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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后期内港广州与外港澳门在海上丝路上的地位
[邓开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
1553年葡萄牙人入据澳门,从此垄断了澳门海外贸易,以新崛起的、具有全球性的欧洲殖民商业贸易取代了中国传统的海外贸易。中国与周边国家以传统贡舶贸易为重心的、以物易物为主要形式的对外贸易急速衰落,广州也从原来的直接朝贡贸易基地转变为澳门出口中国商品的供应地。澳门成为国际上闻名的贸易港。可以说,广州充当当时海上丝路的主角,澳门则担负起联络欧、亚、非和美四大洲海上贸易航线的中枢港角色。
一、广州——澳门——欧洲等全球贸易航线的开辟
1.广州——澳门——果阿(Goa)——欧洲航线
这是葡萄牙人控制下的最重要的主航线。自从葡萄牙殖民者于1510年占领印度果阿后,为加强东方航线的管理,在果阿特设葡印总督,果阿成为葡萄牙在东方殖民地的总部,也成为葡萄牙在东方贸易航线上的总枢纽,澳门也受其管辖.在大帆船时代,航行于东方航线上的葡舰每艘载重量在1000-1600吨之间,可容纳五、六百人。装满中国货物的大帆船从澳门起航,越过南中国海,穿行马六甲海峡,来到果阿及印度次大陆其他港口,然后,从果阿启程,经印度洋的马尔代夫群岛中的马累(Male),然后沿坦桑尼亚海岸继续航行,绕过好望角后,最终扺达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全程约11890海里。在葡萄牙再将中国货物分散到欧洲各国出售。
澳门经果阿运往欧洲的商品,主要是中国的生丝、丝绸、瓷器、药材等。中国精美的丝绸和瓷器走俏欧洲,销量大且利润极高,生丝的利润可达到投入资本的150%左右,瓷器可达100-200%〔1〕。龙斯泰(Liungstedt Anders)指出:葡萄牙人“在一个多世纪的时期中。独自享有许多亚洲港口与里斯本之间的通商利益。”〔2〕
由里斯本经果阿运回澳门的货物主要是白银或从马六甲换回的香料、檀香木、暹罗的皮制品。根据西方的估计,万历三年至二十八年(1585-1600年)自果阿运到澳门的白银平均每年约20万两,〔3〕据中文资料记载,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有3艘葡萄牙船白果阿来广州。“舟各齐约金三十万。投税司纳税,听其入城与百姓交易。”〔4〕据估算自里斯本运银到果阿,大约升值1/3。而自果阿运到购买货物地,可升值70%以上〔5〕。为了贩运中国货物从而获得巨额利润,葡人向中国输入大量白银,使中国在与欧洲贸易中长期处于顺差的有利地位,对明代中国社会经济,特别是金融经济的发展起着促进的作用。
2.广州——澳门——长崎航线
中日贸易历史悠长,但15世纪后,因倭寇为害明朝海疆甚烈,明政府为防范倭寇侵扰,中断了中日贸易。此时,在澳门的葡萄牙人抓住了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开辟了澳门到长崎的贸易航线,客观上使澳门成为此时中日之间贸易的中转站,每年顺夏季的西南季风,越过台湾海峡,扺达日本门户长崎,同年秋天再乘季候风返回澳门。这条航线通航贸易历时70多年。
澳葡运售日本的中国货除丝织品外,还有陶瓷、棉织品、白铝粉、白糖及药材等,但主要是生丝和丝绸,无论是数量和价值,在各种货物中生丝和丝织品占有重要的比例,以1600年为例:白生丝有500-600担,在广州每担以80两购买,到日本可值140-150两,利润相当于投入资本的一倍;各种丝线400-500担,在广州每担是140两,在日本可售370-400两,〔6〕利润是惊人的。巨额利润反映出中国丝绸在贸易中的絶对优势地位。
从日本换回的主要是白银,正如全汉升先生指出“当中国的白银因供求失调而价值高涨的时候,邻国日本却有丰富的银矿发见,从而银产品增加。”〔7〕据统计,1580-1597年间,葡人从日本运出白银750-890万两〔8〕,到17世纪30年代末,估计每年高达300多万克鲁扎多(Cruzado)〔9〕。日本白银运回澳门购买中国商品,周而复始,使澳门赖以兴盛,使中国商品经济和市场也得以繁荣发展。
3.广州——澳门——马尼拉(Manila)——墨西哥阿卡·普鲁可(Acapruico)航线
马尼拉在1565年被西班牙殖民者占领后,就开辟了马尼拉通往拉美的航线。其中最重要的货物是中国丝绸,靠中国商船从福建和广东运去,但后来中国商船常遭海上新霸主荷兰舰队抢掠,中国与菲律宾的贸易时断时续。葡萄牙人及时利用葡萄牙与荷兰的休战协定,跻身这条贸易航线。特别是从1619年以后的十多年间,葡人几乎垄断了中菲的贸易航线。
清人印光任、张汝霖记载:
“佛郎机后义称干系腊国,今称费郎西,或曰法郎西。岁与吕宋入粤互市。有吕武月劳者、尤黠慧,往来澳门,……人呼为吕大班,营责(债)取息,获利累巨万。”〔10〕
当时从中国各港口开往马尼拉港的商船数量不少,据统计,1580-1642年的62年间,共有1137艘,其中从中国其他港口开赴的有1042艘,占中国开往马尼拉商船总数91.6%,每年平均16.8艘。从澳门港开出的有64艘,占中国开往马尼拉商船总数5.6%,每年平均有1.03艘,最多时如天启七年(1627年)和崇祯三年(1630年)年达6艘。从台湾开出的有31艘,占中国开往马尼拉商船总数2.7%,每年平均有0.5艘,最多时如崇祯三年(1603年)年达5艘。〔11〕
