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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市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划
一、划区的必要性
珠三角经济区由广州、番禺、花都、从化、增城、深圳、东莞、中山、珠海、斗门、佛山、南海、顺德、高明、三水、江门、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惠州、惠阳、惠东、博罗、肇庆、高要、四会等28个市县组成。土地总面积4l 596km2,比台湾省面积(3.6万km2)还多5 000多km2,1993年末总人口2056万,也相当于台湾省总人口。珠三角经济区东、西两端相距约400km,南北相距300多km。区内大中小城镇.400多个,各地自然资源种类、数量和开发程度各不相同,社会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对这么大而又复杂的经济区域要实行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必须根据珠三角经济区的空间经济格局和各地条件特点,进行经济区的划分,才能做到合理分工、协调发展。
原来的珠江三角洲大三角经济开放区是由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等三类对外开放程度不同的区域组成。是由政策的区域差异确定的。而这次珠三角经济区是根据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区域差异确定的。其目的是把珠江三角洲建成经济快速发展、科学技术先进、产业结构优化、社会分工合理、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城乡融为一体、具有高度文明的大经济区,在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化,在全国成为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基地,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示范区。珠三角经济区的性质和决策指导思想要求经济区内部进行科学合理的区域分工,这就必须进行内部经济区的划分。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目前存在的种种严重问题,如许多建设项目重复,地区产业结构趋同,以市县行政区为单位“小而全”、“大而全”的经济体系,地区分割严重阻碍了地域分工的发展和整体经济实力的提高。十几年来先后出现过许多产品的不合理竞争,如“电风扇大战”、“洗衣机大战”、“空调机大战”等,使不少同类产品的厂家被淘汰,造成社会经济资源的严重浪费,亦不易形成和保持珠江三角洲自己的拳头产品。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求建立起地域分工明确、发展相互协调的区域经济网络体系。
二、 分区的指导思想
我国解放以来,进行过长期的经济区划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改革开放之前与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区划,虽然都说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马克思主义劳动地域分工理论为重要理论基础,但有着原则的区别。
改革开放之前,在比较单纯公有制基础上的产品经济模式,否定商品生产、否定市场机制。那时只有生活消费品才能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而资金、技术、生产资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均不能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还有政企不分、企业是政府的附属品,主要依靠行政办法来管理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经济资源不能通过市场流通来达到优化配置,极不利于劳动地域分工的发展。当时我国的经济区划虽说以劳动地域分工理论为基础,实际上区域经济仍不可避免地出现条块分割、自我封闭状态,形成“小而全”、“大而全”的区域经济体系。改革开放前的经济区划理论深受产品经济模式、计划经济体制乃至自给自足自然经济思想的严重影响。
改革开放就是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进一步扩大生活消费品市场,而且要培育资金、技术、生产资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索市场,使它们能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把整个社会经济转到以分工、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轨道上来。改革要求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这就要求打破内外封闭,实行对内对外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经济区划的指导思想必须调整、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层决策思想从80年代初期就开始转变。1981年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形成各类经济中心,组织合理的经济网络。”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组织生产和流通,发展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主要是以城市为中心,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组织各种经济活动,打破地区间、部门间、城乡间的分割……逐步形成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区和经济网络。”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以后,要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1986年4月全国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把我国的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网络划分为三级,即以特大城市为中心的一级经济区网络、以省会城市和一批口岸与交通运输枢纽城市为中心的二级经济区网络和以省辖市为中心的三级经济区网络。党的十三大、十四大报告中都有关于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网络以及地区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论述。这些论述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提出来的,与产品经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区划思想有原则区别。区划的内容、要求,区划的依据和原则,区划的结构、体系都有很大区别。现在,必须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网络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区划的指导思想。
三、 区划依据和区划方案
(一)区划依据与原则
遵循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的一系列论述为指导来研究珠三角经济区,就必须认真研究珠三角经济地域组织的实际状况。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的划分,除了考虑珠三角内外基本的经济、地理背景外,应着重考虑下述四个方面。
