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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深港服务经济一体化



  
  发展现代服务业,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已成为我国新一轮体制改革和开放的重点,在CEPA深入实施的推动下,深港两地间服务业的转移和合作将在未来几年内迅速成长。

  一、深港服务经济一体化的背景

  香港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目前,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服务业增加值普遍占到GDP的70%以上,而香港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自2004年以来就超过了90%,2006年占GDP的90.6%。2006年,香港就业人数345.27万人(不含公务员),其中服务业就业297.6万人,占全部就业人数的86.2%。①

  深圳的服务业发展则呈现出强烈的跟随第二产业发展的适应性结构调整特征,从目前看,深圳自1999年开始的新一轮工业大发展,使得第二产业已经大大超前于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2001年的49.8%上升到50.1%后逐渐下降到2006年的46.7%。目前深圳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升级阶段,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还将以制造业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但随着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和专业服务外部化趋势的发展,深圳制造业竞争力将越来越依靠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使之与先进制造业一道成为深圳经济增长的两大重要支撑,对深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意义深远。

  随着国际服务业转移进入一个新的时期,跨国公司服务业向中国转移明显加快,服务外包项目增长迅猛,国际服务业直接投资呈快速增长态势,服务业已成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新兴重要领域。在WTO后过渡期,服务贸易领域将进一步开放,而CEPA的深入实施加强了内地和港澳地区的经济合作,对港澳开放的服务行业不断扩大,这些均使得现代服务业成为区域合作和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点。

  深圳、香港在80年代以来的快速发展建立在两地问经济融合的基础上,但过去的转移和合作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加工贸易领域。自2003年CEPA签订后,服务业已成为深港经济合作的新亮点,信息、运输、仓储、租赁等领域的香港服务业企业大举进军深圳拓展业务,未来两地的持续增长将主要依赖于两地间现代服务业的深层次合作。

  二、深港关系新变化有利于两地服务经济加快发展

  过去25年,深圳经济发展得到了香港的强大支持,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是深圳特区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在新的发展条件下,深港经济合作出现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具有转折性的变化,深港经济合作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如深港之间实现了24小时通关,跨境重大基建项目取得了实质性突破等。

  两个“1号文件”反映出政府层面对推进两地服务经济合作的期盼,2006年初,深圳市委市府发布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创建国家创新城市的决定》为题的1号文件。提出要“积极与香港各方沟通,循序渐进,共同推动创新圈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将深港创新圈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二是深港两地深入研究,探讨未来深港创新圈发展整体规划方案。三是有重点、分阶段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在科技、信息、培训、实验室等方面加以整合,并积极引进香港中介服务机构,利用香港服务业巨大优势,进一步完善、提升深港创新圈的整体功能和竞争力。”2007年初,深圳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深圳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1号文件,首次提出深港“高端服务业合作”概念,强调要全面落实深港“1+8”合作框架协议,主动承接香港高端服务业的带动辐射和转移,鼓励香港大型或知名服务企业把总部迁到深圳市或设立分支机构,引进香港高端服务人才和先进运作模式,形成聚集和扩散效应。

  深港关系的新变化对深圳服务业乃至经济发展均有非同寻常的意义。首先,香港作为服务业比重极高的典型的都市经济体,本地要保持完整的经济结构既存在重大困难也无必要,未来高科技制造业的发展在香港所占比重亦难以突破20%。而且,香港经济结构的完整性不应单从香港本地三次产业结构的角度来考察,而必须将其放在深港一体以及香港与内地经济一体的层面来观察,因而,支撑深港区域经济结构的第二产业必然囊括了以深圳、东莞为主体的制造业中心区域,而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辐射领域也必然是超出香港或深圳本土的更大区域。

  其次,深港经济合作渡过了早期的前店后厂模式,继制造业向深圳乃至珠三角转移后,香港金融、港口运输、专业服务等服务业因市场空间拓展的需要,呈现出明显的“北扩”特征,在中国入世后香港服务业“北扩”虽对深圳本地服务业构成一定的竞争,但更多地带动、拓展深圳服务业市场,提升了深圳服务业竞争力,“双赢”效应大于竞争效应。