马尼拉港征收来自澳门货物的入口税也逐年增多,如1606-1610年,年均86西币,1616-1620年,年均6798西币,至1631-1635年,年均增至9327.6西币,可见此期间,澳门与马尼拉之间的贸易量逐年增加。〔12〕从澳门输出到马尼拉的货物有粮食、各种丝货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萨拉查主教记述,当时从澳门“有商船载土产来此交易。……华商载来之货物除上举粮食之外,大部分为丝织品(花缎、黑色及有花样之锦缎、金银线织成之锦缎及其他制品)以及大批白色及黑色棉衣。”〔13〕
当时从澳门和中国其他港口到马尼拉去做生意的商人,在该市东北角集中居住和贸易,被称为“生丝市场”〔14〕,足见丝货于马尼拉贸易中之重要地位。运到马尼拉的生丝,除在当地出售一小部分外,絶大部分用“大帆船”运往西属美洲销售。崇祯九年(1636年)前,每艘到墨西哥的帆船登记记载运中国丝织品为三、四百箱,而崇祯九年出发的船,有一艘所装丝货超过一千箱,另一艘达到一千二百箱。每一箱内所装的丝织物,以干隆年间的船为例,则有广州光缎250匹,深红色纱72匹,长统袜1,140双。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丝货的总价值超过二十五万西元。〔15〕
中国生丝运往墨西哥后,在那里加工织造后再运到秘鲁出售。由于在十六、十七世纪,秘鲁每年产银量占世界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人民购买力极强,所以,成为从澳门马尼拉转运出去的中国生丝的最好市场。葡萄牙商人和西班牙商人从中获得巨额利润。以万历四十八至天启元年(1620-1621年)马尼拉及秘鲁首都利马(Lima)丝货价格比较,足见其利润之丰。
葡、西两国商人从马尼拉贩运一匹中国丝货到秘鲁得到七至九倍的利润。如果加上他们原来在澳门低价收购中国的丝的利润(一担生丝在澳门港收购时为80两银子,即120西币),那么利润就是十倍以上了。明人王临亨曾反映过万历中期西洋商人贩丝货获高利的情形。他指出:
“西洋之人往来中国者,向以香山澳为舣舟之所。入市毕则驱之以去。日久法驰。其人渐蚁聚蜂结,巢穴澳中矣。当事者利其入市,不能尽法絶之,如从其便.……夷人金钱甚伙,一往而利数十倍。”〔16〕
从马尼拉运回澳门港的货物主要是白银、蜂蜡、棉花、苏木和墨西哥洋红等。
由美洲运到马尼拉的白银在马尼拉购买价廉物美的中国货物,使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1602年一位南美洲的主教说“菲律宾每年输入二百万西币的银子,所有这些财富都转入中国人之手,而不运往西班牙去。”〔17〕由此可见,从墨西哥运到马尼拉的白银大部分是输入中国。
这条航线处于太平洋上。因而被称为“太平洋丝绸之路”,中国丝绸对世界市场的形成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4.广州——澳门——东南亚海域各岛的航线
上述三条是澳门在海外贸易中最着称的航线,而澳葡前往南洋的主要港口有盛产香料的马鲁古(Molucca),即摩鹿加群岛,马六甲(Malacca)及暹罗等。这条弧圆型航线辐射面较广。自古以来这些岛国大多数与中国各朝保持传统的朝贡贸易,随着南洋主要港口落入早期殖民者手中,澳葡在其势力范围内控制了这条航线。
望加锡(Macassar)也是中国丝绸的中转港,“每年有10-22艘葡萄牙人单桅帆船自澳门,马六甲和科罗曼德尔港(Coromandel)来望加锡停泊”,“他们在11月至12月到达第二年5月离开,把望加锡当做销售中国丝货和印度棉织品的中转站。他们用这些货物交换檀香木、摩鹿加群岛的丁香和婆罗州的钻石……他们的贸易每年价值50万两西班牙古币,仅澳门几艘桅船装载的货物就达6万。”〔18〕
此外,澳门的船只也将中国的丝绸运到越南会安港、东京港。会安港是越南中部的著名大港,在那里葡萄牙人可购到乌檀木、软质木糖、麝香、胡椒和大米等,运往中国和日本销售〔19〕。北方的东京港从1626年开始就有葡船前往,基本上每年一艘,但1636年就有3艘到达,输入白银,锦缎和棉花,运走皮考斯(Picois)的东京生丝,占其年总产量1/3。1641年澳葡商船输入货物价值为白银5万两,货物还有瓷器和铁盘〔20〕等。至于檀香木的贸易也是中国贸易的最重要商品,据德国普塔克教授的分析研究,认为1600年左右,输入中国的檀香木每年三至四千担或240至300吨之间。他又认为檀香木贸易似乎是澳门利润最高的贸易之一。檀香木在帝汶岛一般价格是每担澳门币20元但澳门售价可达澳门币150元,1630年的估计利润是100—200%以上〔21〕。澳门-望加锡-东帝汶航线成为澳门海上贸易的固定航线,每年秋冬间,澳葡船队乘东北季风启程前往望加锡,次年春夏间,又乘西南季风返回澳门,这条航线贸易额虽然不大,但澳葡带来的商业利润是丰厚的。
其实,各条海上贸易航线并不是孤独的,而是一条相互关连、大循环式的海上航线,葡萄牙人这样描述:
“欧洲与东洋贸易,全归我国独占。我们每年以大帆船与圆形船结成舰队航行至里斯本。满载上毛织物、绯衣、玻璃精制品、英国及佛兰德尔出产的钟表和葡萄牙的酒而到各地的海港上换取其他物品。船从果阿航行至柯钦得到香料与宝石,又从柯钦至马六甲,更得到香料与大吕宋岛的白檀。其次,再把这些物品在澳门换取绢丝货加入船货。最后,又把以上货物运到日本换成金银块,可得到投下资本的二三倍利润。然后,再在澳门滞留数日,则又可满载金、丝、绢、麝香、珍珠、象牙精制品、精细木制品、漆器以及陶瓷而返回欧洲。”〔22〕