1. 地理资源结构 珠三角经济区土地总面积4l596km2,南部濒临海洋。西江、北江、东江三大支流在珠三角中部汇流、交叉后分八大口门注入南海。三大支流和珠江冲积形成的珠江三角洲平原河网区,是珠三角经济区的核心部分,无论光、热、水、土,还是海、陆、河、港各种因素的地域组合,都是珠三角经济区中最优越的。它有众多的河道和岸线为珠三角经济区通往港澳与世界各地提供许多优良的出海港口,成为联接世界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天然通道。位于珠三角中部的珠江主流(黄埔港以下狮子洋、伶仃洋、珠江口)河宽水深,它既是珠三角出海的主要通道,又是珠三角经济区东、西、北三部的自然分界线。
2. 城镇体系结构 珠三角经济区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现在已形成400多个大、中、小结合的城镇体系。众多的河港、海港、公路、铁路、机场构成的运输系统,把它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广州位于珠三角经济区中部,是东、西、北三部交通运输的枢纽和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全区最大的中心城市。香港、澳门是自然地理意义上的珠江三角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的神圣领土,但近代以来被英、葡占领。1950年代以来,香港利用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深水良港等条件,发展成为国际贸易、航运、金融、旅游、信息中心,成为拥有五六百万人口的国际大都会。我国改革开放,香港大量资金、技术、人才流入珠三角,成为向珠三角、向内地辐射的强大辐射源,对珠三角的经济发展和城镇体系都发生巨大影响。首先是珠三角核心地区、毗邻港澳的市县经济发展尤为迅速,产生了深圳、珠海等一大批新兴城市,使珠三角经济区东部、西部、北部都基本形成了大、中、小城镇结合的城镇体系。
3. 经济地域空间结构 珠江三角洲平原河网区,在珠三角经济区中经济发展条件最为优越。但在改革开放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主要是中部广州及其外围的佛山、南海、顺德、番禺,而南部沿海丘陵、台地、滩涂较多的深圳、宝安、珠海、斗门等市县都还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改革开放之后,深圳、珠海、东莞、中山利用毗邻港澳、对外交通方便等优势,经济迅速发展。现在深圳、珠海成为珠江三角洲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地区。珠江三角洲平原河网区的新会、花都、三水等市县经济也得到较快发展。珠三角核心地区已全面发展成为珠三角经济区中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珠三角经济区边缘的恩平、高要、四会、从化、博罗、惠东等市县是珠三角经济区中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地区。整个珠三角经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呈现从核心地区向边缘地区从高到低逐步递降的格局。
4. 交通运输体系结构 珠三角经济区的经济空间格局是从中部核心部分向外围地区逐步降低。大中城市主要也集中分布在中部核心部分。最大城市广州在珠江主流的顶端,深圳、珠海分别在珠江口东、西两侧,中等城市佛山、东莞(中心城区)、中山、番禺(市桥)、江门、顺德等在珠三角核心部分,只有惠州、肇庆两市在东、西两侧。深水港广州黄埔港、珠海高栏港、深圳盐田港,大型机场广州白云机场、深圳机场、珠海机场等都在珠三角核心部分,只有澳头港、惠州机场在东部边缘弛区。珠三角经济区内的京广、广深、广三茂、广梅汕等4条铁路都是从中部广州向北、向东、向西三个方向延伸,主要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都是以广州市为中心向外围各个方向延伸。深圳则是珠三角东南部最大交通运输枢纽。珠海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深水大港和大型机场的建设,逐步成为珠三角西南部最大的交通运输枢纽。整个珠三角经济区的海、陆、空交通运输体系都是从中部核心部分的广州、深圳、珠海等大中城市向外围各个市县延伸、辐射,从而联系着珠三角经济区的广大地域。
上面对珠三角经济区分析的四个方面,是这次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划分的主要依据。划区的原则:一是每一个经济区都要有能带动区内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主要以中心城市的分布状况及其吸引范国确定经济区的划分;二是每一个经济区都是中心城市与周围腹地、经济比较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组合;三是每一个经济区的中心城市与腹地的经济联系应有相应的交通运输设施,从而有效地实现以城市为中心组织经济区的生产和流通;四是保持相当于县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完整性。
(二)区划方案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内部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分为三级,一级区3个,二级区(亚区)9个,三级区(基层经济区)28个(原来28个市县各为一个基层经济区)。
珠三角经济区内部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的划分,关键是一、二级区的划分。依据珠三角经济区的地理资源结构、城市体系结构、经济地域空间结构、交通运输体系结构以及区划原则,首先分为中西部(广佛肇)、东南部(深莞惠)、西南部(珠中江)3个一级区是再恰当不过的。因为这3个一级区分别以珠三角经济区3个最重要的分布在中、东、西三部的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为中心城市。广州市是城市人口300多万的特大城市,是整个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当然也是中西部经济发展的龙头。把它定为中西部(区)的中心城市是合适的。深圳市已是城市人口超百万的大城市,所处区位条件(地处沿海、毗邻香港)、经济实力、发展前景以及交通运输设施已有能力带动包括东莞、惠州两个亚区在内的东南部的经济发展,是珠三角东南部经济发展的龙头,把它作为东南区的中心城市是合适的。珠海市目前城市人口尚未达到50万,还不属于大城市,但它所处的区位条件(沿海港口城市、毗邻澳门),拥有深水港和大型机场,从现在经济基础、发展前景及其在全省的地位来看,它将很快发展成为人口超50万的大城市,它起着珠三角西南部经济发展龙头的作用,以珠海市为中心城市确定珠三角西南部作为一级区是合适的。这样3个一级区的划分,已考虑到1997、1999年香港、澳门的回归及其经济辐射。3个一级区土地面积比较接近,地理位置各处一个方位。
由于珠江河口深入到珠三角中部,使3个一级区都有各自的深水港作为出海口,而且每个一级区都是珠三角中部核心部分与边缘地区组合而成,利于优势互补,先进地区带动落后地区。3个一级区各自下属3个亚区基本上是原来地级市管辖范围,一级区可以说是3个相邻地级市的组合。每个亚区都有1个大中城市为中心城市,是相对独立的一个地域单元。亚区下面由原来的各个市县组成基层经济区。亚区、基层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基本上是历史上行政、经济联系形成的。一、二、三级区的中心城镇分别由所在地大、中、小城镇组成的城镇体系,一、二、三级区的每个区都是由比较发达的地区与比较落后地区的组合,有利于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一、二、三级区这样划分,有利于珠三角经济区的经济建设与管理。
当然这只是珠三角经济区内部经济分区的基本框架。各个经济区的今后发展方向,现在产业结构存在问题,如何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如何进一步协调等,这些都有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