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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文化学”初探
家庭文化是人类文明的古老话题。但对它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尚属一项新课题。随着社会的进步,政治的昌明,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科技的兴旺,信息的发达,观念的更新,闲暇时间的增加等等,我国尤其需要对家庭文化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的情状,有一个大致的瞭解与认识,并提到规律的高度来把握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等,以便进一步科学地指导我国方兴未艾的家庭文化的建设实践活动,真正把这一活动引向正确的轨道,引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家庭文化中来,引向世界文明总体发展的趋势中来。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建立一门“家庭文化学”的新兴学科是完全必要的。这里必须破除一个思想障碍:一是把新兴学科的命名神秘化,只准一些东西成为新兴学科,不准另一些东西成为新兴学科,就有可能扼杀某些新兴学科的问世;二是把新兴学科的命名随意化,把毫无理论价值、理论研究、理论体系的东西,随便叫做“新兴学科”。在家庭文化兴起的当今中国,我们既要破除为之命名的神秘化倾向,又要认真克服随意化的不良学风。慎重地考虑了这两个倾向问题和家庭文化建设实践的急需,我们在此提出建立一门“家庭文化学”的建议,并愿意为此而不断地进行探索。作为“家庭文化学”研究的开篇,限于篇幅关系先谈如下两个问题,其他问题将陆续加以研究。也借此机会向关心家庭文化的同志们求教。
一、对“家庭文化”几个问题的初步看法
正如文化具有多种多样的含义一样,家庭文化也有众多不同的说法。在我们看来,家庭文化既是一定社会的文化在家庭这一社会细胞中的浓缩与反映,又是家庭成员的意识和修养的体现,因而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系统。它主要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由所有家庭成员在社会实践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创造并遵循的一套与一定的科学知识相结合的行为规范体系和行为方式体系。显然,家庭文化不同于社区文化、阶层(或阶级)文化、民族文化和社会制度文化等等,也区别于工农兵学商文化,即企业文化、乡村文化、军队文化、学校文化和商业文化等等,它具有以血缘、亲缘关系为主体的特别浓厚的感情色彩,鲜明的个性、灵活性和多元文化的交融性等特征。
从家庭文化在家庭生活中的功能和表现上看,可以把家庭文化分为由表及里逐渐递进的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家庭的物质设施,主要包括各种以物质形态出现的外在特征;它是家庭文化的物化,如具有强烈文化色彩的家庭陈设等。第二层次是家庭生活方式,它是最直接最现实的家庭文化,一方面它以社会的生产方式、家庭的经济条件为基础,另一方面它渗透着家庭伦理、家庭观念,是它们的外化,这一层次包括家庭成员的饮食起居习惯、社会交往等。第三层次是家庭伦理道德,它是家庭成员的行为规范。第四层次是家庭价值观念,主要是指家庭成员相对统一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这是家庭文化建设的核心。
家庭文化是当今不可低估和不可忽视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的发展已使中国传统家庭文化即以家族主义意识为核心的等级主义和封闭主义文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目前家庭文化已呈现出如下三个走向:第一,从封闭走向开放。家庭文化冲破了封闭式的庭院文化,逐渐实现了与其他文化类型的多向接轨,并注重吸取西方现代家庭文化的优秀成果。第二,从单一枯躁走向丰富多彩。家庭文化已从较为单一的伦理道德规范转变为融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等为一体的多项功能的组合。第三,家庭文化建设愈益从被动走向自觉。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意识的增强,人们有了更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去实现自我、充实自我和自我完善,追求知识和发展智力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美化家庭、美化自我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直接参与以自我实现为主的社会文化生活的热情越来越高涨,从而勃发了一种强烈的自我参与意识和“求知、求乐、求新、求健、求美”的心理愿望。珠江三角洲作为我国和我省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和先富起来的地区,其家庭文化的历史与现实之间、现实与来来之间,自有许许多多的变化与发展。因此,研究特定地区的家庭文化现象,不仅对认识家庭文化的上述问题具有典型意义,而且对于“家庭文化学”的研究也具有个案意义中的普遍意义。
二、对“家庭文化学”界定的初步认识
“家庭文化学”是研究家庭文化的学问,但家庭文化又是众多学科的一个共同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文化学”是一门分支性的、交叉性的、综合性的新兴学科。
“家庭文化学”是精神文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精神文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主体精神的形成、发展及其同客体存在交互作用的科学,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研究实践中一些重大行业、区域及家庭和个人精神文明建设的现状与规律。家庭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建设中国特色的家庭文化是当前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精神文明学的角度看,家庭思想主要包括理想、道德、纪律和情操等方面;而家庭文化则主要是指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艺等方面,其建设目的是营造温馨、多彩、勤俭、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围,创造并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为社会输送有文化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新人。与“家庭文化学”的家庭文化观相比,精神文明学的家庭文化观是一种相对狭义的文化观。
“家庭文化学”是家政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家政学是以提高家庭物质生活、文化生活、感情伦理生活和社交生活质量为目的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研究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家庭物质生活方面、家庭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家庭人际关系方面、家庭医疗卫生方面、家庭安全方面等。“家庭文化学”主要涉及的是家庭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和家庭人际关系方面,包括家庭教育、理想情操陶冶、文体活动等。与“家庭文化学”相比,家政学侧重的是家庭文化生活的管理方面,如,如何提高夫妻双方的文化素养,如何树立良好的家风,如何开展家政职业教育等。
“家庭文化学”是文化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文化社会学是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文化产生、发展的特殊规律与社会作用的一门学科。它从广义上理解文化,泛指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娱乐游玩、技术技能、宗教信仰、待人接物、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人格形成、社会化过程等方面。文化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是文化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强调文化的社会作用和文化在具体的社会领域中所起的作用。而“家庭文化学”侧重于研究文化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建设等规律性,可以说研究的内容专一、深刻。
可见,“家庭文化学”分别是精神文明学、家政学和文化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与它们有着众多的交叉内容。不仅如此,“家庭文化学”还与家庭学、文化学、美学、伦理学等等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只是它们在研究家庭文化方面的角度和方法不同。这些情况,一方面给“家庭文化学”的形成以无限的生机,拓宽了它的发展渠道,另一方面也给研究者带来很多困难和麻烦,将家庭文化系统化并超越各学科的相关研究,的确需要研究者的长途跋涉。
我们认为,“家庭文化学”是专门研究家庭文化的形成、发展与建设的规律性的学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研究家庭文化的形成与演进的基本规律;二是研究家庭文化的内部结构之间以及家庭文化与其他文化类型之间协调发展的规律;三是研究中外家庭文化建设活动的科学有效形式及其规律。至于“家庭文化学”的具体架构等等,我们将另文阐述。
(这是作者与李振连同志合写的在1995年中“广东省家庭文化研讨会”上的发言,获广东省妇女联合会优秀论文一等奬,发表于《南方日报》199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