在澳门居留过的著名探险家卡利特(Carletti)对葡商从广州来购丝货等物、航运时间、路线等讲述得更加具体,他告诉我们:装在澳葡大帆船上的那些商品都是从广州每年两次的交易会上买的,买来的商品每年九、十月运往东印度,四、五月运往日本。运往日本的商品主要是生丝,每次运去6万到8万磅,此外还运去大量的各式各样的花瓶及大量的铅和麝香及其他药物。船8个月后才返回澳门,即6月份离开中国,第二年3月份返回。但通常当年10月份便回来,以便在当月参加广州交易会,让运货去日本的船再去东印度。在广州,日本的白银换成了丝绸与瓷器,可赚取4-10倍的利润。丝绸主要运往印度、中东和欧洲市场,其他物品,如花瓶、瓷盘则准备在占婆(印支半岛)、暹罗、汶莱和印尼的港口进行交易,更精细的则通过霍木尔兹市场运到印度和波斯,还有一部分运到了东非,但最上好的则运往里斯本市场。〔23〕
上述史实告诉我们:从里斯本出发的葡萄牙大帆船,满载西方工业品、工艺品,一路东来,在沿途各港口换取香料、白檀、宝石来到澳门,进入广州换取中国丝货等物,再转运到日本长崎或马尼拉(再经航越太平洋的西班牙帆船运至墨西哥直至美洲)出售,用换线取的白银再返回澳门或广州购进丝货等中国货物,再运回欧洲,每一站都获得高额利润,这是最令人称羡的黄金航道。
二、澳门成为海上贸易中枢港急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1.葡萄牙当时正处在海外扩张的鼎盛时代
葡萄牙人开辟了由欧洲通往印度和中国的海上新航路,强占了一系列殖民据点,作为海上贸易基地。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海上霸权,垄断了东西方贸易。这些都为澳门海上贸易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外部条件。
世界历史发展到十五、十六世纪,正是西欧各国的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即原始积累阶段。而首先进入这一阶段的包括葡萄牙在内的几个西欧国家,即如马克思说的“原始积累各种不同的要素或多或少可以按时间的顺序,特别分配在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和英国上面。”〔24〕最早完成民族国家形成过程的葡萄牙,虽然是南欧的一个小国家,但它位于大西洋沿岸和地中海西口,所以它一直是从事海外贸易活动的“商业民族”,具有极为强烈发展航海贸易的愿望。为了鼓励发展航海事业,葡萄牙国王曾颁布命令,免除船主的各种捐税,准许私人到王室森林伐木造船,鼓励发展造船工业;还设立航海专科学院,不惜巨费从外国请来造船工程师、航海家、数学家、天文学家、地理学家,培训航海技术人材,改进造船技术,绘制航海地图等,为航海贸易创造了优越的条件。所以当他们于1488年发现好望角之后,举国欣喜若狂,倾尽全国之力向东方发展航海活动。1501-1502年先后在印度的柯钦(Cochin)和坎纳塔(Cannanare)二个城市建立商馆,1510年占领印度的果亚,1511年占领马六甲,并以此为东进的根据地,1553年入据澳门港,筑屋居住,并以澳门为据点,开展东西贸易和美洲的贸易。使澳门港得以兴起,海上贸易从此进入新的时期。
2.明朝政府对澳门管理政策的确立
明朝政府对在澳门从事贸易活动的葡萄牙人采取宽容和优待的方针,允许葡人居留澳门贸易,并在地租和商税方面给予许多优惠,使澳门成为葡萄牙人经营的贸易基地。尽管明朝政府之开放澳门,并非自觉地要推动海上贸易发展,但其客观后果却为澳门的繁荣兴旺创造了十分重要的前提。
1553年葡人入据澳门始至1563年的十年间,澳葡事务仅限于与明地方政府的交涉。澳门迅速兴起,发展成为中外贸易中心,吸引了大量的中国的农民和工匠,“趋者如市”。〔25〕这种情况引起明廷的关注,而广东官府对越来越多的葡人来澳亦表示担忧,〔26〕特别是1564年协助广东当局平定拓林兵变后,葡人并未依约免抽分,“夷遂不服”,〔27〕令当局对其异心加以防范。1564年开始,明政府把管理澳门事务正式提到日程上来,其嬗变大体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始酝酿阶段,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庞尚鹏上疏专论此事,即对葡人在澳的对策有4种:一是填石塞海;二是焚居散其党;三是设立关城、官员驻扎;四是“使之撤屋而随泊往来”。然而,前三种不可行,第四种不太现实。此时葡人态度恭顺,且不时贿赂明朝官吏,因此得以在澳居留下来。第二阶段是隆庆至万历初年,对澳政策基本定型阶段,主要标志有二个:一是1572年葡方向明海道副使付银500两,作为广东香山县收入,以地租银形式,承认葡人租居地位〔28〕;二是1573年在莲花茎建关闸楼,置官防守〔29〕;第三阶段是对澳政策的确定阶段,万历十年(1582年),两广总督陈瑞在居澳葡人答应“服从中国官员的管辖”前提下,承认葡人居澳。在“建城设官而是治”原则下,明政府将澳门划归香山县管辖,广东海道副使兼管理,并派有提调、备倭、巡缉等三位职官常驻澳门管理澳葡事务。居澳葡人随即作出反应,加紧筹建自治组织。1583年,在澳门主教卡内罗(Melchoir Carneiro)主持下,选举产生的澳门议事会正式成立。在明政府允许下,此居澳葡人的自治组织主要是管理澳葡内部的行政、司法、治安和贸易事务。