  第三,CEPA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深港两地间现代服务业的深层次合作。2004年,CEPA第一阶段安排为18个服务行业中从事把服务输往内地的公司带来约16亿港元的收益,相当于这些公司自内地市场获取的整体服务收益的2.6%。在18个服务行业中,CEPA第一阶段安排所带动的输往内地的服务,按价值计算,以分销服务占最大比例,约为11亿港元,其次依序为酒店及旅行社服务以及物流服务。②相对于其他外资来说,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的条件更为宽松③,可以预计,CEPA下一阶段的深入实施将促使众多的香港服务贸易企业进入内地拓展市场空间。

  深港两地将在科技、信息、培训、实验室等方面进一步整合,深圳要积极引进香港中介服务机构,利用香港服务业巨大优势,进一步完善、提升深港创新圈的整体功能和竞争力,现代服务业各行业都将在两地深入合作中受益。以两地间金融业合作来看,双方未来的合作空间和合作领域将进一步扩展,包括深港两地之间资本市场合作、人民币回流业务、资金结算便利化等问题,以及深圳如何为香港金融企业提供更好的后台服务。

  三、推动深港服务经济一体化的构想与策略

  推动深港服务业战略合作,以“一国两制”为基本原则,以CEPA、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和深港“1+8”合作协议为基本框架,将深港服务业的协调合作关系提高到战略合作的高度,着力推进高端服务业合作。积极支持和服务香港巩固建设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沟通和协调,在服务香港发展、促进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础上增强深圳作为联结香港与内地的“通道”和桥梁作用,推动深港服务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发挥深圳制造业对香港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主动承接香港现代服务业的带动辐射和转移,促进深港两地产业发展的互利双赢。

  共同建设深港现代服务业平台,以资本市场为重点,充分发挥深圳和香港两个证券交易所的互补作用,南联香港,北引内地,探索和推动形成“深圳-香港”一体化的区域资本市场营运中心,研究探索跨境交易、双重挂牌、两地上市、联网交易的可行性。继续促进深港资金交易便利化,继续丰富支付结算品种,逐步完善两地间资金交易的基础设施,完善深港人民币结算业务。积极配合香港银行扩大人民币业务,支持香港银行深圳分支机构开拓业务领域,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研究探索深圳及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可行性,推动深港在商贸、会展业、科技中介、会计、律师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合作,加强旅游规划和探索区域旅游新热点。

  推进大通关,便利深港物流流动,推动口岸开放,建设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莲塘口岸、大铲湾海港口岸、沙鱼涌海港口岸、南澳海港口岸和龙华铁路口岸。继续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配合香港的城市长远发展策略,推动共同制定口岸和边境合作发展规划,增强两地合作的前瞻性和协调性。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现“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打造以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为主,逐步向相关物流商务服务延伸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口岸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加强港口、口岸的运输系统建设,为新建口岸预留发展空间。

  构建深港“半小时生活圈”。积极实施深港人员往来的便利措施,发挥深圳城市配套设施对香港城市发展的延伸服务作用。简化深港两地车通关登记手续,积极推进口岸通关制度改革,加快陆路“一地两检”建设。推进深港两地的航空和港口合作,落实深港两地机场“无缝连接”,加强两地客运码头与对方机场的交通联系,改善福永、蛇口码头到达香港机场客运条件。开展和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广州新客站-东莞-深圳龙华新客站-香港)、东部过境通道(文锦渡口岸-金钱坳-深汕高速公路)、铜鼓航道等铁路、公路、航线等交通设施合作项目,探讨深港两地出租车异地行驶的可行性。加快实现“深圳通”和“八达通”互联互通,便利深港两地往来人员的小额支付。④

  注释:

  ①数据根据香港政府统计处《2007香港统计数字一览》和《2006香港统计年刊》整理。

  ②数据引自香港经济导报社:《香港经济年鉴(2005)》,第315~318页,2005年10月。

  ③CEPA涉及服务业的各领域,包括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广告、会计、分销、房地产、物流、视听、旅游、银行、保险、销售、证券等行业,在许多领域降低了准入门槛,如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从资产规模200亿美元降低到60亿美元,香港保险公司参股内地保险公司的最高股比限制从现行的10%提高到15%;允许香港公司以独资的形式在内地提供会展、广告、分销等服务。

  ④参见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12月发布)及锺若愚主编《走向现代服务业》(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11月)。

  (作者锺若愚,为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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