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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精神文明 推动社会发展
钱学森同志曾提出创立一门宏观的、综合的、高层次的、全面考察意识社会形态发展演进的“意识社会学”,它也“可以称之为精神文明学”(范英主编:《精神文明学论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1月版,第2页。)。据此,我作了尝试性研究,并将“意识社会学”当作“精神文明学”来探讨,以便于同我国正在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的群众性实践活动发生普遍的共鸣与反应。而党的十四大文件指出,精神文明重在建设,首先要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在理论建设中,精神文明自身实践所抽象出来的理论,以及以这种理论建构而成的精神文明的学科体系,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迫切面临的问题。海天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的拙作《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初步从不同角度和层次上触及了上述问题。
一
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当然是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如果没有或缺乏精神的文明,这个社会不是野蛮的、愚昧的社会,就是畸型的、落后的社会,不可能有完整意义上的民主、富强与文明可言。这就要求人们必须具有自知、自觉和自强意识,认清当今世界不同社会制度间全面的、艰巨的较量与竞赛,同时付诸切实的行动,才不至于落后保守,夜郎自大,顾此失彼,乱了方寸。特别是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中讲到,广东要力争20年的时间赶上亚洲“四小龙”,不仅经济上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它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可见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并以此促进其它文明的进步,这便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关联。我们只有从这样一幅综合的图景中,来认识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同时把这幅综合的图景放进世界的大范围内加以考察,才会有冷静而明智的思维、客观而实在的对策,以减少或避免不应有的失误。
所谓社会发展,一指社会人的不断进化趋势;二指社会物的不断丰富趋势;三指社会人的进化与社会物的丰富的互相促进趋势;四指社会的整体与局部之间优化制约、前进运动的趋势。从社会发展的内涵可以看到,社会的发展既是人的发展,又是物的发展,也是人与物的交互发展,更是人与物所处的局部社会与整体社会的优化发展。看不见人的发展,把社会的发展仅仅当作物的发展;或者看不到物的发展,将社会的发展只当作人的发展;或者把人与物的交互发展状态加以絶对的分割,把人与物所处的局部社会与整体社会看成是互不相关的东西,都是欠妥的。几十年来,我们有过“见人不见物”、“见物不见人”的片面性倾向,也有过“关起门来搞建设”的错误认识与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社会发展应作怎样的界说,不能不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记取这些历史的教训,今天我们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的发展前进,就应把精神文明放进社会发展的四个层次之中,这既是精神文明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固有的重要内容。
二
《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一书,着重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理论概括,所讲的无不与社会发展发生着紧密的联系。
大胆地学习、借鉴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切有利于我们的东西,包括它在精神文明范围内各种先进的东西,是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手段。现在我们提出追赶亚州“四小龙”的课题,就是其中一个方面。亚洲“四小龙”中的港(澳)台,同我们内地还有“一国两制”的特殊关系,而且近在身边。所以,本书把研究“一国两制”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作为紧迫的任务摆在前头。
笔者认为,在“一国两制”下建设各自的精神文明,必须弄清楚它的主要内容、相互关系和根本原则。从求同的角度看,主要是求爱国主义之同;求商品经济交流发展之同:求社会生产力进步之同。而存异则主要是存不同社会制度之异;存不同思想信仰之异和存不同发展道路之异。不求同,无一国;不存异,无两制。因此,求同与存异原则是前提原则、科学原则和长期原则。同时,由这一根本原则决定的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和谐与冲突的关系,又分别是“一国两制”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与方式。再就是“一国两制”精神文明建设共同的突破口,不在于思想理论方面,而在于文化(主要是指教育、科技、卫生和、体育和文学艺术等)这一广阔的天地之中。
学习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先进的东西,没有试验是把握不准的。广东之所以称为全面改革开放的综合试验区,其中就包括了向资本主义社会学习先进东西的试验在内。首先是创办经济特区的试验,广东的实践证明是成功的。这就有个如何总结、概括经济特区经验与理论的任务。笔者始终站在热情地对待这一新生事物的立场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同时提出—些发展前进的对策,也引起了经济特区有关方面的重视。