自从葡人租居澳门以后,明政府给澳葡诸多特权和优惠政策。这是任何外国人不能享有的。首先是葡人不必隐满其国籍,也不必混在南洋贡船中进出,不但能以合法身份进出港口,而且拥有使用和经营港口的权利。据《明史·佛郎机》记载,葡人此时“其来(澳门)益众”,“诸国人畏而避之,遂专为所居”〔30〕。可见葡独占了澳门。其次,1578年明朝平息了沿海的倭寇骚扰后,决争定各国贡船要先停泊广州的外港澳门。这样一来,葡人包揽了中国经澳门与这些外国船舶的转手贸易和海运的大权。葡人对这种优待曾报以厚礼,“须得携带价值银四千两的礼物,去谒见受托经营这些商务机构的官员,在船只装收货物启航后,商人们再要奉献几乎是此数一倍的银两。”〔31〕葡人还享有任何外国人不享有的特权,如一艘200吨级的葡船经第一次丈量后,缴付1800两白银作为泊税,以后每次前来,只需缴纳此数的三分之一,而一般同样吨位的其他国家船只,无论是第一次或以后各次扺港都需付5400两白银。对葡商在广州购买的所有商品,所征税额也比其他国家商人低三分之二(且欧洲人轻易不许进入广州城)。即使葡萄牙商船发生海难事故,中国政府派船救捞起来后,将船员送到澳门,免收一切费用,而他国船舶却需付大笔补偿金。〔32〕
同时,在广州一年两次的交易会上,葡商不仅享有直接进入广州交易的待遇,而且还可按海外市场的需求订制货品,“澳门的葡萄牙人……每年两次到广州(那边每年举行两次盛大的市集)去买货。他们的确从这种通商中获得比马尼拉的商人或我们更多的利润;因为他们在中国住了很久,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这使他们所得到的货品,品质比别人好,品种比别人多;他们也有机会按照他们的特殊需要订制货品,规定出丝绸的宽度、长度、花样、重量,以适合日本、东印度和葡萄牙市场的需要。”〔33〕澳葡商人在广州独享这种贸易的优惠,使荷兰及其他国家的商人羡慕不已,也是澳门对外贸易兴旺的重要因素之一。
3.商业中心广州是澳门港的供货基地
有一千多年对外贸易传统的广州因明政府的海禁政策退居内港地位,澳门直接成为广州港的延伸,其运往海外的来自中国各地的商品仍仰赖于广州供给。从海外运回的白银和各类货品,又赖以广州输往中国内地。
在1578年(明万历六年)葡商未正式获准直接进入广州市易前,丝绸等物品基本上靠广州商人运往澳门。万历初年,当葡人正式租居澳门、又独揽海外贸易市场之时,广州又重开贸易会,每年举行一次,会期长达三、四个月;在1580年后,定例为每年举办两次。1578年,居澳葡商被视为对外贸易的代理商,获准可直接到广州参加交易会,自行选购中国货物。这一年,对澳门海外贸易的空前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进入广州参加交易会的澳葡商人用200吨、600吨或800吨的商船运载白银、贵金属等等,以及大量的胡椒入省城交易。〔34〕利玛窦在其札记中记録:
“葡萄牙商人已经奠定一年举行两次集市的习惯,一次是在一月,展销从印度来的船只所携带的货物,另一次是六月末,销售从日本运来的商品。这些集市不再像从前那样在澳门或岛上举行,而是在省城(指广州市)本身之内举行。”〔35〕
从1578年葡商被批准直接进入广州城始至1640年止,历时62年,这也是澳门葡商发展海外贸易最辉煌的时期。
4.明代商品市场的发展,为澳门海上贸易提供物质基础
澳门国际贸易的发展,是以中国内地商品经济和商品市场繁荣以及中国社会内部需求为依托的,中国手工业产品的丰富,商品生产的发展,必然导致寻求国外更大、更广阔的市场,因此不断刺激和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反过来,从澳门流入广州再流入江南乃至全国的大量白银,又是促进明末资本主义生产萌芽的商业资本之一,广东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出口商品丝织品生产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珠江三角洲由于对外贸易中对生丝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使桑蚕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在明初出现的“基塘”的基础上,到明中叶形成“桑基鱼塘”的生产链。“桑基鱼塘”的面积在九江乡达到占土地总面积的80%〔36〕,顺德自景泰年间开始大量种桑、到明末1642年,种桑面积达58094亩〔37〕。当地流行着“蚕壮鱼肥桑茂盛,塘肥桑旺茧结实”的谚语,说明蚕桑与养鱼之间的相互促进,同时,桑蚕业的生产时间长,造数多,生产资金周转快,又可充分利用劳动力,经济效益也大。在明代兴起的佛山,除生产著名的铁器和瓷器外,生丝和丝织业也成为出口的产品。明代珠江三角洲的蚕业生产的发展与丝织品外销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明万历至明末以广州为起点,经澳门出口的四条主要国际航线畅通,珠江三角洲的商人运来生丝、缎、纱等产品,高价销售,白银源源流入内地,更大大推动该地区的蚕桑业的发展。所以说,澳门作为广州的外港,成为国际贸易的中转港,与生丝出口、白银进口的明代外贸模式紧密联系,也与珠江三角洲商品经济增长有着互动的作用。
