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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省环境与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广东省濒临南海,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比较优越。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实行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全省人民努力奋斗,生产建设得到较快发展,经济实力显着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们贯彻了国家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同步”方针,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基本实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发展。

  一、历史与现状

  解放前夕,我省社会经济十分落后,全省工业固定资产仅3亿多元,原煤年产7万多吨,发电装机容量5万多千瓦。工业落后,农业衰落,民不聊生,谈不上环境保护。

  解放后,环境保护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遭受挫折到重视发展这样一个阶段。五十年代“大跃进”时期,由于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片面追求高指标,这时期因陋就简建起的一些工业企业,大多技术、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成为现在的老污染源。七十年代,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严重冲击。六、七十年代中期,面对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现状,我省根据国家要重视环境保护的要求,开始建立环保机构,注意研究和解决环保方面的问题。

  八十年代,是广东经济建设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我省环保事业发展较好的时期,环保工作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较大成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工业污染防治的投资不断增加。工业污染防治的投资,从1985年的088亿元增加到1989年的535亿元,它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有了明显提高。1981年到1985年,我省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平均每年5980万元,比1980年增加1倍;1986年到1989年平均年投资162亿元,比上五年的平均数增加了17倍。

  ——“三废”防治工作取得较大成绩。1989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及其处置率分别从1985年的16%和45%;上升到311%和645%;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分别从1985年的436%和40%,上升到538%和50%。工业废水中汞、镉、六价铬、砷、铅、酚、氰化物等七种有毒有害物质,比1985年有明显的减少。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到1989年止,全省城镇已建成烟尘控制区总面积790平方公里,低噪声安静街51条,城市緑化率和气化率分别达211%和362%。

  ——自然保护和海洋保护工作稳步发展。我省森林复盖率从1984年的267%增加到1989年的451%,全省宜林荒山基本种上了树,森林生长量连续四年超过采伐量。目前全省共划定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717万公顷,占全省陆地面积031%。湛江已成为我国南方第一个省级“卫生港”。

  ——环境监测、科研和宣传教育取得一定成果。目前,为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服务的环保监测网络正在形成。我省大部分市建立了环保科研机构,并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其中有77项获得省或部级科技进步奬;环境教育做到面向社会、面向全民。潮州市政府重视在中小学校中进行环境教育,获得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的“全球500佳”的荣誉。我们推广了潮州市的经验,促进了全省不同层次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

  可见,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重视了环保工作,我省环境质量状况与八十年代初期相比,基本保持了稳定,城市大气质量接近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水平,省内主要河流的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练江、鉴江等水质接近国家地面水质三类标准,自然生态环境也有了改善,部分城市和旅游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提高。

  二、政策与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贯彻这一基本国策,我省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环境保护,并要求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的工作日程,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安排计划、投资、贷款项目、宣传教育等方面注重支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国家的要求,我们对环境保护主要采取以下政策:一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对新建设项目实行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制度和实行“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转);二是重视老污染源的治理,规定各级主管部门和排污单位,每年从更新改造资金中拿出7%用于污染治理,对积极治理污染的企业在资金上给予优惠贷款和补助;三是征收超标准排污费,用经济手从段促进污染源治理;四是鼓励企业对工业“三废”开展综合利用,凡综合利用的产品可三年免税,五年不上交利润;五是对重大环境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的计划;六是因环境污染而搬迁另建的项目免征建筑税等。

  为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立和健全环保机构,制定科学的环保规划。目前我省已在省、市、县和部分镇设立了环保机构。省、市、县均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由政府一位领导人担任委员会主任。同时,把环境规划纳入了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省政府制定的《“七五”期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广东省2000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都提出了总的环境目标。1986年省政府还专门制订和颁布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的“七五”环保计划。各市、县根据省的环保规划,也相应制定了地方环保计划。对于新建市,我们要求以国外现代化城市的环境水平为目标,建成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相适应的新城市。如珠海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从城市的结构到功能区建设,从经济发展到城市管理体现了“三同步”方针,现已成为大气无污染、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广州这样的老城市,也注意加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广州、深圳、珠海市已建成日处理能力共30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各市也建设了不同类型的垃圾处理场,使城市逐步达到环境优美、安静、整洁的要求。

  (2)制订环保法规制度,依法治理环境。几年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省、市、县制定颁布了环保法规、制度共271项,基本形成了依法管理环境的法规体系。与此同时,加强了对环境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近几年来,省人大和省政府联合开展了执行环境法规大检查,促进了一些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并已逐步形成每年检查一次的制度。

  (3)在改革开放中严格环境管理。我们实行了“三管理,一公开”的环境管理方法。即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污染的性质,实行分级管理;依照污染轻重程度及治理难易,实行分类管理;立足当地的区域功能、环境容量,实行分区管理;向建设单位公开环保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逐步做到环保办事程序的制度化和社会化。仅据1985年到1988年统计,经过各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就有5541个,在总投资174亿元中,规定其用于防治污染的投资达57亿元,占总投资的33%,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4)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治理现有企业的污染。我省一大批企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工艺,污染物的排放量明显减少,减轻了环境污染的程度,使不少工厂环境焕然一新。

  三、问题与对策

  在环境保护取得进展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大气方面,煤烟型污染仍较为严重,排放到大气环境的二氧化硫增加,成为我省酸雨加剧的因素之一;水体方面,流经城镇河段的生活型有机污染逐日加剧;固体废物方面,火电厂的粉煤灰及日益增长的生活废弃物,已成为不可忽视的污染源;噪声方面,我省城市噪声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噪声干扰居民的工作和生活。在九十年代,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能源、原材料工业的加强,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将增加,我们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的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九十年代环境保护总的目标是:全省城乡环保质量要逐步好转,城市大气环境保持八十年代初期水平,自然生态保持较好的环境。我们对防治污染,提高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采取以下的对策。

  第一,抓紧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重点整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划分好水、气、声环境功能区,分区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努力提高城区污染的治理率。

  第二,进一步控制工业污染,不断提高治理污染的水平。要综合治理、整顿、控制耗能高、污染重的行业和企业。对酚、氰、放射性物质、难降解有机物和有毒重金属污染物,严格实行厂内治理;对易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创造条件集中治理;对污染严重、危害大的行业或企业禁止兴办,已有的企业要限期治理。

  第三,搞好自然生态的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野生动植物、地质地貌、海岸滩涂、海洋和水源保护等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强化海岸保护,有计划、有步骤地划定一批海洋保护区,控制污染入海量。

  第四,强化环境科技、环境监测和信息工作。做好重大污染防治及其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或成套设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工作。积极加强水文、气象、海洋等环保要素监测站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省、市、县完整的环保监测网,以及环境信息体系。

  第五,发展国际间环境保护的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双边的环境学术交流,搞好国际环境科技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双方环保方面所关注的问题。

  第六,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组织各种形式的环境宣教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地保护环境的公德。

  开创国际社会环境保护的新局面,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为实现这一任务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文写于199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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