最近10多年间笔者观察的对象,除了“一国两制”和经济特区之外,较多的还在于农村与企业。其中,广东边远贫困山区的南雄县,富裕地区“珠三角”的南海市,以及广州近郊的白云山制药总厂,笔者均与它们建立了长期的联系,并通过具体的社会考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例如,笔者于1986年提出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建设的建议;1992年初提出当今农村面临的两对重要矛盾——贫穷与富裕、愚昧与文明的矛盾,是现阶段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的观点,等等,都是有待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
《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一书,侧重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性和学术性,其中不少内容是初步形成精神文明学这一新兴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党的十二大文件精神的指引,是笔者开始投入精神文明研究领域的主要动因。继《精神文明学论纲》之后,笔者主编的国内精神文明研究领域首家大型丛书——中国精神文明学大型丛书,是以《社会公德概论》和《社会公德漫话》两书为先声的,其后又出版了《职业道德新探》。推出这些书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合广东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二是作为精神文明学的研究,应当从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入手;三是以往人们对社会公德的探讨尚未形成系统,在职业道德的研究方面,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内容也有待加强。在有关社会公德的两本书中,笔者试图建构社会公德的初步体系,同时关照提高与普及这两者的关系。而在职业道德的研究中,则强调了从跨世纪的角度来阐析。同时,对职业道德与伦理学、人生科学和精神文明学的关系做了首次探索,提出从伦理学、人生科学和精神文明学三个角度来研究职业道德时,应把握它们的区别与联系。认识和把握这些联系与区别,有利于瞭解其交叉作用的情况,摒除门户之见,促进各自的完善。过去许多学科之间隔行如隔山,河水不犯井水,以至造成人为的缺陷。这种现象与学科研究现代化的要求是难以适应的,与综合探讨社会主义的许多现实问题也是不相适应的。
这些年来,笔者对精神生产的重大问题曾作过研究。为了强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意识,笔者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原理和精神生产的现实要求,特别对社会主义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的联系与区别做了7个方面的对比分析,以说明精神生产者的劳动为什么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精神生产者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应怎样发挥独特的作用等。笔者认为,社会主义的精神产品的转让,可以分为无偿转让和有偿转让两大类型和无偿性转让、低偿性转让、等偿性转让和高偿性转让四种形式,它们都以自己的转让形式,共处于社会主义社会之中。这四种形式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和存在的范围,幷且发生交错的复杂关系。但从总体上看:
带有共产主义萌芽因素或成熟的共产主义思想要求的无偿性转让形式,在社会主义精神产品的转让中,只能提倡双方的自觉自愿,而不能强行实施并占居主要地位;低偿性转让形式在社会主义初期一个较长时期内,曾经成为主要的转让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历史条件和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改善,这种转让形式已开始由主导地位退居次要地位,但还在不同程度上起着作用,需要加以引导,促进其向等偿性转让形式的全面转化;高偿性转让形式是对低偿性转让形式的补充和对等偿性转让形式的附加,旨在重奬那些有重要贡献的智力劳动者,不可能成为精神产品转让中的普遍形式或主要形式,但它在社会主义精神产品的转让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和具有特殊的作用,并将同等偿性转让一起,为精神生产者所欢迎所拥护;社会主义精神产品的等偿性转让形式,是社会主义精神产品转让的主要形式并占居主导地位,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按劳分配等原则在精神产品转让中的具体体现,否定这一体现,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不可能在精神生产者中间真正落实,长期轻视科学文化、轻视知识分子的极左流毒就会有其存在的市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事业就会停顿不前。总之,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在精神产品方面,比较理想的是以等偿性为主的转让形式,兼以高偿性转让形式为辅,并提倡无偿性转让形式,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可以坚持精神生产领域中的社会主义原则,又可以引导精神生产者和消费者向着未来共产主义的精神产品和无偿性转让形式前进。这些基本观点,用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眼光来看也是完全合适的。
四
在《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一书中,讲精神文明研究的篇幅较多,也是本书的重点部分,包括精神文明学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意义、本体层次及其主要特征等。