5.葡、华商民共创澳门海上贸易
葡萄牙人初到广东浪白澳、澳门一带进行贸易时,就依靠中国人进行交易。《日本一鉴》记载周鸾号称“客网”。“同装番货,市于广东城下,亦尝入城贸易”。〔38〕“客网”就是平托在《远游记》〔39〕户,所谓的“当地商人”。葡人入居澳门后,根据庞尚鹏疏;“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日与华人相接,岁规厚利,所获不赀,故兴国而来,负老携幼,更相接踵。今筑室又不知几许,夷众殆万人矣。”〔40〕与此同时,澳门吸引了大量中国商民和工匠,出现了华夷杂居的状况。
荷兰人林乔藤(Linschoten)《游记》记载,在1596年他所看到的是一个“葡人与华人杂居的澳门市。”〔41〕英人彼得·蒙迪(Peter Munday)于1636年随美国船队访问澳门,他详细地描述了当时澳门的女人和这种婚姻所生的子女情况:“在这座城市里仅有一位在葡萄牙出生的女人:葡萄牙人的妻子都是中国人或者混血儿。”〔42〕而澳门史家潘日明(Benjiamim Videira Pires)称:“直至19世纪末,澳门才明晰地显露出其划分为两个风格迥异的区域,即‘洋人区’和‘华人区’的特点。”〔43〕
中国商民大量涌入澳门,以福建、广东人最多,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郭尚宾疏中云:
“闽广亡命之徒。因之为利,遂乘以肆奸。见有夷人之粮米牲菜等物,尽仰于广州,则不特官澳运济,而私澳之贩米于夷者更多焉。有见广州之刀环硝磺铣弹等物,尽中于夷用,则不特私买往贩,而投入为夷人制造者更多焉。有拐掠城市之男妇人口卖夷以取赀,每岁不知其数,而藏身于澳夷之市,画策于夷入之幕者更多焉。”〔44〕
特别注意的是中国商人,尤其是广东商人和福建商人直接参与澳门的海上贸易,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侍问曾言:
(香山澳税)见在之额实二万二千也,虽有定额,原无定征,皆取诸丈抽,彝船与大彝商、唐商之互市者。……万历二十六年,额系二万六千两,比缘岁轮不足,减去四千,皆取诸到澳之彝船、唐商……香山澳税,初定二万六千,后征不足,议去四千,见在岁额二万二千。察所抽者,皆于到澳番舶贸易之彝商,并唐商之下澳者。”〔45〕
由此可见唐商在澳门海上贸易中占一定的比重。葡萄牙人以澳门为基地,勾结唐商并进行走私和骗税的活动。新近公布的明朝有关澳门的档案中,详细地反映出居澳葡人的猖獗活动,与广东地方恶势力,“奸商揽棍”相互勾结为非作歹的实情。崇祯四年(1631)9月,广东巡按御史高钦舜有虑于澳葡与闽粤商人贸易所产生的问题向朝廷题报:
乃奸商揽棍,饵其重利,代其交易,凭托有年,交结曰固,甚且争相奔走,惟恐不得其当。渐至从中挑拨,藐视官司,而此么么丑类,隐然为粤腹心之疾矣。〔46〕
关于葡萄牙人与闽商人相互勾结,在明朝档案中屡有反映,崇祯七年兵部尚书张凤翼向明廷紧急具题,奏报粤东省有三大可忧:
其一,在澳夷。彼占住濠镜,而阑入之路,不特在香山,凡番、南、东、新皆可扬帆直扺者也。一旦有事,此数万夷人,何逞不得,此大可忧者也。而大蠹则在闽商。其聚食于粤,以澳为利者,亦不下数万人。凡私物通夷,勾引作歹,皆此辈为之崇。……澳夷所恃者,巍舰巨铣也,而以闽商之勾连,番哨之名目,益肆无忌,为害最深。第查该省沿海一带,向有哨般分守,使能课其实用,足为捍御之资,又何籍于番哨?今欲絶弊源、宜禁闽商之勾引,番哨而不用,倘不遵守,立置三尺,则奸宄屏迹,澳夷之害杜矣。洋寇所恃者,内地奸民勾边接济也。然兴贩之弊不革,则接济之蠹不除。〔47〕
广东屈大均也说过:
澳人多富……诸舶诸输珍异而至,……每岁载白银巨万,闽人之为揽头者分领之,散于百工,作为服食品用诸淫巧,以勾瑰货。〔48〕
从上资料可看出,被朝廷骂为奸商、揽棍的粤商和闽商,他们和葡萄牙商人一起从事海上贸易活动,在海上国际贸易活动中起着中介作用,这是无庸置疑的。
6.地理位置的优越
澳门半岛三面临海,海外航行十分便利。从澳门出发,东北行达日本长崎,西行可到印度的果亚,过印度洋经好望角到达非洲,南行可到马尼拉、噶喇吧等东南亚各国港口,过太平洋直达美洲诸国。南面伶仃洋为澳门的外港,船舶均可就近泊岸,装卸货物,放洋出海,十分方便。澳门西岸濠江为内港所在,与珠江三角洲河道相连,船舶可溯濠江而上,直到石岐、江门、佛山、广州等城市,也可到中山、新会、顺德、南海、番禺等县,然后通过西江、东江、北江与全国各地联系起来,当时番船及福建等地海船来澳,一般是在外港南环码头停泊。印光任记述:望厦村“有南北二湾,可以泊船,或曰南环”, “海岸如环抱,……舟泛桃花浪”, “万历时闽贾巨船”停于此〔49〕。外国商人也就近建屋居住于附近陆地,“南北双环内,诸番尽住楼”〔50〕。也有一些番船是在澳门东南的老万山停泊靠岸的,史载:“东南为老万山,自澳门望之,隐隐一发,至则有东西二山,相距三四十里,东澳可泊西南风船,西澳则东北风船泊之山外。”〔51〕而内河船只,则在内港大船头路码头停泊装卸。水上交通十分方便,正如《澳门记略》所说:“澳(门)惟一茎系于陆,馈粮食,余尽皆海也。以故内洋舟达澳尤便捷。”〔52〕因此,中国内地商品可以通过水路源源不絶地直运澳门,转运外洋;外国的商品也可以利用海舶大量输入澳门,转运全国各地,使澳门成为一个中外商品的集散地。《释今种澳门诗》云:“广州诸舶口,最是澳门雄”〔53〕,是最好的说明。在香港开埠之前,澳门具有这种优越的水运交通条件,实是其对外贸易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
