但如果其弱势地位长期得不到改善,农民弱势群体基于弱势地位产生的各种消极社会心理得不到及时引导与调适,那么这种积极政治心理极有可能走向反面,演变成对广东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怀疑与否定,进而危及广东改革发展大局。反之,在推动广东新一轮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始终高度关注和维护好包括农民弱势群体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想农民弱势群体之所想,急农民弱势群体之所急,致力引导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向积极面转化,就能够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氛围,可以为广东的新一轮改革发展争取到充分而宝贵的社会心理资源。

  (二)有助于优化社会整体心理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心理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产生和发展,它虽然具体表现为每个社会成员的感知、态度、情感、情绪、愿望等主观色彩的东西,但社会成员的心理倾向决定着他们的行为倾向,密切关系着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同时,社会心理环境作为一种社会氛围和从事社会治理的基本条件,是人心民意的重要体现,也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及社会和谐发展。社会心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毋容置疑。与社会强势群体相比,农民弱势群体是经济、政治和文化各方面利益相对受损的社会群体,利益的受损不仅触发他们对被认为是剥夺他们的强势群体产生雠恨心理,而且使他们产生对党和政府的怀疑和不满心理、政治冷漠和社会离心心理以及对宗族势力依赖和非法群体性事件参与心理倾向等各种消极社会心理。由于社会心理又具有互动性和冲击性特征,农民弱势群体的这些消极社会心理如果得不到及时引导与调适,极其容易弥散和感染到其家庭成员及其他社会群体,引发大面积的消极社会行为,放大成为新时期激烈的人民内部矛盾,严重损害广东新一轮改革发展的社会心理环境,破坏广东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心理根基,危害广东农村社会稳定大局。以构建和谐广东为价值引领和归依,对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进行引导与调适,不仅有助于优化社会整体政治心理环境,而且有助于舒缓农民弱势群体中存在的上述各种消极社会心理,平抑社会矛盾,构筑广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防波堤”。

  (三)是消解当前广东农村宗族势力影响,遏制非法群体性事件频发的迫切需要

  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特别是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对宗族势力的依赖心理和参与非法群体性事件心理倾向,还是消解当前广东农村宗族势力影响,遏制非法群体性事件频发的迫切需要。宗族势力的存在与发展,在广东农村有着相当长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广东的宗族势力在一段时期内和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日益多元龢利益结构调整和分化,广东农村宗族势力重新抬头和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广东东西两翼和粤北的农村地区,宗族势力已然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能够影响和左右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对农村进行有效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而广东农村非法群体性事件在近年来也出现频发势头,并呈现出利益目标的一致性和严密的组织性、类型的突出性和集中性、事件的违法性、社会的危害性等新特点。[李国波:《试析当前广东农村非法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与解决》,《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当然,我们应该看到,广东当前农村宗族势力重新抬头和非法群体性事件频发,其背后的主推力量之一就是在广东新农村建设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弱势群体,他们基于难以通过合法渠道改变自身的政治经济文化弱势地位而滋生蔓延的对宗族势力的依赖和非法群体性事件参与心理倾向,加剧了广东当前农村宗族势力抬头和非法群体性事件频发。进一步推进广东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广东,对农民弱势群体中滋生蔓延的这一消极社会心理进行正确引导与调适,已经变得刻不容缓。

  三、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理路选择及对策思考

  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就是要针对当前广东农民弱势群体中存在的消极心理现象及其产生的根源,以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推进广东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广东为价值引领和归依,建立一整套消极社会心理的逆向转化机制,化消极为积极,使农民弱势群体的心理处于一种健康有序状态,确保广东农村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注重解决农民弱势群体的社会公平问题,建立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利益公平制度保障机制

  农民弱势群体的社会公平问题内在地包含两个基本意义向度,从负向度看,主要指现阶段农民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和社会利益等利益公平受损或缺失的状态;从正向度看,则是我国当前的社会治理主体如何才能有效地维护和发展好农民弱势群体的各种正当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当前,广东农民弱势群体不仅在经济利益上处于严重受损和缺失状态,政治、文化及其他利益也处于严重受损和缺失状态。为此,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首先必须注重解决农民弱势群体的社会公平问题,建立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利益公平制度保障机制。

