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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送旧迎新的冬春之交,来自广州地区的社会学理论工作者与来自省内部分市县从事殡葬改革第一线工作的实践家共约60多人,于今天欢聚在广州,一起参与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大会。这是一次广东省内殡葬改革实践与殡葬改革理论两方面交流的自觉群体的盛会,又是一次广东省内热心殡葬改革事业与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自觉大众的盛会,更是一次广东省内坚持唯物论与无神论、反对唯心论与有神论,提倡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的自觉公民的盛会。一句话,自觉的群体,自觉的大众,自觉的公民,是任何正义事业的根本,是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得以成立、发展和前进的根本。

  最近两年来的事实证明,今天发生在眼前的事实证明: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的筹备过程和破土而出,历经团体上的从无到有,人员上的从少到多,研究上的从分散到较集中,幷且在殡葬改革的曲折道路上开始刻下奋斗的印记,对生育与死亡两大难题中的死亡改革,提出了足与生育并重的强烈呼声,因而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这一切,都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为此,我谨代表广东社会学学会及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向今天百忙中光临指导的各位领导和远道而来的殡葬实践的行家里手,致以真诚的感谢!向共同努力的所有与会的社会学界的同仁和给成立大会以切实支持的广州市行政学院等,致以崇高的敬礼!

  历史与实践告诉我们,社会的文明发展,离不开人这一主体及其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文明发展。尤其在我国,不仅要搞好优婚、优生、优育、优教、优用、优弱、优残、优病和优老等项工作,还要做好优死的工作即文明殡葬的工作,包括陈旧的殡葬观念,陈旧的殡葬形式和滞后的殡葬法规等等,都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与更新,不断探索与完善。这一艰巨的任务已被提到改革开放的议事日程之上。我国在文明殡葬方面,总的说来是逐步前进的,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严重滞后于社会文明发展的现状,又是不能不实事求是地面对的。

  广东的情况尤其明显。1998年清明节前,中央电视台等对广东一些落后典型的突出报导,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巨大关注。其后,广东省人民政府下了很大决心来抓这个工作,近年来已有了较大的改进。为了紧密配合上述工作,广东社会学学会一批理论工作者便自觉地从1998年初开始投入了殡葬改革的战斗行列。通过初步的社会调研活动,我们认识到,全国每年的死亡人数超过800万人,其中广东省的死亡人数约36万人。如果不大力推行殡葬改革,不加大推行火化力度,不仅会让死人与活人争占大量的土地,浪费大量的原木,破坏自然生态的环境,加重人们经济上的负担,难于解脱精神的压力,而且会助长封建迷信活动的盛行,从而拖住社会文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脚步,既有害于现代化的早日实现,又妨碍国民素质的逐步改善。

  基于这种认识,广东社会学学会发扬了成立15年来,一直咬住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不放的传统会风,决定把殡葬改革这一重大的社会课题作为学习与探索的重点之一,并与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一起,充分准备了20多篇重点论文。于1999年4月初联合了从事殡葬改革试验的企业,在广州召开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来自北京、上海等地及广州地区的专家学者共120多人,就我国殡葬改革的成就,问题、原因及对策,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团结报》、广东的三大报和省市的电台、电视台及众多刊物,争相作了大量的报导。省内外许多未谋面的同道者通过这些报导,纷纷来信表示大力支持广东理论界在殡葬改革中的举措,同时激励我们锲而不舍地坚持下去,这使我们在艰难前进中增添了信心、勇气和毅力。

  其后,广东社会学学会一方面巩固这次学术研讨会的研究成果,经过近年的反复修改,终于完成了《殡葬改革社会学》这一30多万字的学术理论专著。这是一部具有殡葬改革社会学初创意义的学术理论专著,主体创新观点都是从殡葬改革的调研基础上形成的,也即殡葬改革实践的理论升华与提炼,对于开展殡葬改革的群众性实践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也使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从成立一开始,就有相应的学术理论根基和明确的研究导向,有利于该专业委员会在这一学术理论基础上不断地前进,另方面,广东社会学学会又不失时机地把热心殡葬改革事业的各方人士凝聚起来,组织起来,并制订专业委员会的章程草案,形成专业委员会的筹备机构,确定专业委员会的近中长期活动的基本要求等。

  我们认为,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全方位地探讨殡葬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也就是说,该专业委员会是以殡葬改革研究为己任的。一是学习、研究和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殡葬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及经管单位的紧密联系与合作;三是积极探索殡葬改革的民族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规化等重点性、关键性问题;四是积极推进社会学新兴的分支学科殡葬改革社会学,不断深化和完善该学科的建设工作;五是为广东殡葬改革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决策谘询和相应服务。上述指导思想和五大任务,我们坚信能够在新的世纪中贯彻实行得更好、更有成效。

  与此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广东社会学学会曾于1998年初最先提出建议:希望国家有一部体系比较完整的《殡葬法》问世,以解目前殡葬改革法规严重滞后的燃眉之急。而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从成立之日起,应当把学会的这一重大建议化作今后的主攻课题,竭尽最大的努力,综合最优秀的兵力,作出最自觉的实际行动,拿出初步的体系草案,并进行分题研究。为此,首届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的组成,是以法律方面的专家为首的,第一批成员以广州地区的社会学理论工作者为主体,今后要不断地吸纳省内法律界的专家学者,联合所有关心和支持殡葬改革的法律界和各行业的有识之士,特别是从事殡葬改革第一线工作的实践家、企业家等为团体委员或个人委员,共同来培植全国第一棵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的幼苗,让它在沃土、阳光、雨露的滋润下健康地成长、开花、结果!

  在这里,需要请大家原谅的是,因为经费等目前还比较困难,对与会的各位代表招待欠周,希望今后能够有所改善。希望全体同仁千方百计、自力更生地解决专委会活动的经费问题,并取得社会各界热心者的切实支持。

  最后,祝愿成立大会圆满成功!祝愿各位领导、专家学者、与会嘉宾、同志们元旦、春节合家康乐、幸福、美满,万事胜意!

  (这是作者在1999年12月29日“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发表于《广东社会学通讯》2000年第3—4期,分别收进1999年和2005年1月范英等撰着、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殡葬改革社会学》与《更新观念  创新发展》两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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