7.明代的海禁政策客观上为澳门提供贸易机会
澳门海上贸易的发展同明朝封建政府的海禁政策有联系。
明朝封建统治者同样实行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重农抑商传统国策。所谓抑商主要是抑海外贸易,明朝在执行海禁政策的过程中,随着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虽然有时宽时严的区别,但作为指导思想则是始终不变的。幷且把海禁政策写到《大明律》里,视为祖宗成宪遵守不渝。《大明律》规定:
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段匹、绸绢,丝绵和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官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聚及为向道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54〕
按照《大明律》这种规定实施海禁,根本不许人民从事海外贸易。到了嘉靖元年(1522年),以“倭寇猖獗”为理由,罢闽、浙二市舶司,封闭泉州、宁波二港,但广州市舶司始终是开放的。于是靠近广州,位于华南沿海出口处而又交通便利的澳门,自然而然成为广州对外贸易的外港,其航海贸易得以日益发展。
8.关于龙涎香、自鸣钟和佛郎机铣的问题
金国平、吴志良在《葡人入据澳门开埠历史渊源新探》一文中提出“龙涎香、自鸣钟和佛郎机铣。嘉靖至南明的中葡关系,基本上是围遶它们展开的,龙涎香是葡人入居澳门的护身符,自鸣钟为叩开中华国门的敲门砖,明末则视佛郎机铣为制胜神器。香、钟、铣这三部曲,贯穿了明代以澳门为中心的中葡关系。”〔55〕的见解,我认为这个论断是符合历史事实的。我们就从龙涎香这个个案来看,它的存在和进口不但影响明政府对澳门政策的制定,关系中葡关系的变化,还直接影响到澳门海上贸易的发展程度。
龙涎香在宋代作为贡品传入中国,主要是作熏香用,到明代逐渐作医药用,据说具有“能止心痛、助精气”的效力。“可为房术用,甚为难得”,葡语资料也有相司的记载“据华人言称,此物对同如姣欢见有特效,可分健脑补胃”,“中国五六年来寻觅此物,重赏带来者。……此物与其制济配服可使老者延年益寿”。〔56〕龙涎香是从抹香鲸体内取得,甚为难得,且价值极高,从宋代开始,在广州便已成专营物品。“龙涎香、诸香中龙涎香最贵重,广州市值每两不下百千,次亦五十六千,系香中禁榷之物”。〔57〕汤显祖在澳门记録了取香的情况,写出一首具有史料价值的诗:
不絶如丝戏海龙,大鱼春涨吐芙蓉,千金一片浑闲事,愿得为云护九重。〔58〕
可见龙涎香的稀有、贵重,“千金一片”毫不夸张。
明朝中叶以后,政治腐败十分突出,嘉靖以后的皇帝深居大内,穷奢极侈,追求享乐,不视朝政,世宗迷信道教,好神仙。在陶仲文、顾可学等人的怂恿下,修斋建醮,长期差官四出,到处寻找龙涎香来做万春饼,配制春药,以祈求得子传代,祈求长生不老。《剑桥中国明代史》也有所记载:
陶(仲文)在50年代继续向皇帝提供获致长生和不死的新方法,皇帝的反应是热诚的。道教徒的想法是,为这样一种转化而自我修练能够达到肉体的永生不朽。这种修炼需要提炼内、外丹。外丹包括植物和矿物的合成物,笼统地称为“不死药”。提炼内丹靠增强“阳”,也就是生命要素。这种观念认为,这可以靠和14岁以后第一次来月经的处女交媾而达到目的,据说这时“阴”(隐秘的力量)中的“阳”(生命力)最旺盛,这时交媾它可以被吸收。陶仲文建议皇帝为此目的而征集年轻的姑娘。1552年他为宫廷机构选了800个8至14岁的女孩,1555年他又选了180个,都在10岁以下,用来修炼内丹。〔59〕
世宗为御幸采选的上千淑女,寻香更为迫切,于是“下户部取香百觔,遍布京师不得,下广东藩司采买。部文至台司集议,悬价每觔一千二百两,仅得十一两上进”,“至是令户部差官往沿海各番地方,设法访进。”〔60〕朱厚聪视居澳葡萄牙人经营海上贸易为命根子,想从澳门诸番中经常得到更多的龙涎香享用不尽,这样他对那些主张驱葡人出澳的奏疏“寝阁不行”和“当事能回”,就不足为怪了。《明会典》及《明史》明确指出,山于朝廷四处搜集龙涎香,“使者因诸海舶入澳,久乃得之”,造也便是广东设立“客纲”“纲纪”及葡人得以入澳,并在很短的时间内使澳门的海上贸易兴旺发达的真实背景。
三、结 语
从1553年到1640年的80年间,广州在当时海上丝路上充当主角,澳门担负欧、亚、非和美四大洲海上丝路贸易航线中枢的角色,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中,中国人和葡萄牙人面对诸多因素影响,经受了挑战和考验,在这不足二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指鸦片战争前葡人在澳的自治区域,澳门现面积为28平方公里)谱写了一部轰轰烈烈的国际贸易史篇章。