根据钱学森同志的思路,笔者以1988年4月与两友人合着的《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一书为基础,提出“精神文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主体精神的形成、发展及其同客体存在交互作用的科学”这个界说。由这个界说决定,精神文明学主要的内容之一是研究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起源与演进规律;之二是研究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内部结构和外部联系的规律;之三是研究人类社会精神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规律;之四是研究人类社会精神文明自身建设的规律等。
在研究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内部结构时,笔者试用系统论的方法,把现在比较流行的“二块论”即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发展成为“三块论”即文化、思想和审美。其中的文化主要包括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和文艺;思想主要有理想、道德、情操、纪律和“三观”;审美则内涵审美对象、审美意识、审美欣赏、审美教育和审美践行等方面。就三者的关系而论,文化是基石,思想是核心,审美则是两者的综合。只有这三方面的统一,才能使精神文明的内部结构趋于真善美的交融,符合人类历史的史实,成为人们追求的合理境界。笔者认为,处于自然之中的人类社会的文明,起码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人种文明和生态文明等主要的成分。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多次指出过的,并非笔者个人的杜撰,也决非脱离现实的故弄玄虚。其中,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赖以产生、发展的物质基础;政治文明是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等发生联系的中介及主导;法制文明是精神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人种文明是精神文明的主体存在;生态文明则是上述社会文明的客观依托。只有把精神文明置于人类社会文明的诸系统中来加以考察,才能更好地建设精神文明,引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精神文明学要研究的主要内容,莫过于精神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了。也就是说,不谈或少谈这个问题,其精神文明学的体系内容便未免失于肤浅单薄,它的实践功用也会显得暗淡无光。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研究精神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一系列规律,在一定程度上讲,甚至比研究物质产品一系列规律还更艰巨、更紧迫、更重要。因为一切物质产品的出现,都离不开精神产品的蓝图,只研究物质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可以说还只是半截子功夫,不是最根本的东西。因此,要真正搞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不可不注意精神产品四大环节的研究。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在精神文明学的研究内容方面,把它摆在了相当突出的地位上。
与此同时,精神文明学还要研究各个社会、各个主要地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等。具体到城市、特区、企业、事业、街道、农村、少数民族、“一国两制”和家庭、个人等社区或行业、群体或个体的精神文明建设自身,都有共性与个性的问题,需要给予不同角度的探讨。这既是精神文明学诸多原理和概念被提炼出来的实践之地,也是精神文明学赖以存在和发生作用的基础阵地。任何学说,离开了实践之地和基础阵地,它就会失去生命与活力,甚至于是“无病呻吟”的赘物。这是人们所不取的;作为新兴学科的精神文明学,更应避免这种情况,才会对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一书中,笔者就精神文明学的研究方法作了简要的论述。笔者认为,坚持科学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各学科知识的综合分析,是研究精神文明学的重要方法。在强调前两个坚持的基础上,笔者指出精神文明学这一新兴学科,应以历史唯物主义为主线、各学科知识的有机综合与结集;历史唯物主义和其它学科不能代替它,它也代替不了别的;它就是它自己;这是由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和内容所决定的。对这门相对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有利于正确地认识和吸收人类长期积累起来的精神财富;有利于世界各民族的精神交往和精神创造;有利于人自身精神素质的提高和精神生活的丰富。一句话,精神文明学是实践的呼唤、时代的要求,是人们由必然王国跨向自由王国不可或缺的新兴学科。
这门新兴学科本身是有不同层次的。笔者对此作了区分。认为人类一般的精神文明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学,是当今我国研究精神文明学学说的现实类别。前述三个层次的精神文明学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把握好这一分寸,有利于各层次的专门化研究和本学科的基本建设。
总之,这本书是笔者10年来耕耘在精神文明这块新地上的实际纪録,它展示了从具体的实践认识中受到启迪,进而尝试创立精神文明学也即意识社会学的大体历程。可以肯定地说,这些探索还存在不少缺陷,需要加以完善,这只有留待今后的努力了。
(这是作者在1993年3月于深圳市召开的“93年度全国社会学改革开放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也是作者为本次大会而撰写的《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一书的部分前言,该书由海天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主要简述改革开放中形成的新兴学科——精神文明学也即意识社会学的初始思路与概貌,获得当次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