  建立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利益公平制度保障机制,党和政府作为社会治理法定主体责无旁贷。在经济制度安排上,广东要在巩固现有弱势群体经济利益保障体制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农民弱势群体经济利益结果保障和过程保障的统一,重点扩大面向农民弱势群体的各项经济利益保障的覆盖范围;在政治制度安排上,要重点探索改革现有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重点清除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贿选”毒瘤,在制度上推动合法农村社团组织的培育和健康发展,构筑消解农村宗族势力负面影响的组织堡垒;在文化制度安排上,要重点创新和发展农民弱势群体文化关怀体制,建立面向农民弱势群体的文化扶贫制度,保障农民弱势群体公平地占有和享用公共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以文化为纽带凝聚社会共识,化消极社会心理为积极社会心理。

  (二)促进农民弱势群体正面趣缘关系培育和发展,建立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逆向导引机制

  趣缘关系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生成的一种重要人际关系,与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等共同构成丰富多彩的人际关系网络。趣缘关系因为社会交往主体间共同的兴趣爱好而产生,又随着社会交往主体间共同兴趣爱好的发展而发展。趣缘关系具有政治社会化、情感、教育和组织等功能,对于形成和调节社会心理有特殊的重要作用。负面趣缘关系形成和强化消极社会心理,正面趣缘关系可以阻遏消极社会心理发展,导引其向积极社会心理转化。

  当前,引导与调适广东农民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还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弱势群体正面趣缘关系的培育和发展,建立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逆向导引机制。为此,首先要大力扶助以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为宗旨的社会第三部门的建立和发展,透过具有非政府、非营利性、自主管理、公益性、贴近群众等独特优势的社会第三部门,帮助农民弱势群体克服各种消极社会心理,消解来自农村封建迷信组织、宗族势力团体对农民弱势群体日益加深的影响。其次,切实重视和改善村委会、村党支部等传统部门和组织在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促进农民弱势群体正面趣缘关系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和功能。第三,未雨绸缪,超前探索农民弱势群体网络正面趣缘关系发展的新路径。当前,农民弱势群体虽然还没有或很少能够占有网络社会资源,但网络资源向农村、向农民弱势群体的渗透和延伸是不可阻挡的未来发展趋势。为此,必须准确及时把握这一广东农村发展的脉搏,积极研究在不久的未来如何引领网络舆情,促进农民弱势群体网络正面趣缘关系发展,把引导与调适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场域扩展至网络领域。

  (三)探索和建立专业性农民弱势群体心理谘询与矫治机构,构建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社会干预机制

  引导与调适广东农民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既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现实的社会心理问题。在广东农村地区率先建立一批专业性的农民弱势群体心理谘询与矫治机构,构建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社会干预机制,可以说是新形势下建立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逆向转化机制的全新探索和尝试,是一种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广东新农村建设,十分有必要在这一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讨。

  当然,在广东农村地区建立专业性农民弱势群体心理谘询与矫治机构,对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进行引导与调适还是新鲜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艰苦探索和总结。为此,首先要争取广东高校相关研究机构与农村基层组织联动,推动和加强心理学科在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谘询与矫治方面的应用性研究,尽快培养一批既能准确分析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特点及演化规律,又能熟练掌握心理谘询与矫治规律和方法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其次,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尝试建立一批专业性弱势群体心理谘询机构,通过积极的社会干预对一些具有明显消极社会心理特征的农民弱势群体成员进行心理谘询与矫治实验,以便获取进一步推广的有益经验和教训。

  (四)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介入性支持,建立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疏导机制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人的心理产生的重要源泉和重要的外因。[张云:《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2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以通过其强大的疏导功能对人们的心理健康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当前广东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的产生,主要是因社会转型、社会政策等社会性因素而起,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弱化、疏导不畅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引导与调适广东农民弱势群体的消极社会心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介入性支持,从而构建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疏导机制不可或缺。

  具体而言,首先要谋求在广东农村地区建立灵敏的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动态监测机制,经常性组织开展普遍或区域性的农民弱势群体社会心理调查、观察体验和思想预测,全面、及时、有效地获取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信息,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介入的有效性。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着力改变广东当前农民弱势群体几乎只能够依靠非制度性政治参与渠道宣泄其消极社会心理的现状,积极探索和拓展有助于农民弱势群体表达其利益关切的平面、立体媒体形式和组织机构,尽快形成合理通畅的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宣泄机制。第三,建立有效的农民弱势群体消极社会心理正面引导机制,致力于引导农民弱势群体辩证地认识广东当前改革发展中利益调整的困境和前途,正确理解党和政府在改革发展中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的执政理念和思路,通过自我说服教育激发农民弱势群体参与农村民主管理的兴趣与热情,自觉排解对党和政府的怀疑和不满心理,克服政治冷漠症、宗族势力依赖和非法群体性事件参与心理倾向等,增强对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取向的心理认同。

  

                   (作者系广东药学院人文社科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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