诸多因素中有来自中国方面的因素:包括明清中央政府和广东地方政府政策的嬗变、市场和商品的供求关系,交通网络的形成和中国(内地和居澳)商人经营的方式等;来自葡萄牙国家及其殖民地方面的因素:包括葡萄牙综合国力的强大,海洋经济的发展,世界航运的地位以及对澳门的政策的变化,居澳葡人在中葡关系的夹缝中的利用各种特殊手段求生存、求发展;世界大环境的因素:包括世界贸易格局的变化,英、西、荷和葡等国的贸易竞争和亚洲、欧洲、拉丁美洲等对市场商品需求的变化等。澳门海上贸易的繁荣始终离不开上述的各种因素,我们从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和启示:
其一,明中后期,葡萄牙人在服从中国官府管辖,接受明清政府领导的前提下租居澳门,葡人是经营海上国际贸易的中介者,他的作用是明显的,但起主要作用的还是中国明清政府对澳门的政策,中国社会内部对海外贸易的需求,丝绸、瓷器、茶叶和白银、香料为主的贸易结构,使得澳门成为国际贸易的中继港,将中国的丝绸等商品传播到世界各地,海上丝绸之路得到极大拓展。
其二,海上航路对澳门海上贸易的兴起和繁荣起着无可置疑的决定性作用。葡人入据澳门后,把它与之前已占领的果阿、柯钦、马六甲……等地连接在一起,形成一条联系欧、亚、非和美四大洲和促进东西往来和文化交流的海上大动脉。因此16-17世纪中叶澳门成为世界贸易的重要中继港。澳门的兴起及其海上贸易活动之活跃,直接效果是在中国这个商品最大供应市场和销售市场的积极参与下,大大促进了世界市场的初步形成。所以说,以中国广州为中心的世界性商路——海上丝绸之路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东西文化的交流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其三,从明中后期内港广州与外港澳门在海上丝路上的地位与作用来看,提示我们“强于世界者必盛于海洋,衰于世界者必败于海洋”,展望未来,人类文明的出路仍然是海洋。
从葡萄牙而言,它是一个从事海洋贸易活动的“商业民族”,当他们于1488年发现好望角以后,举国欢喜若狂,倾尽全国之力发展航海活动,他们率先把世界航线连结起来,成为当时的海洋霸主。海洋贸易经济的发展和扩张使葡萄牙的综合国力不断加强。但葡萄牙人好景不长,随着西方各国资本主义发展中心的转移,清初以后,葡国人在与西班牙、荷兰、英国等国的争霸中败下阵来,国家的海洋经济急转直下,不但丢掉了国际航线,连国家地位都不保,沦为西班牙国王辖下的属国。这段历史再次验证了“强于世界者必盛于海洋,衰于世界者必败于海洋”这一共识。今日,世界经济急速发展,各国都面临一个资源短缺的困境,要解决争这个矛盾,最好的途径在于海洋。我国对世界海洋的开发龢利用方兴未艾,海洋开发前景无限。
中国是一个半大陆半海洋国家,历朝均注重农耕,实施官僚政治和皇权统治,对海洋开发和商业经济相当滞后。广东虽然从秦汉以来海外贸易没有中断,并有时出现独霸中国海外贸易的局面,带头掀起海上贸易的高潮,成为海洋经济的代表,但始终不能与西方海洋国家相抗衡,而我们广东学术界对海洋经济的研究力度也不大。今天,海洋经济的开发龢利用关系到中国再次崛起的问题。我们各位应加强海洋意识,大兴海洋文化,大力投入海洋文化研究当中去。
注释:
〔1〕全汉升<明代中叶后澳门的海外贸易>,载《中国近代经济史论丛》(台北:稻禾出版社,1996年,史学丛书系列21),页142。
〔2〕[瑞典]龙斯泰着,吴义雄等译,《早期澳门史》(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年),页100。
〔3〕Boxer.C.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Annals of Macao and thc Old Japan Trade,1555-1640(Lisbon,1963)P7.原文是200000克鲁扎多。克鲁扎多是葡萄牙货币,1克鲁扎多约等于1两白银。
〔4〕[明]王临亨《粤剑篇》(笔记续编本)(台湾;广文书局),卷三,页19-20。
〔5〕转引万明:《中葡早期关系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页154。
〔6〕Boxer.C.R,Thc Great Ship From Amacon,DD.179-181。
〔7〕前引全汉升,<明代中叶后澳门的海外贸易>,页146。
〔8〕前引万明《中葡早期关系史》,页156。
〔9〕同上。
〔10〕[清]印光任。张汝霖,《澳门记略》(昭代丛书本)。卷下,<澳蕃篇>。转载赵春晨校注,《澳门记略校注》(澳门;澳门文化司署,1992年),页126。
〔11〕据全汉升《中国经济史论丛》(台北:稻禾出版杜,1996年,史学丛书系列16)。第430页第二表“十六世纪间马尼拉每年进港船数” (注三九)提供的数字进行编算。
〔12〕转引自邓开颂、黄启臣编《澳门港史资料汇编》(广州:广东人民出版杜,1991年版),页105。
〔13〕陈荆和《十六世纪菲律宾华侨》(香港:新亚研究所,1963年),页67。
〔14〕同上
〔15〕前引全汉升,《中国经济史论丛》,页460。
〔16〕前引[明]王临亨,《粤剑篇》,卷3,页20。
〔17〕前引全汉升,《中国经济史论丛》,页442。
〔18〕Boxer.C.R,Fidalgos no Extremo Oriente,Macau,Fundacao Oriente/Museu e Centro dc Estudos Maritimos dc Macau,1990,P 177.
〔19〕转引邓开颂、吴志良等主编《澳门历史新说》(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2000年),页121。
〔20〕同上。
〔21〕[德国]罗德里克·普塔克,《明朝年间澳门的檀香木贸易》,载澳门《文化杂志》中文版第一期(澳门:澳门文化学会,1987年第二季度第一期)。页34-35。
〔22〕[葡萄牙]徐萨斯着,黄鸿钊、李保平译,《历史上的澳门》(Montalto de Jesus,Historic Macao)(澳门:澳门基金会,2004年1月版),页40。
〔23〕转引邓开颂、吴志良、陆晓敏主编《粤澳关系史》(北京:中国书店,1999年12月版),页119。
〔24〕马克思,《资本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卷,页828。
〔25〕陈吾德,《谢山存稿》(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别集类》,第138册,台南,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卷一,<条陈东粤疏>,页424。
〔26〕前引《澳门记略》所载庞尚鹏疏:“蕃舶抽盘,虽一时近利,而窃据内地实将来隐忧,党类既繁,根株难拨”。万历四十一(1613)年郭尚宾奏疏亦云:“查夷人市易,原在浪白外洋,后当事许移入濠镜,失一。原止搭茅暂住,后容其筑庐而处,失二。既而室庐完因,复容其增缮周垣,加以铣台,隐然敌国,失三”。([明]郭尚宾(郭给谏疏稿),《岭南遭书本》,丛书集成初编,卷1,页12)
〔27〕士大夫叶权1565年旅居澳门后所撰的《避岭南记》有载:“广东军饷资番舶,开海市,华、夷交易,夷利货物,无他志,因不为害。乃今数千夷团聚一澳,雄然巨镇,役使华人妻奴子女。守澳武职及抽分官但以美言奬诱之,使不为异,非能以力钤束之也。盖海市当就船上交易,货完即行,明年又至可也。舍船而屋居岸上,夷性变诈,叛贼亡人各相煽惑,知中国短长,一水竟成城下,其势何可久哉!此肉食者谋之。是年春,东莞兵变,楼船鼓行,直扺省城下。城门尽闭,贼作乐饮酒天妃宫中。汤总兵克宽与战,连败衄,乃使诱濠镜澳夷人,约以免其抽分,令助攻之,然非出巡抚意。已夷平贼,汤剿为己功,海道抽分如故。夷遂不服,拥货不肯输税,省城官谋困之,遂阻道不许运米盐下澳。夷饥甚,乃听抽分,因谓中国人无信,不知实汤总兵为之也。中国亦谓夷难驭,不知汤固许之免也。天下事变每生于两情不通。”(叶权,《贤博编》(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页44。)
〔28〕前引[葡萄牙]徐萨斯着,黄鸿钊、李保平译,《历史上的澳门》,页25。
〔29〕同上书,页24。
〔30〕转引戴裔煊着,《明史·佛朗机传》笺正(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页61。
〔31〕转引张天泽着,姚楠、钱江译,《中葡早期通商史》(香港:中华书局香港分局出版,1988年旧版),页118。
〔32〕同上。
〔33〕转引自厦门大学郑成功历史调查研究组编,《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厦门:福建人民出版社,1962年8月版),页115。文稿中内容系长官纳茨(Nuyts)提交给巴达维亚荷印长官和东印度公司评议会的关于中国贸易问题的简要报告。此报告系参考柯尔康与史迪华·洛哈特合着《台湾概论》所载译文谭山。
〔34〕Ljungstedt Anders,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 Settlements in China;and of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and Mission in China&Description of the City of Canton(Hong Kong:Viking Hong Kong Publications,1992), P.82。
〔35〕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上册,页144.
〔36〕叶显恩,《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史研究》(台北:稻乡出版杜,2001年),页122。
〔37〕李本立,(顺德蚕丝业的历史),《广东文史资料》(广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制,1964年),第15辑,页102。
〔38〕[明]郑舜功:《日本—鉴穷河话海》(1939年排印本),卷六《海市》。
〔39〕平托着,金国平译,《远游记》(上、下册),(澳门:澳门基金会等,1999年)。
〔40〕[明]庞尚鹏,《百可亭摘稿》卷一(陈末议以保海隅万世治安疏),四库存目丛书本。
〔41〕引自莱萨,<澳门人口:一个混合社会的起源和发展),《文化杂志》1994年第20期,页119。
〔42〕同上书,页122。
〔43〕潘日明,《百年“华人区”》,《文化杂志》第7、8期(1989年)。
〔44〕郭尚宾,《郭给谏疏稿》卷一《防澳防黎疏》。岭南遗书本。
〔45〕李侍问,《罢采珠池盐铁澳税疏》,干隆《广州府志》卷五三,<艺文>五。
〔4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合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卷一,<兵部尚书熊明迟等为澳关贸分界外之界以香山严出入防事题行稿,崇祯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页12。以下称《明清澳门汇编》。
〔47〕前引《明清澳门汇编》,页17-19。
〔48〕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地语)(香港: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74年),页38。
〔49〕前引《澳门记略》上卷,〈形势篇〉。
〔50〕同上。
〔51〕同上。
〔52〕同上。
〔53〕同上。
〔54〕[明]王藻,《大明律例附解》<明万历刊本>(北京,修订,法律馆,1908年),卷15,<兵律>、<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条例>。
〔55〕金国平、吴志良,<葡人入据澳门开埠历史渊源新探>,《澳门文化杂志》中文版2002年夏季刊,页63。
〔56〕同上,页51。
〔57〕前引《明清澳门汇编》卷6,页43。
〔58〕参见汤开健,《明清士大夫与澳门》(澳门:澳门基金会,1998年),页74。
〔59〕牟复礼、崔瑞德编,张书生等译,《剑桥中国明代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页523。
〔60〕《明世宗实録》(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1966年),卷422,嘉靖三十四年五月辛酉,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